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陆象山的唯心主义“心学” 第一节 陆氏宗法家族和陆象山的身世

陆象山是宋明两代主观唯心主义一般所谓“心学”的开山祖。这种“心学”,有其所从产生的社会根源,也有其理论上的一定承传关系。宋元学案论陆象山的学术渊源,有如下一些记载:

“象山之学,先立乎其大者,本乎盂子。⋯⋯程门自谢上蔡(良佐)以后,王信伯(苹)、林竹轩(季仲)、张无垢至于林艾轩(光朝),皆其前茅,及象山而大成,而其宗传亦最广。”(宋元学案卷五八象山学案全祖望语)

“三陆子之学,梭山启之,复斋昌之,象山成之。⋯⋯复斋却尝从襄陵许(忻)氏入手,喜为讨论之学。宋史但言复斋与象山和而不同,考之包恢之言,则梭山亦然。”(同上卷五七梭山复斋学案全祖望语)

“刘静春曰:陆子寿兄弟之学,颇宗无垢。”(同上) “黄东发(震)曰:复斋之学,大抵与象山相上下。象山以自己之精神

为主宰,复斋就天赋之形色为躬行,皆以讲不传之学为己任,皆谓当今之世, 舍我其谁,掀动一时,听者多靡。⋯⋯(复斋)遂与象山号二陆。”(同上)

“梓材案:黄氏(宗羲)本从梭山为金溪学案之一,复斋为金溪学案之二,谢山则并称之曰梭山复斋学案。”“黄氏本以是卷为金溪学案之三,谢山则称为象山学案。”(宋元学案卷五七、五八)

“宗羲案:(象山)先生之学,以‘尊德性’为宗,⋯⋯同时紫阳之学, 则以‘道问学,为主。⋯⋯宗朱者诋陆为狂禅,宗陆者以朱为俗学。两家之学,各成门户,几如冰炭矣。”(同上卷五八象山学案)

从上述材料,我们可以得到三点认识:(一)同时与朱学并成为学术宗派的象山之学,是一个以陆氏家族为其核心的独立的学派;(二)这个学派的前趋是程门的上蔡、无垢等接受禅宗思想较深的一些唯心主义者,其远源则为孟子,也就是说,从师承上看,这一主观唯心主义的流派有其洲源:(三)三陆子之学(或二陆之学),有其共同之处,所谓“和而不同”,所谓“启之”、“昌之”、“成之”,所谓“皆以讲不传之学为己任”,所谓“兄弟之学,颇宗无垢”者是。黄宗羲原拟并称之为“金溪”学派,列为金溪学案, 不是没有缘由的。因此,研究陆象山的思想,必须联系到他的兄弟梭山和复斋。如果说程朱之学更多地接受华严宗的影响,那么陆氏家学则更多地接受禅宗的影响。

陆象山名九渊,字子静,江西抚州金溪人,生于宋高宗绍兴九年(公元一一三九年),卒于光宗绍熙三年(公元一一九二年)。

陆象山的八世祖陆希声曾相唐昭宗。五代末,陆希声的孙子德迁避地金溪,解囊中装,买田治生,赀高闾里”(象山先生全集,以下简称全集,卷二七全州教授陆(九龄)先生行状),这是金溪陆氏之祖。可见陆家原是品级性地主,但是到陆象山的时候,陆家迁金溪已及二百年,经济情况早已有了变化。象山叙述其家的经济情况说:

“陆氏徙金溪,年余二百。⋯⋯先君子居约时,门户艰难之事,(九皋) 公所当。每以条理精密,济登平易。吾家素无田,蔬圃不盈十亩,而食指以千数,仰药疗以生。伯兄总家务,仲兄治药疗,公授徒家塾,以束修之馈,

补其不足。⋯⋯杜子美北征诗谓:‘海图折波涛,旧绣移曲折,天吴及紫凤, 颠倒在短褐。’公妻子无海图可折,无天吴紫凤可依。然‘旧绣移曲折’, ‘颠倒在短褐’,则有之矣。”(全集卷二八陆(九皋)修职墓表)

“家素贫,无田业,自先世为药肆以养生。⋯⋯一家之衣食百用尽出于此。子弟仆役,分役其间者甚众。⋯⋯后虽稍有田亩,至今计所收,仅能供数月之粮。食指日众,其仰给药肆者日益重。⋯⋯当穷约时,公之子女,衣服敝败特甚。”(同上宋故陆公(九叙)墓志)这个食指数以千计的大家族虽然走向没落,但仍保持着宗法世家的遗风:虽然到了宋代没有列入“官户”, 但在乡里的权力甚大。

陆象山兄弟六人,情况如下:

陆九思,字子彊,与乡举,封从政郎,有家问,训饬其子孙,总家务。陆九叙,字子仪,处士,总药肆事。

陆九皋,字子昭,与乡举,授徒家塾,又教授番阳许氏书院。居家“时时杖策徜徉畦陇阡陌间,检梭种刈”。晚为乡官,办理金溪赈恤,终修职郎。学者称庸斋先生。

陆九韶,字子美,不事场屋,兄弟共讲古学。与朱元晦友善,首言太极图说非正。奏立社仓之制行于乡。号梭山居士。有梭山日记。

陆九龄,字子寿,尝与乡举,补入太学,登进士第,后授全州教授。曾主家乡保伍,领导地主武装,备御“湖之南”之“寇”,“郡县倚以为重”。学者称复斋先生。

陆九渊,⋯⋯最后守荆门军。以上情况说明,陆象山的一家,以宰相后裔迁居金溪以后,当初还是豪族地主的家庭。但是二百年来,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到陆象山的时候,占有的田地不太多,兼营其他产业,如先世经营的药肆。同时,从全州教授陆先生行状所叙述的家世情况来看,陆家自象山的高祖以下,都没有登仕牒的。可见,这个地主的家庭,经过五代和北宋的改朝换代,经济和政治的地位是下降了。但是,陆家在乡里还是有势力的, 虽居穷约,在宋室南渡之顷,“建炎虏寇之至”,陆象山的族子陆谔曾起义兵,后来就掌握“保聚捍御”的地主武装,对付农民起义。陆谔死后,由象川之兄陆九龄继续掌握这部分武装。象山之兄成为教授与乡官,或奏立社仓, 仍然在乡里保持着宗法世家的权力。为了保护这样的一种聚族而居、食指以千数的大家族的利益,他们荒年则主赈恤,金人南侵则起义结保伍,对农民起义则又进行镇压。从陆氏家族的封建性质看来,陆氏兄弟在乡里依然占据着家族长的特殊统治地位,在经济上虽然没落,而在乡里的势力依然保持着豪族的传统精神。作为家族长的陆氏兄弟利用乡里的特殊权力,对生产事业的管理颇为精明,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对乡里赈恤颇为“关心”,同时时农民起义则又利用家族组织,以坚决的镇压者自任。请看他们的自述:

陆九叙“独总药肆事,⋯⋯子弟仆役,分役其间者甚众。公未尝屑屑于稽检伺察,而人莫有欺之者。商旅往来,咸得其欢心。不任权谲计数,而人各献其便利,以相裨益。故能以此足其家而无匮乏。”(全集卷二八故宋陆公墓志)

象山先生言:“吾家治田,每用长大镬头,两次锄至二尺许,深一尺半许外,方容秧一头。久旱时,田肉深,独得不旱。

以他处禾穗数之,每穗谷多不过八、九十粒,少者三、五十粒而已。以此中禾穗数之,每穗少者尚百二十粒,多者至二百余粒。每一亩所收,比他

处一亩不啻数倍,盖深耕易耨之法如此。”(全集卷三四语录)可见陆氏家族组织的严密,在陆氏兄弟的家族长“独总”之下,能使“子弟仆役,分役其间”,表面上虽温情脉脉,但剥削关系是掩盖不住的。

“淳熙丁未,江西岁旱,抚为甚;抚五邑,金溪为甚。⋯⋯

(陆九泉)公为乡官,于是乡之所得多忠信之士,而吏不得制其权以牟利。明年赈粜行,出粟、受粟,举无异时之弊。里闾熙熙,不知为歉岁,而俗更以善。”(全集卷二八陆修职墓表)

“莫若兼置平籴一仓,丰时籴之,使无价贱伤农之患:缺时粜之,以摧富民闭廪腾价之计。析所籴为二,每存其一,以备歉岁,代社仓之匮,卖为长积。⋯⋯偿得二千缗,可得粟二千硕,乡斗于官为一千硕。来岁粜一千硕, 存一千硕,为后年之备。逐年更粜之,可与社仓俱广,为无穷之利。”“前岁梭山所掌社仓,⋯⋯向来社仓,赵丈欲行之,⋯⋯或告之以此事全在得人,⋯⋯社仓⋯⋯诚得如陆梭山者为之,乃可久耳。⋯⋯其后,梭山兄因得以平籴之法,条具五利。”(全集卷八与陈教授一及二)可见陆氏兄弟掌握乡里的极力是连官吏都不敢制约的。当然这种赈恤族员乡里的方式是一切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共同特征。

“湖之南,有寇侵轶,将及郡境。⋯⋯旧部伍愿(陆九龄)先生主之。⋯⋯ 先生将许之,或者不悦。⋯⋯先生曰:吾居乡讲授,⋯⋯老母年且八十,家累过百人,⋯⋯借令可去,扶八九十老者,从以千余指,去将焉之?⋯⋯甘家之祸,忍乡之毒,缩手于所可得为之事,此奚啻嫂溺不援者哉?⋯⋯先生于是⋯⋯许之。已而调度有方,备御有实,寇虽不至,而郡县倚以为重。”

(全集卷二七全州教授陆先生行状) “暇则与乡之子弟习射,曰:是固男子之事也。岁恶,有剽劫者过其门,

必相戒曰:是家射多命中,无自取死。”(宋史卷四三四防九龄传)可见陆氏兄弟所以能掌握地主武装,镇压农民起义,是因为依靠封建的宗法家族的坚固的细胞。

从以上诸端,我们可以理解陆氏家族在当时社会具有着一种典型性。作为家族长的陆象山这样的地主,在当时是不少的。如葛赓一家,便是一个较完整的典型。陆象山叙述葛赓的家族情况说:

“公讳赓,葛其姓,德载其字。其先五代间自番阳徒抚之金溪。曾祖祈、祖丰、父思审,皆不仕,世以力田殖其家。⋯⋯遭时多故,县官倚办于民者几倍常赋,公调度有方,从容赡给。建炎间,盗贼蜂起,所在为保伍以自卫。郡每被寇,心檄以捍御。临川为寇冲,虏骑侵轶,亦尝及城下,皆赖乡社以免。公善用长戈,慷慨徇义,人所乐亲,所部皆勇敢,以是见推为前锋,摧坚陷阵,未尝有所避。⋯⋯绍兴乙卯岁旱,明年民难籴,米斗踰十钱。富民方闭廪。时公先下价散其米,徒手来者輒贷与之。公限粟不多,而里中赖之宏矣。”(全集卷二八葛致政志)

这种地主阶级有一套利用家族组织的经略。他们是失去了“官户”地位的品级性地主。请看陆氏家族的一套乡绅的族法和单行的制度:

“先考居士君贺⋯⋯究心典籍,见于躬行。酌先儒冠昏丧祭之礼,行之家,家道之整,著闻州里⋯⋯(陆九龄)从父兄读书讲古。⋯⋯居士君欲悉传家政,平日纪纲仪节,更加櫽括,使后可久,先生多与裁评。”(全集卷二七全州教授陆先生行状)

“吾家合族而食,每输差子弟掌库三年。某适当其职,所学大进。这方

是‘执事敬’。”(全集卷三四语录) “其家累世义居。一人最长者为家长,一家之事听命焉。岁迁子弟,分

任家事。凡田畴、祖税、出纳、庖爨、宾客之事,各有主者。九韶以训戒之辞为韵语。晨兴,家长率众子弟谒先祠毕,击鼓诵其辞,使列听之。子弟有过,家长会众子弟责而训之:不改则挞之,终不改,度不可容,则言之官府, 屏之远方焉。”(宋史卷四三四陆九韶传)

这样的宗法的统治权是封建主义的绳索之一,陆氏兄弟即是这一家族的家长。家族法规就总结为梭山日记的居家正本和居家制用两篇地主的治家哲学。在居家正本里,陆梭山提出子弟十五岁以后,“各因其材而归之四民, 秀异者入学而为士,教之德行”的主张,对生产劳动者与非生产劳动者分途培养,在家族之中已经包含着封建等级制的细胞。教育的内容规定为“孝弟忠信”等道德教条,以六经、论、孟和封建史学家的历史著作作为教科书, 训痹统治阶级的治术,并宣扬等级的命定论,来麻痹劳动人民的反抗意识。

“古者民生八岁人小学,至十五岁,各因其材而归之四民,秀异者入学, 学而为士,教之德行。愚谓人之爱子,但当教之以孝弟忠信。所读须六经、论、孟,明父子、君臣、夫妇、昆弟、朋友之节,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以事父母,以和兄弟,以睦族党,以交朋友。次读史,知历代兴衰治平措置之方。”

“富贵贫贱,自有定分。富贵未必得,则将陨穫而无以自处矣。斯言或有信之者,其为益不细。相信者稍众,则贤才自此 而盛,又非小补矣。”(宋元学案卷五七引梭山日记居家正本)

在居家制用里,陆梭山提出了管理家族的一套完整的制度,把家族看做是封建国家的缩影。按照这个制度,好像为封建国家户部制订法规,也好像通过这个试验场准备恢复古制。这个制度的最高原则是使地主的财富“子孙可守”,“家可长久”。请看陆氏的家规:

“古之为国者,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最地大小,视年之丰耗。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国既若是,家亦宜然。故凡家有田畴,足以赡给者,亦当量入以为出。然后用度有准,丰俭得中,怨讟不生,子孙可守。

今以田畴所收,除租税(按:尚未能取得免税特权)及种、盖、粪、治

(按:仍然自己经营一部农业生产)之外,所有若干,以十分均之。留三分为水旱不测之备,一分为祭祀之用,六分为十二月之用。取一月合用之数, 约为三十分,日用其一,可余而不可尽。用至七分为得中,不及五分为啬。其所余者,别置簿收管,以为伏腊裘葛、修葺墙屋、医药宾客、吊丧问疾、时节馈送;又有余,则以周给邻族之贫弱者、贤土之困穷者、佃人之饥寒者

(按:佃户)、过往之无聊者,毋以妄施僧道。

其田畴不多,日用不能有余,则一味节啬。裘葛取诸蚕绩,墙屋取诸蓄养,杂种蔬果,皆以助用(按:即靠家庭手工业和副业收入作补助)。不可侵过次日之物。一日侵过,无时可补,则便有破家之渐,当谨戒之。

其有田少而用广者,但当清心俭素,经营足食之路(按:即 另搞一些收入,如搞商业或手工业如药肆、陶业之类)。

前所言存留十之三者,为丰余之多者制也。苟所余不能三分,则有二分亦可,又不能二分,则存一分亦可;又不能一分,则宜撙节用度,以存赢余,

然后家可长久:不然,一旦有意外之事,必遂破家矣。

前所言以其六分为十二月之用,以一月合用之数约为三十分者,非谓必于其日用尽,但约见每月每日之大概。其间用度,自为赢缩,惟是不可先次侵过,恐难追补,宜先余而后用,以无贻鄙啬之讥。

⋯⋯愚今考古经国之制,为居家之法,陆赀产之多寡,制用度之车俭, 是取中可久之制也。”(宋元学案卷五七引棱山日记居家制用)从这里的法规看来,陆氏家族是南宋时期农村封建组织的一个典型家族,可以看出其在乡村中的特权势力,家族成员都严格地约束于这样制度之中,财政、司法、教育以及军事的权力都操纵于家族长手中,因而陆氏父子兄弟是无冕的品级性地主。陆象山就出身于这样的一个典型的非凡的地主的家庭,并且是从这个家族的士“太学”所培养出的士人。

非凡的陆象山,幼年时候就有一些神话性的故事。据说,他四岁时候, 一日忽问其父“天地何所穷际?”“遂深思至忘寝食。”“十余岁,读古书至宇宙二字,解者曰:四方上下曰字,往古来今曰宙,忽大省曰,元来无穷, 人与天地万物皆在无穷之中者也。”后来“启悟学者,多及宇宙二字”。这种神话性的故事,无非吹嘘他的异于常儿。

陆象山三十四岁,试南宫,中选,赐同进士出身。在行都,诸贤从游, 朝夕应酬。杨简从学。归金溪故里,学者“远近风闻来亲炙”,闢槐堂讲学。

陆象山三十七岁,吕祖谦约他和复斋会朱熹于信州鹅湖寺。请看复斋所赋的不可一世的诗句:

“孩提知爱长知钦,古圣相传只此心。大抵有基方筑室,未闻无址忽成岑。留情传注翻棒塞,着意精微转陆沉。珍重友朋相切琢,须知至乐在于今。” 再看陆象山赋诗的口气:

“墟墓兴衰宗庙钦,斯人千古不磨心。涓流滴到沧溟水,拳石崇成泰华岑。易简工夫终久大,支离事业竟浮沉。欲知自下升高处,真伪先须辨只今。”

(全集卷三四语录)三年后,朱熹始和前诗: “德业流风夙所钦,别离三载更关心。偶携藜杖出寒谷,又枉篮与度远

岑。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只愁说到无言处,不信人间有古今。”

(年谱)鹅湖之会,显露了朱学与陆学的分歧。所谓易简工夫与支离事业, 标示了两派世界观以至方法论的不同。但是,这次聚会只是两派争夺正宗地位的开始,主要的争论是关于“太极”、“无极”的问题。

陆象山四十二岁,访朱熹于南康,登白鹿洞书院讲学,讲“君子喻于义, 小人喻于利”一章,作了讲义。

陆象山四十四、四十五岁,除国子正,赴国学,讲春秋,有讲义。四十五岁冬,迁勅令所删定官,至四十八岁。其间,陆象山主张用四物汤(或称四君子汤)医国,就是:任贤、使能、赏功、罚罪。

陆象山四十八岁冬,主管台州崇道观,归故乡讲学。次年,开始登贵溪应天山讲学,建精舍,四方学者,多来结庐问学,“聚粮相迎”。改应天山为象山。大抵每年二月登山,九月末始归。“居山五年,阅其簿,来见者逾数千人”。讲学的书院和佛寺相似;他的讲学的神情和高僧说法相似:

“先生常居方丈。每旦,精舍鸣鼓,则乘山簥至。会揖,升讲座,容色粹然,精神炯然。学者又以一小牌,书姓名年甲,以序揭之,观此以坐,少亦不下数十百,齐肃无譁。首诲以收敛精神,涵养德性,虚心听讲,诸生皆俛首拱听。非徒讲经,每启发人之本心也,间举经语为证。⋯⋯平居或观书、

或抚琴,佳天气则徐步观瀑。至高,诵经训,歌楚辞及古诗文,雍容自适。虽盛暑,衣冠必整肃,望之如神。”(全集卷三六年谱)

居山五年期间,与朱熹书疏辩论太极、无极问题。陆象山否定无极这一范畴。

陆象山五十一岁,宋光宗即位,诏知荆门军,未即赴。至五十三岁秋始赴荆门。五十四岁冬,卒于荆门任所。在荆门的一年多时间里,陆象山的“政绩”是筑荆门城,修郡学、贡院,客馆、官舍,众役并兴。联合邻郡,搜捕地方“逃卒”。修整地主武装,组织烟火队,镇压饥饿的农民。朔望及暇日, 诣学讲诲诸生。有一次,在公堂会吏民六百多人,讲洪范五皇极一章,以代替上元设醮。在讲议的后边,画了神秘的八卦和洛书。这一事件,充满了宗教的神权和专制主义皇权相统一的意味。关于捕逃卒和组织烟火队的事,陆象山自己招供说:

“荆门逃卒,视州郡为逆旅,周流自如,莫知禁戢。⋯⋯地方稍修其籍, 革顶名之弊。图致请于大府,丐与邻郡为约,以绝逃逸之患。适得公移,甚惬下意,即已行下巡尉、义勇等,严其迹捕。近有襄阳逃卒,投募在此,捕者寻至,即令擒去矣。敝邑自某人境,逃卒亦不少。有未获者,恐在府下, 径差人迹捕。或恐此辈群党,欲丐移文兵官、巡尉、义勇等,为之应援。倘蒙捕获,亦可惩后也。”(全集卷一六与章德茂书之一)

“境内‘盗贼’绝少,有则立获。⋯⋯始至,即修烟火保伍,‘贼盗’ 之少,多赖其力。近忽有‘劫盗’九人,‘劫’南境村中软堰寺长生库(按: 长生库即当铺,用高利贷盘剥农民)。迟明,为烟火队所捕。”(全集卷一七与邓文范书)

史载襄阳一带逃户流民是历代的特别是宋、明之际的严重问题,这里曾经组织过较大的农民起义,陆象山的“政绩”的性质是很显明的。

陆象山的遗集,宁宗开禧元年(公元一二○五年)由其子持之编为二十八卷,外集六卷。杨简序。开禧三年,刊于抚州郡库。嘉定五年(一二一二年),持之又哀而益之,袁燮为之序,刊于江西仓司。其后,裔孙陆邦瑞又刊之于家塾“槐堂书斋”。四部丛刊象山先生全集,乃影印明嘉靖四十年江西刊本,有袁燮、杨简二序,当为嘉定本的复刻。其书合三十二卷,三十三卷以后,盖为附录,包括谥议、行状、语录、年谱,正与袁燮序文所言符合。四部备要象山全集则为清李穆堂评点本的重排,基本与丛刊本同,附录年谱略为加详。

陆象山的学生,最著名的是杨简、袁燮、舒璘、傅子云等,其中杨简, 进一步发挥了其主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象山学派流传不广、至明代陈献章、玉守仁起,始重行得到提倡。在近代有一部分复古主义者还曾经根据陆王唯心主义的教义,企图反对过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