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

相互介绍的礼俗

在交际场合,人们互相认识需要经过介绍。一般情况下,介绍应遵循如下三原则:

  1. 把男人介绍给妇女。如“哈特夫人,我想请您认识一下史密斯先生”。

  2. 把年轻人介绍给长者。如“理查德教授,我想请您认识一下古德局长”。

  3. 把身份低者介绍给身份高者。如“卡特部长,我想介绍您认识一下古德局长。”

介绍对方避免出错,可只介绍双方的名字:“赫德州长,这是我侄女玛丽小姐。”一般场合,用“我想介绍认识⋯⋯”或“我想把⋯⋯介绍给您”, 这样既随便,又显得友好。

介绍用语不当会显得失礼,而不给人做介绍是最不礼貌的事。绝对不能用命令的语气做介绍,如“琼斯先生,去和霍格兰先生握握手”;或“詹宁斯先生,去见见我表兄乔”。还要注意莫把一方称作“我的朋友”,这样容易使另一方感到自己不是你的朋友。

在社交场合,当你想结识某个人而又无第三者介绍时,不能径直走上前去问,这样会使人感到突然,也不礼貌。应该首先介绍自己,如果对方不做自我介绍,可等一会儿向第三者打听:“刚才那位穿红色衣服的漂亮女子是谁?”

在小型宴会上,主人应该尽可能地把每个客人介绍到;而在大型宴会上, 就不必一一介绍。如带着自己的朋友去参加宴会,而在场的其他人都不认识他时,要尽可能地把他介绍给大家。但切记不可带着他满屋子乱转,因为客人很多,他是难以记住那么多的名字的。一个人在正式场合被介绍给他人以后,所使用的传统问候语是“您好!”;而在非正式场合,可说声“哈罗!” 或“见到您很高兴”等。如果介绍时没听清对方的名字,可以请他再说一遍。

男人之间彼此相识后通常握手,即使从房间这头走到那头也要握;妇女们握不握均可,男女青年被介绍给长者则都要握握手。男人被介绍给妇女时, 女的一般只微笑着说:“您好!”或“哈罗!”,握不握手由女方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