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流民现象发生的文化学考察一、一种文化现象

流民现象无疑是一种社会现象。在西方文化社会学者的视野里,几乎一切社会现象都是文化现象②。如此,把流民现象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当然也是可以的。问题是,在产生流民的合力中有没有文化的因素起作用,倒是一个值得提出来加以讨论的问题。我以为,文化因素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否具有普遍性则未必。在一些地区,特别是生存环境比较稳定的地区,文化因素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则比较明显,以至于我们探讨流民产生的原因时不能也不应该小视文化因素,如在山东有些地方,流民“游食四方,浸以成俗”,“几与凤阳游民同,到处流亡,以四海为家”③,无怪逃荒流民诗咏道:

有田胡不耕,有宅胡弗居, 甘心弃颜面,踉跄走尘途。如何齐鲁风,仿佛凤与庐。其始由凶岁,其渐逮丰年, 岂不乐故土,习惯成自然。①

流民现象“浸以成俗”、“习惯成自然”,是值得注意的文化现象。这方面,凤阳府属淮北地区最具有典型意义,我们仅以此为案例,进行具体剖析。

提到淮北流民,人们很自然地想到了凤阳花鼓。其实,淮北流民与凤阳花鼓之间开始并无必然联系。凤阳花鼓是戏曲文化的一种,与我们所说的文化现象也不是一回事。不过,为了下文研究的需要,我们还是从凤阳花鼓谈起。

远在明朝中叶,凤阳花鼓就在我国江浙一带流传。明末画家顾见龙看过凤阳花鼓后,曾作《花鼓子》一图。到了清代,凤阳花鼓更加盛行。

清初,戏曲艺人将凤阳花鼓发展为独立的“二小戏”,名之《花鼓》, 收入乾隆年间编纂的戏曲剧本选集《缀白裘》中,以后,凤阳花鼓在徽调、昆曲、京剧、湘剧、楚剧、秦腔、绍剧、傀儡戏、沪剧、蒲州梆子、云南花灯、黄梅戏等各类剧中以不同形式广泛流行开来。

我们考察凤阳花鼓的历史轨迹,旨在说明凤阳花鼓是一种地方戏曲,开始与淮北流民并无必然联系。但淮北流民为“壮家室流离之苦”,便与凤阳花鼓结下了不解之缘。凤阳花鼓的传播、繁荣与流民不无关系。但流民和凤

② 参见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21 页。

③ 《乾隆沂州府志》第 4 卷,《风俗》。

① 陈登泰:《逃荒民》,见张应昌《清诗铎》下册,中华书局 1960 年版,第 563 页。

阳花鼓的结合,使凤阳花鼓衍生出与戏曲文化不同的文化,这种文化可称为“乞食文化”,一种流动着的文化。流民流浪到哪里,这种文化随着流传到哪里,从而实现文化自身的传播、扩散,丰富文化自身的内涵。但以凤阳花鼓作为表现形式的“乞食文化”还不是流民现象成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文化本质,至多不过是一种文化符号。

作者所以把淮北流民现象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归根到底不是因为凤阳花鼓的弥散,而是基于以下种种现象的考虑。

据《清稗类钞》的记载:

江、浙接壤处所,每入冬,辄有凤阳流民行乞于市,岁以为常。揣其乞食之由,则以明太祖念濠州(即凤阳府)为发祥之地,乱后,人少地荒,徙江南富民十四万以实之,私归者有重罪。富民欲回乡省墓,无策,男女扮作乞人,潜归祭扫,冬去春回。其后沿以为例,届期不得不出,遂以行乞江湖为业矣。①

就是说,行乞江湖已成为一种“沿以为例”的传统,这种传统一经形成, 便具有了文化的传承性特征,它甚至可以成为一种驱动力,使之“不得不出”。

朱元璋迁徙豪富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凤阳“编民”的逃亡也是周知的事实,但因所引为稗史资料,或以为不足为据。实际上这方面的材料还有很多, 何嗣焜曾说:“此辈秋收之后,年年南下,习以为常”②,《申报》所载“散之四方以求食,春间方归,以事田畴,谓之逃荒。此其相沿之积习也”③ , 都可以证明这是一种文化现象。

我们说淮北流民现象是一种文化现象,还在于这种现象已成为一种民风。《皇清奏议》记载说:“凤、颍民风乐于转徙,在丰稔之年,秋收事毕, 二麦已种,即挈眷外出,至春熟方归;歉岁尤不能无。”①《清稗类钞》也记载了淮北地区类似的情况②。另据《凤台县志》的记载:“民性不恋土, 无业者辄流散四出,谓之趁荒,或弥年累月不归,十室而三四。”③可见这种风习弥漫于淮北大部分地区。

淮北流民冬去春回,无论丰歉,习以为常。光绪三年,皖北丰收,而照例到扬州“逃荒”者不减往年,对此每有莫明其由、感到不可理解者,丰稔之年,何以“仍复络绎而至维扬也!”④其所以感到不可思议,就在于没有

① 徐珂:《清稗类钞·乞丐类》,中华书局 1986 年版,总第 5475 页。

② 何嗣焜:《存悔斋文稿》第 3 卷,《致江苏刘景提刑书》。

③ 《申报》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① 见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 1 辑,三联书店 1957 年版,第 106 页。

② 徐珂:《清稗类钞·乞丐类》,中华书局 1986 年版,总第 5486 页。

③ 《光绪凤台县志》第 4 卷。

④ 《申报》光绪三年十一月初八。

看到这已是淮北民风、民性,是一种文化现象的缘故。

如果说凤阳花鼓是一种文化符号,“凤阳婆”同样是一种文化符号。在江南地方,人们看到女丐,无论其是否来自凤阳,一律称为“凤阳婆”⑤ 。在他们的心目中,“凤阳婆”已不再是凤阳女丐的专称,而仅仅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化符号,这是把淮北流民现象视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旁证。

综合上述,我们有理由认为,淮北流民现象是一种文化现象。淮北流民行乞江湖,与这种文化因素促动有关。

任何一种文化,随着星移斗转发生变异外,还有传承性的一面。在本世纪的 80 年代,在淮北大地上出现了一个万元户村——马家村。这个村子里, 家家都是万元户,家家都靠行乞致富。马家村很早就有行乞的传统,据说当过乞丐的朱元璋就是从这儿走出来的。在这里,谁也不认为行乞不光彩,在他们看来,务农是副业,外出行乞才是正业。当马家村所属的镇委书记劝他们“转换观念”时,回答是:

“那咋行?呆在家里会活活闷死。”马家村人一副不乞讨,毋宁死的神情。

“是不是乞讨比干活来钱快?”书记问。“不全是。惯了。” “改不过来?”书记步步深入。 “可以,到困进棺材那天就改了。”①

由此可见,行乞的“习惯”、“沿以为例”这种文化传统,直到今天, 还能够支配人们的思想、行为,并且还在发挥它的驱动作用② 。这就不能不使人想到,应该对这种经年不改的文化传统,追究“何以至此”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