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近代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一、离村率:一个量化分析

进入近代,流民问题“已普遍于全国的任何穷乡僻壤,并且日益严重化了”②。这种严重化的态势,在史籍中是有迹可寻的。还在咸同之季,就有人惊呼,“士工商之外,无末业可治,散而游幕,去而僧道,隶为胥役,投为奴仆,流为地棍盐徒,每省不下二十余万人,此皆游民耗■于农者也”③。流民问题的严重性,还引起外国旅行家的注意,据 1904 年 4 月 8 日《北华捷报》的报道:“旅行中最令人注意的事,为步行到北方去寻找工作的大批苦力。其中很多是往满洲去的。我们当中最老的一位旅行家,在这条大路上来往已有二十五年之久,在他的记忆中从未见过这样多的人步行流徙。本报记者曾耐心的数过两次,其结果如下:三十五分钟之内走过了二百七十人; 又二十分钟内走过了二百一十人。这两个数目是在不同的两天分别数的,可以作为每天旅行人数的一个合理的平均数。”①又据 1935 年对 1001 个县的

调查,农民流离逃亡者至少有 2000 万以上,以致“户鲜盖藏,途有饿莩, 年富力强者,多铤而走险,致盗贼起于郊野,哀鸿遍于村原,耕者离其阡陌, 织者离其机杼,扶老携幼,逃亡四方”②,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流民问题的严重性,首先表现在农民离村人数的急剧增加。下表是据1933 年调查的离村农家数及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③:

② 饶涤生:《日趋严重的农民离村问题》,《申报月刊》第 4 卷第 12 号,第 72 页。

③ 《皇朝经世文续编》第 34 卷。

① 《北华捷报》1904 年 4 月 8 日。

② 上海《大晚报》1935 年 6 月 28 日。

③ 资料来源:《农情报告》第 4 卷第 7 期,第 173 页。

省别

全家离村之农家

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

家数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家数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总计

1 920 746

4.8

3 525 349

8.9

察哈尔

18 942

8.2

17 038

7.4

绥远

18 198

9.8

20 802

11.2

宁夏

999

2.7

829

2.3

青海

2 983

6.4

4 027

8.6

甘肃

41 875

10.5

41 181

10.3

陕西

61 825

7.2

65 761

7.6

山西

20 852

1.4

50 927

3.5

河北

117 559

3.0

331 264

8.5

续表

省别

全家离村之农家

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

家数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家数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山东

196 317

3.8

410 385 7.9
江苏

189 118

4.3

489 327 11.2
安徽

144 649

7.0

219 424 10.6
河南

172 801

3.9

267 059 6.1
湖北

220 977

10.2

264 254 12.2
四川

154 837

6.0

295 890 11.4
云南

17 251

3.2

40 770 7.6
贵州

52 141

12.2

71 126 16.6
湖南

147 511

8.0

252 521 10.8
江西

95 853

6.7

141 848 10.0
浙江

73 444

2.7

150 886 5.5
福建

77 267

7.5

80 215 7.8
广东

83 830

3.4

261 252 10.5
广西

11 535

1.4

48 563 5.8

这份统计资料当然很不全面,其精确度如何,有多少代表性,也是令人置疑的,但在缺乏有关统计资料的情况下,这份统计表还是能够说明流民问

题相当严重这一点。我们不妨再作些具体考察。先看苏、皖淮北地区:

据《凤台县志》记载:“民性不恋土,无业者辄流散四出,谓之趁荒, 或弥年累月不归,十室而三四。”① 这是晚清时期的情况,如果在平时,离村率达 30—40%,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只是笼统的说法,用离村率表达, 显然偏高了。

民国时期,Malone 和 Tayler 于 1921 年作过一次调查,结果如下②:

地区

全村人口

离村人口

离村人口率%

江苏仪征

2084

30

1.44

江阴

3414

80

2.34

吴江

1372

67

4.88

安徽宿县

3478

105

3.02

仅就表列各地方来看,平均离村人口率为 2.92%,淮北宿县高出这个平均值。

再就村别来检查,如下③:

地 区

村数

离村人口

平均每村离村人口

江苏仪征

5

30

6.0

江阴

17

80

4.7

吴江

20

67

3.4

安徽宿县

12

105

8.8

由此可见,平均每村离村人口,淮北较江南为高。尽管这个平均离村人口率与前列 1933 年苏皖离村情况的调查不能相比,但亦可感觉到离村率增长的动态。

再看山东省。据 1921 年的调查,沾化县的离村率为 8.7%,但 10 年以后,据南开大学王药雨教授的调查,山东离村率最低的为西部的夏津和恩县,约 10%左右,最高为南部费县、莒县,达 60%左右。农民背井离乡, “在急激地增加”①。

① 《光绪凤台县志》第 4 卷。明清时期凤台为凤阳府所辖,地跨淮河南北,因可纳入淮北地区的区域范围。

② 资料来源: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2 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636 页。

③ 资料来源: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2 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637 页。

① 许涤新:《农村破产中底农民生计问题》,《东方杂志》第 32 卷第 1 号,第 52 页。

最后看河北省。

定县历年外出谋生人数 1924 — 1934 1931=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历年外出谋生人数有增有减,但总的趋势是惊人的剧增。众所周知,定县是“平教会”“复兴农村”的模范实验县,流民问题尚且如此严重,其他各县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流民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存在很大的差异,离村率不可能作出全面反映(特别是晚清时期还缺乏有关方面的统计资料)。尽管如此,近代中国流民问题的严重性,从离村率仍可以窥见一斑。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每逢灾乱之年,众多农民流离失所,这时,离村率的涨幅与灾乱的严重程度是成正比的。如捻军起义期间,淮北农民“非死即徙,十去七八”①;1920 年闹灾荒,濉溪张庄逃荒外出的占全村总户数的 77

%②。近代中国多灾多难,离村率因此经常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

在近代中国,离村率是判断流民问题严重程度的一个标尺,就总体而言,确系如此。但离村情况复杂,如有求学、做官、投亲访友等等,不过这在离村率中所占比重微不足道,不足以妨碍我们使用离村率这一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