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军队卫勤保障基本任务
卫勤保障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军队有生力量的健康,巩固军队战斗力。现代战争中,人员生存条件恶化,影响部队减员因素增多,伤类复杂。这就要求卫勤保障必须有效地降低部队发病率,控制死亡率和残废率,以保持和恢复部队的战斗力。其主要内容是:
(一)组织医疗后送
医疗后送是战时军队各级救治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治疗和后送的统称,是战时卫勤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及时、有效地救治伤病员,降低伤病员的死亡率、残废率,提高归队率,以维护军队的战斗力。要做到这些,必须快速抢救,迅速后送,及时治疗。世界各国军队的医疗体制是不同的,医疗后送的环节设置也不尽相同。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医疗体制,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医疗后送仍将由各级救治机构按分级救治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分级救治,亦称阶梯治疗,是战时各级救治机构按规定的救治范围对伤病员进行的救护和治疗,是战时伤病员救护、治疗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医疗与后送相结合;救治上分级、分工,前后继承;技术上由低到高,互相衔接,保持治疗的完整性。“分级救治”这种组织形式,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已初步形成;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开始实施正规的分级救治;在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分级救治”趋于完善(见附图 12—1)。救治种类,大体分为急救、紧急救治、早期治疗和专科治疗。急救主要
是对负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主要包括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抗休克、抗感染、解除窒息、解毒及搬运至隐蔽地点等措施。紧急救治是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治疗,主要是补充、纠正火线抢救时的急救;对生命危急的伤病员实施紧急救命手术;对大部分伤病员实施救命手术;对大部分伤病员进行初步医疗救护,包括抗休克、抗感染、结扎止血和纠正呼吸功能紊乱等处置。早期治疗主要附图 12—1 医疗后送体制示意
是对生命危急的伤病员实施救命手术;对一般伤病员进行手术清创;对休克伤病员实施抗休克治疗,直至能后送为止;对收容的伤病员做出明确诊断, 开始正规、系统的治疗。专科治疗需组织专科分类和指定性后送,设立伤病员分配机构,展开各类专科医院或分科的综合医院,对伤病员进行正规、系统的治疗。
各级救治机构的分工是:连抢救组负责伤员的火线抢救;营救护所负责搜集、前接和收容所属及配属各连的伤病员,进行补充急救;团救护所负责前接、收容所属和配属各营(连)的伤病员,实施紧急救治,留治 7 天左右可以治愈归队的轻伤病员,参加核、化学武器杀伤区的伤员抢救;师救护所负责收容所属各团和配属部(分)队的伤病员,进行早期治疗,留治 15 天左右可以治愈归队的轻伤病员,负责核杀伤区、化学武器染毒区的伤员救治; 一线医院负责收容各师救护所(加强到师的野战医疗所、海军码头救护听、空军场站救护所、战役后方地域的部队救护所,的伤病员,进行早期治疗和部分伤类专科治疗,留治 1 个月左右可以治愈归队的轻伤病员,留治全部传染病员,完成最终治疗任务;二线医院负责收容一线医院和附近部队救治机构后送的伤病员,进行专科治疗,留治 6 个月内可以治愈归队的伤病员;后方医院负责收容二线医院和某些一线医院后送的伤病员,进行最终治疗,组织康复疗养工作。战时,各级救治机构可依据作战任务、战场情况变化、伤病员数量和后送的难易程度等情况,经上级卫勤部门批准,可扩大或缩小救治范围。扩大或缩小救治范围,一般情况下不是扩大或缩小级别,而是扩大或缩小某些救治项目。
伤病员的分类是救护、医疗、后送的前提,也是准确、快速进行医疗救治的一种手段。通过时伤病员的分类,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救治和后送的主次和先后顺序,以保证危重伤病员优先得到救治,传染性伤病员得到隔离, 轻伤病员得到留治,一般伤病员得到相应救治,沾染、染毒的伤病员得到洗消,等等。
凡不属本级留治的伤病员,经相应的救治处理后,应立即组织后送。后送任务的分配通过后送方式体现。伤病员后送方式包括前接和后转。前接是上级救治机构派运力到下级救治机构接回伤病员,是主要的后送方式。前接
又分为逐级(上级到下一级)前接和越级(上级到下两级以下)前接。后转是下级救治机构用自己掌握的运力将伤病员送到上级救治机构。后转也分为逐级(下级到上一级)后转和越级(下级到上两级以上)后转。
(二)组织卫生防疫
卫生防疫是防止疾病在军队发生和传播的措施。卫生防疫包括卫生和防疫两个方面的内容。卫生即通过各种卫生预防措施,消除各种不利因素对人体的影响,为指战员创造良好的战斗、工作和生活条件,预防疾病的发生; 防疫则是通过各项管理措施,预防传染病在部队的发生与传播,保障人员身体健康。组织良好的卫生防疫保障,对于降低部队的发病率、减少伤病减员、维持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通常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组织卫生流行病学侦察和疫情处理。战前,卫勤部门应组织防疫力量对作战地区进行卫生流行病学侦察,重点查明当地疫源、疫情,传染病的种类和发生,流行情况,当地的水源和居住卫生情况。发现疫情后,及时通报部队,采取针对性的卫生防疫措施,防止传染病侵入部队。
二是抓好营区和战场卫生建设与管理。战场卫生直接关系到部队人员的健康,必须加强管理。主要是:选好水源,做好水源防护和水的洁质消毒; 及时处理粪便污物和人畜尸体,保持阵地环境卫生;搞好野战工事的防潮防寒;注意坑道内的通风换气和防潮除湿等。
三是组织部队进行预防接种和眼预防药。卫勤部门应根据战区卫生流行病情况,供应防疫药品,规定部队预防接种的时限和服预防药的期限,提出具体要求,努力提高接种率和服药率;并组织检查预防接种和服预防药的效果,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四是组织补充兵员和战俘的检疫。战时补充兵员数量大,兵员来自四面八方,生活习惯和疫情不同。为防止传染病侵入部队,应做好补充兵员的卫生检疫。通常,在兵员补人部队之前要留有适当的观察期;发现传染病人后, 要根据传染病种类组织医学观察或集体检疫,检疫期限应根据所发生的传染病最长潜伏期进行安排。对战俘应进行严格的隔离、检疫,在规定的期限内要严格观察,严防传染病侵入己方部队。
五是组织部队输送中的卫生监督。出发前,要对行军沿途地区组织卫生流行病学侦察,选择无急性传染病的地方为休息、饮食和宿营的场所;输送途中,要做好饮水、食品的卫生监督。战时可根据情况,在大的铁路、公路枢纽等地和重要港口的军事运输部门内设立卫生检疫机构,负责检查车船的卫生情况,协助隔离传染病人,对车厢和船舱进行消毒,补充卫生防疫药品、器材等。
六是防止敌战区传染病的侵入。部队进入敌占区时,应组织侦察,掌握情况。要采取一切措施,控制敌人原有的传染病院、集中营、卫生流行病学的研究单位,防止这些机构里的人员、动物、物品等流散;要注意居民中的疫情,禁止部队与疫区居民接触,严禁部队用未经卫生检验的敌人遗留物资, 严防敌占区传染病侵入己方部队。
七是加强特异性预防,保护易感人群。管理传染病,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三个环节。而加强特异性预防,保护易感人群,对许多传染病的预防更加重要。尤其在敌人使用生物武器的条件下, 更有重要意义。
八是就近隔离治疗传染病人。通常情况下,对传染病人要就近隔离治疗,
不要后送。在战时,因条件限制,很难做到这一点。原则上,应当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尽可能就近隔离。后送传染病员时,应尽量减少中间阶梯,采取隔离后送的办法;途中要严格防疫措施,以减少传播机会。传染病员入院后, 一般不再后转。
(三)组织卫生防护
卫生防护是减轻和避免核、化学、生物武器伤害的医学措施。它是战时卫勤保障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卫生防护训练;卫生侦察、检验;受染水源、食物、饮料的卫生监测;伤病人员、马匹的救治等。
组织卫生防护训练。按照合成司令部的防护计划,卫勤部门要协助防化部门组织对核、化学武器损伤的防护训练。主要内容是:核、化学武器损伤的急救、洗消及医学预防措施;组织卫生人员进行核、化学武器伤员救治技术的训练。对生物战剂的防护训练由卫勤部门负责。通过训练,适应在核、化学,生物武器条件下作战的需要。
组织部队“三防”训练的卫生监督。随着军队装备的改善,特种兵部队和海、空军的特业人员在训练和作业中接触放射性物质及有毒物的机会增多。卫勤保障应组织对“三防”训练场地、实毒作业中的卫生监督,提出卫生防护要求;对作业场地进行卫生监测,严格控制辐射剂量,遵守上级有关卫生防护规定,确保指战员的健康和安全。
组织饮用水和食品的检验。在核、化学、生物武器条件下作战,卫勤部门必须做好部队饮用水和食品的沾染、染毒和污染情况的检验工作。对超过战时控制值的饮用水、食品和疑被生物战剂污染的水源,要迅速提出处理意见。卫勤部门要认真指导部队除沾染、除毒和消毒,严防人员、马匹受到沾染、中毒或发生疾病。
组织救治核、化学武器伤员。为使核、化学武器伤员得到及时治疗,团以上卫勤机构应建立核、化学武器伤员救治队。当部队遭到核、化学武器袭击时,卫勤指挥员应根据受袭情况,迅速派出救治力量,收容治疗伤员;对当地群众中发生的核、化学武器伤员,卫勤部门应协同地方卫生部门组织救治;对遭到轻度放射损伤的人员,可利用战斗间隙或在战斗结束后组织普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
组织生物武翼的卫生防护。卫勤部门应适时组织对生物战剂的卫生防疫教育,使广大指战员掌握对生物武器的防护本领;参加制定本级生物武器防护计划;负责生物武器防护的技术指导,组织生物战剂的高技术检验;派出防疫力量指导部队处理大面积污染区和疫区,治疗和隔离传染病员。
组织“三防”药材供应。战时,部队所需的“三防”药材由卫勤部门负责筹措、供应。为保障“三防”药材供应,战前,应做好准备,根据上级意图确定合理的储备数量、品种和布局;战中,应根据情况需要,适时组织供应和指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