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埃及时代

从第二十一王朝起,开始进入后埃及时代。第二十一王朝在上埃及的底比斯有赫里霍尔僧侣政权,下埃及有塔尼斯的斯门戴斯法老政权,形成南北

两个对立的势力。在整个第二十一王朝的六代法老统治期间,国家都处于分裂局面,中央王权遭到严重削弱,地方割据加强,政局动荡不安。此后,利比亚雇用兵首领相继建立了塔尼斯和布拔斯梯斯的第二十二和二十三王朝

(约公元前 945—前 730 年),与上埃及的阿蒙僧侣朝廷仍是对峙局面。约公元前 730 年,舍易斯地方的统治者特夫那赫特建立了第二十四王朝(约公元前 730—前 715 年)。从利比亚人建立的第二十二王朝到第二十四王朝的200 多年时间在历史上称为“利比亚王朝”时期。这以后,努比亚国王皮安希打败特夫那赫特,占领埃及,以纳巴达为首都创立了第二十五王朝(约公元前 730—前 656 年),称为“努比亚王朝”。但在皮安希带兵回那帕特后, 特夫那赫特又恢复了自己的统治,直到其儿子勃克霍里斯时期。

到后埃及阶段,尽管政治舞台上风云起伏,王朝更替频繁,但经济上仍有很大的发展。铁器从公元前 1000 年左右开始在埃及普及开来,国内工农业

生产水平都有所提高,商业繁盛,奴隶制经济得到很大发展。公元前 600 年左右,法老尼科曾下令在尼罗河与红海之间开凿一条运河,这就是现代苏伊士运河的前身,但未竣工。据说他还曾雇佣腓尼基水手组成舰队绕非洲航行一周①,可见当时商业贸易发展很快。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专门化,后埃及时代阶级分化日趋明显,形成了不同职业和政治地位的社会等级集团,这就是马克思所称的“埃及种姓制度”②。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埃及人分成七个阶级:他们的头衔分别是僧侣、武士、牧牛人、牧猪人、商贩、通译和舵手。⋯⋯每个阶级都是以它自己的职业命名的。”③西西里的狄奥多洛斯则认为埃及的阶级划分为国王、武士和其他三个自由市民阶级:牧人、农夫、工匠④。不同的社会阶级等级各有其不同的职业,国王、僧侣和武士拥有很大的特权,而其他阶级则毫无特权可言。

国内外商业的兴盛,也促进了高利贷业的兴旺发展,并影响到整个社会生活。放贷者刻薄的贷款条件和高额贷款利息使下层人民境遇更为悲惨,社会分化愈趋激烈,农村公社的阶级分化尤为严重,越来越多的农民因还不起债务而丧失土地沦为债务奴隶;中小土地所有者成了大土地所有者兼并的对象,大量土地越来越集中到贵族奴隶主及新兴的大商人手中,使之形成农村新的富裕阶层——“居地的大人”,古老的农村公社结构遭到了进一步的破坏。

面对这种状况,到第二十四王朝时,法老勃克霍里斯不得不进行改革。为了保持纳税和服役的自由民数量,他制定了限制高利贷和债务奴役的法律。按照这些法律,凡借款而未曾立约且发誓证明其不曾欠款者,可以不还债款。⋯⋯而贷款给别人,取得契约者收回母金时,所加利息,立法者不许其超过一倍。立法者认为财产应属于买得财产或得自赠礼之人,只许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收取债款,而不许剥夺债务人的自由,公民本身只属于国家,战时或平时为之履行义务①。勃克霍里斯改革从奴隶主国家的利益出发,在适当

① 希罗多德:《历史》ⅠⅤ,42。

② 马克思:《资本论》第 1 卷,《马恩全集》第 23 卷,第 405—406 页。

③ 希罗多德:《历史》Ⅱ,164。

④ 狄奥多洛斯:《历史丛书》Ⅰ,73—74。

① 狄奥多洛斯:《历史丛书》Ⅰ,79。

限制高利贷的情况下,维护自由民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及其人身自由权利, 从而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埃及奴隶制军事帝国的法老政权。但是,他的改革并不能产生多大的效果,也无法缓和发展了近 3000 年的埃及奴隶制社会所固有的尖锐阶级矛盾,埃及帝国的最后沦亡已为时不远了。

埃及从第二十五王朝后期开始遭到亚述帝国的入侵,三角洲一带地区被占领,法老统治遭到严重削弱。在这种情况下,特夫那赫特的后裔、舍易斯的普萨姆提克于公元前 664 年建立了第二十六王朝(公元前 664—前 525 年),即舍易斯王朝。在舍易斯王朝统治下,亚述军队被驱出埃及,南方被征服,使埃及重新恢复了全国统一,并维持了 100 多年,各方面都出现了一些繁荣景象,这是“埃及历史上空前的繁荣时代”②。史称舍易斯复兴。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旧的社会矛盾没有解决,新的社会矛盾又不断产生, 隐藏在表面繁荣景象下的急剧的阶级分化和尖锐的阶级对抗,使第二十六王朝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与削弱。当波斯帝国在东方兴起后,埃及再也无力阻挡波斯的入侵,终于在公元前 525 年法老亚赫摩斯二世死后不久被波斯所征服,沦为波斯帝国的一个行省。

② 希罗多德:《历史》Ⅱ,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