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初议礼

罗仲辉

明太祖在登极前后,曾征召数十位在野儒士进京,会同朝中儒臣考礼、议礼,修纂了被称之为“一代皇皇巨典”的《大明集礼》,为恢复明朝初期的封建秩序和巩固明朗的封建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议礼、修礼的过程中, 明太祖竭尽全力对于天下在野士人进行笼络、收买,销靡其对明朝政权的抵触和敌视,使其中多数人参予明朝的政权建设,达到了“征辟四方,宿儒群集阙下,随其所长而用之”的目的。

据《明实录》记载,洪武二年(1369)八月,明太祖以“国家创业之初, 礼制未备”为由,敕中书省传令全国各地举荐“素志高洁、博通古今、练达时宜之士年四十以上者,礼送至京,参考古今制度以定一代之典”。于是, “儒士徐一夔、梁寅、刘于、周子谅、胡行简、刘余弼、董彝、蔡深、滕公琰至京”入局参修礼书①。当时恰逢《元史》馆第一次散局,被征入史局的新淦名儒曾鲁“将乞身还山”,在宋濂等人的举荐下,明太祖“因命与诸儒同纂修”礼书②。到洪武三年(1370)九月,礼书修成,明太祖赐名曰《大明集礼》。同时,“授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彝以官,惟梁寅等六人以疾赐还乡里,俱赏赐有差”③。据此,这部包括吉、嘉、宾、军、凶五种礼仪,共分 50 卷、26 子目的“一代皇皇巨典”,似乎由梁寅、曾鲁等十名儒士用一年时间就修成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朱元璋虽然“以游丐起事,目不知书”④,但在参加起义军并独树一帜以后,曾认真总结元朝政权倾覆的原因,其中一条就是元朝统治者缺少严格的礼仪制度,致使“主荒臣专,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涣散,遂使天下骚动”。就连郭子兴等各股起义军队伍的先后失败,朱远璋也认为是由于“皆无礼法,恣情任私,纵为暴乱,由不知驭下之道,是以卒至于亡”⑤。他认为,若想推翻元室,建立起稳固的新政权,就必须有详备、严格的礼仪制度。因而,当群雄割据、干戈扰攘之际,他就做好了制定礼仪制度的思想准备。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朱元璋初登吴王位,便立即告谕群臣: “礼法,国之纪纲。礼法立则民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⑥

但当时朱元璋的淮右集团正处于陈友谅、张士诚的左右夹击之中,东征西讨, 无暇顾及议定礼仪。到了吴元年(1367),陈友谅集团彻底覆灭,困守于苏、杭、嘉、湖地区的张士诚已力渐不支。朱元璋在即将统一江南半壁时,一边准备北代中原彻底推翻元朝政权,一边做着正式登极称帝的各种准备。

为了标榜自己“奉天承运”、“顺天应民”,宣扬朱明王朝“天命所归” 的正统地位,朱元璋称帝改元必须举行隆重的登极大典,还要祭告天地山川、追封祖先、册封皇后及太子、分封开国功臣、派遣使臣告谕邻邦,等等。这些活动都必须按照严格的礼仪程序一丝不苟地举行。因此,议定礼仪就成了朱元璋登极前后的当务之急。同年五月,设置翰林院。同时命令朝中儒臣依照儒家经典,参考唐宋诸代的有关典制,根据元明之际的时代特点,讨论拟定明朝的礼仪制度。并命翰林学士陶安充任议礼总裁官,自此便拉开了明初议礼的序幕。

由吴元年(1367)五月到太祖登极为议礼的第一阶段。这时期由礼曹主事崔亮与翰林学士陶安等“援引故实”,参照唐宋以来历代典制议定了登极礼、追赠祖先尊号徽号礼、册封皇后太子礼及大宴群臣礼等。这几项礼仪于吴元年(1367)十二月由中书省臣李善长进呈朱元璋,以备太祖登极大典之急需。从太祖登极到洪武二年(1369)八月诏开礼局为议礼的第二阶段。由

《明史》及《明会典》等历史文献可以看出,明代礼仪制度绝大多数议定于这一时期。明太祖对议礼十分重视,登极前后曾多次下令催促儒臣议定礼仪制度。其原因一是强调改朝换代,清除元朝统治的影响,整饬社会风气,敦促教化。洪武元年(1368)有朝臣进言“京师人民循习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竟无哀戚之情,甚非所以为治。乞禁止以厚风化”

⑦。当时,京师内外百姓日常生活中多沿用元蒙旧习,明太祖下令禁止。同时谕令礼部官员:“尔札部斟酌先王之典,复中国旧(习)。”⑧元蒙习俗基于游牧民族的淳朴率直,嫁娶丧葬、饮食起居及亲友交接,往往因礼仪简略、姿情任真,缺乏严格的等级伦序和礼仪章程,与明朝统治者所推崇的理学教义多有不合。消除元代旧习,强调封建等级制度,是明太祖制定礼仪制度的第一个用意。再一个用意是尽快恢复由于元末农民战争而被削弱的封建秩序,强化朱明王朝的统治地位。明太祖认为,要使天下民众名安其位,各守期序,各尽其职,仅靠严刑峻法是不够的,必须辅以礼仪教化。即所谓“刑、政二者不过辅礼乐为治耳,苟徒务刑改,虽有威严之政,必无和平之风。故礼乐者治平之膏粱也”⑨。当天下平定之后,作为最高统治者,必然要尽快把全国臣民的思想言行规范在严格的礼仪制度之下,使之接受新政权统治者的控制。因此,议定礼仪就成了朱元璋登极之初的一件头等大事。

明太祖登极后一年之内,曾数次诏令朝臣议定各项礼仪。仅见于《明太祖实录》的记载,元年(1368)闰七月,诏定军礼。“命中书省会诸儒臣议古者天子亲征、遣将、出师告庙、奏凯献俘,及论功行赏诸礼仪。历考旧章, 定为成法以进。”⑩九月,定正旦朝贺之仪,又定中宫朝贺之仪。十一月二十六日,议耕耤礼。二十七日,定皇后、太子妃嫔、百官命妇冠服之制。二十九日,定太子及品官庶人冠礼。十二月初五日,“诏中书省会礼官定官民丧服之制”(11)及“三师朝贺东宫仪”(12)。初七日,诏令礼部及翰林诸儒臣议定皇太子、亲王及士庶婚制(13)。十七日,诏令礼部尚书崔亮等议定中外官员亲属冠服之制,“凡内外官员父兄伯叔、子孙弟侄等所用冠服均有定制,不得僭越”(14)。二十三日,颁社稷坛之制。在明大祖的诏令

催促之下,当时朝中博通经史、谙习历代掌故的儒臣,如李善长、刘基、钱用壬、崔亮、朱升、陶安、詹同等人,几乎都参加了议礼工作。其中崔亮出力最多。崔亮于朱元璋称帝前任礼曹主事,“即位、大祀(15)诸礼皆其所条画”,再由陶安裁定后进呈朝廷。洪武元年(1368)月初一日丞相李善长进呈朝廷的郊社宗庙礼即为崔亮所议定,太祖按此礼仪于是月初七日亲临宫城西南社稷坛举行了祭礼大典。十二月,崔亮出任礼部尚书,“议上仁祖陵曰英陵”,“又依《周礼》定五祀及四时荐新、裸礼、圭瓒、郁鬯之制”, 以及旗纛祭祀礼仪、建制天天神祇坛。“自郊庙祭祀外,朝贺山呼、百司笺奏、上下冠服、殿上坐墩诸仪及大射军礼,皆亮所裁定”(16),“时礼制草创,而亮引证考据多本经典”(17)。洪武朝首任礼部尚书钱用壬,除“与陶安等协议郊庙、社稷诸礼”外,又援引汉魏以来典制议定了释奠、耕耤礼。在洪武元年(1368)十二月致仕离朝前,曾奉诏与其他儒臣议定了乘舆以下冠服诸式,对名种仪注、祭祀、宴享诸礼仪,引经据典,考证颇为详确。此外,翰林学士朱升议定了宗庙时享、斋戒之礼,刘基议定了百官朝会礼,詹同议定了裕禘礼。

综上所述,明初的议礼工作到洪武二年(1369)八月诏开礼局前已由朝中儒臣基本完成。清代学者总结明初议礼时指出,“大祀专用(陶)安议, 其余参汇众说,从其所长。袷禘用詹同,时享用朱升,释奠、耕耤用钱用壬, 五祀用崔亮,朝会用刘基,祝祭用魏观,军礼用陶凯。皆能援据经义,酌古准今,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18)。这就是说,“郁然成一代休明之治” 的明朝礼仪制度,主要是由陶安、崔亮等开国儒臣“援据经义,酌古准今” 议定完成的。

有一点值得注意,在明朝开国儒臣中,宋濂以学识赡博、熟知历代朝章国故而蜚声中外。但在诏开礼局前的议礼活动中,却不见其有一言进献朝廷。宋濂不仅是元明之际朱学的重要代表,更是明代朱学统治地位的主要奠基人。他的学术“受之其乡黄文献公(溍)、柳文肃公(贯)、渊源先生吴莱、凝熙先生闻人梦吉。”而这四人的学术,并出自何基、金履祥之传递,“上溯勉斋(黄榦),以为徽公(朱熹)之世嫡”(19)。更兼其文章、诗作为世人“籍籍咸称”,被当时学者称之为“一代宗工”。又因其在朝中“处事诚谨,随事纳忠”,深受明太祖的眷顾。因而,参加议定礼仪制度,并领衔主修《大明集礼》,宋濂当是最合适的人选。《实录》载,吴元年(1367) 五月朱元璋下令儒臣议礼时,“以宋濂方家居,乃令陶安充议礼总裁官”(20)。看来朱元璋在选派议礼总裁官时,首先考虑到了宋濂,只是因其不在朝中而不得已由陶安充任。文献记载,濂于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月乞请归省金华家中,朱元璋“赐金币遣之”(21)。乞归的原因是有病,朱元璋准其回乡“燮治”。归家后一年左右,恰逢其父亲去世,便在家中守孝。直到洪武二年(1369)月明太祖诏令开局修纂《元史》时,“时宋濂方服阕,召还京师”,与王祎一起充任史馆总裁(22)。这就是说,宋濂自元至正二十五年

(1365)月到洪武二年(1369)月之间家居养病、守孝,不在朝中。被召还京师时,议礼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所以,他对礼仪制度的议定也就“默无一言”了。

洪武二年(1369)八月,《元史》馆散馆。是月二十八日(23),就在史馆原址南京天界寺内诏开礼局(24)。关于应召入局的儒士,各种文献虽有不少记载,但彼此歧异,我们不能不稍作考证。

《实录》载,洪武三年(1370)九月,礼书修竣,“授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彝以官,惟梁寅等六人以疾赐还乡里”(25),说明入局修纂礼书共有十人。这十人据《实录》所载是徐一夔、梁寅、刘于、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和曾鲁(26)。而《明史》所载,先是“徐一夔、梁寅、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至京,同修礼书”(27)。继而又是“(徐)一夔及儒士梁寅、刘于、曾鲁、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深、滕公琰并与焉”(28)。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其他史料所记,又多语焉不详。

经过考证,我们发现入局者还有徐尊生和宋讷,而刘于和刘宗弼二人并来入局。

徐尊生,字大年,淳安人,以理学闻名,“载籍兼该而辞藻丰缛,有声于浙河东西”。据宋濂、高启等人记载,徐尊生于洪武二年(1369)月被召至京参修《元史》,八月“书成上进,诏择纂修之士官之”,徐尊生以年老辞官不受,要求还乡。经好友宋濂挽留并奏请太祖,又被召入礼局参修礼书。“未几,其书又成,先生固申前请。大臣知其声,不欲烦以事,乃命有司具礼传送以归其乡,都之大夫士相与祖饯幕府门外”(29)。宋、高二人与徐尊生曾同在史局与修《元史》,且情谊深厚,二人所记应该无误。宋讷,字仲敏,滑县人,以经学和诗文闻名于时。《明史》、《明通鉴》及《南雍志》等多种史料均记载其被召入礼局参修礼书,“事竣不仕而归”。

刘于,字允慕,江西永丰人。自幼渊敏嗜学,深得大儒虞集之器重。元末出任泰和州学正,元亡前归隐。据宋濂为其所撰墓志铭载,洪武元年(1368) 刘于被征召至京参与考证历代礼制,太祖欲援以官职,刘于“以疾辞”。“越三年溶至”,洪武四年(1371)月再次被召至京,得到明太祖两次召见,曾向太祖“敷绎圣贤经传”。太祖“欲授以州邑之职”,刘于以“犬马之齿既衰,颠毛种种,自度不能有所为”,坚辞不受。其实,刘子当时只有 54 岁, 所谓年高体衰不过是个借口,真正原因是不愿出仕朱明王朝。太祖不好强迫, 只好“放之还山”。次年三月,刘于病逝于永丰家中(30)。宋濂与刘于交情较厚,所写墓志铭当不会错。据此可知,入明以后刘于两次被召至京,一次在礼局开设之前,一次在散局之后,虽曾参与考礼、议礼,但并未入局与修礼书。

刘宗弼,字丞直,江西赣县人。弱冠即有文名,“学赡而文雄”,至正间进士。陈友谅集团覆灭以后,南昌、九江等地尽归朱元璋所有,刘宗弼等江西儒士被陆续征召至金陵。至正二十六年(1366)春,朱元璋初见刘宗弼, “奇其才识,即除国子博士”。吴元年(1367)秋,升国子司业。洪武二年

(1369),“拜浙江道按察司佥事。时方国珍初降,人情汹汹。丞直按部, 惩其尤梗法者,一道肃清”(31)。当时,“承元乱后,国法严重。丞直按浙三年,遂以疾乞归”,隐居家中,“竟以寿终”(32)。据此,当礼局开设之前,至迟在开设之初,刘宗弼已离京出任地方官职。三年后,即洪武五年(1372)辞官归隐。可见其不可能入局与修礼书。但是,文献又记载“先是丞直与刘秩、熊鼎、朱梦炎皆出江西,以文学知名当世,且气谊相许”。太祖即位前征召各地儒士进京议定即位、郊祀诸礼,“丞直与秩辈皆与焉”。

这就是说,吴元年(1367)刘宗弼任职于国子监时,曾与江西名儒刘秩、熊鼎、朱梦炎等人协助朝臣陶安等讨论、议定过即位礼和郊祀礼。到礼局开设时,刘宗弼已改授地方官职离开京城了。再者,明太祖诏开礼局的用意,与半年前诏开史馆一样,利用修纂招徕“山林隐逸”出仕朱明政权(33)。为了造成一种在野士人竞相出山服务于明朝政权的气象,明太祖在诏开史馆时曾下令“凡文儒之在官者勿与于是”(34),诏开礼局时又令“遍征在野道德文章之士”参修礼书(35)。因而,凡已出仕明朝的儒士可在局外参与考礼、议礼,而入局修礼者必须是未出仕的在野之人。刘宗弼于至正二十六年

(1366)就已归附朱元璋,并被授以官职,至礼局开设时早已不再是在野之人,而是朝廷命官,当然也就不可能入局了。

这就是说,入局的十位儒士,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彝四人接受了官职,梁寅、胡行简、蔡深、滕公琰、徐尊生和宋讷等六人“以疾赐还乡里”。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这十位儒士在礼局内究竟议定了哪些礼仪,史无记

载,在这些人的私人文集中也无记录。据《明会典》等文献所载,明代礼仪制度除少量补议、修改于永乐、嘉靖等朝外,绝大多数议定于洪武一朝,计一百多条。而洪武三年(1370)议定只有十多条。假如这十多条全由礼局诸儒所议定,也仅占洪武朝所定十分之一左右。可见礼局诸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只是对陶安、崔亮等朝臣所议定的礼仪作少许补充,然后厘分附丽,编纂成书。史料载,当时礼局诸儒讨论礼制时“有如聚讼。(曾)鲁当群言沸腾之中,扬言曰某礼宜据某书则是,从某说则非。有不服者争相辩诘,乃历举传记答之,各心醉而去”(36)。这段文字虽意在喧染、夸大曾鲁的渊博和雄辩,但也让人了解到礼局诸儒的主要任务是从儒家经典和历代典故中为开国儒臣们所议定的明朝礼制寻找理论依据和历史借鉴。从学术水平上看,礼局诸儒中的绝大多数人无法与陶安、朱升、詹同、刘基等人相提并论。从政治地位上看,这些白衣入局的“山林隐逸”也不可能与开国儒臣们相匹比。因此,他们对开国儒臣们议定的礼制不可能轻喙一词。更何况这些人在思想上对朱明政权尚存不同程度的疑虑和抵触情绪。所以,礼局内议定礼仪数量不多是情理中事。

以议礼为由征召进京的儒士远不止这十人。有的史料记载,应召至京议礼的儒士“凡十八人”(37)。其实先后被召进京参与议礼、考礼和修纂礼书者,至少在三十人以上。“自吴元年至洪武三年,无岁不召诸儒考礼”(38),来自江西的有刘永之(39)、陈谟、熊鼎、刘秩、朱梦炎、刘宗弼、刘于、梁寅、周子谅、胡行简、滕公琰、蔡深和曾鲁。来自三吴和浙东地区的有钱宰、唐肃、刘俨、陈世昌、钱逵(40)、周南老(41)、张翨(42)、杨维祯和舒征士(43)。来自金华地区的有鲁渊(44)、徐尊生和朱右。此外还有江阴张宣、龙溪林弼、滑县宋讷,以及地籍不详的王锜和董彝等。

这三十多儒士,有一半以上来自江西和金华地区,有近三分之一来自三吴和浙东地区。

朱元璋“当于戈扰攘之时,所至征召诸儒,讲论道德,修明治术,兴起教化,唤乎成一代之宏规”(45)。他明白,若要建立并巩固自己的封建政权,除了强大的武装力量以外,还须“修明治术,兴起教化”,用儒家思想制定礼仪制度,使之成为维护封建秩序、巩固君主专制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 对全国臣民的思想言行进行有效的控制。

自南宋以来,朱学兴起,并逐渐在学术界占据了统治地位。浙江的金华

地区,经过何基、金履祥、许谦、吴莱、柳贯等人的传播和发展,到了元明之际已成为朱学思想传播的中心。在江西,经南宋的饶鲁和元代的吴澄、虞集和黄泽等人的大力传播,朱学也得到蓬勃发展。从南宋晚期到元末,饶、吴等人以接续朱学道统为已任。他们当中许多人一生“不事科举,一意经学”, 有的虽曾踏人仕途,但并不热衷于官场,多半时间“僻居乡陋,孜孜于理学”。尤其是元末政治黑暗、社会动荡,知识分子鉴于仕途凶险,遂埋头治学,更促进了理学的发展。到了明初,金华、徽州、江西等地出现了一大批卓有成就的理学家。明太祖征召这些人参与议礼,不仅表示对理学的推崇,使之成为显学,同时也可使理学思相渗透到各项礼仪制度之中,以期达到“讲道道德,兴起教化”的目的。这就是明太祖大量征召金华、江西儒士进京参与考礼、议礼的主要原因。

如果说征召金华、江西知识分子参与议礼是基于政治上的笼络和学术上的推崇双重目的,那么征召三吴和浙东地区知识分子参与议礼则主要是侧重于政治上的需要。

明太祖把开局修纂作为“牢笼群士的手段”(46)。元明之际,三吴和浙东地区的文人论经学造诣虽不如金华、徽州、江西等地儒士深厚,但却多以诗辞文章见长,且在全国享有很高的声誉。其中有些人在元末群雄割据时曾出仕张士诚,对朱元璋的淮右集团抵触情绪较大。朱元璋利用江东文人“以文墨相尚”的特点,以开局修纂作为拉拢、羁縻的手段,意图逐渐销靡其对自己的抵触和敌视,培养他们对明朝政权的思想感情。尤其是对名望高、影响大的文士,朱元璋以极大的虚心和耐心进行笼络和收买。山阴名儒杨维祯, 元泰定四年(1327)进士,曾任天台县尹、江西儒学提举。因避兵乱徒居钱塘、松江等地。他于文学、史学、诗辞均有较深的造诣。所作史论《正统辨》, 被明人誉为“万世公论”(47)。所作诗“隐然有旷世金石声,又时出龙鬼蛇神,以眩一世之耳目”,被时人称之为“铁崖体”(48)。他“狷直忤物” 名满三吴,“虽武夫悍卒,识与不识,皆知得其文为重”(49),“海内荐绅大夫与东南才俊之士,造门纳履无虚日”,许多文士拜倒其门下。在东南地区的士绅阶层中,杨维祯的依违顾盼,具有极大的影响。因而,他自然成了明太祖重点笼络、争取的对象。洪武二年(1369)礼局初开时,杨维祯已经 73 岁。太祖派遣翰林詹同“奉币诣门”,殷勤召请其进京参与修纂礼书。但杨维祯回答说老妇行将就木不忍再嫁,以元朝遗臣自居,拒绝为明朝服务。次年,明太祖再次派人相召,他竟以蹈海自杀相抗。对此,明太祖再次让步, 答应不“强其所不能”,准其“不受君王五色诏”,不以臣子的身份接受征召,而是以客人的身份接受邀请。杨维祯不好再拒绝,只好启程进京。但在礼局内仅居留 110 天,“所纂叙例略定,即乞骸骨”。既然不能强迫他出仕新政权,明太祖就干脆送个人情,“成其志,仍给安车还山”。本来,明太祖以议礼、修礼为名征召开下诸儒,意在扩大朱明政权在士夫缙绅中的影响, 争取在野士绅对明王朝的承认与支持,而杨维侦已年近 75 岁,已不能指望他担任官职有所作为,只要他进入礼局作出一个与朱明政权“合作”的姿态, 其影响也就足够了。所以,当他坐着明大祖赏赐的安车离京时,“史馆胄监之士祖帐西门外”,又是把盏饯行,又是赋诗相赠,场面煞是热闹。恃才傲物的杨维祯被朱元璋君臣捧碍飘飘然时,大约没有想到,真正获得最大收益的是明太祖而不是他杨维祯。因为这样做的直接效果固然显示了杨维祯的所谓“气节”,但更使明太祖为天下士人树立起一个思贤若渴、屈己待人、恢

廓宏度的“圣主”形象,其社会效益远比一个行将就木的“老文学”接受一官半职要大得多。

应召进京参与议礼、修纂礼书的儒士,到洪武三年(1370)九月礼局解散时,已有二分之一接受明朝的官职,参加了朱明政权。

江西名儒刘宗弼、刘秩、熊鼎和朱梦炎四人以议礼为由召至京师以后, 尚未参与议礼就先授以官职。刘宗弼被授以国子博士,寻升司业。刘秩于“吴元年授典签,寻除检阅,出为徐州同知”(50)。熊鼎先授以德清县丞,又召回京师参与议礼,除中书考功博士,迁起居注(51)。朱梦炎初授国子博士,迁翰林修撰,参与议礼。“未几,补浙江按察司经历。洪武二年转山西行省员外郎,召入为礼部员外郎。寻陟礼部侍郎、本部尚书”(52)。山阴唐肃,“通经史,兼子史百家,为文简法雅奥”,与上虞名儒谢肃齐名,时称“会稽二肃”(53)。元末依附张士诚,任杭州黄冈书院山长,迁嘉兴路儒学学正。吴元年(1367)张氏败亡,唐肃“例起赴南京”归降朱元璋。但未及授职就丁优回家,洪武三年(1370)春守孝期满,“用近臣荐,召至京师”参与议礼,是年夏“擢应奉翰林文学承事郎兼国史编修”(54)。龙溪林弼,以理学闻名,元末任漳州路知事。洪武元年(1368)应召入京议礼, 三年(1370)四月授吏部主事,奉诏出使安南,归国后改丰城知县(55)。钱塘陈世昌,元末任翰林院编修。明初以议礼征召进京,授太常博士(56)。钱塘刘俨,以议礼被召进京,“授广东市舶司令,之官未几而卒”(57)。江阴名儒张宣,以考礼征召,洪武三年(1370)诏开史局时,入局参修《元史》。史成,授翰林院编修(58)。

除上述诸人外,还有礼局中曾鲁等四人。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实录》所载《大明集礼》修成后明太祖“授曾鲁、徐一夔、周子谅、董彝以官”, 这段记载极不准确。曾鲁入局仅四个月,即洪武二年(1369)十二月就被授以礼部主事(57),而不是在礼书修成之后。董彝授何官职,史载不详。周子谅于洪武四年(1371)首开科举时考中进士,授工部主事(60)。至于礼局解散时是否授官、以及授何官职,文献缺征。徐一夔,据清人朱彝尊记载, 洪武二年(1368)八月被召入礼局,“草创既就而还”,仅参与草拟礼书体例与提纲就回家了。所以洪武三年(1370)二月第二次诏开史局续修《元史》时,总裁王祎曾举荐其进京修史,徐氏作书谢绝,并不顾“有司见逼”,拒不就道。直到洪武五年(1372)才“试职杭州府儒学教授,六年复就职。命编《日历》成,得实授官”(61)。官修《明史》载,徐一夔“用荐署杭州教授,召修《大明日历》。书成,将授翰林院官,以足疾辞”(62)。印证上述史料就会发现,徐一夔虽曾入局修礼,但为时甚短就离京回家了。散局时并未授官。或欲授官而坚辞。直到洪武五年(1372)因朝臣举荐而代理杭州府儒学教授。凭徐一夔的学识及名望。任一府学教授当会绰绰有余。所谓“试职”、“署理”,大约是徐氏本人不愿出任官职碍于举荐者的情面及太祖的厚意,才不得不挂名代理,而且一年之后才到廷。不久又被召进京参修

《大明日历》,书成之后朝廷欲授以翰林院官,徐一羹以足疾坚辞不受,归隐乡里。这样说来,徐一夔两次应召参修《集礼》和《日历》,均以白衣人局,且从未正式接受明朝的官职,以故元遗臣终老。因此,《实录》载其因

参修礼书而“授以官”是不确切的。

议礼、修礼结束,有近一半左右的应召儒士拒不接受官职,“坚辞还山”。这对明朝政权确实有些不恭,但明太祖并未加以罪。朱元璋基于对当时国内政治形势的正确分析和对知识分子思想感情的充分理解,表现出了一位杰出政治家所应有的宽宏大度。他清楚,思想感情的转变要有一个比较缓慢的过程,必须假以时日,不可能一蹦而就。尤其是朱明政权刚刚建立二、三年, 元朝政权的残余势力尚未消灭,因为战乱而遭到严重冲击的封建统治秩序尚未得到完全恢复,在这种形势下,要求广大知识分子立即转变其对旧政权的依恋、对新政权的疑虑、观望及抵触的思想情绪,是不现实的。所以明太祖对应召诸儒的态度十分宽容,不论是否愿意出仕明朝,均尊重其本人意见。愿意参加明朝政权的,“随其所长而用之”,授以适当官职。“坚辞还山” 的,礼送还乡,绝无强迫之举。朱元璋的这种做法,受到了朝野士人的欢迎, 为天下在野儒士留下了宽厚长者的好印象,也为进一步的拉拢和收买打下了基础。

洪武六年(1373)九月,明太祖诏令修纂《大明日历》。自朱元璋“起兵临濠,至即位六年癸丑冬十二月,凡征伐次第、礼乐沿革、刑政设施、群臣功过、四夷朝贡之类,莫不具载”(63)。如果说在野诸儒应召议礼主要意图是恢复和巩固封建秩序,那么编纂《日历》则是进一步歌颂朱元璋翦灭群雄、推翻元室、建立明朝政权的“丰功伟绩”了。在野儒士应召参修《大明日历》,说明其思想感情有了一定程度的转变。次年(1374)五月,《日历》修成,参修者徐一夔以病辞归,朱右授翰林院编修。徐尊生虽以年老辞归淳安,但不久又“又宋濂荐授翰林应奉文字,草制悉称旨。寻以老疾辞还”

  1. 。“后十余年,大臣论荐复召入京”,“出为陕西教授,未行而卒”

  2. 。徐尊生在十多年间反复四次被召进京,终于受到感化,由“坚辞还山”到出仕明朝。虽然一次任职时间很短,一次因去世而未到任,但毕竟说明其对明朝政权的态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对于其余仍未出仕明朝的儒士,明太祖并未停止争取、拉拢的工作。会稽钱宰“学有原本,在元末已称宿儒”,明初征入京师议礼,不受官职,以病辞归。“洪武六年,授国子助教”(66)。尽管他不久就“上疏乞归”, 但毕竟接受了明朝政权的官职,说明其对朱明王朝的态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二十三年(按:疑为‘二十四年’之误)召为会试考官”。二十七年

(1394)钱宰已近 60 岁,奉召“校书翰林”,得到明太祖的常识,“每进见, 必赐侍食”。“再三乞骸骨,加博士,赐敕致仕,遣行人护归”(67)。

对于某些坚决不接受官职的名儒,明太祖虽不强迫他们接受官职,但却屡次委派他们以白衣充任会试、乡试考官,为明朝政权选拔人材,使其间接地参加朱明政权。如陈谟于洪武初征至京师议礼,“学士宋濂、待制王祎交章请留为国子师,引疾归家,隐居教授”(68)。后多次被朝廷委派为考官, 主持江浙等省乡试。刘于两至京师均不受职,固辞还乡。当科举制度恢复后, 他多次接受朝廷委派,“历考福建、广东二行省乡试,得士多人”(69)。

由于明太祖不懈的努力,对知识分子的争取和笼络产生了预期的效果, 使绝大多数在野文人逐渐减轻甚至放弃了对明朝政权的疑虑和抵触,由甘当遗民转而参加明朝政权。有的还为明朝统治的巩固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宋讷就是一个典型。

宋讷,滑县人。其父为元朝侍御史,“惕厉中外四十余年,五持宪节,

逮事七朝”,死后“赠通奉大夫、江浙等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追封魏国郡公,谥忠肃”(70)。宋讷本人“濡染家教。动以矩彟,雅性持重,不妄言笑。读书记问该博”(71)。元至正间进士,曾任盐山县尹,元末因社会动乱,弃官归家,虽隐居不出,在中原地区却“文名益昌”。洪武二年(1369) 被召到南京参修礼书,“事竣不仕归”。五年(1372)秋,宋讷被明廷委派以白衣充任北行省乡试考官。他借机望拜元朝故宫,“衋然伤之,作诗以寓黍离之感”。其中一首云:“清宁宫殿闭残花,尘世回头换物华。宝鼎百年归汉室,锦帆千古似隋家。后宫鸾镜投江渚,北狩龙旗没塞沙。想见扶苏城上月,照人清泪落胡笳。”又一首云:“事事伤心乱若丝,宫前重咏黍离诗。百年礼乐华夷主,一旦干戈丧乱师。凤诏用非麟阁老,雉门降是羽林儿。行人莫上城楼望,惟有山河似旧时。”(72)宋讷诗句凝重典雅,情感深沉, 在追述元朝统治者荒淫误国的同时,又抒发了亡国遗民的彻骨之痛。我们从诗中可以看到宋讷对元朝政权的依依眷恋,也看到他对江山易主的无可奈何。

但是,宗讷通过几年的认真观察,发现明朝统治者采取“宽慈爱民”的措施,发展社会经济。又尊儒重教,“明纲纪,笃教化,劝风俗”,逐步恢复了封建统治秩序,使社会局势日渐稳定。因而,他的思想感情逐渐发生了变化,对明朝政权由抵触变为服从,进而竭诚地为之服务。洪武十三年

(1380),由朝臣举荐,明太祖将宗讷“敕符召至京师”,授以国子助教。十五年(1382)超拜翰林学士,寻改文渊阁大学士,时宋讷已年逾七十。次年又“转朝列大夫、国子监祭酒”(73)。

元代统治者对学校教育不够重视,官办儒学有名无实。又由于元末战乱, 从国子监到各州府县学几乎全部瘫痪。朱元璋率兵渡江以后,所到之处祭拜孔庙,兴办学校,改元集庆路儒学力国子学,选派教官,招收监生,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和发展教育。但当时的政治形势还不允许朱元璋把更多的精力用到教育上,加上初期的教官对明朝政权心存疑虑,不能尽职,洪武初期的国子监教学工作并没有步入正轨。文献记载,明初功臣子弟多入太学,这伙人依仗权势不守监规,加之“中外岁贡生徒日伙”,“适选懦者掌之,师生相奸,教尼不行”。宋讷充任祭酒之后,决心改变这种混乱状况。“请于上, 严立学规”。宋讷本人“终日端坐讲解无虚暑,夜恒止学舍”。有违犯监规者,虽功臣子弟,也照样“朴罚”,故“诸生皆知敬畏,肃然受教”。在宋讷的努力之下,终于使国子监的教学工作步入正轨,成为培养人材的重要基地。宋讷对明朝政权的再一重要贡献是建议在西北边境地区屯田戍守。洪武十八年(1385)二月,宋讷向明太祖上《安边策》,建议选派将帅,效法汉代名将赵充国,在西北边境地区分屯戍守。平时耕种练兵,有警则以逸待劳迎击来犯之敌。这样既节省内地转输粮饷之费,又免去军人往返奔波之苦。明太祖对宋讷的建议十分欣赏,“遂令边军皆屯田,且耕且守,著为令”(74)。

宋讷对于明太祖的眷顾十分感激。在国子监的职守上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80 岁时死于祭酒任上,对明朝政权做到了“鞠躬尽瘁”。

明太祖将议礼作为一种笼络、收买的手段,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使参加议礼的在野名儒有三分之二左右参加了明朝政权,这些风云一时的理学家和文坛领袖,由拒绝出仕,经过“合作”终于被明太祖的“恢廓宏度” 所感召,放弃了故元遗民的立场,出仕明朝,其中有的人还为朱明政权的巩

固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于朱元璋来说,这些在野名儒的出山入仕, 不仅仅扩大了明朝的官僚队伍,充实了各级统治机构,更大的意义还在于通过这些缙绅阶层中的上层分子的归附,使朱元璋进一步获得了地主阶级的承认与支持,扩大了朱明政权的社会基础。这说明明太祖知识分子政策的成功, 议礼工作发挥了巨大的政治作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