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膑论“兵之情”

从古至今,军队从来都是由不同层次的人员组成的有机整体。要想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一有机整体的整体力量,必须正确处理构成这一整体的不同层次的人员的关系。借用现代科学的一个名词儿,这叫做“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可是,大概很少有人注意到,我国古代的军事理论家孙胆在他的《孙膑兵法》

中早已形象而生动地论述过类似的问题。不过,他用的是另外一个名称:“兵之情”。现在看来,其所论仍能给人以有益的启示。

孙膑指出,“若欲知兵之情,弩矢其法也。”意思是说,要想了解军队内部机制的情状,看一看弩矢的发射机制就明白了。因为在孙膑看来,军队的机制正是效仿弩矢的发射机制的。孙膑比喻说,“矢,卒也。弩,将也。发言,主也。”弩、矢与发射的人三者密切结合,才能射杀敌人,三者缺一不可,有一个不符合要求也达不到目的。军队也是如此,卒、将、主三者构成的军队,一个环节上有毛病也形不成理想的战斗力。

那么,卒、将、主各自怎么样才符合要求,有谁去使之符合要求呢? 孙膑是这样回答这个问题的:“矢,金在前,羽在后,故犀而善走。”

意思是说:箭,金属在前端,羽翼在后面,所以很犀利并且飞得很快。作为士卒,应该象箭那样具有一往直前的冲击力和快速行进的机动力。而要实现这一点,则必须金前羽后,前重后轻,不要轻重倒置。由于出土的《孙膑兵法》简文残缺不全,我们现在无法知道孙膑所讲的“治卒”时的轻重的具体所指。但从“今治卒则后重而前轻,陈(阵)之则辨(即,能也,成也), 趣(促)之敌则下听”等语来看,“重”似乎指的攻敌的硬功夫,“轻”似乎是指列阵之类的军事知识。在孙膑看来,教习列阵与战场拼杀两者有联系也有区别,卒能成阵而不能攻敌,乃“人治卒不法矢”,即治理士卒而没有效法箭的原理从而颠倒了轻重之故。这里所说的“人”,指将、也包括主。卒能否象箭那样“犀而善走”,责任全在将或主,在于将、主在训练士卒时是否颠倒了轻重次序。

作为决定矢的去向的弩、即作为决定能否发挥士卒威力的将,如何保持正确的指导呢?

孙膑说:“弩张,柄(即弩臂)不正,偏强偏弱而不和,其两洋(即翼) 之送矢也不壹,矢(虽)轻重得,前后适,犹不中。”扩开了弩,但弩柄不正,柄不正则弓偏,弓两边发射箭的力量也不一样,在这种情况下,箭虽合格,还是射不中靶心。意思是说,士卒虽然很有战斗力,将也很卖劲,但如果指挥不得当,不能让士卒的力量充分显示出来,象把老牛送进深井里,有力使不出来,那也是不能胜敌的。在这里,孙膑十分恰当地指出了指挥因素对于战争胜负的重要作用。

在战国时代,军队的最高指挥权属于一国之主。所以,如果把矢弩比做由卒、将构成的军队,那么一国之主就好比矢弩的发射者。发射者与矢弩是什么关系呢?孙膑说:“矢轻重得、前后适,而弩张正,其送矢壹,发者非也,犹不中召(即靶)也。”意思是说,士卒没问题,将也没问题,但主有问题,搞瞎指挥,还是不能战胜敌人。

因此,孙膑得出这样的结论:“弩之中彀,合于四,兵有功。”弩在其有效射程(中靶)之内,有四种因素(矢前后轻/重得、弩柄正、两洋送矢壹、发者是)结合在一起,武器才可胜敌立功。军队也是如此,将、卒、主等多种因素必须有机结合。“兵胜敌也,不异于弩之中召(靶)也。此兵之道也。” 军队要战胜敌人,与弩中靶心没有什么区别。弩射要矢、弩、发者密切配合, 打仗要卒、将、主上下和同,这就是规律。“知其道者,兵有功,主有名”, 认识了这一客观规律,军队会建立战功,君主会因而出名;违背这样的规律是要受惩罚的。

现在大家正在讨论军队的内部机制问题。孙膑围绕着胜敌这一核心问

题,以矢、弩、发者作比喻,论述了卒、将、主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我们应该从中汲取一点有价值的东西,理顺各级指挥机关、指挥员、士兵之间的关系,以便使我军编制体制具有最佳结构,从而在未来战争中发挥出最大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