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行会概况

清代行会组织,在全国普遍存在。在传统的工商业城市中,商业和手工业的各行各业,几乎都有行会。大城市如苏州、杭州、宁波、汉口、广州、上海和北京等地,行会组织有相当强大的实力。苏州的手工业和商业行会, 至少有一百六十多个。杭州的各种手工业行会组织,在清代以前,就已有自己独立的行规。所谓“三百六十行,各有市语”。入清以后,有些行会组织还加以“拓新”。宁波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之交,商业行会已经十分强大。行会商人在经营对外贸易方面,经常采取联合行动。汉口在同一时期,盐、当、米、木、花、布、药材各行,以及在汉口经商的云、贵、川、陕、粤、

西、湖南等省商人,均各有自己的行会组织,即所谓“商有商总,客有客长, 皆能经理各行、各省之事”。广州在十九世纪初期,每一种职业,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彼此划分的行业,各有其本行的规章惯例”。上海在同一时期, 单是各地商民在这里建立的行会会馆,就有十三处。北京的工商会馆,在清代前期也有近四十处之多。有些中等城市,也有相当完整的行会组织。如长江中游的沙市,运河线上的临清、济宁,都有专门的行业街道。沙市在明末清初已“列巷九十九条,每行占一巷”。临清、济宁也都有专行的行街道和独立的行规。内地小城市和边远地区的城市中,出现行会组织的,也相当普遍。四川汉州(今广汉)各行各业,“入铺出铺,各有礼仪”。大足县中, 缫丝、瓦木、染色、成衣等业,都有行会。地处塞外的归化城,在十八世纪初,工商各业已形成十二行,各行各业都有定名为“社”的行会组织。集镇亦复如此。大的手工业集镇如江西的景德镇,广东的佛山镇和江苏的盛泽镇, 都有悠久的行会历史。一般农村集镇中,也不乏行会存在的迹象。在安徽、四川的一些小集镇中,行会壁垒森严,不下于城市。在广东,甚至在农村中, 也有会馆的设置。

从清初至嘉庆,行会组织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在苏州行会组织的会馆或公所中,已知其创建年代的,有机业公所等三十九所。其中创建于清朝以前的只有三所,创建于道光以后的有九所,其余二十七所,均为康、雍、乾、嘉四朝和道光初年所创立。上海行会中,实力很大的商船会馆和海州帮商的高宝会馆,也都是清朝初年创立的。这些会馆或公所的创建时间,不一定就是行会的成立时间,有些行会的成立,可能早于会馆或公所的创建,甚至会早得很多。但是大批会馆或公所的创建,说明行会的力量,在有清一代有所发展。

清代行会组织在工商业中保持着强大的影响。在现存的一些手工业行会规条中可以看出,从清初到嘉庆时,行会关于学徒、帮工的限制,非行会手工业者的排斥,产品价格、工资水平的统一和原料分配、销售市场的限制等等,都有十分严密的规定。一直到道光年间,许多行会在排斥非行会手工业者方面,仍然规定外来客师新开店铺,须出牌费“入公”;在限制学徒和帮工方面,仍然规定客师“不得蒙混滥请”,学徒“出一进一”,“不能擅带”; 在统一工资水平方面,规定不许“低价包外”,“徇情受用”;在统一产品价格方面,规定“同行公议”,“不准高抬,亦不许减价发卖”;在原料的分配方面,规定“公分派买”,“不许添减上下”;在销售市场的限制方面, 规定“新开铺面,不得对门左右隔壁开设”,也“不准挑担上街发卖”。所有这些,说明清代行会对城市工商业,保持着相当完整和严密的控制。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一方面引起劳动分工的增长,一方面也引起行会数目的增加。原来属于一个行业的行会,现在分裂为几个行会。彼此之间, 存在着严格的分工限制。这在手工业行会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江西景德镇的陶瓷业中,就划分众多的小行业,分别组成自己的行会。各行之间,“主顾有定,不得乱召”。在苏州的丝织业中,“机张须用泛头,有结综掏泛一业,练丝有槌丝一业,接经有■经接头一业,织花缎有上花一业”。均系“各归主顾,不得紊乱搀夺”。有的行业,产与销都是“各归各业”。如苏州线业中,张金业不得兼营金线业,金线业亦不得兼营张金业。各分界限,泾渭分明。这说明在行会制度的条件下,分工的发展和生产的专业化,没有改变手工业的小规模性质,也没有促进行业之间的自由竞争,而只是促使相近行

业分成众多的行帮组织,进一步造成城市工商各业彼此之间的对立和隔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