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亚洲地区的宗教变化1.佛教

  1. 印度的佛教和印度教

公元 1200 年起,由于伊斯兰教国家势力的扩张,佛教在印度开始衰弱。虽然佛教势力仍然延续几个世纪,但从整体来看,一些佛教圣地先后遭到破坏,这给佛教以致命打击。公元 13 世纪初,入侵者把印度仅存的密教中心

超戒寺烧毁,以此为标志,佛教在印度本土走向衰弱。从 13 世纪至 19 世纪, 在印度,伊斯兰教成为宗教的主流。

印度教在教义方面,尊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为三位一体神。梵天原是婆罗门教信仰的主神,是世界的创造神。在印度教中,梵占主神地位。毗湿奴是人类的保护神,湿婆为能降魔除暴的毁灭之神。三位主神都有许多化身, 这些化身都能下凡以普渡世人。

印度教尊婆罗门教的古老经典《吠陀经》为权威经典,宣扬梵是世界的创造者,世界万物都是梵的幻现,并认为通过觉悟使得体灵魂与梵合一即是宗教解脱的途径。印度教崇尚“业报”。宣传业、智、信等解脱之道。业道要求信徒履行宗教和社会义务,积累善供;智道要求信徒进行修行和禅定, 以理解宗教教旨,取得觉悟智慧;信道重视对梵的信仰。在三道之中,都有种种教规,如业道要求素食,戒杀生,还有种种苦修的戒规,比较著名的有瑜伽派的苦修等。

印度教的变化,是同伊斯兰教进入印度并成为主要宗教这一历史变化联系在一起的。侵入印度的伊斯兰教上层统治者,对印度教采取迫害和歧视的政策:摧毁成千座印度教庙宇而改造为清真寺;强迫印度教徒改宗伊斯兰教;要求印度教徒缴纳标志异端象征的人头税,所缴纳的土地税也高于穆斯林;印度教徒不能担任高级官吏和高级军官。这种破坏性的政策激起了人民的反抗。印度教的广大信徒在受歧视受压迫的情况下,竭力保持自己的宗教和风俗。

就广大的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而言,他们是愿意友好相处的。这就出现了伊斯兰教和印度教长期共存、相互影响的局面。例如,伊斯兰教方面受到了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和苦行制度的影响,在穆斯林中形成新的种姓,即穆斯林种姓,其中高级种姓有塞伊德、谢赫、莫卧尔等,低级种姓为众多职业集团,如织工、酿酒工、运水工等。又如,在下层人民信仰的苏菲派伊斯兰教中,普遍的教义是敬爱真主,非暴力,鄙视物质世俗生活,禁欲苦修。

就印度教方面看,伊斯兰教和印度教互相融合、影响的结果,导致了印度教的内部改革。改革的中心内容,是简化神统和合并教派。

印度教历来是派别林立,12 世纪时,主要有“毗湿奴派”、“湿婆派” 和“性力派”等主要教派。毗湿奴派崇信毗湿奴,实行苦修、素食和禁欲主

义生活,主要流行于印度北部和西部。湿婆派主要信仰毁灭之神湿婆。性力派主要崇拜湿婆之妻难近母、时母和吉祥天女等女神,反对种姓歧视和寡妇殉葬制度,信徒中妇女众多。

印度教改革的重要标志,是虔诚派运动的兴起。其特点是不很看重正统教派的经典和仪式,而特别主张对神的真正虔诚的信仰。虔诚派运动的创始人,一般认为是罗摩难陀。他活动于 12 世纪,宣传崇拜罗摩悉多,用印地文传教,反对歧视妇女,主张男女平等,反对种姓制度。在教义上,提倡众神统一,如认为梵天、毗湿奴两神是诃哩-诃罗的不同现身。15 世纪,传道者喀比尔继续发扬、推进虔诚派改革运动,主张废除种姓制度,摈弃多神崇拜,简化宗教仪式,以便使各印度教派统一起来,但没有收到令人注目的效果。

受虔诚派影响,师尊纳那克(1469—1538 年)创立了锡克教,产生很大影响。纳那克一生周游各地,到过锡兰、麦加、巴格达等地。他认喀比尔为其导师,号召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互相宽容。他反对繁琐的宗教仪式,反对盲目尊奉教派经典,也反对种姓制度,但他仍然相信轮回业报说,强调过简朴、诚实、虔诚、道德的生活。他的学生和继承人把他的学说发扬光大,并加以改造,成为后来的锡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