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嫁”婚俗

闽西连城、长汀以及宁化、清流交界的地方,方圆三百多里,长期流行一种独特的婚俗——“吵嫁”。

吵嫁集中于新娘出嫁、新郎迎亲那天夜里。在男方迎亲队伍进村时,那多是夕阳将落未落的黄昏,女方亲族中总有人不问情由,对迎亲人不近情理的斥责,拉开吵嫁序幕。他们来迟了点,就有人指责他们不该不注意时间; 他们来早了点,就有人指责他们想来找什么吃;他们来得刚好,就有人找别的事来指责。迎亲的人员不可动半点怒,任由他们指指点点,嚷嚷叫叫。

指责之后把迎亲队伍迎进屋,以酒宴相待,等吃饱喝够了,再吵。为了吵到高潮,人们不讲情面,不拘形式,节外生枝地吵。如果迎亲队伍中有人敢于顶嘴,那就会火上浇油,吵得更加热闹。直到长辈们有说出门吉时已到, 新娘可上路了,这时争吵方告休止。吵者转怒为喜,表示亲热,表示问候。就如刚才压根儿就没有吵过。

这便是吵嫁婚俗。吵者主体是女方的房亲,一人为主,三五人助之。人们喜欢这种吵闹。他们认为,婚事乃喜事,只有通过争议和吵吵闹闹,才体现出喜庆和吉祥,才衬托出嫁女的光彩;只有吵一场,才能消除各种不愉快的成见:去掉悲伤,换上喜悦;只有吵一场,婚后才会过好日子,才会自头偕老,因为该吵的都吵过了,以后再不必吵了。当地人说,自古至今从未见过因“吵嫁”而出现过悲剧,“吵嫁”从没有在人们心中留下不愉快的色彩。如果不吵或吵得不够激烈,倒会使人担心:将来会不会因此产生家庭不和或其他不测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