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旗生计问题

满洲八旗兵丁不加训练,又不事生产,如此世代相传,不仅无力作战, 而且家口生活也日益困窘。于是出现了所谓“八旗生计”问题,京师尤为严重。

乾隆一朝对这一问题的产生,曾有过种种议论。归纳起来,主要是源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不事生产,收入减少。八旗兵丁久居京城,不事耕种,按照清朝规定,又不得经营工商,只靠朝廷发给粮饷和出租旗地为生。如果擅自外出谋生,即被视为“逃旗”,从重治罪。旗人长期游惰,靡费无节,粮饷不足即向佐领等官员借债(放印子)。再不足,便变卖朝廷地产和住房抵用。借贷放印子钱,钱粮即被扣还。土地变卖后不能再收取地租。房产卖后还要再出银租房。这样下去,收入越来越少。一年不如一年,一代不如一代,不能不陷于困窘。

另一方面是满洲八旗人口不断增加。满洲八旗只有旗兵本人领取粮饷, 旗丁分授耕地。百余年来,旗人生活安闲,家口不断增殖,生活负担也不能不随之增长。户部尚书梁诗正在奏疏中说:“而百年休养,户口众多,无农工商贾之业可执,类皆仰食于官”,是旗人穷乏的原因。(《清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五)御史赫泰说,顺治初年到京的一人,现在已成为一族,“以彼时所给之房地,养现今之人口,是一分之产而养数倍之人。”(《皇清名臣奏议汇编》初集卷一四五)

满洲八旗人户生齿日繁,收入日绌,在乾隆朝已成为急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乾隆帝的处置办法是:(一)增发赏银。以恩赏名义,发给贫困户赏银, 以为赈济。又动用国帑,赎回旗人典卖给汉人的旗地,由官府收租,将租金分赏给八旗兵丁。据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清查,赎回旗地一万四千余顷,岁征租银三十一万五千余两(《石渠余记》卷四)。这些赏银,对于贫困的旗户,虽然可缓解一时,并不能解决长久的生计。(二)增加养育兵额,“出旗为民”。雍正时设养育兵额四千八百人,乾隆帝扩大到二万五千人。八旗兵原有满洲、蒙古、汉军之分,乾隆帝准令八旗汉军“出旗为民”, 即脱离八旗兵籍,另谋生理。由此空出的兵额,改由满洲旗丁补充。如广州、杭州驻防汉军和福州水师汉军,各出旗一千余人,由京师满洲旗丁往补。驻防福州的八旗汉军步兵改设为绿营兵,另派京师八旗满洲兵丁二千余人驻防。

此外,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乾隆帝还曾迁移京师满洲八旗三千户去东北拉林等地开垦荒地,建房屯种。说是“但念现在京中满洲,生齿日繁,额缺有定,恃一人钱粮,供赡多口,终恐拮据”。“欲我满洲世仆, 仍归故土,生计充裕。”前往人等,每户赏给治装银两,沿途给与车辆草束, 到达后又赏给立产银并官房田地、牛犋籽种,每户约需银百余两。乾隆帝告诫说:“伊等至彼,各宜感戴朕恩,撙节用度,以垦屯为务。稍有余暇,勤习骑射技勇。”(《高宗实录》卷五○四)但是满洲“故土”的旗人,也并非“生计充裕”,典卖旗地,生计困乏的现象也在发展。据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宁古塔将军鄂弥达的奏报,吉林乌拉满洲兵丁三千,其中可称富户者仅二十一户。贫户一千一百八十五户,八千九百三十五口。赤贫户六百七十八户,两千八百九十四口。两者合计一千八百六十三户,一万一千八百二十九口。其余为中户,共八百四十八户,八千八百二十九口(《军机处满

文月折档》,乾隆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这个典型材料反映出,当地八旗满洲兵丁中,可以温饱的中户还不足半数,绝大多数是贫困户以至赤贫户。乾隆帝迁往拉林的三千满洲户,实际上只有二千户前去。其中老幼约十分之一,壮年而不会耕作者有十之六、七,能耕作者不过十之二、三。因此,去拉林等地不久,便又相继逃回京师。留在拉林等地者,也多雇用关内流民代耕。所领旗地又通过典卖,渐归汉民所有。

广大八旗满洲人户从不耕不战到难以存活,显示着满族的统治危机,也表明满洲贵族与旗户的分化,日益加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