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东林党人的社会思想
东林党人的政治斗争代表了中等阶级反对派的利益,其中有不少人出身于长江三角洲一带的工商业者的家庭。
高攀龙的祖辈高材谓其子德徵说,“儿乃饶为家,可宽我矣。”德徵“自是一意治生。⋯⋯公所谓治生,第取交质什一,然必躬亲,必诚信,远近乐就之,家以是起”(高子遗书卷四)。顾宪成的父亲是个商人,丁元荐西山日记卷下篇行篇说:“顾南野学,泾阳先生(顾宪成)封公也,家赤贫,竭力商贾,⋯⋯有天幸,贾辄倍。”
缪昌期在先父惕庵府君行状中说:“吾父之治生,不耐牙筹龌龊”,可见其父是在“牙筹”中讨生活的。
东林党人也有贫寒的庶族出身的,他们一般对市民和工商业者以及其他人民是同情的。如姚希孟论周顺昌说:
“顺昌贫彻骨,以吏部郎归敝庐,数椽而已。然小民冤抑未伸,并水旱征徭之事,必力请于当事⋯⋯士民深德之。”(周忠介公烬馀集卷四)
李应升居官时也是“素心不染,宽政近民”的(落落斋文集卷九),他与他的伯父书中也说到贫况,如“家贫官亦贫,殆亦命矣”(同上)。
东林党人中也有出身于富有的地主,且仕居于高位的,但他们在政治态度上却是属于地主阶级的反对派。
要了解东林党人的社会思想本质,首先必须简略地说明一下当时社会的矛盾。
首先,封建统治者运用征税的超经济剥削方式,不但垄断了金银货币, 追求着封建的奢侈生活,而且在嘉靖年间,对正在新兴的手工业品以及农业, 大事摧残。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五载:“行货有税矣,而算及舟车;居货有税矣,而算及庐舍;米、麦、菽、粟饔飧也而税;鸡、豚肉食也而税;耕牛、骡驴畜产也而税。”
万历二十五年(公元一五七九年),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集团为了进一步对商业和手工业进行榨取,各省都设有所谓税使,这些税使都是由宦官充任,明会要卷五七“商税”条载:“都邑关津中税使棊布,水陆行数十里, 即树旗建厂,所至纳奸民为爪牙,肆行攘夺。又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豚,皆今输税。”此外还派了矿监到各地征收矿税。矿监税使的暴行, 不可胜记,东林党人李三才曾作过这样的描述:
“自矿税繁兴,万民失业,⋯⋯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括之令,密如牛毛。今日某矿得银若干,明日又加银若干;今日某官阴挠拿解,明日某官怠玩矿税罢职,上下相争,唯利是图”(明史纪事本末卷六五)。
接着他举出一些税使为例,如陈增在徐州,鲁保在扬州,邢隆在沿江, “千里之区,中使四布,加以无赖亡命,附翼虎狼”(同上)。
矿监税使的残暴罪行说明了封建主义的“税”的含义,它不是近代的财产税,而是对居民财产,包括商业、手工业的经济外的掠夺,对居民施行特权的垄断——“安定的垄断”。
因为封建主义的“品级结构”是要对居民的“各色人户”或“各色人等” 征取各种色役或贡纳的。等级微贱的市民反矿监税使的斗争在万历年间,此起彼伏地爆发起来。著名的如武昌、荆州反陈泰的斗争,景德镇反潘相的斗争,天津临清市反马堂的斗争,广东反季凤的斗争,陕西反粱永的斗争,锦
州反高淮的斗争等等。
其次,在江浙一带富饶地区,从明开国时起,即“籍诸豪族及富民田, 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田租比其他地区为重,最重的至“七斗以上”。后来虽有裁减之议,“亩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概征三斗五升”(明会要卷五四食货二田赋),嘉靖、万历年间, 江南地区地赋又时有增加,“嘉靖三十年,京、边岁用至五百九十五万,户部尚书孙应奎乃议于南畿、浙江等州县增赋百二十万。加派于是始”。万历四十六年,户部以辽饷缺乏,又到浙江、南、北直隶等省在派额银,每亩加三厘五毫,共派额银二百万三十一两有奇(见明会要卷五四食货二加派)。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又增加天下田赋,“于旧加外,复加三厘五毫,增二百万有奇”,“四十八年三月,复加天下田赋。亩再加二厘,连前二次加派, 共增九厘”(同上)。
从嘉靖到万历,水旱天灾逮连绵不断。嘉靖元年,南畿、浙江、江西、湖广、四川一带发生旱灾;二年在直隶、江北一带有水灾;十八年“河南大饥”;三十二年在直隶、河南、山东、徐、邳、淮、扬等处,水灾非常严重, 人民流离载道。万历十七年,“南畿、浙江大旱,太湖水涸”;三十七年“各省皆报灾伤重大”(同上荒政)。
从上面所述看来,漫无止境的封建役征、矿监税使的残酷剥削是和连年的自然灾害相互联系着的,这不仅严重地阻碍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而且使得人民无法生存。高攀龙高子遗书卷二送陈二尹序中描写一般官吏和人民的矛盾,说:
“至去其官也,不以墨即以老疾,即去,其橐中装已可耀示妻儿,了无所悔憾。而民之视其去也,如豺狼蛇蝎之驱出其里,亟须臾以为快!”在这种情况下,市民运动与农民暴动便相互交错地爆发起来了。
东林党人代表了中等阶级反对派,在他们反对宦官及其爪牙以及主张改良政治和减免赋税以苏民力的斗争中,表露出了他们进步的社会思想,尤其是暴露现实的批判思想。例如高攀龙在顾季时行状中说:“(顾季时)一日喟然发叹,泾阳先生曰:‘弟何叹也?’曰:
‘吾叹夫今人之讲学者。’先生曰:‘何也?’曰:‘恁是天崩地陷, 他也不管,只管讲学快活过日。’先生曰:‘然所讲何事?’曰:‘在缙绅只明哲保身一句,在布衣只传食诸侯一句。’先生为俛其首。”(高子遗书卷五)
这里指出,世界是正处在“天崩地陷”的时代,那末,矛盾是一种危机的形式了。至于东林党人对于这种社会危机挽救的方案,好像只在于唤醒个人的觉悟,只在于自我个性的解放。高攀龙在讲义自序中说:
“讲学者,明乎圣人之言,皆言吾之所以为吾也。夫吾之所以为吾,果何如哉?知之一日而有余,行之终身而不足者。知者不知乎此,行者不行乎此,人各以其所知所行者言焉,其于圣人之言多觌面失之矣。此学之所以不可不讲也。”(高子遗书卷一)
东林党人讲个性解放仍然是以讲圣人之言而自居的。他们把社会矛盾又返元为人格上的“君子”与“小人”的矛盾。一面是天才,一面是俗人。作威作福、欺压或不同情人民的是“小人”或俗人一类;而自我觉醒并同情人民的是“君子”或天才一类。因此“君子”和“小人”之区分的背后,实质上不过是反映了代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中等阶级反对派和代表封建专制主
义的统治集团的矛盾。
税监是替封建专制主义以及封建品级结构服务的直接代理人。东林党人反税监的斗争,实质上就是反对封建的“特权或例外权”,同时也反映出手工业与商业在一定程度上能有自由发展的要求。
东林党人的著作中,有不少地方尖锐地揭露税监的罪恶活动,并对之表示痛切谴责;与此同时,深表关切于城市工商业者的前途,同情于下层“士民”的反税监的行动。例如赵世卿在关税亏减疏中说:
“在河西务关,则称税使征敛,以至商少,如先年布店计一百六十余家, 今止存三十余家矣。在临清关,则称往年转商三十八人,皆为沿途税使盘验抽罚,资本尽折,独存两人矣。又称临清向来缎店三十二座,今闭门二十一家;布店七十三座,今闭门四才五家;杂货店六十五座,今闭门四十一家; 辽左布商,绝无一至矣。在淮安关,则称南河一带剥来货物,多为仪真、徐州税监差人挟捉,各商畏缩不来矣。”(皇朝经世文编卷四一一)
顾宪成在柬浒墅榷关税使者一函中又举出了一件生动的事例: “当岁癸卯、甲辰间,税棍俞愚,金阳等所在恣行,民不堪命。敝里有
牙行赵焕者,慨然发愤,具呈前抚院曹嗣老公祖,尽暴其奸。俞愚一班,痛恨入骨,适遇焕于江阴之长泾,缧绁之而去,杀而沉其尸于河,则是赵焕为地方而受祸也。⋯⋯希贤(赵焕之子)金氏奔往视之,陡遇金阳、吴渊等于王庄,即前之共谋杀焕者。在此既积恨不平,在彼复恃强不下,两相争鬨, 惊动地方,于是渊、阳仍祖顾堂故事,构出陈明捏呈漏税,为先发制人之计。⋯⋯至于漏税一事,亦尚有当请裁者,始赵焕未死,敝里人至城市货而归,至中途兴塘等处,各税棍必指为漏税,诈而取之,往往只剩得一空手。⋯⋯ 窃计敝里之去城则四十里也,去浒墅则百里也,贸迁在四十里之近,输税在百里之远,无乃非人情乎?而况转水河头,恰当城郭之间,业有栅为之限乎? 又况所市者类皆小民日用饮食之需,不必展转行贩谋子母也。长此不已,只出里门便应有税矣,民何所措手足乎?⋯⋯亦将复修癸卯、甲辰故事乎?由是推之,凡为漏税之说者,公乎私乎?抑亦假公行私乎?窃恐官受其名,彼享其实,民受其害,彼叨其利。”(顾端文公集卷四)
这可说是一项暴露社会现实的比较典型的史料,从其中可以看出:(一) 顾宪成通过赵焕事件描绘了江南地区人民在税棍的暴行下所遭受到的苦难, 暴露了税监与居民的矛盾,这一矛盾更显示出税监的勒索搜刮,给手工业者商人以及居民带来了重大的危害。(二)顾宪成在这里大部分是代表工商业者讲话的。
发生于万历三十一年(癸卯)至三十二年(甲辰)间的赵焕事件不过是税监打击工商业者、勒索民财等等罪行中的一项而已。在此前一年,万历二十九年(公元一六○一年),苏州发生了手工业者(机房织手)反税监孙隆的运动,“苏州民葛贤等缚税官等六、七人,投之于河,且焚宦家之蓄税棍者,太守朱燮元抚定之”(明神宗实录卷三六○)。在这次抗税的群众运动中,手工业劳动者“不掠一物,预告乡里,防止延烧,殴死窃取之人,抛弃罢免之财”,表现了首领葛贤的无畏精神,他“挺身诣府自首,愿即当刑, 不以累众”(见沈瓒近事丛残)。
东林党人反税监的斗争和支持淮抚李三才的行动是结合在一起的。李三才是东林党中广通声气的代表人物,“结交满天下”,肯为人民说话,为淮南一带的士民所深切同情。季三才曾对皇帝一再疏陈矿税之害,其中竟至批
判到皇帝:“陛下爱珠玉,民亦慕温饱。陛下爱子孙,民亦恋妻孥。奈何崇聚财贿,而使小民无朝夕之安?”(东林列传卷一六)
万历二十四年,为了营建两宫,皇帝决定开矿搜敛钱财,同时又派出矿使到各地察矿,税使乘势大肆活动,对于富家巨室则诬以盗旷,良田善宅则指为“下有矿脉”,以至于“卒役围捕,辱及妇女”(明会要卷五七食货五坑冶)。同时,在淮、扬一带对矿使“可以化诲者化诲之,不可以化诲者法裁之;可以便宜径行者径行之,不可以径行者为之据实上请”(顾端文公集卷三上叶相国台山先生书)。于是李三才遭到恶势力的排挤打击。
东林党人大胆地为李三才声辩,历数矿使的罪状。顾宪成举出李三才发淮之日的情况,申述道:“漕抚发淮之日,诸父老群聚队拥,相与顶舆,号哭不得行,既抵舟,复号哭而随之,相与夺缆不得行,亦以钱买邪?不然, 彼何利于贪抚而恋恋若是邪?将长安(指京师)有公论,地方无公论邪?抑缙绅之风闻是实录,细民之口碑是虚饰邪?”(自反录)这里把社会矛盾又返元于“长安”与“地方”的或“缙绅”与“细民”的对立,同时,在字里行间对于“地方”与“细民”深表同情。
到天启年间,东林党人反税使的言论更加激烈。因为有一些东林党人的活动和言论与市民阶层有利害相关的联系,所以在天启六年阉党魏忠贤大肆搜捕东林党人之际,市民便以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抗议,其中有代表性的事件就是苏州市民数万人为抗议阉党捕东林党人而械击校尉,常州市民数万人为抗议阉党捕东林党人李应升而冲入宪暑杀阉党校尉。
周顺昌曾以激烈言论反对税监,他说:“⋯⋯忽据马夫谢贵急报,本地方铺行匠作诸人等,因在税监告讨久欠价银,反被闭门杀伤,见在急变等情。⋯⋯人情汹汹,悲愤交集,询其衅端,云系税监狼心虎口,肆毒无已, 时威逼取各行若米若金及诸物,价总计百千,久不肯给。痛思小民,本微力薄,朝夕贩卖以糊口,举家老幼,嗷嗷以待,乃累月旷岁,索之茫然,情不能堪,势不及俟,不得各自踵门告哀乞怜,反触其怒,闭户逞凶,挟劲弩, 操利刃,忍心惨杀,逃出者重伤可据,锢内者难保全身。此众索还欠价,皆为网中之鱼,众姓求生,奚忍不相偿也?”(周忠介公烬馀集卷一申详税监变异缘由附后)
万历四十一年,周顺昌任福州推官时,直接和税监高采发生过冲突。高采“之流毒于闽最甚,其爪牙之噬人者,为巡栏百户马仕麒”。周顺昌曾逮捕过马士麒,而遭到统治阶级的嫉恨。这时高采在闽县抢夺人民的金珠米木, 市民们到监门“哀鸣求直”,“监诱入阖门,尽絷之,百端鱼肉;赴援者蚁聚于外,发箭挥刀,被发流血者皆是也。”不仅如此,税监还“登峻阁,火箭雨集,烈焰耀天,悲声动地”,结果“民庐化作飞灰已三十馀家”。这时, 周顺昌为了站在市民方面主持正义,自述道:
“阅日,两道欲令县为税监修门葺墙,余终不承命,二守出揭相迫,余独坐静思,两道尊与陈公责我以有此县篆耳,不如封之。⋯⋯自后守三缄之戒,不复谈天下事矣!时乡绅与当事议欲与税监调停,余以调停二字,殊非美名,从中挠之,慎馀未能,好尽多过,则余之谓矣。彼税监奇恶山积,具载两院疏中。⋯⋯”(烬余集卷一福州高当纪事)
周顺昌的不屈,得到东林党人周起元的支持,周起元在劾税监高采疏中列举了高采的各种罪状,要求加以惩治。
周顺昌、周起元又在天启六年为了江南的织造匠役而反对织造太监李
实。
当时明熹宗派织造太监李实到江南督造袍服三万馀副,监棍一面勒令江南匠役集中在杭州进行织造,同时四出勒索袍服之银。这种打击手工业商业的高压政策遭到了匠役的反抗,他们“闭门逃避,不行机织”。周起元表同情于匠役,他在请节滥派以杜浮估疏中要求减低袍服之数,他说:
“嗟乎,今东南之财乃襟肘毕露之时,今东南之民乃皮骨仅存之日,惟正之供输,尚思节省;不经之额数,岂宜漫征?此数如题自工部,则工部宜力请改正:此数如出自中载,望皇上亟为转圜。⋯⋯伏乞勅下该部将原数特减三分之二,仍将神宗所存留未尽者检出应用。”(周忠愍奏疏卷二)
周起元又在请宥非罪被诬府佐疏中说: “袍服之银,臣欲其照常取于条编四司料银之内,而实必欲溢取于条编
四司料银之外。⋯⋯臣为皇上保守江南一方,所虑者在呼吸安危之变,而实所见者,仅在阿堵多寡之间。臣为皇上经理财用,所图者在酌盈济虚之计, 而实所急者,常在吮膏吸髓之谋。”
周起元的这类言论,又得到周顺昌的支持,并受到苏、杭一带手工业工人的拥护。在天启六年他被阉党诬陷,到阉党派毛一鹭加以逮捕时,苏州市民数万人挺身而出,为之呼冤,杀死来逮捕的缇骑,用刑械击打校尉,后来复社领袖张溥在五人墓碑记中对此事作了详尽的叙述。
东林党人曾反对定额税,主张惠商,主张力行减税,如李应升在上巡道朱寰同书之二中说:
“竹木宪票,计根论税,职细思商人论根之法,乘积加除,须精心熟于算法者方可无讹。税事烦冗,恐滋多寡之弊。窃与袁知府酌议,不若从长阔深积计,论丈收银,较为简便。职以此法为饶河诸商亲算数番,较其岁额, 视饶河尚轻,视湖关不啻二十取一也。台台所颁丈式,以量船则极宽,以量簰税为小,职曲体商人之意,十丈止科其八,一簰之税,不踰五两,小者二两耳。如是而台台惠商之泽无穷矣。”(落落斋遗集卷八)
他们的这种“曲体商人之意”和“惠商”的政策思想,是有其社会根源的,然而他们的道理却是从忠君爱国的观点出发的,所谓江浙一带工商业的发展是国家的命脉。如周宗建说:
“东南一带,则尤国家根本之本也。”(周忠毅公奏议卷一) 周起元说:
“今戎马生郊,江南安则边事可支、京都可守,江南不安,则虽谋臣猛士,其不能枵腹而为皇上修战守之事也。”(周忠愍公奏疏卷一)
万历、天启间,江南一带经常发生水灾,除水灾之外,更有“一地两税” 之事。东林党人左光斗曾加以揭露说:
“不论有无遗地,不论已起科未起科,硬将玉田等处一概摊派银一万六千余两。”(左忠毅公集卷二奸当蔑旨妄动疏)
东林党人也曾表达了三吴人民在水灾的侵袭以及税棍压榨下的痛苦,而主张赋税的改折、缓征,想出种种方法以缓和平民的痛苦,如李应升说:
“三吴财赋,甲于东南,累年加派,民不堪命。近复不幸罹此洪水,情迫势危,种种见于缙绅父老之疏揭。⋯⋯惟是救荒之策,不出蠲赈两端,区区劝助于民间,终是医疮而剜肉。当此三空四尽,庚癸频呼,请帑既力竭于吁天,留税又势穷于仰屋,即求如嘉靖七年及万历十一年一切蠲免之例,恐难几幸于襟捉肘见之时,求所以救此嗷嗷、平其汹汹,下可以宽民,而上亦
无损国储者,惟有三十六年漕粮改折、停征五分之例,为两便之术耳。”(落落斋遗集卷十天启四年水灾请改折揭)又说:
“自四月以至六月,大雨倾注,穷昼历夜不休,⋯⋯平土化而为沼,室庐倾纪,丘陇漂流,风帆挂于檐端,炊釜悬于树杪,麦未收而已腐,秧欲插而平沉,较之万历三十六年水势更高二尺,淫潦复入三秋。⋯⋯查嘉靖七年, 世庙轸念重灾,一切税粮,尽数蠲免,万历十七年,神庙于蠲免外,特遗科臣齐帑银三十万赈济。三十六年,漕粮等项正米,每石改折五钱,缓征其半, 又另发税银五万两及留织造等银备赈,成例具在。⋯⋯故亟下改折之令,示缓征之期,以安人心,而平米价,尤万万不可缓也。”(落落斋遗集卷十又代在籍乡绅公揭)启蒙者经常是以代表各阶级的利益而自居的人,东林党人也有这样类似的情况,他们的口号是“恤穷民,体富民”。“富民”即指非品级性的庶族地主和工商业者。东林党人的思想,主张在“恤穷民”的政策之下,更特别应体念“富民”。徐如珂说:
“救荒之策,主于恤穷民,而易于累富民。今被灾非常,如煮粥、如买米,势不得不责之大户,要以量力而派,审便而行。必不使富者因贫者而倾家,斯为两便。”(徐念阳公集卷七候吴县万父母)
东林党人不但有富贫两便以及贫不累富的思想,而且还有官民两益的思想。中等阶级反对派之所以是近代自由主义改良派的前身,从东林党人的依违两可的主张,也可以看出来的。如徐如珂说:“当闾阎萧条之日而执常额以取盈,民固有所不堪;值公家告匮之秋而置国课于不问,官亦有所不便”。因此,又转到富贫两便的政策上来,他提出停征“宜分两等”的调和方案, 他说:“如官大户,十停其二;细民十停其四,停者半年取偿,而不停者出示征之,民必有闻风输纳者矣。至于民者无米矣,何以有本色?然而旗军兑粮矣,安得无本色?亦宜分为两等,官大户,十折其三,而细民尽从改折, 民必有闻风而交兑者矣。”(徐念阳公集卷七复徐代巡公祖)他也知道,这种主张是会被“大户”说成是“宽细民而苛大户”的,但他说不应该如此看问题,因为“细民”会“挺而走险”的,因此,他力主“细民”“勉力定租”, 并劝说“大户”对于“细民”“稍加宽恤”。作为中等阶级反对派代表的东林党人在和封建统治势力的斗争中带有调和主义的色彩,对于农民起义始终采取反对的态度,中等阶级反对派之被称为“现代自由主义者的先辈”,是有历史证件在的。
万历年间又曾在江南一带多次发生过士民反贪官污吏的斗争,这一斗争带有反封建身分等级制的市民运动的性质。东林党人反贪官污吏的言论是与这些运动互相呼应的。如徐如珂说:
“近村有老妪者,家储担石,日食一升,如是而止。或诳之曰:‘混沌将至,盍谨备之?’妪闻大恐,日每倍食,惟恐不尽。卒之,食浮其量,竟以饱死。君子曰,‘甚哉!混饨之说误人,而妪之愚而自速其死也。’某邑令下车三日,即肆撄金。人问之,曰:‘天下将乱,胡能少待?’未几以墨得罪,此亦畏混沌而一日倍食之说也。”(徐念阳公集卷四倍食说)
这里将贪官污吏喻为因畏混沌将至而倍食的老妪,确是相当深刻的讽刺。贪`官污吏的“天下将乱”的预感,却也道破了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封建官僚们对于历史前景的恐惧。
有些东林党人在“缕诉民隐”的合法形式里发表反贪官污吏的言论,如李应升说:
“今日安天下之大机括,莫如恤内地之民生,民生之憔悴极矣。言兴利而利未必可兴,不如且与之除害。徭役繁重,奸胥欺隐,一害也,长吏贪残, 酷罚重耗,二害也;通家窝访,株连诬陷,三害也;马户河夫,破家荡产, 四害也;盗贼充斥,邪教勾连,五害也;抛荒虚粮,赔丁图欠,六害也;里甲修理,粮长铺办,七害也;俗吏妨农,非时勾比,八害也;白役下乡,乘船骑马,九害也;势力投占,私债侵夺;十害也。”(落落斋遗集卷一缕诉民隐仰动天心乞实行宽恤以固邦本疏)
这是一份对于腐朽欲坠的封建王朝的政治的控诉书,他“目击民困,忧心民困”,企图从此“仰动天心,实行宽恤”,这就想得过于天真了!
在封建制社会,利用特权的大土地占有者,不但可以在“土地诡诈买卖” 之下,实行其“安定的垄断”权,而且可以在转嫁的办法之下,规免课赋。这对于“富民”是不利的。高攀龙说“锡之田,自国朝以来,辗转于贫富之交,进退于奸胥之手。至嘉靖间,盖有田者不尽出赋,而赋税者不必有田。富民之子孙已无置锥之地,而催科之吏犹环门守之”(高子遗书卷六建故邑侯王公祠堂引)。
主权者的皇帝也在侵占民田,其事例是很多的。万历四十年神宗赐福王田二百万亩,熹宗时,“桂、惠、端三王及遂平、宁国两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明史食货志)。这里所说的“庄田”,就都是“皇田”。
在封建专制主义的压迫之下,无特权的庶族地主或富民既想走进土地的流通过程,而又不敢走进这样的过程,可举下例为证:嘉靖时杨继盛在狱中与子应箕、应尾书说,“田地四顷有馀,够你两个了。不可贪心见好田土就买,盖地多则门必高,粮差必多,恐致负累,受县官之气也。”
东林党人的社会思想有进步的一面,也有其阶级局限的一面。例如其代表人物之一李应升在抚时直发狂愚触事略商补救以备圣明采择疏中说,“盖天下有三患:一曰夷狄,吭背之患,二曰盗贼,肘腋之患,三曰小人,心腹之患”(落落斋遗集卷一)。他把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同农民对统治者的矛盾混为一谈。他们站在中等阶级反对派立场,反对封建主义是以若明若暗的所谓“小人,心腹之患”来作为斗争的目标,而对于正在爆发的明末农民大起义,却以所谓“盗贼,肘腋之患”明白地提示出来。至于正在辽河一带虎视眈眈的清人(所谓“夷狄,吭背之患”),表示出了隐忧。他们在一六四四年清兵进关以后,曾经实行平素标榜的气节,有不少反抗与死节殉难的人物,而在南明的小朝廷中,东林与其继起者复社对于阉党一派人物如阮大铖等,还仍然继承着所谓“君子”与“小人”的“党争”形式,就更没有现实的意义了。
总观东林党人活动的时期,是在明末启蒙者泰州学派以及清初启蒙者顾、黄、王诸人之间。泰州学派、东林、顾、黄、王诸人共同之处是他们都有反抗专制制度的要求,代表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进步思潮。然而他们在程度上有很大的不同。以东林党人与泰州学派比较,东林学派不及泰州学派的抗争精神。何心隐、李贽诸人在反对封建礼教传统上,有杰出的表现, 李贽不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而东林诸人却龂龂于正统的是非之辩,例如顾宪成说:
“宪闻之,天下之最不可混者,莫如君子小人之辨,最不可欺者,莫如真是真非之心。而其最不可长者,莫如人各以其是为是,以其非为非。”(顾
端文公集卷三上叶相国台山先生书)
而其所谓是非,仍不外乎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的标准,高攀龙称顾宪成“心所冥契,则五经、四书,濂、洛、关、闽,务于微析穷探,真知力践”
(高子遗书卷五南京光禄寺少卿泾阳顾先生行状),高攀龙本人在程朱阙里志序中也说:“是六经者,天之法律也,顺之则生,逆之则死,天下所以治而无乱,乱而即治者,以六经在也。”(高子遗书卷一)在家训中,高攀龙又说“穷理虽多,要在读书亲贤。小学、近思录、四书、五经,周、程、张、朱语录,性理纲目,所当读之书也。知人之要,在其中矣。”(高子遗书卷四)可见他们的是非标准依然囿于传统的成见,不出于封建统治者的三纲五常等一套。所以顾宪成批评李贽说:
“李卓吾大抵是人之非,非人之是,又以成败为是非而已,学术到此, 真成涂炭。”(顾端文公集卷五)
东林党人的阶级局限性阻碍了他们的斗争的开展,周顺昌、李应升等被魏忠贤矫诏逮捕时,束手就缚,还写什么“臣罪应难赦,君恩本自宽”(李应升诗)的诗句,替他们打抱不平的倒是市井之间的平民。高攀龙被逮捕时, 事先得信自杀,但也写下“君恩未报,愿结来生”的遗表,杨涟遭受如此惨酷的刑罚,在死前的遗书还不忘提出“可以见二祖十宗于地下”之类的文字, 可见“君臣之分”的概念深刻地契入他们思想之中。与何心隐、李贽二人遭受封建统治者杀害时所表现的嫉视专制主义的坚决态度相对比,也足以看出东林党是严格遵守“伦常”观念的正统意识的。
东林党人没有提出对于土地问题的进步理论,而以改良主义的态度,主张富民巨商开垦;不象当时及以后的一些启蒙思想家有着对未来社会的理想。他们在哲学思想方面就更落后了,没有象当时以及稍后的思想家们的丰富多采的观点和方法,更不具有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他们的眼光缩到封建王朝统治者内部的矛盾中,他们纠缠在皇帝家族的私事上,在“梃击”、“红丸”、“移宫”三案中,却斤斤计较封建的伦常与名分。
历来封建的与资产阶级的学者们论到东林党人时,都祟赞他们的个人修养与“正直”,而称之为“乾坤正气”。我们不应当过高估计东林党所具有的封建的伦常观念与封建的气节,而对于东林党人的活动及其社会政治思想应就其当时的进步意义,予以历史主义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