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聚与分散因素分析一、研究对象

为此,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原则上说明理论没有必要把集聚和分散划分为两组因素,而只是作为称之为集聚(agglo-meration)的一组因素。所有分散因素其真实性质只是集聚产生的相反倾向而已。但如果分散因素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我们的理论就可忽略这些非独立的因素,而视其为集聚的对立面。由于理论不研究走向集聚的运行趋势的动态相互作用,也不研究走向派生的分散的相向趋势,而研究该过程的最终效果,因为只有这种最终效果改变了区位的状况。

然而,最终效果可能是集聚倾向完全丧失了(即在这种情况下不改变我们已经得到的区位图示),或者是集聚倾向持久而强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原理必须引入集聚要素,作为可能改变原有区位图示的因素)。所以, 我们的理论事实上只讨论可能的集聚——即作为集聚复杂过程的结果。

然而,如果抽象原理能深入分析造成该“结果”的集聚和分散因素动态相互作用的组成成分,如果抽象原理能区分每一组因素(如同在运输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中的那种情形)并且确定每种因素对每一单个工业多大程度的影响,那将是很乐观的。

遗憾的是这些不能由纯粹的推理所完成。至此,所考虑的两个区位原因都是简单的量,都是通过一些孤立工业过程已知事实推导出来的,对每个工业的影响程度也是从这些条件推理来的。相反,现在要考虑的区位要素分类, 是从生产的社会性质条件来判别,而通过分析孤立的生产过程大概难以分类。在社会要素集中化的情况下,要预先说出生产成本高抑或低是绝对不可能的。要推导这种预言,其复杂的已知前提是不存在的。我们只具备个别情况的经验知识,告诉我们工业生产过程中某些元素廉价了,另一些则昂贵了。因为在一般原理的内涵里,我们不了解形成集聚和分散倾向的特殊区位因素的类别,那么通过推导当然就不可能找到确定集聚和分散要素对单个工业影响程度的明确的一般特征。

这样的话,一般原理的任务在这里必须比前面章节更受限制。准确地说, 原理只能寻求集聚倾向影响区位的行为和程度最一般的规则;要找到单个集聚和分散因素,要把一般集聚规则应用于各种工业必须依赖经验。

然而,给出一定的事实基础(不要求完善)对我们讨论很有价值。接下来对更实质性因素做简短考察,这些因素已知是以一种集聚或分散行为在发挥作用的。随着讨论的深入,很清楚至少在开端先安排工业集聚和分散的初步分类,并作为我们纯理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