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战争和宗教宽容

  1. 宗教战争和宗教宽容政策

宗教改革之前,西欧的人们都是天主教基督徒,宗教冲突不是十分明显。宗教改革运动以后,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路德宗教会、加尔文宗教会、英国国教会、苏格兰长老会等各种宗派,还有激进派的教会如再浸礼派教会。这些教会彼此之间立相争论、互相残杀和互相战争。这些冲突虽然起于宗教问题,但买际上是同各国君主、贵族、城市民众的实际利益联系在一起的。除了教会究竟由谁来控制这个问题以外,还因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当时各国的君主,无论是新教徒,还是天主教徒,都坚持以前的信念,认为政治上的统一必须依赖于宗教上的统一。各国的君主们都采用各种手段来迫使自己统辖的人民信奉同样的宗教,各个教派的领袖们也怂恿世俗的统治者支持自己的教派。结果便造成了许多宗教战争,惨痛的教训使世俗统治们终于明白了“宗教宽容”这个词。政治统一和宗教统一的分离使一个国家内的人民可以信奉不同的宗教,参加不同的教会。宗教宽容政策成为近代政治需要奉行的重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