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近代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一、离村率:一个量化分析
进入近代,流民问题“已普遍于全国的任何穷乡僻壤,并且日益严重化了”②。这种严重化的态势,在史籍中是有迹可寻的。还在咸同之季,就有人惊呼,“士工商之外,无末业可治,散而游幕,去而僧道,隶为胥役,投为奴仆,流为地棍盐徒,每省不下二十余万人,此皆游民耗■于农者也”③。流民问题的严重性,还引起外国旅行家的注意,据 1904 年 4 月 8 日《北华捷报》的报道:“旅行中最令人注意的事,为步行到北方去寻找工作的大批苦力。其中很多是往满洲去的。我们当中最老的一位旅行家,在这条大路上来往已有二十五年之久,在他的记忆中从未见过这样多的人步行流徙。本报记者曾耐心的数过两次,其结果如下:三十五分钟之内走过了二百七十人; 又二十分钟内走过了二百一十人。这两个数目是在不同的两天分别数的,可以作为每天旅行人数的一个合理的平均数。”①又据 1935 年对 1001 个县的
调查,农民流离逃亡者至少有 2000 万以上,以致“户鲜盖藏,途有饿莩, 年富力强者,多铤而走险,致盗贼起于郊野,哀鸿遍于村原,耕者离其阡陌, 织者离其机杼,扶老携幼,逃亡四方”②,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流民问题的严重性,首先表现在农民离村人数的急剧增加。下表是据1933 年调查的离村农家数及其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③:
② 饶涤生:《日趋严重的农民离村问题》,《申报月刊》第 4 卷第 12 号,第 72 页。
③ 《皇朝经世文续编》第 34 卷。
① 《北华捷报》1904 年 4 月 8 日。
② 上海《大晚报》1935 年 6 月 28 日。
③ 资料来源:《农情报告》第 4 卷第 7 期,第 173 页。
省别 |
全家离村之农家 |
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 |
||
---|---|---|---|---|
家数 |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
家数 |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
|
总计 |
1 920 746 |
4.8 |
3 525 349 |
8.9 |
察哈尔 |
18 942 |
8.2 |
17 038 |
7.4 |
绥远 |
18 198 |
9.8 |
20 802 |
11.2 |
宁夏 |
999 |
2.7 |
829 |
2.3 |
青海 |
2 983 |
6.4 |
4 027 |
8.6 |
甘肃 |
41 875 |
10.5 |
41 181 |
10.3 |
陕西 |
61 825 |
7.2 |
65 761 |
7.6 |
山西 |
20 852 |
1.4 |
50 927 |
3.5 |
河北 |
117 559 |
3.0 |
331 264 |
8.5 |
续表
省别 |
全家离村之农家 |
有青年男女离村之农家 |
||
---|---|---|---|---|
家数 |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
家数 |
占报告各县总农户之百分比(%) |
|
山东 |
196 317 |
3.8 |
410 385 | 7.9 |
江苏 |
189 118 |
4.3 |
489 327 | 11.2 |
安徽 |
144 649 |
7.0 |
219 424 | 10.6 |
河南 |
172 801 |
3.9 |
267 059 | 6.1 |
湖北 |
220 977 |
10.2 |
264 254 | 12.2 |
四川 |
154 837 |
6.0 |
295 890 | 11.4 |
云南 |
17 251 |
3.2 |
40 770 | 7.6 |
贵州 |
52 141 |
12.2 |
71 126 | 16.6 |
湖南 |
147 511 |
8.0 |
252 521 | 10.8 |
江西 |
95 853 |
6.7 |
141 848 | 10.0 |
浙江 |
73 444 |
2.7 |
150 886 | 5.5 |
福建 |
77 267 |
7.5 |
80 215 | 7.8 |
广东 |
83 830 |
3.4 |
261 252 | 10.5 |
广西 |
11 535 |
1.4 |
48 563 | 5.8 |
这份统计资料当然很不全面,其精确度如何,有多少代表性,也是令人置疑的,但在缺乏有关统计资料的情况下,这份统计表还是能够说明流民问
题相当严重这一点。我们不妨再作些具体考察。先看苏、皖淮北地区:
据《凤台县志》记载:“民性不恋土,无业者辄流散四出,谓之趁荒, 或弥年累月不归,十室而三四。”① 这是晚清时期的情况,如果在平时,离村率达 30—40%,简直令人难以置信。这只是笼统的说法,用离村率表达, 显然偏高了。
民国时期,Malone 和 Tayler 于 1921 年作过一次调查,结果如下②:
地区 |
全村人口 |
离村人口 |
离村人口率% |
---|---|---|---|
江苏仪征 |
2084 |
30 |
1.44 |
江阴 |
3414 |
80 |
2.34 |
吴江 |
1372 |
67 |
4.88 |
安徽宿县 |
3478 |
105 |
3.02 |
仅就表列各地方来看,平均离村人口率为 2.92%,淮北宿县高出这个平均值。
再就村别来检查,如下③:
地 区 |
村数 |
离村人口 |
平均每村离村人口 |
---|---|---|---|
江苏仪征 |
5 |
30 |
6.0 |
江阴 |
17 |
80 |
4.7 |
吴江 |
20 |
67 |
3.4 |
安徽宿县 |
12 |
105 |
8.8 |
由此可见,平均每村离村人口,淮北较江南为高。尽管这个平均离村人口率与前列 1933 年苏皖离村情况的调查不能相比,但亦可感觉到离村率增长的动态。
再看山东省。据 1921 年的调查,沾化县的离村率为 8.7%,但 10 年以后,据南开大学王药雨教授的调查,山东离村率最低的为西部的夏津和恩县,约 10%左右,最高为南部费县、莒县,达 60%左右。农民背井离乡, “在急激地增加”①。
① 《光绪凤台县志》第 4 卷。明清时期凤台为凤阳府所辖,地跨淮河南北,因可纳入淮北地区的区域范围。
② 资料来源: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2 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636 页。
③ 资料来源:章有义《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2 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637 页。
① 许涤新:《农村破产中底农民生计问题》,《东方杂志》第 32 卷第 1 号,第 52 页。
最后看河北省。
定县历年外出谋生人数② 1924 — 1934 1931=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历年外出谋生人数有增有减,但总的趋势是惊人的剧增。众所周知,定县是“平教会”“复兴农村”的模范实验县,流民问题尚且如此严重,其他各县就可想而知了。
当然,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流民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存在很大的差异,离村率不可能作出全面反映(特别是晚清时期还缺乏有关方面的统计资料)。尽管如此,近代中国流民问题的严重性,从离村率仍可以窥见一斑。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每逢灾乱之年,众多农民流离失所,这时,离村率的涨幅与灾乱的严重程度是成正比的。如捻军起义期间,淮北农民“非死即徙,十去七八”①;1920 年闹灾荒,濉溪张庄逃荒外出的占全村总户数的 77
%②。近代中国多灾多难,离村率因此经常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这一点是值得注意的。
在近代中国,离村率是判断流民问题严重程度的一个标尺,就总体而言,确系如此。但离村情况复杂,如有求学、做官、投亲访友等等,不过这在离村率中所占比重微不足道,不足以妨碍我们使用离村率这一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