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力楞”——原始家族公社的遗风

“乌力楞”,通古斯语(鄂温克、鄂伦春语均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 意为“子孙们”。直至共和国成立时,鄂温克族猎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阶段,这里的社会组织是家族公社“乌力楞”,由有血缘关系的 3—10 个小家庭组成。

乌力楞由一名家族长—“新玛玛楞”来领导,由他来安排乌力楞的狩猎、分配、家族会议、食宿、穿戴和婚丧嫁娶等等。因此,这位由乌力楞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家族长,必须是处处以身作则、大公无私的勇敢猎手。

在鄂温克猎人的传统观念中,由山神主宰的猎场、猎物是公有的,驯鹿、狩猎工具、桦皮船、雪橇等,也是乌力楞的公共财产。大家集体出猎,通力合作,共同围捕野兽。而所有的猎获品,则要按照传统习惯,在乌力楞内按

户平均分配。至于不能分割的兽皮,则采用轮流的方式来平均分配。不过, 谦让和乐于助人的传统,使优秀猎手对自己少分猎物感到光荣。而丧失劳动力的老人和鳏寡孤独者,反而因此得到家族的照顾而分得多一些。

后来,随着狩猎的发展和商品交换的影响,枪枝、驯鹿被小家庭视为私有,灰鼠皮等小兽品也为猎者所有了。不过,原始共产的遗风,仍使他们对私有观念很淡薄:驯鹿、枪枝可以无偿长期借用;任何人在食品匮乏时,都可到别的“撮罗子”里取兽肉,而决不会遭到拒绝的。这里堪称“君子国”, 在他们的词语中,还没有“盗窃”一词呢。

在深山猎场中,不时还可看到一两座昔日的林中仓库,这是鄂温克猎人定居前的唯一固定建筑物。他们在林中较为向阳的地方,选择四棵整齐对称的大树,在四五米的高处,砍掉树梢,并用这四棵树干为柱子,再用木头垒成悬空的小木屋。屋底留一人口,由地上竖起一根砍有一级级阶梯的柱子通进口内,作为梯于上下。秋天,猎人把猎物、食品和夏衣存进仓库,并取出冬季用物。只是库内禁放熊皮,以免闻味而来的棕熊爬上去捣乱。仓库无人看管,也不用上锁,别处猎人可自由借用所需的东西,只要他事后照数归还就行。不过,他们可以拿走整块兽肉,而不得在每块兽肉上割下一点。

鄂温克猎人还缺乏计数意识。在他们的语汇中,数目字仅有 1 到 100, 而百以上的数,只能宠统地用“很多”来表示。他们在同被称为“安达”(意为朋友,兄弟)的行商做交易时,也只以换回一些生活必需品为满足,他们的美德往往被外来的行商利用。例如,狡猾商人用一包火柴轻易地换走三张灰鼠皮(如今二张灰鼠皮可在国营民族商店换到 50 余包火柴)。有的行商更为可恶,他们先满脸笑容地和猎人攀亲认友,等到他们用酒把猎人灌醉后再谈生意。于是,连骗带抢,奸商只用几袋面粉和一些子弹、盐巴、茶叶、烟、酒,便把猎人积攒了一年的鹿茸、熊胆、麝香、灰鼠皮全部拿走了。

60 年代,人民政府为鄂温克猎人在敖鲁古雅建立了定居点后,这里先后设立了商店、学校、医院⋯⋯为猎人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有趣的是,古老的习惯和出于对国营商店的信任,仍使这里保留着奇特的买卖方式:老猎人从山上带下来的兽皮等猎获物往柜台上一放,便听任售货员计价。他们则边看货架边点东西,也不问价钱多少。最后,他们不问结帐的余款有多少,听由售货员代存商店,他们也不要存折或收据,抱起商品便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