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髑髅和纽芬兰狗的铭文

事实上,我们在拜伦的著名长篇叙事诗中司空见惯了的主人公身上的那种个性鲜明而独特的忧郁和反叛精神,在青年拜伦身上就有突出的表现。下面叙述的事件就很能说明这一点。

拜伦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回到自己的领地纽斯台德修道院——那是他从“邪恶勋爵”叔祖父手中继承过来的——居住,并召来一帮大学时的好友。他们每天睡到中午时分起床。吃过早餐后,不是外出游泳、划船、骑马,就是击剑、打板球;或者在大厅里练习手枪射击,有时还逗逗驯养的棕熊。晚上七、八点钟开始进晚餐。晚餐以后,他们各各打扮成修道士模样,由主人拿出一只髑髅做成的酒杯斟满葡萄酒,大家轮流传喝。

这个髑髅是拜伦家的工人在后园掘地时挖出来的。据说是曾住在此地的一位老修道士的头盖骨。拜伦见后兴奋不已,叫人把它送到附近的珠宝铺, 磨成琥珀色,加上银底座,当做酒杯,供自己与朋友聚宴时玩赏饮用。他还专门为这只髑髅酒杯作过一首诗。在诗中,他以髑髅的口气吟道:

我活过,爱过,痛饮过,和你一样; 到头来是死了,把骸骨交给土壤: 把我斟满吧——这对我毫无损伤; 地下蠕虫的嘴唇比你的更肮脏。

诗人对骷髅头骨似乎有一种执着的嗜好。当他第一次出国游历东方回来时,他所带回的物品中,有四个雅典人的头骨。在他 1819 年流亡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时,他常常同那里的一个掘墓人闲谈。这个掘墓人有一个女儿,是当地最美丽的女子。拜伦把这个十五岁少女的天真俏丽的脸蛋同掘墓人装在几个墓穴中的骷髅相比,并以此为乐。

青春、欢宴,与死亡、枯骨相生相伴,拜伦是已经领悟到人生的这种生命力与绝望伴生的矛盾困境,还是单纯地寻求一种惊世骇俗的痛苦刺激呢?他对人生的看法,似乎总是带着一种命定的悲剧性,并时常流露出厌世

或憎恶人生的情绪倾向。但终其一生,他对动物却有着极大的热情。他热衷于饲养宠物。在剑桥读书时,他买了一匹马。大学毕业回到纽斯台德后,又养了一只熊和一只猛犬。后来他饲养的宠物就更多了。在他 1821 年离开拉文纳时,跟随他的有“七个仆人,五辆马车,九匹马,一只猴子,一头猎犬, 一头猛犬,两只猪,三只珍珠鸟以及其他禽鸟”。

他喜爱同动物戏耍。在纽斯台德时期,他有一头纽芬兰爱犬,名叫博茨韦恩。他时常假装失脚掉进水里,两只手乱抓乱扑,作出快要淹死的样子, 让博茨韦恩跳下去救他。后来,这头纽芬兰狗患了狂犬病。当时拜伦日夜守护着它,用手为它拭去嘴上的白沫。这头狗秉性善良,不咬人,只咬自己, 结果死去了。在它死后,拜伦将它葬在修道院后面的庭园里。在它的墓碑上, 拜伦请人刻上了铭文和悼诗。铭文写道:“在此处近旁,贮有一物之遗体, 它有美质,而无虚荣;有威力,而无骄慢;有胆略,而无残暴;有人的一切美德,而无其罪戾。这一篇颂词,倘若铭刻在人的墓顶,那就是一文不值的谀辞;用以纪念博茨韦思——一头狗,却是恰如其分的赞美。1803 年 5 月生于纽芬兰,1808 年 11 月 18 日卒于纽斯台德修道院。”在题诗中,他称博茨韦恩是自己生平惟一的朋友,而对人类却大加挞伐:

人呵!你这虚弱的、暂时的客户: 权力腐蚀你,奴役更使你卑污;

谁把你看透,就会鄙弃你,离开你—— 僭获生命的尘土,堕落的后裔!

你的爱情是淫欲,友谊是欺诈, 你的笑容是伪善,言语是谎话! 你本性邪恶,名目却冠冕堂皇, 跟畜生相比,你真该羞愧难当。

三年后,他甚至留下遗嘱,死后要葬在爱犬墓冢的毗邻(后来取消)。他恨世,是对人类卑鄙、虚伪的本性的憎恨;而爱动物,却是在失去对人的基本信赖后,转而从自然界去追寻真诚、友谊和寻找情感慰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