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分数”

《孙子》兵法《势篇》开头有这样一句话:“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 “分数”能够使治理众多的军队如同治理少数的军队一样,看来它对治军的作用的确不小,但“分数”二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三国时期那个“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读及此处,大概也觉得是个问题,于是提笔写下了他的理解:“部曲为分,什伍为数。”遗憾的是,曹操并未说清“部曲,什伍”为什么就能“治众如治寡”?结果弄得后人还是不甚了了,不得不为此继续大动脑筋。唐代的杜牧作了一番斟酌,解释说:“分者,分别也;数者,人数也。言部曲行伍,皆分别其人数多少,各任偏裨长伍,训练升降,皆责(贵)成之,故我治者寡也。韩信曰:‘多多益善’是也。”在杜牧看来,“分数”就是分别人数。具体点说,就是把众人编为人数不等的单位,给这些单位任命职权大小不等的长官,并责成他们负责所属人员的训练升降。最高的长官只抓下属的小长官,这样他本人直接管的人就少了。韩信说的越多越好就是这个意思。杜牧对“分数”的理解接近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抓头头,层层抓”,而抓的办法主要是严格的、合乎实战要求的训练。这种解释,比曹操的解释清晰度似乎大了一些。于是杜牧之后的人对“分数”大体上都作如是观:将“兵之大数”,分成若干大小相属的单位, 这些单位都任命一定的人选去“统”,即“分偏神之任,定行伍之数”,“各加训练,这样便虽治百万之众,如治寡也。”

但是,这种解释也存在着问题,第一,任何称得上军队的军队,大概都要“分偏裨之任,定行伍之数”的,为什么有的“治”有的乱呢?第二,即使把“分数”理解为将兵众分编为部伍,任官吏主之,故分其人数,但“训练”的意思却从字面上怎么也看不出来。若“分数”不包括训练在内,那靠什么达到“治”的目的呢?如此看来,对于“分数”,的确仍有加以研究的必要。

为了正确把握“分数”的含义,应该注意,孙武是把分数与形名、奇正、虚实放在同一层次上的。既然形名、奇正、虚实在先秦时期都是哲学的范畴, 那么对于分数,无疑也应从哲学的高度上去认识,才能把握住它的实质。

从古代的有关史料来看,所谓“分”,指的名分、职分。《淮南子·本经训》:“各守其分,不得相侵”,就是一个例证。古代很重视名位及其应守的职分。《吕氏春秋·审分》:“敌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不审名分, 是恶室而愈塞也。”高诱注曰:“名,虚实爵位之名也;分,杀生与夺之分也。”可见,“分”就是现在所说的官位及权力。一定的官职具有一定的权力。官位有高低,权力有大小,因此职分的确定,就意味着编制的明确。而职兮的确定和编制的明确,就可以使人数众多的军队形成一个上下相属、左

右相联的有机整体,奠定“治众如治寡”的前提条件。职权是由君主规定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人为的。但是,没有一定的编制就没有一定的官位, 没有一定的官位也就不能规定其职权大小。因此,假若编制是从实战需要确定的话,君主对官吏的任命也就受到一定条件的制约。也就是说,以主观形态表现出来的职权,应该有其必要的客观依据。

孙武在这里所讲的“数”,乃是古代中国数理文化在军事上的表现。中国的五行说,就是在古代数理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最初,以手计数, 故对五有特殊感情;自然数又以九为最大,故有“九五之尊”的说法。后来又把计算用的“数”引申为治理自然事物的规律。春秋时期的齐国名相管仲就深明此理,所以把齐军治理得井井有条。据《国语·齐语》记载:管仲制国,五家为轨,轨为之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为之长;十里为乡,乡有良人焉;以军军令,五家为轨,故五人力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管仲正是应用数的原理把民整理成有秩序的单位, 当时是寓兵于民的,所以在此基础上,又派生出一支有秩序的军队。“治乱, 数也”。实践使古代的哲人认识到,“数”具有把无序变有序、把混沌变清晰的巨大功能,因为“数”的实质就是一种秩序。马克思对数也十分重视, 他说,任何科学只有经过数的检验才是科学的。我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已经把“数”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并广泛用于对自然、社会、军事、政治、人伦的一系列认识的整理。既然数有如此巨大的功用,人们把所有能使无序变有序,使乱变治的东西,例如法律、驾驭术(领导艺术)都与数挂勾,产生了“术数”之说,也就不足为奇了。说到这里,孙武所讲的“分数”中的“数” 含义也就明确了,那就是方术、技术、艺术之类。

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的治国论强调三十字:法、术、势,法指法律,术指驾驭木,势指官职。很明显,法、术与孙武所讲的“数”意思相近,势与孙武所讲的“分”意思相通。孙武治军的“分数”已经包育着韩非“法术势” 的胚芽。

孙武提出的“分数”这一范畴,也是对立的统一。有“分”不一定有“数”, 有“数”不一定有“分”,权大不一定术高,术高不一定有权。这种矛盾, 古来就有。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兵书上提出过不少选将、识将、验将的方法。这些方法在古代能否真正采用那是另外一问题,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必须把“分数”统一起来,使“分”与“数”相当,职高者必须术高, 选贤任能,才能达到“治众如治寡”的目的。职高名盛而能力低的人,只能管好一支小部队,而任命他去管理一支大部队,或者与此相反,都是与孙武所讲的“分数”相背的。

这种理解从《吴子》兵法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吴起在论将时说,“理者, 治众如治寡。”这里的“理”是多义的,既有道理的意思,又有条理的意思, 还有治理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为将者按“理”(规律)用“理”(法理、技理)去“理”(治理),治理众多的人就如同治理少数人那样容易了。吴起强调的“理”与孙武所讲的“分数”内容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