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设活动课,发展学生特长,激励学生主动发展
音乐活动课是音乐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音乐课堂教学的辐射和延伸。在活动课中,学生既可以复习巩固课堂的音乐知识,又可以自由发展自己的特长和才能。因此,开设活动课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加强艺术实践、开发学生智力、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提高学生艺术素质的重要手段。
我们根据学校的师资情况及学生特点,活动课的开设采取教师推荐与学生自愿报名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先后成立了以下几个活动课小组:校军乐团
(30 人)、校合唱团(100 人,初、高中学生各 50 人)、校舞蹈队(120 人)、校口琴队(100 人),参加活动课的学生近 300 人。这些活动课均有固定的活动场所。近二年学校投入 20 多万元建立了高标准的音乐活动课基地:音乐
教室 2 处、音乐欣赏教室 1 处、琴室 2 处、标准舞蹈室 1 处。各类活动课的开设均有开课规划、有相关制度(如教学进度、学分制度、评价标准等)实行规范管理,并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汇演、重大节日庆祝及联欢、接待外宾等社会活动,展示我校活动课成果。开展以“校艺术节”为核心的校园艺术活动,每年一届,遵循让学生主动发展的原则,扩大艺术创造表现的空间,使全校学生百分之百地参与,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