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军队交通运输力量组织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有系统、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力量体系。如美军在参谋长联席会议下设有联合司令部,统一组织国家与军队、军队各军种间的运输;在陆军部、海军部和空军部分别没有军事交通司令部;美国本土东部、西部各有一个地区性的司令部,在欧洲也设有管理部门。各军事交通部都掌握一部分交通工具,如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和其他特种车辆。俄军仍沿用原苏军的军事运输保障体制,在总后勤部设有总军事交通部,负责铁路、水路、公路军事运输的组织指挥,并协调航空兵和民航机构的空中运输;在军种、战区(方面军)后勤部设有军事交通部,集团军后勤部设有军事交通处,并在铁路、水路沿线和航空港派驻军事代表。

在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和抗日武装主要是通过设立兵站来组织实施军事运输。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大军区和

野战军根据作战需要,成立了军事交通指挥机构,组建了运输部队和铁道兵团,各级后勤普遍建立了运输部门,健全了兵站运输体系。新中国成立以后, 在总部和军区正式组建了集中统一的军事交通管理机构,并对铁路、水路沿线交通部门实行派驻军代表制度;60 年代,在总部和军区组建了交通战备机构。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发展,军事交通运输组织体系逐步趋于完善。目前,主要有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

一是军队交通运输组织系统。总后勤部设有军事交通部,领导全军的军事运输和指导交通战备工作;各大军区后勤部设有军事交通运输部,海军、空军和二炮、国防科工委后勤部设有运输部,各省军区、集团军以下部队后勤也设有相应的机构,而且各级都编有相应的运输部(分)队。在全国各铁路局、分局、主要车站和沿海、主要内河航务局和港口都设有军事代表办事处,负责军事运输任务的组织实施,并协助交通战备机构做好交通战备工作。

二是交通战备组织系统。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设置交通战备办公室,各大军区和各省、市、自治区及其主要地、市、县都成立交通战备领导小组, 并设有办事机构,主管全国和本单位的交通战备工作。平时,交通战备领导机构负责交通战备的建设和管理;战时,负责统筹安排军民运输和交通线的防护、抢修任务,协调、指导各职能部门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