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元代马端临进步的史学思想
第一节 马端临对杜佑、郑樵史学传统的发展
马端临是元初的大历史家。他所著的三百四十八卷的文献通考,是中国中世纪仅见的历史巨制。但他在当时并不著名,元史没有为他立传,关于他的生平事迹流传下来的很少。
马端临字贵与,饶州乐平人。据顺治乐平县志卷八人物志,他在二十岁的时候,“漕试第一”,而同书卷七选举志于咸淳九年(公元一二七三年) 解试下列有“马端临”。由咸淳九年上推二十年,即宋理宗宝祐二年(公元一二五四年),当是他的生年。宋帝◻德祐二年(公元一二七六年),元军攻陷临安的时候,他二十三岁。大约在三十岁前后,他开始编写文献通考。经过二十多年(见至治二年饶州路抄白),在元成宗大德十一年(公元一三
○七年)成书(见乐平县志卷十三李谨恩通考序),时年五十四岁。元英宗至治二年(公元一三二二年),饶州路以通考付刊,他还健在,已经是六十九岁了。他另著有多识录一百五十三卷、义根守墨三卷及大学集传等书(见乐平县志卷十),久已失传。
马端临的父亲马廷鷥,宋史有传。马廷鷥在宋末任右丞相兼枢密使,因和奸相贾似道不合,辞掉了官。马廷鸾是个博学的人,也曾任过国史院编修官和实录院检讨官。他著有读史旬编,以十年为一旬,起帝尧,迄周显德七年,共三十八帙。又著有六经集传、语孟会编、楚词补记、洙泗裔编、读庄笔记、皇极观物外篇、碧梧玩芳集等书。这些著作都已散佚。四库全书馆自永乐大典中辑有马廷鸾的诗文二十三卷、读史旬编一卷,编成碧梧玩芳集二十四卷,有豫章丛书刊本。马端临的史学工作,在资料的搜集和对史事的见解上都受马廷鸾不少的影响。所以通考自序中说:“业绍箕裘,家藏坟索。插架之收储,趋庭之问答,其于文献盖庶几焉。”通考里有不少地方引“先公曰”,都是绍述马廷鸾的意见。
在对先行的学者师承的关系上,马端临的史学特别和杜佑、郑樵的业迹有密切的关系。这里有三点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在对待历史的态度上,反对神秘主义的五行说和反对违反据实纪录的褒贬观点,马端临是和杜佑、郑樵一致的。
杜佑在通典里对这两点没有作正面的论述,只是在具体的处理上,干脆去掉了五行志,干脆不管对史事褒贬的这一套。郑樵更以激烈的词句表明了他对这一套的反对的态度。他在通志灾祥略的序中说:
“仲尼既没,先儒驾以妖妄之说而欺后世。后世相承,罔敢失坠者,有两种学。一种妄学,务以欺人,一种妖学,务以欺天。凡说春秋者,皆谓孔子寓褒贬于一字之间,以阴中时人,使人不可晓解。三传唱之于前,诸儒从之于后,尽推己意而诬以圣人之意,此之谓欺人之学。说洪范者,皆谓箕子本河图洛书以明五行之旨。刘向创释其传于前,诸史因之而为志于后,
析天下灾祥之变而推之于金、木、水、火、土之域,乃从时事之吉凶而曲为之配,此之谓欺天之学。
夫春秋者,成周之典也:洪范者,皇极之书也。臣旧作春秋传,专以明王道,削去三家褒贬之说,所以杜其妄。今作炎祥略,专以记实迹,削去五行相应之说,所以绝其妖。
且万物之理不离五行,而五行之理其变无方。离固为火矣,而离中有水, 坎固为水矣,而坎中有火。安得直以秋大水为水行之应,成周宣榭火为火行之应乎?况周得木德而有赤鸟之祥,汉得火德而有黄龙之瑞,此理又何如耶? 岂其晋厉公一视之远,周单公一言之徐,而能关于五行之沴乎?岂其晋申公一衣之偏,郑子臧一冠之异,而能关于五行之沴乎?如是则五行之绳人甚于三尺矣。⋯⋯
呜呼!天地之间,灾祥万种,人间祸福,冥不可知。奈何以一虫之妖、一气之戾,而一一质之以为祸福之应?其愚甚矣!况凶吉有不由于灾祥者。宋之五石六鹢,可从为异矣,而内史叔兴以为此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魏安平太守王基筮于管辂。辂曰:‘君家有三怪,一则生男堕地,走人灶,死: 二则大蛇床上衔笔:三则鸟来人室与燕鬭。儿人灶者,宋无忌之妖;蛇衔笔者,老书佐之妖;鸟与燕鬭者,老铃下之妖。此三者足以为异,而无凶兆, 无所忧也。’王甚之家卒以无患。观叔兴之言,则国不可以灾祥论兴衰:观管辂之言,则家不可以变怪论休咎。惟有和气致祥、乖气致异者,可以为通论。”这是反对神鬼妖异的思想。他在通志总序又对史家任意褒贬的作风批判说:
“曹魏指吴、蜀为寇,北朝指东晋为僭。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齐史称梁军为义军,谋人之国,可以为义乎?隋书称度兵为义兵,伐人之君, 可以为义乎?房玄龄董史册,故房彦谦擅美名。虞世南预修书,故虞荔虞寄有佳传。甚者桀犬吠尧,吠非其主。晋史党晋而不有魏,凡忠于魏者目为叛臣。
王凌、诸葛诞、毋丘俭之徒抱屈黄壤。齐史党齐而不有宋,凡忠于宋者目为逆党,袁粲刘秉沈攸之之徒含冤九泉。噫!天日在上,安可如斯?似此之类,历世有之。伤风败义,莫大乎此!⋯⋯
凡秉史笔者,皆准春秋,专事褒贬。夫春秋以约文见义,若无传释,则善恶难明。史册以详文该事,善恶已彰,无特美刺。读萧、曹之行事,岂不知其忠良?见莽、卓之所为,岂不知其凶逆?夫史者,国之大典也。而当职之人不知留意于宪章,徒相尚于言语,正犹当家之妇不事饔飧,专鼓唇舌, 纵然得胜,岂能肥家?此臣之所深耻也。”郑樵所谓“欺天之学”,指的是世界颠倒意识的神权主义的五行说。他承认五行是自然现象中的物质原素, 但这五种原素的本身变化无穷,在事实上既不能和人事牵强配合,在道理上更不能使这种配合获得证实。他认为灾祥是有的,但灾祥却无关于国的兴衰和家的休咎。他所谓“欺人之学”,指的是对于历史的主观主义的褒贬说。在他看来,一些历史记录的寓褒贬,虽扬言在于别善恶,但实际上是好恶任情,“伤风败义”。郑樵的这种理性主义倾向和批判精神,是刘知几史学精神的继续,是南宋初年的进步的史学思想。显然,这和当时自然科学的成就有关联,客观上和道学立于对立的地位。
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继承了前人的这种优良传统,对五行说用比较委婉的态度予以批评。通考自序说:
“记曰:‘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盖天地之间, 有妖必有祥,因其气之所感而证应随之。自伏胜作五行传,班孟坚而下踵其说,附以各代证应,为五行志,始言妖而不能言祥。然则阴阳五行之气,独能为妖孽而不为祯祥乎?
其亦不达理矣。
虽然,妖祥之说固未易言也,治世则凤凰见,故有虞之时有来仪之祥, 然汉桓帝元嘉之初、灵帝光和之际,凤凰亦屡见矣,而桓、灵非治安之时也。诛杀过当,其应为恒寒,故秦始皇时有四月雨雪之异,然汉文帝之四年,亦以六月雨雪矣,而文帝非浮刑之主也。斩蛇夜哭,在奏则为妖,在汉则为祥, 而概谓之龙蛇之孽可乎?僵树虫文,在汉昭帝则为妖,在宣帝则为祥,而概谓之木不曲直可乎?前史于此不得其说,于是穿凿附会,强求证应,而概有所不通。”
马端临在这里并没有像郑樵一样使用激烈的词句来反对五行说的目的论,而是叙述了传统的说法,并从历史事实上分析这种说法的矛盾。这实际上是比使用激烈词句更有说服力的。紧接着上文,马端临对于他所指的“物异”作了以下的客观分析,并给“物异”以一种定义:
“窃尝以为物之反常者,异也。其祥则为凤凰、麒麟、甘露、醴泉、庆云、芝草:其妖则山崩、川竭、水涌、地震、豕祸、鱼孽。妖祥不同,然皆反常而罕见者,均谓之异可也。故今取历代五行志所书,并旁搜诸史本纪及传记中所载祥瑞,随其朋类,附人各门,不曰妖,不曰祥,而总名之曰物异。”他以反常现象来解释“物异”,并以“物异”代替灾祥,把一切所谓灾
祥都归之于不常见的自然存在。这里马端临的明朗的态度,比着郑樵虽杏认五行的征应但还笼统地承认所谓灾祥,承认所谓“和气致祥,乖气致异”, 显然更进步一些。在通考中,物异考共二十卷,它的子目有水灾、水异、火灾、火异、木异、草异、穀异、金异、玉石之异、岁凶、地震、山崩、地生异物、恒雨、甘露、天雨异物、恒暘、恒燠、恒寒、雹、木冰、冰花、恒风、恒阴、夜妖、雷震、物自鸣、物自动、物自坏、人异、毛虫之异、麒麟、马异、牛祸、豕祸、羊祸、犬异、羽虫之异、凤凰、鸡祸、龙蛇之异、鱼异、龟异、虫异、蝗虫、螟、鼠妖等项,编录了有关的记录。尽管在这些材料中, 可靠的记录和附会传说相羼杂,但马端临的态度是在保留许多反常现象的资料,这是一种对待自然历史的客观态度,是和五行学家的态度有根本区别的。物异考中也有些子目,如赤眚赤祥、青眚青祥、服妖等,都还是五行说体系下的名堂,但这并不损害马端临对待“物异”的健康的态度,这只是在没有找到更合适的命题以前,把它们当作难以解释的物异来保留一些记录罢了。
马端临在处理“物异”的材料时只是整齐旧文,并没有把关于征应的部分删去,反而把它们保留了不少,并且还保留了董仲舒刘向等的一些说法。这不是马端临观点的自相矛盾,因为他既已在自序中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在物异考中也就不妨编次旧闻,请读者自加判别。马端临还有一种比较不彻底的想法,就是尽管五行说不可信,但这对于一无所惧的皇家也未尝不可以有一些约束的作用,把这些旧材料保留下来也还可能在政治上有一点用处。他在物异考的开端节录了汉书五行志,又引了苏洵郑樵反对五行的说法,随加以案语说:
“按:古今言灾异者,始于五行传,而历代史氏所述灾异因之。然必曰某事召某灾,证会某应,如医师之脉诀,占书之繇辭,则其说大牵强而拘泥。老泉(苏洵)之论足以正其牵强之失,夹漈(郑樵)之论足以破其拘泥之见。然郑论一归之妖妄,而以为本无其事应,则矫枉而至于过正矣,是谓天变不足畏也。”这段话在一开头指出五行说并非古说,接着是揭示它的牵强拘泥, 但后面却又希望利用天然灾异为统治集团来神道设教了。这是马端临在政治上的幻想和他的世界观之间的矛盾。不少旧唯物主义者在反对有神论之后,
复从情意上肯定宗教的用处,马端临也没有跳出这个圈子。当然,马端临还不会懂得统治者最害怕的不是灾异而是人民群众,而他的政治幻想却也透露了一些宋知识分子在元统治下的一种幻想的情绪。
对于主观主义的褒贬说,马端临没有正面反对。但他对于史家所公认为褒贬说所自出的春秋,是表示怀疑的,他说:
“按:春秋古经,虽汉艺文志有之,然夫子所修之春秋,其本文世所不见,而自汉以来,所编古经,则俱自三传中取出经文,名之曰正经耳。然三传所载经文多有异同,则学者何所折衷?如‘公及邾仪父盟于蔑’,左氏以为‘蔑’,公、穀以为‘昧’,则不知夫子所书者曰‘蔑’乎,曰‘昧’乎? ‘筑郿’,左氏以为“郿’,公穀以为‘徽’,则不知夫于所书,曰‘郿’ 乎,曰‘微’乎?‘会于厥憗’,公穀以为‘屈银’,则不知关子所书,曰‘厥憗’乎,曰‘屈银’乎?若是者殆不可胜数,盖不特亥豕、鲁鱼之偶误其一二而已。然此特名字之讹耳”,其事未尝背驰于大义,尚无所关也。至于‘君氏卒’则以为‘声子,鲁之夫人也’,‘尹氏卒’,则以为‘师尹, 周之卿士也’,然则夫子所书隐三年夏四月辛卯之死者,竟为何人乎?
不宁惟是,公羊、穀梁于襄公二十一年皆书‘孔子生’。按春秋惟国君世子生则书之,‘子同生’是也。其余,虽世卿擅国政如季氏之徒,其生亦未尝书之于册。夫子万世帝王之师,然其始生乃鄹邑大夫之子耳,鲁史未必书也。鲁史所不书,而谓夫子自纪其生之年于所修之经,决无是理也。而左于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又复引经,从至十六年四月书‘仲尼卒’,杜征南亦只为近诬。然则春秋本文,其附见于三传者,不特乖异未可尽信,而三子以其意增损者有之矣。盖襄二十一年所书者,公、穀尊其师授而增书之也;哀十六年所书者,左氏痛其师亡而增书之也,俱非春秋之本文也。三子者以当时口耳所传授者各自为传,又以其意之所欲增益者搀入之。后世诸儒复据其见于三子之书者互有所左右而发明之,而以为得圣人笔削之意于千载之上, 吾未之能信也。”(通考卷一八二经籍考九)
这里,他举出确凿的证据来怀疑春秋经文可信赖的程度之很成问题,并从而认为春秋笔削之意不易明白,这就显示出褒贬说在儒家经典上的依据站不住脚了。
第二,继承了社佑传统而有了相当大的发展的,是马端临坚持客观态度的关于封建制社会的素描。
杜佑著通典,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和边防等八门。和道学家相反,通典自序说:“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称聚人曰财;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管子曰:‘仓廩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 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谓矣。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宫设然后礼乐兴马,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狄焉。”尽管这八门在某些纪传体史书里具有类似的内容和标目, 但从没有这样地集中在一起,也从没有从“食货”开始,然后到选举、职官, 然后到礼、乐、兵刑。杜佑的这样处理,显然使通典能比别的史书更能表达中国古代中世纪社会的重要内容。
通考自序说:“唐杜岐公(佑)始作通典,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宝, 凡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有如杜公纲领宏大,考订该洽,固无以议
为也。然时有古今,述有祥略,则夫节目之间未为明备,而去取之际颇欠精审,不无遗憾焉。”在整个结构上,通考实以通典为基础而加以发展。但如果说这种发展只在“节目之间”和“去取之际”,也还是马端临自谦的笼统话。首先,马端临是努力客观地勾画中国古代中世纪社会,主要是封建制社会的横剖面的,他提出的问题远比杜佑更完备。其次,杜佑虽以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食货”开端,而食货占全书的七卷,礼却占了一百卷,这可见杜佑的兴趣仍着重在礼。他奏进通典时所特别提到的,也还是“周氏典礼, 秦皇荡灭不尽,纵有繁杂,且用准绳”(旧唐书卷二四七杜佑传)。马端临书中关于“食货”的共八门,二十七卷,关于礼的共三门,六十卷。相形之下,通考比着通典“食货”的部分大为增加,礼的部分大为减削了。再次, 杜佑著通典是为的“将施有政”,是要“参古今之宜,穷终始之要,始可以度其古,终可以行于今;问而辨之,端如贯珠;举而行之,审如中鹄”;是要“每事以类相从,奉其始终,历代沿革废置及当时群士论议得失,靡不条载”(李翰通典序)。其兴趣在于类从条贯,从供检阅故事的便利。旧日四部分类法把通典归入政书,是有它的道理的。马端临著通考,在形式上类似通典的地方不少,但其目的是在于研究历代制度“变通张弛之故”(通考自序),这是和杜佑有很大的区别的。总之,无论在书的结构上,在从内容比重所体现的作者兴趣上从及作者著书的出发点上,马端临都显示了他不同于他的前辈,而在历史重大问题的研究上要求更向前迈进。
现在把文献通考的总目分列于下,并略加说明: 1.田赋考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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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币考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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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考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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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役考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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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榷考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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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籴考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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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贡考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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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用考五卷
以上共八门二十七卷,包括国家对于土地、土地产品、制造品、货币和商业的垄断,对于人身的不完全占有和各种不同形式地租的掠夺,以及国家的消费。这是关于经济制度的,主要是关于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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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考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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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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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考二十一卷
以上共三门四十卷,是关于政权机构,主要是关于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的政权机构的。职官考是关于政权机构本身的制度,选举考和学校考是关于进身到政治机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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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社考二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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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庙考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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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礼考二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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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考二十一卷
以上共四门八十一卷。其中的六十卷是关于表达等般形式的礼制,其中包含有神他皇权的宗敛形式的札制。另外的二十一卷是关于和礼制密切联系的乐制。等级形式是表达封逮关系的集中的社会形式和政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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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考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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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考十二卷
以上共二门二十五卷,是关于国家的镇压武器的。18.经籍考七十六卷
这是关于意识形态的。19.帝系考十卷
- 封建考十八卷
以上共二门二十八卷。这是关于历代纪元和国家组织形式的变迁的,马端临称“二者盖历代之统纪,典章系焉”,可说是全书中综合性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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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纬考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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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异考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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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地考九卷
共三门四十六卷。这是关于天象、各种变异现象和地理的。24.四裔考二十五卷
这是关于汉族以外的民族和国家的。
从以上所列的前十八门,可以看出马端临对于中国古代中世纪社会,主要是对于封建制社会的一个横剖面的看法。这种看法把封建制社会的主要组成方面都列出来了,并且从经济制度说到政权机构、表达等级制度的礼制、镇压武器以至意识形态,这是按照社会现象和事物发展中本末先后的地位列举出来的。但是,这种看法仅仅是接近科学的,因为它还不能说出这一切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更不能说出生产和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作用。马端临勾画出了封建制社会的素描的图景,还不能揭露出封建制社会的规律。当然,马端临在他那个时代能提出这个图景,已是难能的。我们不能苛求他在十三四世纪之陈作到近代的水平。
第三,马端临继郑樵以后,大大发展了会通的观点。通典、通志和通考都以“通”字标其宗旨,而其间也有不同的看法。
郑樵著通志,在总序的发端就开宗明义地提出会通的观点。他说: “百川异趋,必会于海,然后九州无浸淫之患。万国殊途,必通诸夏,
然后八荒无壅滞之忧。会通之义大矣哉!
自书契以来,立言者虽多,惟仲尼以天纵之圣,故总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然后能同天下之文;贯二帝三王而通为一家,然后能极天下之变。是以其道光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不能及。仲尼既殁,百家诸子兴焉,各效论语, 以空言著书,至于历代实迹,无所纪系。
迨汉建元元封之后,司马氏父子出焉。司马氏世司典籍,工于制作,故能上稽仲尼之意,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之言,通黄帝、尧、舜至于秦、汉之世,勒成一书,分为五体:本纪纪年,世家传代,表以正历, 书以类事,传以著人。使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学者不能舍其书。六经之后,惟有此作。⋯⋯
自春秋之后,惟史记擅制作之规模。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通之旨, 司马氏之门尸自此衰矣。班固者,浮华之士也,全无学术,专事剽窃。⋯⋯ 由其断汉为书,是致周、秦不相因,古今成间隔。”这是以司马迁所倡的通古今之变的“会通”为治史的准则,在评论司马迁和班固的优劣时,就是以能否“会通”作为评判的尺度。马端临同意这种观点。他在通考自序说:
“诗、书、春秋之后,惟太史公号称良史,作为纪传书表。纪传以述理
乱兴衰,八书以述典章经制。后之执笔操简牍者,卒不易其体。然自班孟坚而后,断代为史,无‘会通’、‘因仍’之道,读者病之。”这里仅是对于郑樵论点的概括。但进一步看,郑樵所谓“通”是指史事记载的时代相续。所以他在总序中又说:
“且善学司马迁者,莫加班彪。彪续迁书,自孝武至于后汉,欲今后人之续己如已之续迁,既无衍文,又无绝绪,世世相承,如出一手,善乎其继志也。⋯⋯
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 此言相因也。自班固以断代为史,无复相因之义。
虽有仲尼之圣,亦莫知其损益。会通之道自此失矣。藉其同也,则纪而复纪,一帝而有数纪;传而复传,一人而有数传。⋯⋯
语其异也,则前王不列于后王,后事不接于前事。⋯⋯如此之类,岂胜断绠?”他所说“贯二帝三王而通为一家”,“通黄帝、尧、舜至于秦、汉之世”,都是指历史记载的时代相续说的。
郑樵所谓“会”,是指对史料的综合。他所说“百川异趋,必会于海”, “总诗书礼乐而会于一手”,“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森秋之言”,都有这样的意思。
会通的逻辑根据是什么呢?郑樵比较强调地提出一个类字。他在总序中推崇司马迁的“书以类事”。他在校雠略编次必谨类例论说:
“学之不专者,为书之不明也。书之不明者,为类例之不分也。有专门之书则有专门之学,有专门之学则有世守之能。人守其学,学守其书,书守其类。人有存没而学不息,世有变故而书不亡。以今之书校古之书,百无一存,其故何哉?士卒之亡者,由部伍之法不明也;书籍之亡者,由类例之法不分也。类例分,则百家九流各有条理,虽亡而不能亡也。巫医之学亦经存没,而学不息;释老之书亦经变故,而书常存。观汉之易书甚多,今不传, 惟卜筮之易传;法家之书亦多,今不传,惟释老之书传。彼异端之学能全其书者,专之谓矣。⋯⋯
类书犹持军也,若有条理,虽多而治;若无条例,虽寡而纷。类例不患其多也,患处多之无术耳。⋯⋯
类例既分,学术自明,以其先后本末具在,观图谱者可以知图谱之所始, 观名数者可以知名数之相承。谶纬之学盛于东都,音韵之书传于江左,传注起于汉、魏,义疏成于隋、唐。
睹其书可以知其学之源流。或旧无其书而有其学者,是为新出之学,非古道也。”他在图谱略明用也说:
“善为学者,如特军治狱,若无部伍之法,何以得书之纪?若无核实之法,何以得书之情?今总天下之书、古今之学术,而条其所以为图谱之用者, 十有六。”
郑樵的氏族略,分古今氏族为三十二类,另有按四声和复姓的类。六书略把古今文字二万四千一百三十五,分为六类,每类中又各分若干子目,每一子目各统若干字。对图书分类更细,按照郑樵在校雠略中所列举,是十二类百家四百二十二种。郑樵自称他的氏族略是“绳绳秩秩,各归其宗,使千余年湮源断绪之典灿然在目,如云归于山,水归于渊,日月星辰丽乎天,百穀草木丽乎土者也”。自称对于书的分类,“总十二类百家四百二十二种, 朱紫分类。散四百二十二种书,可以穷百家之学;穀百家之学,可以明十二
类之所归”。
马端临对于郑樵的会通说是同意的。马端临在通考自序中抑班扬马,强调典章经制的相因,就是同意郑樵所主张的历史纪载的时代相续。自序中指摘通典“叙选举则秀孝与铨选不分,经文与传注相汩,叙兵则尽遗赋调之规而姑及成败之迹”,这也同于郑樵注重类例的精神,而不满意于通典在某些地方的分类方法。马端临著文献通考,自远古叙至南宋末叶,总分为二十四考,每考又各另有子目,他不只是在论说上,而且是在实际上继承了郑樵的会通观点的。但马端临的会通也有和郑樵不同的地方,他比郑樵要更前进一步,更深刻一层。
郑樵的会通说,在于使人们从断代史中解放出来,从断代史走到通史, 要人们从复杂事例中依类找出头绪来,这是一种基于归纳法而寻找历史规律的初步要求。但他提出来的历史记载的时代相续只是历史编纂学上的史书体裁问题,不能解决历史问题。他提出来的类例,主要是关于文献学的问题, 很少是对于历史本身进行研究。马端临不但把郑樵提出来的“会通”运用于历史编纂学、文献学问题的处理上,而且运用于历史问题的研究上。换言之, 在“类”的概念之外,还提出了一个“故”的概念。通考自序说:
“爱自秦、汉以至唐、宋,礼乐兵刑之制,赋歛选举之规,以至官名之更张,地理之沿革,虽其终不能以尽同,而其初亦不能以遽异。如汉之朝仪官制,本秦规也。唐之府卫租庸,本周 制也。其变通张弛之‘故’,非融会错综,原始要终而推寻之,固未易言也。”
可见马端临并不满足于历史记载的时代相续的类例,而更注意的是历代典章经制变通张弛的原因(“故”),在整齐故事以外,进行融会错综、原始要终的研究。所以他的自序又说:
“凡叙事,则本之经史,而参之以历代会要,以及百家传记之书,信而有证者从之,乖异传疑者不录,所谓‘文’也。凡论事,则先取当时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诸儒之评论,以至名流之燕谈,稗官之记录,凡一语一言可以订典故之得失,证史传之是非者,则采而录之,所谓‘献’也。其载诸史传之纪录而可疑,稽诸先儒之论辨而未当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则窃注己意,附其后焉。”可见马端临并不满足以类例驾驭文献的方法,他更注意于对文献的甄择,并要从可靠的文献中得出自己认为恰当的结论。如果说郑樵的“会通”只是一种处理史书的方法,而马端临则是在这种方法启发下, 发展为研究历史的方法了。
在马端临的会通观点中,有两条值得住意的研究历史的方法。一条,是注意研究历史变革的阶段。通考二十四门中,如象纬考物异考等是不好划分历史阶段的;如王礼考乐考等,是不易明确划分历史阶段的。对于这些,马端临当时都没有提出关于历史阶段的看法。对于可能提出阶段性看法的各门,马端临不但特别注意有关经济制度的各门,而且有时还把划分阶段的标志也提出来。如通考自序论田赋变革,有这样卓越的见解:“随田之在民者税之,而不复问其多寡,始于商鞅。随民之有田者税之,而不复视其丁中, 始于杨炎。”这是以商鞅变法和杨炎变法的实践作为田赋制度变革的历史标志的。如论钱币制度,他说,“九府圜法,自周以来未之有改也”,“自唐以来,始制为飞券钞引之属,以通商贾之厚齐贸易者。其法盖执券引以取钱, 而非以券引为钱也。宋庆历以来,蜀始有交子。建炎以来,东南始有会子。自交会既行,而始直以楮为钱矣”。这是以九府圜法为金属货币(即铸币,
这对于古代社会的形成有很大关联)制度的标志,以飞券、交子、会子为纸币制度的标志,而唐的飞券、南宋的交子、南宋的会子又各为纸币制度史中之不同的小的历史阶段的标志。如论职役说:“成周之里宰党长皆有秩禄之命官,两汉之三老啬夫皆有誉望之名士。”又说:“后世乃虐用其民,为乡长里正者不胜诛求之苛,各萌避免之意,而始命之曰户役矣。唐宋而后,下之任户役者其费日重,上之议户役者其制日详。于是曰 差、曰雇、曰义,纷纭杂袭,而法出奸生,莫能禁止。”这是和品级结构有关的封建法律虚构的问题,以唐、宋户役为职役制度之阶段性的标志,而差役、雇役和义役又是户役出现后之小的阶段性的标志。马端临在通考全书中有关历史阶段性的论述尚多,他是在当时可能达到的水平上,通过寻求历史阶段的方式去寻求厉史变革的规律的。这就不仅仅和郑樵对史书的处理的观点有区别,而且更和神秘主义的历史观、永恒不变的历史艰及循环论的历史观划清界限。道学家的三代论在这里遇到了真正的论敌。通考成书到现在已经有六个半世纪了, 像马端临所指出的有关田赋、钱币、职役的阶段性的历史标志,在今天看来, 还有值得参考的科学价值。这是马端临对于历史规律“心诚求之”的业精, 并不因其时代的局限性而失掉光芒。
马端临的会通观点中可注意的第二点,是他在自序中所提到的要推寻“变通张弛之故”。他在论述史事时,有时说到“古今异宜”,有时说到“不容不然”,“不容不如此”,均指必然性。自序在论田赋时说:
“三代井田之良法坏于鞅,唐租庸调之良法坏于炎。二人之事,君子所羞称也。而后之为国者莫不一遵其法。或变之,则反至于烦扰无稽,而国与民俱受其病,则以古今异宜故也。”
通考田赋考三论杨炎两税法说: “陆宣公又言:‘先王制赋入,必以丁夫为本,无求于力分之外,无贷
于力分之内。故不以务穑增其税,不以辍稼减其租,则播种多。不以殖产厚其征,不以流寓免其调,则地著固。不以饰励重其役,不以窳怠蠲其庸,则功力勤。如是,故人安其居,尽其力。’此虽名言,然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均是人也,而才艺有智愚之不同;均营生也,而时运有屯亨之或异;盖有起穷约而能自致千金,其馀力且足以及他人者;亦有蒙故业而不能保一簪,一身犹以为累者,虽圣人,不能比而同之也。然则以田定赋,以家之厚薄为科敛之轻重,虽非盛世事,而救时之策,不容不然,未宜遽非也。”通考职役考二论雇役说:“其所以必行雇役者,盖虽不能使充役之无费,然官自任雇募之责,则其役与民不同,而横费可以省。虽不能使官吏之不贪,然民既出雇募之费,则其身与官无预,而贪毒无所施。此其相与防闲之术虽去古义远甚,然救时之良策,亦不容不如些。”
从这些话看来,马端临所要推寻的“故”,是要研究历史发展的客观形势的,是要根据历史发展的客观条件来分析史事的,这是马端临追寻历史规律的又一重要观点。
马端临史学观点,从其总的精神来看,是具有进步的倾向的。他在不少地方,是以历史发展形势来解说史事,好象把人类社会的历史说成是“不容不然”、“不容不如此”。尽管他也说到人的打算,甚至是在谈论一个政治家的决策,如杨炎两税法等等,但他在这里不是说到一个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而往往是把个人和个人的活动作为某一个时代的掌握形势的胜利者来处理的。在这些地方,马端临就显示出他的机械观点。有时,他也模糊地涉及了
人民群众的意志对于形势发展的作用,这在他的史论中不算太多,但是最珍贵的人民性倾向,我们还要在下一节里来说到它。另外,马端临还没有能够正确估计所谓“圣人”的英雄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这是由于他的思想究竟不能跳出历史唯心主义的局限。不过在读到马端临拨到“圣人”的地方,我们要格外慎重,要善于分辨他所说的“圣人”是他心目中真正的“圣人”或仅仅是借用来的牌位,要善于区别传统的神圣东西在一个思想家的理论体系之中是主要的内容,抑是一个空名词。
马端临和杜佑郑樵的史学工作都是在历史转变时期从个人所持的角度去总结过去的历史。杜佑是处在唐中叶,从政典的鱼度上去总结两税制这一法典施行以前的历史。郑樵是处在南宋初年,从人物传记上,特别是从文献学上总结了五代以前的历史。马端临是在宋元之际,从典章经制上,总结了宋末以前的历史。他们所特的角度不同,但都要求“通”,这正是历史家要求理解变革的思想反映。杜佑屡绾财赋之区,富甲全国,使他知道食货的重要。而他这个世家大族,对于礼学有很厚的感情,这就使礼占有通典全书的一半。郑樵是一个穷儒,他没有充分的条件来研究典章经制,而他的强调类例,可说是宋代科学知识的相当发达在思想上的反映。马端临在学术上的凭借,无论从先行者的学术遗产或家学来说,都相当雄厚。他以南宋宰相的故家子弟处在宋元之陈,对历史变化的感受要特别深刻。同时,宋亡之痛也使他和广大汉族人民有密切的情感上的联系。这一些,成为马端临在史学上有更大成就的重要原因,并且也因此而使他的史学思想具有一定的科学因素和一定程度的人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