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经营制

把需要做的工作排定之后,分配给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三星的责任经营制。

三星一贯重视经营制度,这是李秉喆先生亲自建立起来的。自从在马山从事辗米、运输业以来,不管事业规模有多大,凡是与经营有关的具体业务, 他都交给专门经营负责人去管理,他只是把握大的经营原则,挖掘各类人才。确定了经营原则,选好了专门人才,然后把企业交给这些专门人才去管理, 随着事业规模的扩大,三星的责任经营制度更趋完善、更加具体。这就是“部门经营责任制”,这是三星最基本的经营制度。

3O 多年前,韩国还没有几个人懂得经营管理,懂技术的更是少见。与政府交涉,筹借资金,很难找到懂行的人。因此,在引进技术,开发新产品, 开辟市场方面,条件非常不成熟。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三星于 1975 年 9 月正式引进了部门经营责任制。根据部门经营责任制,社长把权利和责任同时下放给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经营管理,同时要完善利润目标,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失败与不景气的原因,李秉喆先生指出,所谓部门经营责任制,第一,把要做的事进行分工,指定一个负责人。第二,把要做的事交待清楚。然后让部下去执行。第三,对部下的办事结果要进行公正的评价。第四,使整个事业能够创出利润,使企业进行正常。这是部门经营责任制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