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藏 族
藏族作为一个古老的民族,在清代各族中处于重要的地位。西藏地区分为卫、康、藏、阿里四个区域。卫即元明时代之乌斯藏,以拉萨布达拉宫为中心,又称前藏或中藏。康即喀木地区,以察木多(昌都)为中心,与四川
邻界。藏即后藏,以日喀则的札什伦布寺为中心。阿里地处西北,即元明时代之纳里。早在一六五二年(顺治九年),五世达赖喇嘛即应邀前来北京, 与顺治帝会见,接受清廷的封号。一七一三年(康熙五十二年),康熙帝封授五世班禅,命其管理札什伦布寺后藏地区。一七二○年(康熙五十九年), 又封授七世达赖主管前藏。乾隆帝击退喀尔喀后,制定善后章程,进而确立西藏地区的统治制度。
早在雍正时,清廷平阿尔布巴之乱后(见本书第九册),即规定留驻藏大臣正副二人,分驻前后藏,领兵镇抚。乾隆时,进而确定“凡卫藏事务, 皆命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裁决。”(《高宗实录》卷三七八)善后章程更规定清廷驻藏大臣,与达赖、班禅地位平等,督办西藏事务,并依金奔巴瓶掣签制,监督达赖、班禅及大寺院活佛的转世。西藏地方执政机构称噶厦, 设噶伦四人(内一人为喇嘛),在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主持下,共同处理政务。军官称戴琫,一戴琫领兵五百。管理寺院仓储财务的僧官称仓储巴(商卓特巴)。清廷规定噶伦为三品,戴琫、仓储巴为四品,均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奏请清廷授任。嘉庆时,噶伦策拔克与成林侵吞公产,相互攻讦。嘉庆帝曾将二人革职,发往回疆效力。
前后藏地区以外的藏族,分布于四川、云南和青海、甘肃等地,清廷封授当地土司,并分别设置官署统治。巴塘、里塘在康熙时附清,雍正时隶属于四川,分设宣抚司,正副各一人。里塘各部落置长官司、百户,巴塘置百户。德格雍正时设安抚司,后改宣慰司,是四川藏族地区最广的土司。瞻对分上、中、下,各设官一名。上瞻对、中瞻对为长官司,下瞻对为安抚司。明正设宣慰使司,乾隆时因征金川有功,授二品顶戴。大小金川在乾隆时被征服后,设懋功厅统治。其他部落也各设宣慰司或安抚司。云南中甸、维西两地,雍正时分别设厅,乾隆时隶丽江府。
青海蒙古和硕特部控制的藏族居民,在清廷征服准噶尔及和硕特部后, 统由西宁办事大臣统辖。藏族聚居于黄河以南,凡四十一部,封授指挥使、同知、佥事,下授千户、百户。甘肃境内的藏族则由兰州府、凉州府及巩昌府属的岷州和洮州厅直接统辖,封授土司。
官家(官府)、寺院和世袭贵族,号为藏族的三大领主。耕地和牧场都集中在三大领主手中。管家是全部土地的名义上的所有者,并且直接占有大量庄园称为“雄豁”,出租给农奴耕作,收取地租。寺院是宗教中心,也是掌握政治、经济的中心。乾隆时理藩院统计,前藏有寺院三千一百五十处, 喇嘛三万余人。后藏有寺院三百二十七处,喇嘛一万三千余人。拉萨的哲蚌寺、甘丹寺、色拉寺,号为三大寺,各有喇嘛五千人左右。各地大小寺院都占有多少不等的庄园称为“却豁”。大喇嘛并占有私人的庄园。各地新老贵族约有二百余户,大贵族可占有几十处至百余处庄园,称为“该豁”。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奴差巴和堆穷,从事畜牧业的牧奴以及担当家务劳动的朗生,构成了藏族的被压迫阶级。
差巴,意为当差的人,是藏族中人口最多的阶层。他们领种领主的一份差岗地(份地),要自带口粮、农具、牲畜在领主自营的田地上耕作服役, 称为服内差。从下种到入仓,都是在监工的皮鞭下集体劳动。还要负担各种杂役,如砍柴、割草、背水、磨糌粑、打酥酪、喂牲口、运货物、当随从等等。有手艺的人要为领主制造各种用品。除内差外,差巴还要应官府的外差, 包括为官府兴建房屋、道路、沟洫等工程。
堆穷,意为烟火小户。他们领不到差岗地,不应外差,只能耕种极少量的耕食地。若是领种领主十克田地,就得出三百天工,替领主耕种自营地, 作为劳役地租。他们对领主有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生要登记,死要除名, 婚嫁需要领主同意。领主可以随意转让、交换、买卖堆穷。
牧奴也和农奴一样依附于三大领主,在领主牧场上为领主放牧牲畜,或放牧自己的少量牲畜,向领主交纳牧租。凡是有牛一头,或绵羊十只、山羊二十只,每二年还向官府交纳税银。达赖官府每二年征收的税银达三万两之多。另外,还要按牲畜多少为官府服差。
朗生,意为“家中饲养的”,即家奴,主要担当领主的家务劳动。他们多半是从差巴和堆穷中破产而来,没有生产资料,没有人身权利,完全被农奴主占有,子女也继续为奴。
在清代藏族中,差巴和堆穷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朗生人数已很少。
藏族自唐代以来,即在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汉文化和印度的佛教文化,逐渐形成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藏文化。与宗教相结合的藏文化,包括天文、历算、医学、建筑学、语言文字学、历史学、地理学等许多领域,多能自成体系,独具风格。文学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以及民间故事等等,更具有显著的特色,丰富的内容。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史上,藏文化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在西藏南部门隅地区,住有人数不多的门巴族(现有四万人左右),通用藏语和藏文。自清初,即处于达赖喇嘛统治之下,向西藏官府交纳赋税, 服差役。奉喇嘛教。
门隅以东的洛渝地区,有珞巴族(现有二十万人),清代文献称为洛渝人。藏人称他们为珞巴,义为南方人。语言与藏语同属藏缅语族,但与藏语不同,形成独立语种。无文字。五世达赖时,即声称洛渝人等“入我治下”。由西藏官府统治。从事狩猎。无佛教寺院,只有原始的宗教信仰。
在四川阿坝一带,汉藏两族之间,居住有羌族(今有八万余人)。语言同属藏缅语族。无独立的文字。多通汉语、汉文。与汉民杂居,从事农业。清代泛称他们为蕃族。今定名为羌族,确认为古代羌人的支裔。羌族多信巫术,只有少数人奉喇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