写报告切忌冗长
写报告要言简意赅、短小精悍,也是周总理向机关工作人员经常强调的一个问题。我们在《行文关系和报告制度》一文中已讲过,1952 年 8 月周总理要求各部门写综合报告,千字为限,专题报告,约 500 字,总结报告约 2000 字。不久,1952 年 11 月,外交部办公厅创刊了一种名为《两周外交工作汇报》的简报,篇幅不长,内容集中扼要。第一期印发后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总理的赞赏,并指示各部门照此办理。周总理 11 月 21 日在这份简报上批示:
邓小平副总理并有关负责同志:毛泽东主席面告,这个汇报写得好,并同意各单位采用这个办法向中央及各有关方面定期汇报。平常,即可减少不必要的文电传阅批发。我认为这个报告因为是第一次,字数仍多了点(约 2500 字),一般在 1000 字上下即可,内容也还可更集中扼要点,这要看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重点而定。政府各单位传阅批发文电,那些止于各部长,那些止于各委,那些止于政务院,那些须送主席或并在中央传阅, 均须作具体规定,请邓副总理即邀请各有关领导同志和杨尚昆一谈,指定两三位同志加以研究,写出具体文字送中央核准后施行。
1955 年 10 月 2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常务会议的开法时,涉及到写文
件的问题。周总理,陈云、邓小平副总理和与会的其他副总理,都认为目前各部门报批的文件,存在着文字太长,内容空泛的毛病,应当进行纠正。
根据讨论精神,向各部门发出的决议事项中,要求报送召开专业会议的请示报告,必须由主管部门将会议要讨论的主要问题、解决意见,特别是需要中央和国务院批示的内容,写成要点送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