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

1805 年夏天,拜伦从哈罗公学毕业。同年 10 月,他进入了剑桥大学的特里尼蒂学院。他获得英国大法官法庭允许,每年可从其总收入中提取五百英镑使用。这在当时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

他的生活顿时阔绰起来。他买了一匹马,雇了一名男仆。他还学会了在大学生中风行一时的饮酒、赌博。他把自己的房子装饰一新。每天早上,他身披银灰色斗篷,骑上自己的爱马四处转悠。晚餐时,他不在学校里的饭厅里用餐,却把朋友们招引到自己的房子里聚饮。后来,他索性离开学校,住在外面。他还找了一个出身微贱的女子作自己的情人,有时还让她女妆男扮, 假作自己的侍从或弟弟,出入于朋友或饮宴之中。他还请了一个拳击手和一

名剑术家做他的私人教师,每天练习拳击和剑术,进行减肥训练。如此消费早已入不敷出,于是不得不以高利贷来维持这种放荡的生活。

在尚未追寻到正确的生活理想和确定自己的人生座标之前,青年拜伦的青春激情和反叛意识,只能是以一种消极性的反抗和破坏性的堕落向外宣泄。

剑桥当时的读书空气很淡薄。除了游玩,他几乎无暇读书,只是在他每次回到小城索思韦尔看望母亲时,读了不少书,也写了不少诗。据说拜伦在十二岁时就开始作诗了。但第一个发现他的诗才,并积极鼓励他作诗的,是他母亲的邻居伊丽莎白、皮戈特。这是一个贤雅文静的姑娘。他们朝夕相处, 时常相互探视,讨论文学和人生。频繁的接触没有擦出爱情的火花,却激发起剑桥大学生的诗兴和灵感。每天早上,他把头天晚上写好的诗歌拿去给伊丽莎白,而她由衷的赞美更催促着他努力去写,直到夜深人静。

拜伦写的诗已经多得可以出一部诗集了。伊丽莎白也这样鼓励他。他将过去写的那些诗歌包括罗马诗人凯特勒斯和维吉尔的译诗收集起来,重新加以修改。最后汇集成册,交给纽阿克的一位印刷商出版,取名为《偶成集》。书印好后,他及不可待地将其中的两本分别送给他的朋友约翰·皮戈特(伊丽莎白的哥哥)和比契。比契读后,认为其中的《致玛丽》一诗“有伤大雅”, 劝他不要出版。拜伦立即将印好的六十本书全部烧掉。几个星期后,他将删去了《致玛丽》的诗歌结集出版,冠以《杂诗》的名字,这是 1807 年 1 月。兴许是信心不足的缘故,他没有署上自己的名字。

接着,他又对这部诗集进行整理和修改,增补了几首新作。1807 年 6 月, 这本书名为《闲散的时光》的诗集出版了,作者第一次署上了自己的名字: 乔治·戈登·小拜伦勋爵。他写了一篇序言。其中说道:“这些诗是一位刚满十九岁的青年在闲暇中创作的诗,是一个幼稚的头脑所进行的内省。”他还亲自赶往伦敦,把书送到书商手里。

现在看来,《闲暇的时光》这本诗集多为幼稚或模仿的东西,诗中不乏那种“为赋新诗强说愁“的少年感伤,也有对文学教科书及古罗马诗歌的模拟和仿制。但诗集中有些方面却价值不菲。那广阔的社会视角和多样化的文学题材,诗歌中流露出来的对上流社会虚伪本质的憎恶及对真诚的友谊和爱情的赞颂,对普罗米修斯的推崇以及对朴实自由生活的向往,这些都令人瞩目地表现出拜伦未来的个性和风格。

拜伦的这部署名处女作中,值得一提的是《勒钦伊盖》和《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

勒钦伊盖是苏格兰东北部格兰皮恩山脉的高峰,海拔近四千英尺,峰顶终年白雪皑皑,当地人称之为“洛奇纳伽”。拜伦八岁时曾在这座山峰附近居住。这首诗保存了作者童年时期的苏格兰印象。远离尘嚣的苏格兰高地是美丽迷人的,但更迷人的却是那“山民的传说”:苏格兰人民为保卫自己的部族制度及民族尊严而英勇抗击侵略者英格兰军队的悲壮事迹。据说诗人的母亲的先祖辈——戈登家族中有不少人曾经参加过那场失败的保卫战。诗人对抗击侵略者的“勇士们”表示了敬佩之意:“英雄的精魂定然是满心欢悦, 驾御雄风驰骋于故乡的山谷”;“你们长眠地下,高亢的风笛传扬着你们的事迹”。该诗最后一段还表现了作者崇尚崇高壮美的审美观念:

造物主没有给你繁花和绿荫,

你却比艾尔宾的原野更为亲切。从远方山岳归来的游子眼中, 英格兰!你的美过于驯良温雅; 我多么眷念那粗犷雄俊的岩峰!

那含怒的景色,那幽暗的洛奇纳伽!

《我愿做无忧无虑的小孩》表现了拜伦后来诗歌中的一个经常出现的主题: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中的孤独和寂寞。这首诗不象后来的那首《纽芬兰犬墓碑题诗》那样强烈宣泄由绝望而要憎恨诅咒全人类的愤世嫉俗,但却抒发了一种历尽沧桑的凄凉而沉痛的感伤心境: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太强烈了, 虚伪卑鄙的上流社会与朴实真诚的苏格兰乡村的对比太明显了!以致诗人欲放弃自己的财产地位,返回那童年的天真自然,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

命运呵!请收回丰熟的田畴, 收回这响亮的尊荣的称号! 我厌恶被人卑屈地迎侯,

厌恶被奴仆躬身环绕! 把我放回我酷爱的山岳, 听峭岩应和咆哮的海洋; 我只求让我重新领略

我从小熟悉的故国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