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纪的各种体系

我们再一次把《国富论》当作所要达到的目标。在上一章,我们曾把 A. 斯密看作是自然法哲学家。在这一章,我们将把斯密看作是顾问行政官。在向斯密迈进的过程中,我们将尽力避免空洞无谓的、只会造成混乱的列举, 尽可能少地引入人名。但本章和以下各章将充分详尽地讨论少数重要的、或特别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以使人们对它们的性质和重要意义有所了解。就整个这一时期来说,我认为最高荣誉应归于意大利。假如这种说法有意义的话, 则我们或许可以说,直至十八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经济学主要是意大利的科学。二等荣誉应由西班牙、法国和英国分享,不过它们在不同时候应按很不相同的比例分享这种荣誉。上面把顾问行政官分成了两小类,本章其余部分将主要讨论其中的第一小类,即大学教授们,不过有时也要谈到准体系的创立者。这样安排并不是因为前者的著作具有压倒一切的重要性。与此相反, 虽然他们有一些较为鼓舞人心的著作,但总的说来,他们的著作比任何其他人的著作都更冗长乏味。确切地说,我们先讨论它们是为了把它们清除掉, 省得碍手碍脚。

**[(a) 卡拉法的著作。]**到中世纪后期,经济史已提供了充足证据, 证明人们对实际经济政策问题具有深刻理解,即使用今天的标准来衡量,这种理解也是高水平的。这里只举出英国的一个经常被人引用的例子①便足以说明这一点。1382 年,英国就货币外流和其他货币问题举行了一次所谓“听证会”。读者很容易看出,当时被询问的专家所作的回答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实际上与当今类似的专家在类似情况下所作的回答没有什么两样,虽然毫无疑问当今的专家所使用的术语要复杂一些。如果说这类文件表明当时的专家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的话,那么也有迹象表明他们对收集事实也很感兴趣。艾蒂安·布瓦路的有关各行业规章制度的汇编《行业手册》(约 1628 年),

①就是这种研究工作的一个里程碑,这种研究工作的势头自十六世纪起越来越

大。本章所要讨论的那类著作也可以追溯得很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追溯到圣·托马斯的《论行政原理》和《英国治理宝鉴》(1894 年由默桑编辑出版)以及十三和十四世纪的另外一些著作,如埃吉丢斯·科隆纳的《行政原理文献》,或法拉·保利诺的《论文集》(1868 年由穆萨菲亚编辑出版), 或佩特拉奇的《论共和国的最佳治理》。

② 就我所知,而且就对经济分析的贡献来说,欧洲十六、十六和十八世纪的小册子文献,可以归并为二十来种。不过,读者应该记住,一些人我们列为顾问行政官,其他作家则可能把他们列为小册子作家。

① 参看《造币厂官员对 1381—1382 年英国货币状况的看法》,见《英国经济史:文件选辑》(由 A.E.布兰德、P.A.布朗和 R.H.托尼汇集和编辑,1914 年出版),第 220 页及以下各页。

① 见德平编的《未刊行的法国历史文件》(1837 年)。

十五世纪,在这类文献中出现了一部著作,超越了以前出版的所有这类著作,其作者卡拉法②当之无愧地是最伟大的顾问行政官,虽然他主要是个注重实际的行政官,是那不勒斯的伯爵和公爵。他的思想所涉及的范围可以从他的一些建议中看出来。他希望预算保持平衡,以便有余款用于福利开支, 从而也可以避免强制性借款,他把强制性借款比作抢劫和偷窃;他希望赋税是确定的、公平的、适中的,这样才不会使资本外流,不会压迫劳动,而劳动正是财富的源泉;他希望工商业自由发展,不受干预,虽然他补充说,应该用贷款和其他方法鼓励工业、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他希望外国商人过得轻松自在,因为他们对于国家非常有用。毫无疑问,所有这些建议都非常有见识,显然没有任何谬误和偏见,但同样也没有任何分析上的尝试。在卡拉法看来,经济生活的正常过程不存在什么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管理和改善这种过程。卡拉法说嘴动是财富的源泉,我们特别不要以为在这句话的后顶隐藏着价值理论。这种问题只会困拢与他同时代的经院学者的敏捷头脑, 而决不会出现在这位军人兼政治家的头脑中。

尽管如此,他的著作在经济分析史上还是占有突出地位。单是他有条有理的安排就足以表明这一点。该书第一编讨论一般政策原理和防务原理(请与 A. 斯密的军备讲义对照比较一下),第二编讨论司法裁判。第三编简要讨论了财政问题,这一编的论述与《国富论》第五编“论君主或国家的收入” 的距离虽然仍很遥远,但却是可以测量出来的。在第四编也就是最后一编中, 卡拉法发表了他对经济政策本身的看法,后来十八世纪的许多论著读起来象是这些看法的延伸。没有证据表明后来的作家曾把卡拉法的著作当作模式, 因而不能说他征这一意义上创造了一种系统模式,顾问行政官的很大一部分著作都是根据这一模式铸造出来的。但事实上,就我所知,他第一个全面论述了近代新兴国家所遇到的经济问题,在接下来的三个世纪,许多作家都步他的后尘,以他所最充分地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从事写作,采用相同的系统观念,对研究领域作相同的划分。毫无疑问,他们不仅学会了耕种新的土地, 而且学会了精耕细作。但他们并没有改变总的布局。特别是,他们不仅坚持了而且最终还发展了卡拉法的“开明君主”所包含的根本思想(后来詹姆斯·斯

图尔特爵士用“政治家”这一形象使这种思想人格化了)。这种拟人实体正是“国民经济”(德文为 Volkswirtschaft 或 Staatswirtschaft)概念的萌芽,很好地反映出了我们在本章第一节所试图描述的那种历史过程。这种国民经济并不仅仅是一国境内家庭和企业或集团和阶级的总和,而被认为是一种理想化的企业单位,具有自己独特的存在方式和独特的利益,需要象大农场那样来管理。那个时代正是这样来看待政府和官僚机构所实际获得的重要地位的,也正是这样把政治经济学和商业经济学区分开来的,这种区分一直延续至今,尽管从纯粹分析的观点来说,这种区分并没有什么可称道的。

[(b)代表性著作:傅丹和博特罗。] 十六世纪,这种经济学盛行于欧洲大陆所有国家。我们将把博丹和博特罗的两部著作看作是这种经济学的

② 迪奥梅德·卡拉法(1406—1487 年):《论王权和好国王 的作用》(我使用的是 1668 年的版本; 原本为意大利文,十五世纪七十年代写成,我未见到)。与卡拉法同时代的马特奥·帕尔米里(1405—1475 年)写了一本名为《论市民生活》的书,于 1529 年(作者死后)出版。该书对赋税问题的论述要比卡拉法的论述明确得多(特别是提出了这样的学说,即之所以应该纳税,是因为国家为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了帮助和保护,他由此推出了按比例纳税的原则),但我认为,总的来看,这部著作还是不如卡拉法的著作。

代表性著作。①它们不仅具有代表性,而且时当时和后来的作家也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两部著作都是“政治科学”著作,是仿照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一书写出来的,因而是马基雅弗利和蒙德斯鸠之间的重要桥梁。他们的经济学和卡拉法的经济学没有什么两样,是有关公共政策和行政管理的经济学,其地位与政治学的其他分支是平等的。不过,博丹在《共和六书》第六卷中所作的经济分析,并未超越当时的思想,也没有远远超越卡拉法的思想,尽管他提出的课税原则确实向《国富论》第五卷迈进了一步。①博特罗在某些方面可以看作是博丹的追随者,但在经济分析方面却作出了重要得多的贡献,我们将在讨论人口问题的下一章介绍他的贡献。这里应补充一点。博特罗的著作,特别是如果同他的其他著作联系起来看的话,显示出了非常注重事实的倾向。他是个卓越的分析家。但他却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收集,整理和解释过去和当时的经济资料、社会资料和政治资料上。在这方面,他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我们已经看到,十六世纪的经院学者都热心于收集资料。他们远比人们想象的要更多地依靠观察进行推理,而不是依靠抽象的前提进行推理。不过,我们正在讨论的文献尤其是这样,可以说,这种文献的主要内容和主要价值就在于对“实际情况”的考察。当时和整个经济学史上的情况一样,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把主要精力用在实况调查上。除了博特罗的人口理论外,特别是在货币领域,意大利在十六世纪还产生了几部比我们现在考察的系统性文献重要得多的著作(达万萨蒂,斯卡鲁菲。参看下面第六章)。 **[(c)西班牙和英国。]**十六世纪西班牙的经济学达到很高的水平,主

要得归功于经院学者的贡献。但我们应特别提到奥尔特斯的著作,①我认为这部著作可算作是一个早期的“准体系”,它主要是一项考虑得很周全的工业发展计划,这种计划后来在十七世纪的西班牙和英国很常见。至于德国,则没有什么可以记录下来的东西。不过,我们在下面的脚注中还是要提到两个似乎取得了成功的德国准体系。②

① 让·博丹(1530—1596 年):《共和六书》(1576 年;1577 年第 2 版;我使用的是 1580 年的版本)。关于博丹及其著作,参看亨利·博德里拉的《让·博丹及其时代》(1853 年),该书出版已将近一个世纪, 但仍未丧失其权威地位。在博丹的著作中,《共和六书》是这里需要提及的唯一的一本;他的与本书主题有关的另一本著作将在后画(第六章)提及。为了不使读者感到本书正文的论述对博丹有失公道,我要强调指出,我们考察的只是他对经济分析作出的贡献,他的这种贡献我认为是很有限的,而没有考察他在其他领域,特别是在君权理论方面所作出的大得多的贡献。乔瓦尼·博特罗(1544—1617 年):《论国家的理性》(1589 年;该书有许多版本和译本;最近一版为 1930 年版,附有 C.莫兰迪撰写的引言,列入了《古典政治思想》丛书)。为了正确评价这位伟大人物的著作所具有的全部意义,还应该提到他的另外两本著作:一本是《城市盛衰原因论》(1588 年),该书在某些方面顶示了孟德斯鸠的《论罗马盛衰的原因》, 也预示了《国富论》的第三编;另一本是根据他的游记编写的《各国情况报告》,论述了欧洲和亚洲各国的实力和资源,出版于 1591—1596 年。

① 我认为,如果要证明 A.惭密的财政思想起源于欧洲大陆,特别是法国的话,那么这两位作家的著作肯定

是最好的证据。

① 路易斯·奥尔蒂斯:《呈献给国王的备忘录,论如何阻止货币流出西班牙国境》(1558 年;参看科尔梅罗的《丛书》)。不要在意该书的书名,这本书也许会由于其书名具有”重商主义”色彩而遭到人们的谴责。实际上,此书的书名几乎与书中所作的论证的真正意图没有关系,作者选择这个书名也许是为了引起外行人的注意。

② 梅尔希奥尔·冯·奥瑟(约 1506—1551 年):《政治誓约》,该书写成于 1556 年,但直到 1607 年才以

乍一看,人们也许会得到这样的印象,即十六世纪的英国没有我们现在考察的那种著作。但情况并不是这样。是有与此相似的著作的,只不过由于英国的政治结构不同于其他国家,这类著作采取了其他表现形式。国会和政府作为例行公事而召开的调查会,鼓励并且也训练了人们讨论当时的经济问题,有关经济问题的讨论由此而在整个十六世纪得到了很大改进,有时甚至具有“科学”意义。当时讨论的问题有:圈地、行会、公司、中心市场制度、垄断、税收、通货、关税、济贫、工资、工业管理等许许多多问题。人们就这些问题向各皇家委员会(例如 1564 年建立的皇家汇兑委员会)作证,发表讲演,递交请愿书,出版小册子。我们也许可以根据这些文件编写出一部有关经济分析和经济政策的著作,足以和当时欧洲大陆的系统性著作相媲美。① 不过,我们不准备这样做,我们将走一条幸好向我们敞开的便捷得多的道路。十六世纪的英国有一些出版物,可以看作是对当时的经济学作了全面考察。它们至少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满足我们的需要。我们将仅仅考察这些著作中最著名的一部。

《论公共福利》这本书包含三篇对话,讨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年轻学生总是急于作出判断”,对于“宗教陷于四分五裂的状态”,作者感到遗憾;建议对年轻学生进行更加良好的全面训练,甚至认为“学问”上的优势是朱利叶斯·凯撒战胜庞培的原因之一;谴责圈地把良田变成了牧场;批评正在兴起的工商业公司及其垄断行为;反对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认为这会使劳动者、①地主,甚至国王陛下受到损害,因为他们的收入不会对物价上涨迅速作出反应;主张扶植新兴工业和积蓄货币以备急需——货币可以说是“商品的仓库”和进行战争的力量;不赞成出口原料,特别是不赞成出口羊毛;不满意于“外国人”,因为他们出售的全是不值钱的劣质货物,却卖高价,用赚得的钱购买英国实实在在的货物(假如他们真的买东西,而不是带钱回去的话,近来他们很愿意这样做);认为应对外国商品课税,以使国内的生产者能同外国生产者竞争;希望本国的货币留在国内,并将流到外国的货币收回来,如此等等。

根据以上陈述,读者便可以想象出该书作者的经济学是什么样子。毫无疑问,是通俗经济学,是分析前的经济学。其内容大都是健全的常识。对话中的那个“博士”显然是个非常有理性的人,他所说的似乎句句是当今聪明的普通人和政治家所要说的话。不过,对于他那个时代来说,他在以下一点上显得特别具有理性。虽然他不象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那么厌恶管制,但他却要比我们更加厌恶管制。他不喜欢强制。他认为应该利用利润动机而不是消除利润动机,认为利润动机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他有时能看到事物表

《统治知识》的名称出版,1717 年托马西乌斯又加以重印,供课堂教学使用。格奥尔格·奥布雷希特

(1547—1612 年):经济问题论文集(他在法学方面要比在经济学方面重要),该书于 1617 年作者死后以《冯夫政治秘诀》的书名出版。博丹的影响十分明显。

① 读者要迅速弄清这一点,最好是浏览一下前面已经提到的那本史料集,即布兰德、布朗和托尼编辑出版的《英国经济史:文件选辑》(1914 年),并浏览一本更为有用的资料汇编,即托尼和鲍尔的《都铎王朝的经济文献》(共三卷,1924 年),选入该书的文献,为我们描述了英国都锌王朝的经济和社会历史,其中第三卷包含有“小册子、备忘录和文件摘要”。

① 不过,伊丽莎白女王 1562 年 3 月颁布的学徒法令(5Eliz.c.4)引入了我们应称之为指数工资的东西,也就是规定了工资率每年应根据生活费用的变化而加以调整。

面以下的东西。举例来说,他十分正确地看出,羊群侵占耕地会对旨在通过限价和禁止出口来压低小麦价格的政策产生很大影响,他认为由于羊群侵占耕地改变了小麦生产和羊毛生产的相对获利能力,因而上述政策的目标会落空。这样的推理(在顾问行政官的著作中经常可以看到与此相类似的推理) 已超越了常识水平,实际上已接近于分析。

4. 1600—1776 年 的 各 种 体 系 [(a)早期代表住人物。] 经济学在十七和十八世纪获得了较为充分

的发展,描述这种发展要比描述十七世纪以前的发展困难得多。我们将遵守

作战计划,暂时不考虑其他事情,而把这两个世纪的“系统性”文献考察完, 直到接近《国言论》为止。早期的系统性著作,在法国可由蒙特克里因代表, 在德国可由博尼茨和贝佐尔德代表,在西班牙可由费尔南德斯·纳瓦雷特代表。

安东尼·蒙特克里因,德·马特维尔先生(约 1575—1621 年),著有《论政治经济学》(1615 年)。此人似乎是第一个用政治经济学这一名称出书的人。不过,这是他唯一的功绩。该书是平庸之作,毫无创见。虽然该书提出的各项建议显示出作者具有粗浅的常识,但书中却充满了基本的推理错误,这表明该书所达到的分析水平远远低于而不是高于当时的水平。关于与此完全不同的评价,参看 T.芬克-布伦坦诺为该书的 1889 年版所写的导言,并参看 P.拉瓦利的专题论文《安东尼·德·蒙特克里因的经济著作》(1903 年)。雅各布·博尼茨的《富国富民的政治管理》(1625 年),是一本没有加

以很好整理的经济资料汇编;克里斯托夫·贝佐尔德(1577—1638 年)是个著名的、学识渊博的教师,他的《政治社会》(1614 年)、《论证二书》(1618 年)以及他的许多著作中另一本著作《政治学说概要》(1623 年),其水平部高于博尼茨的著作,虽然他对事实的了解不如博尼茨;他论述利息的方式, 预示了萨尔马修斯的论述方式;博丹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佩德罗·费尔南德斯·纳瓦雷特的著作是《演说集》(1621 年第一版; 1626 年版的标题为《为君主政体辩护》)。这位作家是宗教法庭的官员,他出人意料地没有当时(以及现在)的经济学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过分看童货币因素的倾向,并同样出人意料地作出了以下正确的判断,认为正常的工业化过程将大大有助于消除当时西班牙遭受的灾难(因为人类的劳动为原料增添的价值要比金银重要得多,参看他的五十篇演说稿中的第十六篇),认为只要消除各种障碍就可以加速这一过程。我从分析能力上着眼选择了费尔德南斯·纳瓦雷特,而没有选择同样著名的蒙卡达(《演说集》, 1619 年出

版,直到 1746 年还再版了一次,再版时标题改为《西班牙的政治复兴》), 我确信这样做是对的。

要说明稍后的系统性著作所具有的特征,只要再举出四个人就够了:马蒂内斯·德·拉·马塔沿着费尔南德斯·纳瓦雷特的路线提出了一项工业政策计划;塞肯多夫写出了有关德意志各公国的行政管理和政策的第一部杰出论著;这里暂且不讨论伟大的苏利;迪·苏菲热(菲利普·德·贝休恩)远远超越了博丹和蒙特克里因。

弗朗西斯科·马蒂内斯·德·拉·马塔以其《论如何救治西班牙人口的减少、贫穷和不育》(1650 年;我只见到了 1701 年的《⋯⋯原论摘要》; 前引森佩雷一瓜尔里诺斯的著作的第三卷也包含有该书的摘录)一书而知名。马塔自称是“穷苦人的奴仆”,他的这部著作肯定获得了很大成功。该书的主要论点与纳瓦雷特的论点一样,无疑基本上是正确的,后来的许多经济学家都重复了这一论点。

法伊特·路德维希·冯·塞肯多夫(1626—1692 年),是个杰出的行政官员,于 1656 年发表了《德意志公国》。此书系这类著作的经典作品。该书在说明性的教学纲要的背后,还有明确的社会发展计划和明确的政策。所确定的目标是使人口增多并得到良好的就业机会,所设想的达到这一目标的主要手段是保护工商业并确保工商业在国内自由发展(过时的手工业行会因此而将自行消亡),实施义务初等教育以及建立以货物税为基础的说收制度(这种税制加在高收入者身上的负担很轻,从而将增加就业)。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这在当时是而且后来继续是具有代表性的纲领,实际上这也是德国和意大利的“官房学派”在其整个存在时期即直到十九世纪初叶所作的典型分析。第一个清晰而明确地表达了这一纲领、从而在某些方面顶示了未来一个多世纪发展的人,绝非平席之辈。相反,他无论作为一个人还是作为一有识之士, 都高高地耸立在本书提到的许多作家之上,尽管在本书中这些作家享有比他重要得多的地位。但在他的著作中却很难看到清晰明确的分析,也就是说很难看到他有意识他说明因果关系或相互依存关系。即使有一点这方面的说明,水平也不高。

马克西米利安·德·贝休恩(1560—1641 年),被亨利四世封为沙里公爵,是亨利四世的财政大臣,是比他的最著名的后继者柯尔贝尔伟大得多, 特别是强硬得多的人物。他极为成功地改革了法国的财政制度,而且他的视野远远超越了他所取得的实际成就。此外,他还知道如何使财政政策成为一般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和工具,而这正是衡量财政官员伟大与否的标准。他的《皇家经济》(1638 年第一版;我所知道的是一本选集,收入吉约曼编的

《经济小丛书》)一书,实际上是他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回忆录,该书文笔优雅,饶有趣味,极富启发意义。固然他致力于研究农业人口的福利问题并曾说农业和牧业是法兰西的一对乳房,但因此而把他称为重农学派的先驱, 却毫无意义。他对理论一窍不通,这再明显不过了。

厄斯塔舍·迪·雷菲热,的著作《国务顾问或近代政事总集》(1645 年), 继承了博丹的衣钵。该书前四十章讨论了各种政体、宽客、地方官的职责、征兵等事项;第 41 至 44 章实际上概括论述了经济学和经济政策;其余各章讨论了财政,特别是税收等许多问题,标志着向 A.斯密的《国富论》第五编又迈进了一步。迪·雷菲热的经济学在若干方面很值得注意。特别是,据我所知,他第一个把以下两者的作用既区别了开来又联系在了一起,一是保存财富的节俭(第 44 章),一是妨碍商业活动的囤积(第 49 章)。在这方西以及在其他方面,他作出了值得赞扬的分析努力。

在十七世纪剩下来的时间里以及在整个十八世纪,发表达类著作的作家越来越多,其中大学教师很快就占了多数。在一些国家,特别是在德国,甚至直到十九世纪初叶,这类著作仍是主要的经济教材。但可悲的是,其中许多著作毫无创见,显然是为了满足一时之需,不是由于创作冲动而写出来的,

所以详尽描述其发展也就没有意义了。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也就是说为了了解这些著作的一般性质,看看它们在斯密时代的前夕究竟向前迈进了多少,只介绍两位享有国际声誉的十八世纪作家乌茨塔里兹和尤斯蒂,只讨论后者的一本著作就够了。

热罗尼莫·乌茨塔里兹(1670—1732 年)写有一部题为《商业与航运的理论和实践》(1724 年第一版,后来又印行了两版,均由作者本人作了改进)的论著,该书与马蒂内斯·德·拉·马塔著作的关系,可以说一如后者的著作与费尔南德斯·纳瓦雷特著作的关系。该书被译成了英文和法文,赢得了很多读者,受到了广泛赞扬。此书的书名在以下两方面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首先,人们会以为此书讨论的只是国际贸易问题,实际上它广泛地讨论了“应用”经济学范围内的税收、垄断、人口等几乎所有问题。其次,人们还会以为此书进行了理论分析,实际上在这本书中根本看不到理论分析;在他那里同在许多后来的经济学家那里一样,所谓理论就是进行批判和提出建议,只是有别子陈述事实而已。该书给读者的第一个印象是,作者非常注重陈述事实,不惜为此而使用大量篇幅(他重印或节选的文件多得可以使此书充当资料汇编)。对于我们来说,该书提出的各项建议具有较大的历史意义,因为乌茨塔里兹在阿尔怕罗尼红衣主教当政时曾充任制定政策的官职,阿尔怕罗尼红衣主教在军备和工业化方面正是按照乌茨塔里兹在该书中提出的政策建议行事的,并取得了一些重大的成功。该书出版于阿尔伯罗尼红衣主教垮台后的第五年。不管这一事实可能意味着什么(读者和我都可以驰骋自己的想象),考虑到西班牙当时的形势和作者观察这种形势的角度,我们都不能不称赞隐藏在其建议背后的正确分析。

**[(b)尤斯蒂:福利国家。]**约翰·海因里希·戈特利布·冯·尤斯蒂(1717—1771 年)在其一生中一半时间担任大学教授,一半时间担任公营企业的管理人。他一方面懂得当时和他以前的全部自然法哲学, 同时又具有实际经验,两者罕见地结合在了一起。当然,我们必须承认, 这位教授的著作有点过于冗长琐碎,而且他常常是迁回地、通过很成问题的政治哲学得出其常识性结论。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后一点: 尤斯蒂认为,根据自然法来说,自由是绝对的;不过,正如这位教授在某处故弄玄虚地说明的,所谓绝对的自由只不过是服从法律和官僚统治的自由;而根据尤斯蒂的教导,正是官僚统治使我们摆脱了困境并带来了正文将提到的那种结果。从尤斯蒂为数众多的著作中,门罗教授挑选出《财政学体系》(1766 年)摘登在《早期经济思想》(1924 年)一书中。我们在正文中所作的概述依据的是《国家权力和福利的基础或公共政策学总论》(两卷本, 1760—1761 年出版)一书。只是第一卷与我们的论题有关。第二卷属于行政管理学的范畴,论述了宗教、科学、家庭管理、公民品德、消防队、保险(尤斯蒂是保险制的热烈拥护者)、服饰管理等问题。他的《国家经济》(1755 年)一书也同样可以为我们的论题服务。

我如果不选择尤斯蒂的话,或许可以选择约瑟夫·冯·宗南费尔斯

(1732—1817 年;《治安、商业和财政科学原理》,1765—1767 年)。宗南费尔斯在一些方面要高尤斯蒂一筹,虽然他实际所遵循的是尤斯蒂和福尔邦纳的路线。他是柏林的一个犹太教教士的儿子,迁移到维也纳

之后,便成为那个“理性时代”的显赫人物之一,并作为大学老师(他是维也纳大学政策和官房学的第一位教授)同时也作为公职人员,参与了当时的许多立法改革。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约瑟夫二世智囊团的成员。在奥匈帝国境内,他的上述著作一直到 1848 年仍是官方批准的教科书。还应注意他就任维也纳大学教授时发表的那篇演说,题为《论经济学纯粹经验之不足》。

尤斯蒂讨论的题目,无论是从其历史特征来看还是从其他各个方面来看,都是德国历史学家的所谓“福利国家”。也就是说,他是从政府的观点出发来考察经济问题的,这种政府完全与现代政府一样,对生活的精神条件和经济条件负有责任,特别是对每个人的就业和生计,对生产方怯和组织的改进,对原料和食品的充足供应,对城市的美化、火灾保险、教育、卫生等许许多多事项负有责任。农业、制造业、商业、货币、银行业都依据这种观点作了考察,并特别注意到了它们的技术和组织方面的问题。然而,尽管他坚信政府全面规划的原则,但他却与塞肯多夫以及在他们两人之间的大多数经济学家一样,没有得出我们可能依据这一原则得出的实际结论。与此相反,他并没有对经济现象的固有逻辑视而不见,并不希望用政府命令来取代这种逻辑。举例来说,在他看来,限定价格固然是政府在特殊情况下为了特殊目的而有权也有义务采取的一项措施,但却应该尽量避免采取这一措施。他谴责米拉波在讲授其他“虚伪的、毫无意义的和荒谬的学说”的同时,还宣扬降低利息取决于政府的意志,而实际上利息“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更少受政府意志的影响”。他也没有对自由企业的潜力视而不见,而是以超然的、毫无敌意的态度看待这种潜力。实际上,尽管他赞成政府管制,甚至认为有时应通过政府命令来强制生产某些物品,但他却指出,工商业所真正需要的是自由与安全,并认为这是一条一般性原则。虽然他不主张取消手工业行会,因为它们已经存在,也许可以利用它们来行使某些他认为有用的职能,但他却讨厌它们,劝告政府不要苛待行会以外的人。而且,虽然他教导说高额保护性关税甚或禁止进口和强迫人们购买国年产品“有时”也许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但他宣称他认为,“一般说来”,除了百分之十的从价税外,不应再对进口设置任何其他障碍——沟这实际上与不受限制的自由贸易没有什么两样。

我们还可以引证另外许多这类例子。在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看来,尤斯蒂的这些看法简直自相矛盾得叫人无法相信。他们往往把这归因于尤斯蒂生活在过渡时代,也就是说,尽管他仍然身受许多已遭到驳斥的错误思想的影响,他却不能对新思想完全视而不见。但是,如果我们较为仔细地观察一下他应用规划原则的具体事例,我们就会得到一种很不相同的解释。他与 A. 斯密同样清楚地看到了实行自由放任的实际理由,而且他所说的官僚机构虽然在需要时可以提供指导和帮助,但在不需指导和帮助时,随时都准备让位。

①不过,他要比斯密清楚得多地看到了阻碍自由放任顺利发挥作用的各种障

碍。此外,他远比 A.斯密更加关心政府为阻止当时德国经济的短期波动而采取行动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更加关心在当时德国的那种工业条件下发挥个人主动性所遇到的特殊困难。他的自由放任是政府监护下的自由放任,他的

① 这不仅但是一种梦想。正如下文将要指出的,典型的德意志公国的官僚机构就力图这样行事。

私人企业经济是这样一部机器,这部机器虽然从逻辑上说是自动的,但却经常出毛病,需要政府随时加以修理。举例来说,他实际上承认采用节省劳动的机器会带来失业,但这没有构成反对生产机械化的理由,因为他的政府实际上会为失业者找到和以前一样好的就业机会。这并不自相矛盾,而是表现出了作者所具有的理智。而且,对于我们这些观点更接近于尤斯蒂而不是接近 A.斯密的人来,尤斯蒂的经济政策主张看起来象是去除了糟粕的自由放任主义。②不过,还可以举出两位西班牙作家,他们比尤斯蒂更好地说明了当时的一流思想家对“应用经济学”的深刻理解。我指的是坎波马内斯和乔卫兰诺斯,①他们是在查理三世的改革时期上升到显要地位的。他们是信奉经济自由主义的实际改革家,既不关心经济分析的进步,也没有对经济分析的进步作出贡献。但他们却比许多理论家更理解经济过程。而且应该注意到,坎波马内斯的《讲演录》发表于 1774 年,因而他能从《国富论》那里学到的东西, 即使有的话也是很少的。

以上论述涉及到了,实际上是概括了十七和十八世纪欧洲大陆的很大一部分经济学。不过,读者应认识到,虽然这种经济学(至少就其最后被讲授的那种样子来说)在实际洞察力和实际有用性方面几乎不比《国富论》差, 但是,除去下面即将提到的那个例外,从所取得的分析成就来说,它却被《国富论》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尤斯蒂的著作既可以作为例子来清楚地说明这种经济学的优点,也可以同样清楚地说明上述弱点。我已说过,尤斯蒂看到了经济现象的固有逻辑。但这仅仅是先知式的直觉。他丝毫未说明经济现象是如何相互关联,相互决定的,而科学经济学恰恰发纫于这样的说明。他未感到需要对命题(例如他的机械化造成失业的命题)加以证明,也未感到需要使用外行人所不熟悉的工具。他的论点都是朴素的,常识性的;只有当他驳斥另一位作家时,他才尝试着作一些分析。而在这样做的时候,他常常出很大的错。他时常犯非常严重而愚蠢的错误,例如他论证说:假设有 A、B 两个国家,它们在各个方面部完全一样,只是 A 国拥有的银币数量是 B 国的两倍; 那么,尽管两国的福利水平完全相等,A 国的物价水平却是 B 国的两倍;但由于 A 国的货币数量是 B 国的两倍,A 国的利率却只是日国的一半,所以 A 国生产的物品较便宜,能以低价销售给 B 国,从而 A 国不断从 B 国那里得到

② 这类当时极为普通的主张,很自然地披有反斯密的外衣,从而夸大了两者之间的差别。举例来说,尤斯图斯·冯·莫泽尔(《爱国梦想》,1774—1786 年)的情形就是这样,我还要为另一件事情提到他。由于他热哀于描述个别历史型态,也就是说热衷于描绘历史细节,一些思想史学家便称他为早期浪漫主义者或历史学派的先驱。这是个乱加称号的例子,这样做会搅乱人们对学派和学派的发展的看法。毫无疑问,奠泽尔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但他根本不是经济学家。

① 佩德罗·罗德里格斯·坎波马内斯伯爵(1723—1802 年),从所受的教育来说,是大陆型的法学家和经济学家。他是个学识很高、能力很强的人,无论在职与否,他都试图插手当时西班牙的一切重大经济问题。在他的著作中,与我们的论题关系最大的是他的《论民间工业的发展》(1774 年),该书得到了麦卡洛克的热烈赞扬。还应提到他论述谷物贸易的《财政问答》(1764 年)一书。加斯帕·梅尔基奥尔·德·乔卫兰诺斯(1744—1811 年),是与坎波马内斯同一类型的人,只不过宫运不那么亨通。他著述甚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两篇报告,一篇论述的是工业技术的自由问题(1785 年),另一篇是为马德里皇家经济学会写的,论述的是农业立法问题(1794 年》。两篇报告都阐述了经济自由主义原则,但都明智地从实际出发对其作了调和。1859 年它们作为《西班牙作家丛书》而重新发表。不过,对于经济思想史学家来说,由于它们的出版日期较晚,它们的重要性不如坎波马年斯的论著那么大。

货币,由此而将增加本国的就业人数,等等(见《国家权力和福利的基础》第 611 页)。这样的论证是极为荒谬的,尽管他有关利息的推理是十分正确的,尽管他一般说来并没有过高估计充足的贵金属给国家带来的益处,尽管他也象 A.斯密那样强调消费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

**[(c)法国和英国。]**法国的公职人员所受的都是神学和法学方面的教育。一直到大革命期间及大革命以后,经济学仍未被当作一门独立的学科来讲授。这种巨大的缺陷是否得到了某种补偿呢?不管怎么说,十八世纪法国的系统性文献虽然数量要少得多,但其质量却远远高于德国的系统性文献。因为我们将在下一章中讨论象布阿吉尔贝尔、坎梯隆、杜尔阁这样的一流人物以及重农学派,所以这里只讨论以下五个人就行了,即福尔邦内、梅隆、米拉波、格拉斯林和孔狄亚克。福尔邦内也许可以和尤斯蒂或宗南费尔斯作比较,是所谓“有用的”或“健全的”经济学的典型代表,这种经济学很受公众的欢迎。历史学家决不会颂扬他,因为如果历史学家只关心一个人赞戍或反对什么样的政策的恬,那他们是不会对福尔邦内满意的,而会把他称为没有创见的折衷主义者;如果历史学家想看到对经济分析的贡献,那他们也同样不会满意,因为他们看不到这种贡献,而只会看到福尔邦内一接触棘手的理论问题,就表现得又笨拙,又缺乏想象力。但是,很少有经济学家象福尔邦内那样,在其所作的论述或暗示中,无论在事实方面还是在逻辑方面, 确凿无疑的和可以证明的错误都那么少。他是个突出例子,可以用来说明这样一条真理,即当经济学家或医生是一回事,而当理论家或生理学家则完全是另一回事。

梅隆①在这些方面明显地不如福尔邦内,在分析的熟练程度上只略强于福尔邦内。但在后来的批评家手中,他的运气却要好一些。不过,就“原理” 而言,他所取得的成就虽然在时间上领先于福尔邦内,但性质基本上是一样的。我们将在下一章讨论他对货币理论的贡献。老米拉波①主要是以继魁奈之后重农学派的首领而知名,但在此之前,他就凭借一部著作奠定了自己的地位。这部著作是以个人色彩很强的观点写成的,可以说系统地讨论了应用经

① 让·弗朗索瓦·梅隆(1675—1738 年)是个公职人员,在短暂的约翰·劳“制度”时期,曾与约翰·劳共事,因而对这一制度有直接的了解。他的《商业政策论》(1734 年,1738 年英译本)在法国国内和国外都取得了巨大成功,产生了很大影响。人们有时用“新重商主义”这一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词来指悔隆和十八世纪的其他作家在外贸和财政方面所持的观点(参看下面第七章)。参看 G,迪翁的《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的新重商主义》(1901 年)以及 L.德·拉韦涅的《十八世纪的法国经济学家》(1870 年)。

① 维克托·里凯蒂·德·米拉波侯爵(1715—1789 年),之所以被称为老米拉波,是为了把他与他的儿子即大革命时期的米拉波区别开来。他是个充满了活力、激情荡漾而行为古怪的贵族。除非假设性格的力量和华丽的辞藻能压倒一切,否则便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个由于缺乏判断力而毁掉了其无可置疑的能力的人, 竟会在法国国内和国外享有比在他以前和以后的、包括斯密和马克思在内的任何其他经济学家大得多的声誊,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这发生在他一生事业的初期,即他加入重农学派以前,凭借的是一本除了慷慨激昂的词语外没有给人留下任何其他印象的著作。这部著作分三部分以《人类之友或人口论》的名称于 1756 年匿名发表。下面论述人口问题的那一章还将提到此书。在米拉波的所有其他著作中(除了大量未发表的材料外,他留下了几十本著作),本书应该提到的仅仅是《人类之友》的续篇(4— 6;1758 和 1760 年出版)、《农村哲学》(1763 年)以及《赋税理论》(1760 年)。不过,后两本著作至少从原理上说是重农主义的,不需要在这里多加论述。参看 L 和 C.德·洛梅尼的《米拉波父子》(1879—1891 年)以及布罗卡尔的《米拉波侯爵在人类之友中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学说》(1902 年)。

济学的所有问题。它是通过围绕人口与农业讨论所有问题来保持系统性和统一性的。它的分析成就微不足道,尽管如此它却取得了较大的成功。格拉斯林②从未享有因有的声誉,因为他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对重农学派的批判上

(他实际上对重农学派作了最有力的批判),读者因此而往往忽略他的积极贡献。实际上,他的《分析》一书概要提出的财富理论,是有关总收入(不是刨除了包包工资在内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收入)的理论。鉴于总收入后来所起的作用,这的确是一不小的进步。最后,孔狄亚克的那部著作①根本不配得到 W.S.杰文斯和 H.D.麦克劳德的那种颂扬,杰文斯称它是“富有创见而意义深远的”著作,麦克劳德认为它“要比斯密的著作强无数倍”。孔狄亚克的著作受到这样的颂扬,完全是因为这两位作家对他们所认为的自己的价值理论的早期表述形式过于热心的缘故。实际上,孔狄亚克的效用价值理论毫无创见。考虑到在他以前有许许多多先驱者,我们倒应该对他的蹩脚论述感到惊奇,而不应对他鼓吹这种理论感到惊奇。不过,该书仍很好地尽管有些肤浅地论述了“经济理论与政策”,其水平远远高于当时的一般著作。

英国要比法国对“系统病”更有免疫力。除《国富论》外,英国严格说来只有一本系统性著作,即斯图尔特的《原理》②,但此书却具有头等重要意义。斯图尔特苦心孤诣要使该书成为系统性著作,力图把当时的实际知识和分析知识结合在一起,形成一门“正规的科学”,也就是说,他的目标与斯密的目标完全一样。以下两个事实使该书很难和《国富论》进行比较。首先, 斯图尔特的著作没有象斯密的著作那样,采用一种简单明了的方法来迅速征服舆论。相反,斯图尔特假想出了一位爱国的政治家并把所有与公众有关的事情都聚集到了这位老式人物的周围,而这位爱国的政治家则以无穷的智慧照管经济过程,随时准备为了国家的利益干预经济过程。斯图尔特的这种假想人物使人想到了尤斯蒂假想的政府,但却完全不合当时英国的国情。不过, 这不应影响我们的论述。其次,浏览一下(这正是读者应该做的)该书(该书分为人口、商业与工业、纸币与铸币、放款与惜款以及赋税等五编),我们不能不对以下两点感到惊奇,一是该书在许多方面要比《国富论》更有创见,思想也更为深刻,二是该书却有大量显而易见的错误和不恰当的表述。

② 让·J.L.格拉斯林(1727—1790 年):《对财富和赋说的分析》(1767 年:1911 年 A.杜波依斯出了该书的新版).参看 J.戴马斯:《A.斯密在法国的先驱者格拉斯林》(1900 年)。他与博道的通信很有意义(两卷本,1777—1779 年)。

① 即这位感觉主义哲学家和心理学家的《 商业和政府》(1776 年)一书,前面已提到过此书。我们不应过分强调他的心理学和他的效用价值理论之间的关系。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并在后面将会更充分地看到的那样,它的效用价值理论有其自己完全独立的历史,其源头应追溯到经院学者那里,而不应追溯到哈特利那里。也不应过分强调孔狄亚克与重农学派的关系。相反,他倒是从杜尔阁那里学到了一些东西。不过, 请参看 A.勒博的《经济学家孔迪亚克》(1903 年)。

② 詹姆斯·斯图尔特爵士(1712—1780 年),系苏格兰名门之后,学的是法律,由于拥护斯图亚特王朝而在 1745—1763 年过着流亡生活。这三个事实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说明他的著作所具有的性质和所引起的反应;一方面,他的观点和表达方式有某些非英格兰的(不仅仅是苏格兰的)成分,而且表述方式显得很生硬,很不自然;另一方面,他的处境一直特别糟,甚至在重新获得公民权后仍是如此。这些很重要。尤其是,竞争对手因此而可以对他视而不见,A.斯密正是这样做的。因此,斯图尔特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

(1767 年)一书在英国从未受到多大注意,甚至在完全被《国富论》所遮盖以前也是这样。但它却受到了一些德国人的过分重视。后面还将提到斯图尔特的另一些著作。1805 年他的儿子出版了他的《全集》。

在人口、价格、货币和税收等理论方面,斯图尔特的论述所达到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斯密所达到的深度。但他只是在人口理论方面作出了有意义的贡献;在其他理论方面则很难从其糟粕中取其精华,甚或有时很难说有没有精华。

[(d)意大利的高水平贡献。] 但是,就斯密以前的系统性著作来说, 荣誉则应归于十八世纪的意大利人。在宗旨、范围和计划上,他们的著作承袭了前面用卡拉法和尤斯蒂的例子说明的那种传统。这些著作所提出来的是福利经济学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体系。他们的福利概念,融合了经院学者的所谓“公共利益”和功利主义者的所谓“幸福”。虽然他们在积极进行实地考察和了解实际问题方面没有超过德国人,但他们在分析能力和所取得的分析成就上却超过了与他们同时代的大多数西班牙人、英国人和法国人。他们大都是教授和公职人员,因而是以教授和公职人员的观点来写作的。意大利生活中的地方主义①把他们分成了许多派别。但是:根据“学派”这个词所具有的严格意义来说,也就是从作家经常相互接触并由于相互影响而彼此的学说相类似这两方面来说,我只能辨认出两个学派,即那不勒斯学派和米兰学派。吉诺维西和帕尔米里代表前一派;②其他成员,特别是它的最耀眼的明星加利亚尼,将在后面加以介绍。

米兰学派的代表人物是维里和贝卡里亚。不过,我们还将借此机会介绍一个卓然独立的人,即成尼斯的奥特斯。

皮特罗·维里伯爵(1728—1797 年),不是教师,而是奥地利统治米兰的行政机构的官员。任何大经济学家的名单,都不得不列入他的名字。然而, 虽然详述一下他的各项政策建议很容易(他认为提出政策建议是重要的事

① 正是这种地方主义使意大利具有所谓“地方”经济学史,除西班牙外,哪个国家也没有与此相类似的现象。这里可以提到两个例子:即奥古斯托·格拉齐阿尼的《1848 年以前艾米利亚和罗马涅作家的经济思想》

(1893 年),以及 T.福尔纳里的《十三世纪至 1734 年那不勒斯地区的经济学说》(1882 年),其续编将在下一个脚注中提到。

② 安东尼奥·吉诺维西(1712—1769 年),先是在那不勒斯大学任伦理学和道德哲学教授,后来又在该大学任经济学和商学教授,总的说来是个了不起的大学老师,就连诋毁他的人也不能否认他在这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我认为,是 F.费拉拉开了诋毁吉诺维西的先例,这也许是因为谁不坚决拥护自由贸易,他就把谁看得一无是处的缘故。吉诺维西培养出了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他们的名单,参看 G.塔格利亚科佐的

《那不勒斯的经济学家》(第 26 页注)。塔格利亚科性还生动描绘了吉诺维西的科学倾向和背景(关于这些方面,也可以参看 A.库托洛的《安东尼奥·吉诺维西》,1926 年),并对他所取得的成就作了恰当的评价。吉诺维西是个多产作家。不过,与我们有关的只是他的《国民经济学教程》(1765 年;再版于 P.库斯托迪的《意大利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丛书》,共 50 卷,1803—1816 年出版)。该书可以说是囊括了他的全部经济思想的一个不成系统的体系。从这本书中确实可以看出,吉诺维西受到了当时和以前的作家的影响, 更糟的是可以看出,他的论证往往缺乏严密性。但在该书出版以前,还没有谁如此全面地论述过那个时代所孕育的功利主义福利经济学。吉诺维西的学说中具有“重商主义”成分只不过证明了他的学说是与实际相结合的。朱塞佩·帕尔米里·迪·马蒂纳诺侯爵(1721—1794?年),是声名显赫的那不勒斯学派的成员,该学派最著名的人物也许是弗兰希埃里(参看 P.詹蒂莱:《盖塔诺·弗兰希坎里全集》,1914 年)。帕尔米里(B.德·里纳尔蒂斯为他写有传记,1850 年出版;并参看 F.福尔纳里的《1735—1830 年那不勒斯地区的经济学说》,1888 年)主要是个注重实际的行政官。不过,读一读他的《对那不勒斯王国福利的考察》(1787 年),或他的《 经济思想》(1789 年),或他的《论国家的财富》(1792 年),也许可以最好地了解十八世纪顾问行政宫的福利经济学。

情;他在其主要著作的前言中喊道:我多么想说些有用的话,做些有用的事情呵!),但要使人对他的纯科学成就有一了解就不那么容易了;后面将提到他的一些科学成就。在他的许多著作中,这里只需提到两本,一本名为《商业原理》(1760 年),该书奠定了他的地位,另一本是《政治经济学沉思录》

(1771 年:重印于库斯托迪的丛书;有法文译本和德文译本),由前一本书扩充而成。这两本著作除了对已有的理论作了强有力的综合外,还包含许多富有独创性的贡献(例如他的不变支出需求曲线)。特别是,维里对经济均衡的看法很明确,虽然不太成熟,认为经济均衡最终取决于“快乐和痛苦的计算”(他先于杰文斯使用了这个短语)。就这一点来说,他在斯密以上, 而不是在斯密以下。强调他热心于研究事实的倾向,也很重要。他不仅从事过重要的历史研究工作(《历史回忆录》,死后出版),而且还是名副其实的计量经济学家(例如,他是最先计算出国际收支差额表的经济学家当中的一个),也就是说,他知道如何把实地调查和理论编织成结实的锦缎。这个方法论上的问题,困挠了后来几代经济学家,维里却成功地解决了它。维里的生平事迹,可参看 E.布维的《皮特罗·维里伯爵》 (1889 年)和 M. R. 曼弗拉的《⋯⋯皮特罗·维里》(1932 年)。不过,还是艾瑙迪教授对维里的著作作出了最恰当的解释和评价,见他为维里的《米兰共和国的贸易平衡》一书的新版(1932 年)撰写的那篇精彩的导言。

吉阿马里亚·奥特斯(1713—1790 年)主要因为对“马尔萨斯”人口论作出了贡献而知名(参看下面第五章)。他的系统性著作(《国民经济学》, 1774 年;重印于库斯托蒂的丛书)在下述理论的历史上将永远享有突出地位,这种理论把消费看作是总产量的限制因素,并由此得出其经济诊断。这也是把他与马尔萨斯联系在一起的另一因素。在这方面同在另外一些方面一样,他的成就是富有创见的,也就是说他不随大流。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了。一方面,奥特斯的成就使批评家和历史学家困惑不解,另一方面,他对“重商主义者”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所作的抨击和他所持有的自由贸易观点,又使批评家和历史学家心悦诚服。人们因此而习惯于以一种有保留的态度称赞他。应该补充一句,奥特斯似乎从詹姆斯·斯图尔特爵士那里学到了许多东西。从有关奥特斯的文献中,举出以下几本就够了,一本是 A. 福里的《⋯⋯吉阿马里亚·奥特斯》(1916 年),另一本是 F. 兰佩蒂科的那本老书《⋯⋯G. 奥特斯》(1865 年),还有一本是 C. 德·弗朗西斯的《G.奥特斯的数理经济学体系⋯⋯》(1930 年),不过,我从奥特斯的著作中却看不出有多少数学。

塞扎尔·博尼桑那·迪·贝卡里亚侯爵(1738—1794 年),米兰人,耶稣会教育的产物。作为刑罚学家,三十岁左右(其生年还不能完全确定)便赢得了国际声誉,前面已提到了他附带在功利主义发展史上获得的地位。1768 年,主要由于他在刑罚学上取得的成就——此时他在经济学方面尚未取得什么成就——奥地利政府(考尼茨亲王)专门为他在米兰设立了经济学讲座。任教仅两年,贝卡里亚便转而在米兰行政管理部门任职,直到其过早地去世。在此期间,他不断高升,一直升到仅次于总督的地位,参与了而且有时发起了当时的许多改革运动,写出了大量有关粮食储藏、货币政策、度量制度以及人口等问题的报告和备忘录,同时还广泛涉猎了许多知识领域。特别是, 他仿效英国的《旁观者》杂志,与人共同创办了《咖啡》杂志,井为该杂志撰稿。1770 年,他发表了其第一本也是唯一的一本美学著作(《论风格》)。

而且,他似乎还是个很不错的数学家。

贝卡里亚的经济著作大都是为政府写的报告。他自己发表的唯一一篇经济推理文章(见 1764 年的《咖啡》杂志)论述的是走私问题。该文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贝卡里亚是用代数方法来处理走私问题的;第二,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即:若给定有关当局平均缉获的走私物品所占的比例,那么走私者不赔不赚的总走私量应是多少?这个问题所包含的分析手法正是他的纯走私理论的核心。这等于发现了现代无差异变化分析的指导思想。塞利奥于1792 年发展了贝卡里亚的论证(参看奥古斯特·蒙塔纳里的《应用于政治经

济学的数学》,1892 年)。与我们有关的是贝卡里亚的讲稿(写于 1769—1770 年)。这些讲稿沉睡了将近二十五年,不是贝卡里亚自已发表的,是库斯托蒂的丛书最先发表了它们,题为《公共经济学要义》(1804 年)。

贝卡里亚的《犯罪与刑罚》(1764 年第一版;1767 年英译本)一书取得的巨大成功,在某种程度上湮没了他在其他方面取得的成就。读书出版后, 人们就一直主要把他看作是刑罚学家。有关贝卡里亚的文献很少涉及其他方面,因而对于我们来说只具有表面上的价值。不过,还是应该提到 P.库斯托蒂为贝卡里亚写的传记(《塞扎尔·贝卡里亚》,1811 年)以及 P.维拉里编辑出版的贝卡里亚著作集(《全集》,1854 年)。

这里,我们暂且把注意力集中在贝卡里亚身上。贝卡里亚是意大利的 A. 斯密。这两个人以及他们的成就确实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甚至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地位也有些相似。他们的生活以及受各自职业的影响而对事物采取的态度,同样也有相似之处,尽管同仅担任过下级官吏因而毫无创造机会的斯密相比,贝卡里亚主要是公职人员,而同仅教过两年书的贝卡里亚相比,斯密主要是教授。两人都是普通人所望尘莫及的广阔知识领域的主宰。贝卡里亚也许比斯密懂得更多数学,但斯密似乎比贝卡里亚懂得更多天文学和物理学。两人都不单纯是经济学家。斯密的著作中没有可以与《犯罪与刑罚》相比较的东西,但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却要比贝卡里亚的美学强。两人都欢快地邀游在时代潮流中,但也有不同:一方面,贝卡里亚不仅接受了功利主义的所有主张,而且还是功利主义的主要创立者之一,而斯密则十分明显地对功利主义表现出了某种带有批判意味的冷谈;另一方面,斯密不仅接受了自由贸易论和自由放任主义的(几乎)所有主张,而且还是使它们获得胜利

(就经济文献而言)的主要人物之一,而贝卡里亚则对自由贸易论和自由放任主义表现出了某种带有批判意味的冷淡。商人都是杰出人物。但至少在1770 年以后,天赋肯定较高的贝卡里亚把才智贡献给了米兰共和国,而斯密则把才智贡献给了全人类。贝卡里亚在《公共经济学要义》一书中,先是以斯密在《国富论》第四编引论中所采用的那种规范方式给经济学下了定义, 随后便着手考察技术、分工以及人口的演变,他把人口的增加看作是生存资料增加的函数。我们已经知道,他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以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为基础的功利主义学说,把它看作是指导经济行为的原则。实际上贝卡里亚对这种学说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而后来证明,这种学说作为经济学的同盟者叫人很头痛。该书第二和第三编讨论的是农业和制造业;第四编讨论的是商业,包含有丰富的价值和价格理论,依次考察了物物交换、货币、竞争、利息、外汇、银行、私人信贷以及国际信贷,这种讨论的顺序和整编的结构不禁使人想到了十九世纪的经济学教科书。在细节方面,贝卡里亚的论证,特别是有关成本理论和资本理论的论证,并非总是完美无缺,也并非总

是在逻辑上很严密。但贝卡里亚却看到了所有主要问题,而且看到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下面几章将提到其中的一些问题。不过,我们往往把一些贡献——例如孤立的物物交换的不确定性,从这种情形向确定的竞争性市场从而向间接交换的转变——同晚得多的时代,特别是同斯密以后的时代联系在一起。重农学派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并不很深。作为经济学家,苏格兰的贝卡里亚(指斯密——译者)是否更加伟大?如果根据摆在我们面前的这两个人的著作来判断,斯密当然更伟大。但这样做是不公平的。我们不仅应考虑到次序问题,而且还应考虑到,1770 至 1776 年对于经济思想的发展来说是意义非常重大的时期;尤为重要的是,《国富论》是毕生劳动的成果, 而《要义》只是讲稿,而且是作者不愿发表的讲稿。就主观成就来说,不应该拿这些讲稿与《国富论》相比较,而应该与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使用的经济学讲稿相比较,如果作这样的比较,贝卡里亚会轻而易举地获胜。或者也许可以设想贝卡里亚迁居到柯卡尔迪,在其讲稿上另外再花六年功夫,而不是埋头处理米兰共和国的问题;我们应该拿《国富论》与这种花费了更多时间的讲稿相比较。我们认为,《公共经济学要义》与《国富论》的差别主要是由所投入的劳动量造成的,这无论如何是理解斯密成功奥秘的一条重要线索。

**[(e)亚当·斯密和《国富论》。]**① 前面我们常常提到亚当·斯密, 而且后面我们还将常常提到他。读者也许因此而会感到是否有必要再在某个地方全面考察他的著作。实际上,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本书各处对《国富论》所作的引证,要比本节将要作的论述更为重要。尽管如此,似乎仍有必要停下来看一看这位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以对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个了解, 并似乎有必要看一看他的《国富论》,该书不仅是最为成功的经济学著作, 而且也是或许除了达尔丈的《物种起源》外迄今出版的最为成功的科学著作。另外,提供一简要的“读者指南”也很有用。

关于斯密及其乎平稳稳的一生(1723—1790 年),无需细加介绍,①仅仅指出以下几点就够了:第一,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苏格兰人;第二,他出身于苏格兰文职官员家庭,要理解他对社会生活和商业活动的看法(与通常人们所认为的有很大不同),重要的是决不要忘记造就他的环境所具有的那些特色,即温文尔雅,富于理智,对商业活动抱批判态度,生活俭朴而富裕; 第三,他是个天生的,也是后天培养出来的教授,不仅在爱丁堡大学(1748

—1751 年)和格拉斯哥大学(1751—1763 年)教书时是如此,而且从天性上来说一直是如此;第四,我不能不认为有一件事情是有关系的,当然不是与

① [熊彼特没有说明应把这篇亚当·斯密传略及随后的《国富论》“读者指南”放在哪里,但把它们放在这里即“1600—1776 年的各种体系”的结尾处似乎很合适。该小节本来是为这本《经济分析史》写的,但后来熊彼特把它抽了出来,也许是因为他想压缩这本书的篇幅,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本书各处都引证了《国富论》”,再加上这一节恐怕过于重复了。这早初稿,甚至还没有用打字机打出来。不过,既然本书为其他著名经济学家都写了传略,似乎就应恢复对亚当·斯密和《国富论》的这一概述。读者会看到,下面第六章第 3d 节(”对《国富论》中价值和价格理论的整理”)提到了这里的“读者指南”。]

① 亚当·斯密的传记很多,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约翰·雷写的那一本。还有许多书箱补充了有关斯密的

材料并对斯密其人作了解释,其中最重要的一本是 W.R.司各脱的《学生时期和教授时期的亚当·斯密》(1937

年),正文将提到此书,读者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很多教益,或许还可以得到一些乐趣。后面将列出有关

《国富论》的最低限度的参考文献。

他的纯经济学有关,市是与他对人性的理解有关,那就是除了他的母亲外, 没有一位女性进入他的生活:在这方面和在其他方面一样,对于他来说,生活所具有的全部魅力和激情就是著述。1764—1766 年,斯密作为“私人教师”,陪同年轻的巴克勒公爵游历了法国。经济学应感谢巴克勒公爵,正是他使斯密能够在经济上自立,从而有闲暇来写《国富论》。1778 年任命他担任半挂名的职务,更增加了其晚年生活的闲适。他办事认真,勤奋努力,讲究方法,充满自信,高尚正直。对于前人,该感谢的他都表示了感谢,但却不很大方,从不象达尔文那样但白地使人知道前人的足迹。批评他人时,斯密显得气量狭小,不那么宽宏大量。他所具有的勇气和活力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小心谨慎的态度,刚好适合学者的工作需要。

当时博学多识的时代尚未结束,人们还能在整个科学知识领域遨游,甚至能在迎然不同的领域从事研究工作而不会遇到灾难。斯密丝毫不逊色于贝卡里亚或杜尔阁,驾驭着广阔的知识领域,经济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前面已提到了他的《道德情操论》(1759 年),该书 1767 年的第三版附有《论语言的起源》一文。《道德情操论》是他的第一项伟大成就,是他在格拉斯哥大学任教的初期,根据他在爱丁堡大学讲课时使用的讲稿写成的。一些人批评他对道德力量的重要性注意不够,读者只要看一看这本书,就不会相信这种胡言乱语了。而且,正是在这本书中而不是在《国富论》中,斯密提出了共有关财富和经济活动的哲学。不过,除了该书以及他有关自然法、“自然神学”和文学的著述外,还应加上另外六篇论文。①其中几篇是一项宏伟计划的片断,这项计划就是要写一部“有关各门文理学科和各种优雅艺术的历史”,但“由于其过于庞大”,斯密放弃了它。这六篇论文中最为重要的是第一篇,题为“指导哲学研究的原则;以天文学史为例来加以说明”。我敢冒昧他说,谁不知道这些论文,谁就不会充分了解斯密所具有的智力水平。我还敢冒昧地说,要不是有这一不可否认的事实,谁都不会相信《国富论》的作者有能力写这些论文。

我们已知道,斯密的分析骨架师承于经院学者和自然法哲学家,不仅格罗秀斯和普芬多夫的著作中有现成的这种骨架,而且斯密的老师哈奇森也向斯密作了传授。①固然,无论是经院学者还是自然法哲学家都从未提出过明确

① 《已故亚当。斯密的哲学论文集》(1795 年第一版),由其遗嘱执行人布莱克和赫顿编辑出版,书前附有壮戈尔德·斯图尔特写的《对作者生平和著述的说明》。顺便说一句,斯图尔特 1785—1810 年任受丁堡大学道德哲学教授,就他已出版的著作来说,很难说他取得了什么成就,但他却是个具有坚强个性的人, 同时也是个很出色的教师,因而更为全面的经济分析史不应象我们这样放过他。

① 关于弗朗两斯·哈奇森,参看上面第二章第 7b 节。并参看 w.R.斯各脱:《弗朗西斯·哈奇森》(1900 年)。正如我们所预料的那样,斯密经济学的渊源成了许多人研究的题目。一件大事情是,E.坎南发现并随后出版了《1763 年亚当·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讲课时使用的关于法律、警察、岁人及军备的讲稿,相据一个学生的笔记整理而成》(1896 年),我将称该书为“格拉斯哥讲稿”。另一件大事情是,斯各脱发现并在其上面提到的那本书中发表了《国富论》的所谓初稿,斯各脱教授认为,这是斯密临去法国前写成的, 因而也许可以反映出斯密与法国经济学家接触以前其著作的一般情况。后面我们将称其为“初稿”。《国富论》有许多版本,其中最好的是坎南教授编辑出版的版本(1904 年版;后来多次重印,1950 年第六次重印),该版本包含一篇非常有价值的引言,澄清了一些有关《国富论》渊源的问题。詹姆斯·博纳也对” 斯密学”作出了许多贡献,其中之一是出版了附有导言的《亚当·府密藏书目录》(1894 年第一版;1932 年第二版)。限于篇幅,我不能讨论有关《国富论》的版次、译本、摘要、释义以及选录等方面的问题。

清晰的分配图式,更没有分配于各生产要素之间的社会产品或“国民总所得” 的概念,这一很容易造成误解的概念后来在十九世纪的分配理论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他们已提出了这种图式的所有组成部分,而斯密无疑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就能把这些组成部分很好地协调成一个整体。坎南认为,“格拉斯哥讲稿”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比哈奇森的讲稿强多少,“毫无《国富论》提出的那种分配图式的踪影”。但并不一定能由此而推论说,斯密(暗暗地) 从重农学派那里学到了许多东西,因为他定居于柯卡尔迪从事著述以前(于1764—1766 年)拜访过重农学派的成员,并或许读过他们的著作。司各脱发现的“初稿”证明,作这样的推论也许太过分了。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初稿”包含有《国宫论》的分配图式。然而,另一方面,不应忘记,自然法哲学家的遗产以及与斯密同时代的法国作家的成就,并不是斯密可以依赖的全部东西。还有另外一股潮流汇入了《国富论》,这股潮流为顾问行政官和小册子作家所代表。斯密了解配第和洛克;或许也熟悉坎梯隆,至少在写作初期可以通过波斯特勒特韦特的《词典》对坎梯隆有所了解;他承认哈里斯和德克尔对他有所帮助;也一定熟悉他的朋友休谟和梅西的著作;在一大长串因犯有“重商主义错误”而为他轻视的作家中,也许有些作家例如蔡尔德、达文南特、波勒克斯芬,使他学到了许多东西,更不用说象巴贲和诺思那样的“反重商主义的”作家了。但不管他实际上从前人那里学到了东西没有, 事实都是:《国富论》中所包含的分析思想、分析原则或分析方法,没有一个在 1776 年是全新的。

一些人把斯密的著作吹捧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开创性著作,这些人心里想到的,当然主要是斯密所鼓吹的各项政策,如自由贸易、自由放任、殖民政策等等。但是,现在读者应该看得很清楚,而且随着讨论的深入,读者会看得更清楚,即使斯密所鼓吹的政策与本书的论题有关,也不会因此而得出与上面不同的结论。据杜戈尔德·斯图尔特说,斯密本人确曾(在 1755 年写

的一篇论文中)认为自己最先提出了天赋自由原则,理由是他早在 1749 年就讲授了这一原则。他的所谓天赋自由原则,一方面是政策原则,即废除法律约束外的所有限制,另一方面也是分析命题,即个人之间的相互自由作用, 不仅不会带来混乱局面,反而会带来由逻辑所决定的井井有条的秩序,斯密从来没有把这两者十分清楚地区别开来。不过,无论取这两种意义中的哪一

这使我感到恨遗憾,”因为我本来可以借助于克雷斯图书馆收藏的“范德布鲁编斯在纪念文库(参看克雷斯图书馆 1939 年出版的一本小册子、小册子中附有该文库的目录和查尔斯·J.布洛克写的序言)来研究这些问题。这里也不可能讨论有关《国富论》的浩瀚文献。最有价值的解释性和批判性论述,敝见于十九世纪的全部经济论著和论文中。正是这些论著和论文给科学经济学家斯密建立了真正的纪念碑。那些论违斯密和“斯密主义”的经济学家和非经济学家,特别是德国人,其兴趣所在通常不是或主要不是斯密的分析成就,而是他对实际问题的看法、他的哲学背景以及他的社会主张。我们可以暂且不提一般经济思想史对

《国富论》的评论,但却不能不提到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学说史》和坎南在《生产和分配学说史》中对斯密的著作所作的分析。此外,我们还应该提到 J.F.贝尔特的《亚当·斯密和他的国富论》(1858 年);A. 德拉图尔的《亚当·斯密》(1886 年);w.哈斯巴什的《亚当·斯密研究》(1891 年);S.法伊博根的《斯密与杜尔阁》(1892 年);G.R.莫罗的《亚当·斯密的伦理学说和经济学说》(1932 年);w.巴奇霍特的

《亚当·斯密和近代经济学》(拉塞尔·巴林顿夫人编辑出版的《全年》第 7 卷):埃德温·坎南的《作为经济学家的亚当·斯密》,载于《经济学》,1926 年 6 月;以及芝加哥大学为纪念《国富论》问世一百五十周年出版的《讲演集》(1928 年)。

种意义,前人例如格罗秀斯和普芬多夫都已十分清楚地阐述了天赋自由原则.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既不能把剽窃的罪名加任斯密的头上,也不能指责别人剽窃了斯密。这当然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斯密在比前人更加有力而全面地陈述这一原则时,在主观上感受到了发现新事物的那种颤栗,或者甚至在1749 年以前的某个时候,斯密确实独立地“发现”了这一原则。

但是,虽然《国富论》不含有真正的新思想,虽然它作为智力上的成就不能与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或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相提并论, 它却仍是一部伟大的著作,仍无愧于它所取得的成功。该书的性质和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不难看出的。当时正是做协调整理工作的时候。斯密极为出色地完成了这一工作。他天生适宜做这一工作。除了讲究方法的教授外,谁也无法完成这一工作。斯密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国富论》是他辛勤劳作了二十五年的产物,其中大约十年他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这本书上。他的智力水平,正好适合驾驭来自许多方面的浩繁材料,强有力地使这些材料受几条统一的原则的支配。不计成本地尽可能建造得坚固的建筑家,也是伟大的。斯密所具有的局限性正好有助于他取得成功。假如他更有才华的话,人们就不会那么认真看待他了。假如他挖掘得更深,发掘出较为深奥的真理,假如他使用复杂而精巧的方法,他就不会被理解了。但他没有这种野心;他实际上不喜欢普通常识以外的任何东西。他的论述从未使哪怕是最呆笨的读者听不懂。他对他们循循善诱,用平凡琐事和常见的事情鼓励他们,使他们始终感到很舒服。当时的经济学家和“有教养的”读者觉得这足以使人对他的学识肃然起敬,同时斯密自己也总是这样认为。虽然斯密用大量的历史材料和统计材料考验了读者的忍耐力,但他却没有考验读者的推理能力。他干得出色, 不仅是因为他所做的事情,而且也因为他未能做的事情。最后但井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斯密常常鼓吹一些观点,从而使他自己的论点和材料显得很生动,这正是引起更多公众注意的方法。他时常把讲台变为审判台,对各种事物大加褒贬。而亚当·斯密的运气很好,他的好恶与当时的社会风尚完全一致。他鼓吹的是现成的东西,所作的分析也是为这些东西服务的。我们无需探究这对斯密所取得的成就和所获得的戍功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无需探究,如果斯密没有鼓吹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国富论》会怎么样?《国富论》这台戏还强调:地主不劳而获,是冷酷无情和懒惰的,雇主聚在一起就会捣鬼,商人只知道自己享乐而让其店员和管帐先生干活,穷苦的劳动者养活着社会其他成员过奢侈生活。有人认为,斯密远远超越了其时代,冒着遭人辱骂的危险,表明了自己的社会观点。实际上,情况不是这样。对于斯密的真诚,我毫不怀疑。但斯密的观点并非很特殊,而是当时流行的观点。他的经济社会学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平均主义倾向,显然含有适当稀释了的卢梭主义。在他看来,人生下来基本上是一样的,对一些很简单的刺激会作出同样的反应,差异主要是由不同的教育和不同的环境造成的,考虑到斯密对十九世纪经济学的影响,这一点是很重要的。正是通过斯密的著作,十八世纪关于人性的思想才传到了经济学家手里。

现在让我们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作一“读者指南”。作者亚当·斯密为法学博士,皇家学会会员,曾任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读书于 1776 年在伦敦出版,共两卷。它通过书名给科学经济学下了很好的定义,同时该书引言的最后一段也给科学经济学下了几乎同样恰当的虽然不那么精确的定义。但在第四编的引言中我们却读到,政治经济学的“目的在于

富国富民”。正是这一定义表达了斯密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同时也表达了当时读者所最感兴趣的东西。该定义使经济学成了供“政治家”使用的处方本。更为重要的是应该记住,《国富论》中并不缺少分析观点,不管斯密怎么认为,我们都可以把分析与处方区别开来而毫不损害斯密的原意。

《国富论》共分五编。最长的第五编占全书篇幅的百分之二十八点六, 是一篇自成体系的关于财政学的论文,后来成了十九世纪所有财政学论著的基础,直到财政学上的“社会”观点出现为止。所谓社会观点就是把税收看作是改革的工具,这种观点主要出现于德国。第五编之所以占这么大的篇幅, 是因为它含有大量材料,主要从历史角度论述了公共支出、公共收入以及公债。该编的理论探讨不那么充分,也不那么深入。但值得称赞的是,理论探讨与与事实材料以及事实材料所显示出来的一般发展趋势结合得很紧密。自那时以来,已积累了更多的材料,理论工具也有所改进,但至今还没有人象斯密那样成功地把这两者——外加一点政治社会学一一结合在一起。第四编与第五编几乎一样长,①对“重商主义体系”作了著名的指控,最后一章即第九章还以高傲而仁慈的态度批判了重农学说,这里无需对这种批判加以评论。正是从这种被指控的重商主义体系的灰烬中,产生出了斯密自己的政治体系。读者可以再一次看到,斯密辛勤收集整理出了大量事实材料,而理论却很少,很简单(在这方面,他甚至丝毫没有超越古代的“前辈”),但这点理论却得到了极好的利用,用来照亮了用事实材料拼成的图案,并用来把事实材料加热到了发光的程度。事实材料大多了,以致相互磕绊,不得不在第四编不伦不类地插入了两篇脱离主题的专论(论储蓄银行和论谷物贸易)。论殖民地那一章(应与该书最后几页比较对照一下)很了不起,也很著名, 只是放得不是位置,显得很不协调,但这无关紧要,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篇杰作,不仅是一篇辩护的杰作,也是一篇分析的杰作。第三编所占的篇幅还不到总篇幅的百分之四点五,可以说是第四编的前奏曲,主要从历史角度考察了“财富的自然增长”,考察了各利益集团所支持的政策是如何扭曲—— 不论是阻碍还是推动——城市的兴起和城市商业活动的。第三编没有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虽然这一编所表现出来的智慧有点干瘪和缺少灵感,但它却本可以成为前所未有的关于经济生活的历史社会学的极好起点。第一编和第二编分别占总篇幅的大约百分之二十五和百分之十四。这两编尽管也充满了说明性事实材料,却包含着斯密的基本分析图式。固然可以单独阅读这两编, 但如果那些对理论比对“应用”更感兴趣的读者仅仅阅读这两编而不看另外几编的话,那他们就看不到许多东西,而这些东西对于完整地理解斯密的理论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编的前三章讨论的是分工。①这是整座建筑物中最古老的一部分,在初稿中就已完成了。而且,也许由于斯密在教学中经常讲授它,它是《国富论》全书最精练的部分。我们知道,该部分没有任何富有创见的东西,但却应该提到,有一点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注意,那就是,无论在斯密以前还是在斯密以后,都没有人想到要如此重视分工。在斯密看来,分工是导致经济进步的唯一原因。仅仅用分工便可以说明,为什么尽管文明社会存在着“叫

① 第四编和第五编占《国富论》总篇幅的将近 57%。

① 请读者记住,本书能提及的斯密的所有分析成就,都将在有关的地方加以讨论,这里讨论的只是其他地方无法提及的一些分析成就。这不过是一很不成熟而又极为简略的读者指南。

人难以忍受的不平等”,“但文明社会中最卑贱、最被人瞧不起的成员,却要比最受人尊敬、最勤劳的野蛮人生活得好”(初稿,见司各脱:前引书, 第 328 页)。技术进步、“各种机器的发明”甚或投资,都是由分工引起的, 实际上只不过是分工的附属品。我们将在读者指南的结尾处考察斯密的分析图式表现出来的这一特征。

分工本身被认为产生于一种人们喜欢以物易物的先天倾向,分工的发展则被归因于市场的逐步扩大,某一时刻的市场规模决定着分工所能达到的程度(第三章)。因而分工是作为一种完全非人格的力量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 而因为分工是经济进步的巨大原动力,所以经济进步也就被非人格化了。

在第四章中,斯密完整地提出了从分工到物物交换再到货币这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发展顺序,但却远远不如他以前的许多作家特别是不如加利亚尼,而把“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完全割裂了开来。在第五章(该章从坎梯隆给财富所下的定义出发)中,斯密力图找到一种比用货币表示的价格更为可靠的衡量交换价值的尺度。斯密把交换价值等同于价格,并注意到“货币价格”是随着纯货币量的变化而波动的,于是他便为了进行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之间的比较,用一种真实价格取代了每种商品的货币价格或“名义价格”。他的所谓真实价格,其含义类似于例如我们现在的所谓有别于货币工资的实际工资,①也就是用所有其他商品表示的价格。他不知道当时已发明了指数方法,进而又以用劳动(在考虑了用谷物充当这一角色之后)表示的价格来取代这种真实价格,换句话说,他选择了劳动这种商品而不是白银或黄金等商品来充当“价值标准(numéraire)”——是瓦尔拉使这个词流行开来的。不管这样做有没有好处,在逻辑上都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但是,斯密在表达这一思想时却犯了严重错误,把它同不同意义上的旨在解释价值和真实价格的性质的哲学(例如他在第五章第 2 段认为“辛劳和麻烦”是每一样

东西的真实价格,在第五章第 7 段中认为只有劳动“本身的价值绝不变动”) 混淆在了一起,以致连李嘉图都误解了他的这一极为简单的思想。因此,人们便认为是斯密提出了劳动价值理论,或准确他说提出了三种互不相容的劳动价值理论,①但从第六章看得十分清楚,斯密是想用生产成本来解释商品价

① 例如参看第五章第 9 段。

① 虽然本编第六章和第三编还要讨论斯密的价值观点,但在此处简要说明一下这个问题也许是有用的。实际上,以劳动本身的价值绝不变动(情况并非如此)为理由或出于任何其他理由,选择劳动时数或天数作为表示商品价值或价格的单位,并不等于提出了交换价值或价格理论,正如选择牛作为表示商品价值或价格的单位并不等于提出了交换价值或价格理论那样。但斯密(正象 R.欧文和其他主张把劳动券当作流通媒介的人那样)似乎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在一些地方似乎确实认为把劳动当作价值标准就等于提出了价值理论。而且,他似乎一再把某种商品可以交换到的劳动量同生产该商品听花费的劳动量混淆在一起, 这正是李嘉图所批评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斯密才在第六章的开头举出了著名的海狸和鹿的例子,突出强调了生产某种商品所花费的劳动量规定了该商品的价格,尽管应该补充一句,斯密明确认为,这一命题仅仅适用于“早期原始社会状态”,在这种社会状态中,没有任何其他分配分额需要加以考虑。最后,斯密认为“每样东西的真实价格”是“辛苦和麻烦”,这一尺度与他的另外两个尺度是不相容的,至少将其解释为近来的所谓劳动负效用概念时是如此。以上便是人们认为斯密持有的三种劳动价值或价格理论。不过,因为第一种理论在逻辑上无法用来解释价值现象(读者可以看出,这种理论本身是循环论证),同时因为斯密没有发挥负效用这一主题,使我们可以忽略第三种理论,所以,真正剩下来的只是第二种即劳动数量价值理论。最后,因为斯密与李嘉图和马克思不同,并不认为第二种理论适用于所有情况,而认为它

格。在第六章中,他把生产成本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认为这三者是“所有收入以及所有交换价值的原始来源”。这作为对价值的一种解释,无疑令人很不满意,但却可以很好地用它来研究均衡价格理论和分配理论。

第七章的均衡理论虽说很粗浅,却是斯密所提出来的最优秀的经济理论,实际上预示了萨伊的理论,并通过萨伊的著作,预示了瓦尔拉的理论。十九世纪,人们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依靠对这一理论的改进,才使经济理论得到了发展。用短期供求来加以说明的市场价格,被认为是围绕“自然”价格

(即约翰·穆勒的“必要”价格,A.马歇尔的“正常”价格)而波动的。这种自然价格刚好能补偿“地租、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若要使”每一种商品的供给量“满足有效需求”即满足在自然价格之下有效的需求,“就心须支付这种价格”。该章没有提出垄断价格理论,只有这样一句毫无意义的(甚或错误的)话,即“垄断价格总是所能得到的最高价格”,而“自由竞争价格⋯⋯最终总是所能接受的最低价格”。这是一重要定理,但斯密似乎没有意识到,要令人满意地证明这一定理,是很困难的。第八至十一章完成了第一编自成一体的论证。虽然这种论证的轮廓被大量说明性事实所遮盖,而这些事实又常常迫使作者的论述脱离主题,但它还是很美的。这几章讨论的是“什么情况自然而然地决定”工资率和利润率以及什么情况“支配”地租(第56 页)。①这几章总结和协调了十八世纪的分配理论,把它传给了十九世纪的经济学家,而十九世纪的经济学家则感到从这几章起步较容易,因为亚当·斯密的学说很松散,在许多方面都能加以发展,斯密身上的种种弱点凑在一起,反而使他当之无愧地居于领导地位。读者应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论述工资问题的第八章,勾画出了工资基金说(第 16 页)和最低生活费用说(第 71、76 页)的雏形,这两种学说也许是斯密从杜尔阁和重农学派那里学来的,斯密的英国后继者们极为重视这两种学说。不仅如此,该章还包含有另一成分,而斯密的后继者却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成分的重要性。这一成分隐藏在他的一句很精辟的话中,即:“丰厚的劳动报酬”既是“国民财富增加[着重号系熊彼特所加]的必然结果”,又是国民财富增加的“自然征兆”(第 65 页)。虽然斯密讲这句话的意图不十分清楚,但这句话却是从完全不同于李嘉图的角度来说明工资问题的。论述利润问题的第九章,从许多方面讨论了决定利润率的因素(例如第 83 页),特别是讨论了相对于工资的利润率,但却没有触及根本问题。如果认为斯密提出了利润理论的话,那就必须把分散在头两编中有关利润的论述拼凑到一起,而这些论述大都很含糊,甚至是相互矛盾的。首先,他明确支持了一种后来在十九世纪的经济学中特别是在英国很流行的理论倾向,并帮助它取得了胜利。这种理论把利润看作是资本家阶级的基本收入,因而认为利润(实质上)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使用资本家阶级提供的实物(包括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在内)而得到的收益, 认为贷款利息只不过是这种收益的派生物。撇开纯粹的放款人(“有钱人”)

只适用于一种特殊情况,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尽管斯密强调了劳动这一因素,但他的价值理论根本不是劳动价值理论。只要稍加思考就可以看出,《国富论》引论中的第一句话把国民收入总额看作是“劳动的产物”,并不会对上述结论产生什么影响。

① [本“读者指南”提到的页数,是”人人文库版”的页数。该版本由伦敦的 J.M.登特公司和纽约的 E.P. 达顿公司于 1910 年出版。塔科尼克的图书馆藏有一本人人文库版《国富论》。在其他地方,熊彼特使用的是坎南版。]

不谈,即便是企业家——斯密确实也使用过“经营者”这个字眼——或实业家也没有任何特殊职能,他们除了“监督与指挥”外,从根本上说只不过是“驱使勤劳的人干活”从而侵吞其一部分“劳动”产品的资本家或雇主(第六章)。这种观点显然具有马克思主义意味,而斯密又特别强调了这种观点。然而却不能说亚当·斯密持有剥削利润理论,虽然可以说他对这种理论作了提示。因为他也强调了风险因素,并谈到雇主垫付了“全部物质材料和工资”

(第 42 页),这就指向了一完全不同的方向。而且,凡是象斯密那样强调储蓄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人,都不会抱怨把斯密同忍欲说联系在一起。

斯密在论述“工资与利润随劳动与资本用途的不同而不同”时(第十章), 沉溺于一些陈旧的事实和论点,只是改进了坎梯隆的理论,为十九世纪的教科书写出了一标准章节。第十一章“论地租”——斯密以及在他之后直到马歇尔时代的几乎所有英国经济学家,都只对土地和矿山使用租金这一概念—

—很臃肿,因为该章包含有一占全书篇幅百分之七点六的长篇离题论述(或者说是一组离题论述或专题论述)。假如抽掉大量事实材料,抽掉对具体问题的几乎数不清的专门论述,就会显现出一由各种思想拼成的图案,其引人注目之点有如下述。第一,斯密从其成本价值理论出发,自然而然地——虽然是错误地——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地租现象只能归因于对土地的“垄断”

(第 131 页),这种思想一出笼,便一再得到人们的支持,而且至今仍未销

声匿迹。可是第二,我们在第 132 页上却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即“工资和利润的高低是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则是价格高低的结果”,这种说法不那么符合垄断理论,而指向了李嘉图的方向。所谓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也许只不过是赋予斯密混乱不堪的地租理论以逻辑顺序罢了。第三,斯密的门徒甚至可以根据书中的暗示用生产力理论(例如参看第 133 页)来清理其混乱不堪的地租理论。所有这些都同另一些好的和坏的思想掺杂在一起,它们就象《亨利四世》一剧中的法尔斯塔夫那样频繁地上台和下台。例如其中有这样一个既顽固又无用的古老思想,我们在马尔萨斯那里还将看到它,这种思想认为,粮食生产享有独特地位,其原因是,随着粮食生产的扩大,人口会不断增殖,因而粮食生产可以自己创造自己的需求。甚至没有等到离题论述白银的价值和金银价值之间的关系,该章就已对斯密的货币理论作出了许多贡献,不过,若不看完整个这本书,是不可能全面了解斯密的货币理论的(特别参看第二编第二章和第四编第三章关于储蓄银行的重要离题论述)。还应该补充两点。在离题论述白银的结尾处,斯密试图说明,为什么至少总的说来,农产品的真实价格会随着改良的推进而上涨(参看第 198 页及以下

各页),同时在另一篇离题论述中(第 224 页及以下各页),斯密试图说明为什么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会下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预示了十九世纪的农业收益递减和工业收益递增的学说。可以这么说,当时斯密已在小心翼翼地朝着这一学说的方向摸索了,而且这一学说本来是可以从他的著作中提炼出来的。另外,斯密还得出了李嘉图的结论(第 229 页),尽管并不能今人信服地从斯密混乱的论证中得出这种结论,即:地主在改良过程中直接得到了好处,这一方面是因为土地产品的真实价值上升,另一方面是因为地主得到了土地产品更大的相对份额;此外,地主还由于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下跌而间接地得到了好处。劳动者也得到了好处(第 230 页),因为他们的工资上升, 而他们所购买的一部分商品的价格则有所下降。但是,第三个阶级即“商人和制造业者”(第 231 页)却遭受了损失,因为正如斯密所说,利率在富裕

的国家趋于下降,在贫穷的国家趋于上升,因而该阶级的利益既与另外两个阶级的利益相冲突,又与“社会的一般利益”相冲突。这显然是想建立一经济阶级利益的图式,正象后来的许多经济学家试图做的那样,这些经济学家也许是受了斯密例子的鼓舞想纠正斯密的错误而这样做的。

第二编提出了有关资本、储蓄和投资的理论。不管后来的发展和批判使该理论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直到庞巴维克为止,甚至部分地到庞巴维克以后,它都一直是几乎所有这类著作的基础。它实际上看起来象是在一座老房子旁边盖的新厢房。尽管斯密在该编引论中再一次今人很不信服地求助于“分工”,软弱无力地试图把该编与第一编联结起来,但没有理由认为该编的哪一重要部分是在斯密居留法国以前撰写的或计划的。特别是,同第一编相比, 无论在细节上还是在整个观念上,重农学派的影响都可以清楚得多地辨认出来。不过,千万不要误解我的这种说法。斯密不习惯于消极地接受所读到或听到的东西,而总是以审判官的态度读书和听人讲话,对所读到或听到的东西进行积极的批判,由此而形成自己的观念。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我才仅仅说斯密受到了重农学派的影响,而不说他受到了社尔阁的影响。杜永阁固然在一些重要方面领先于斯密,但并不能由此而推论说,斯密的观点是从杜尔阁那里派生来的。因为只要斯密对魁奈的学说作一番创造性的批判,这些观点就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他的头脑中,所以除非有叫人信服的相反的证据, 否则似乎就应该说杜尔阁和斯密之间是平行关系而不是依存关系。限于篇幅,这里只能举一个例子来加以说明。出于苏格兰人具有的常识,斯密不喜欢魁奈的只有农业(和采掘业)劳动是生产性劳动的说法。他本来可以仿效杜尔阁,对这种奇怪的想法耸耸肩,一笑置之。但这不合他的脾性。他对待事物不仅严肃认真,而且刻板僵硬。对于魁奈的这种说法,不得不作冗长的批判。但再三思考后,他也许感到把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区分开来是有道理的。①于是他便对这种区分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并用自己所作的区分取代了魁奈的区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区分是魁奈提示给斯密的,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看出,即在应该作这种区分的第一编,却毫无它的踪影。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种区分又是斯密自己的。

第二编第一章把个人的和社会的全部存货中被称为资本的那部分(不仅仅是有形货物,因为“全体居民后天获得的有用才能”也是资本)同其余部分区别了开来;引入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概念;并对属于这两种资本的各种货物进行了分类,把货币包括在了流动资本之内,却没有把生产性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包括在流动资本之内,尽管斯密的论证需要把后者包括在流动资本之内,而且实际上也包括在内了。第二章很长,是该书最重要的篇章之

① 这里也许最好指出道理何在,因为斯密蹩脚而前后矛盾的论述以及十九世纪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不必要地模糊了这种区分的含义。根据斯密的说法,生产性劳动者可以再生产出雇用他们的资本所具有的价值外加利润;而非生产性劳动者或是出卖劳务,或是所生产的东西不产生利润。这可以看作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萌芽。用这种意义来解释,把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也不无道理。如果这种含义显得模糊不清,那得怨斯密自己,因为这一含义本来在第三章第一段中说得很清楚,但后来斯密却把它与许多不相于的问题扯在了一起。从另一种表面上不同但实质上相同的观点来看,劳动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生产出某种必须卖掉才能完成交易过程的产品:如果某人充当家仆,把其劳务出售给雇主,那他会从雇主的收入中得到报酬,交易过程到此也就中止了;但如果此人在鞋厂做工,他的报酬则从资本中支付,他所参与的过程直到鞋子找到买主才会结束。

一,斯密的大部分货币理论都在这一章中。这一章要比第一编的第四章强得多,肯定是斯密后期劳动的成果。但从这一章中却看不出重农学派的影响, 可以辨认出来的仅仅是英国作家的影响。第三章对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作了区分,特别强调了储蓄倾向是物质资本的真正创造者(“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不是勤劳”,第 301 页;“每个浪费者似乎都是公众的敌

人,每个节俭者似乎都是公众的恩人”,第 304 页),从而使提倡储蓄的理论在后来的一百五十年中很得势。“每年储蓄的象每年花费的一样,经常被消费掉,而且几乎是同时被消费掉;但消费的人不同”(第 302 页),是由生产性劳动者消费的。因此,生产性劳动者的工资和就业人数同储蓄率成正比,而储蓄率又等于或至少相当于资本即投资的增长率。在这一章,收入指的是利润加地租,恰与马克思所说的收入含义相同。第四章讨论的是利息问题。既然正如上面所指出的,利润被看作是基本现象,而这一点在本章中又被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也就可以用以下事实来解释利息,即货币(在斯密看来,实际上是可用货币购买的生产者的货物和劳务)之所以总是按高于票面的价值满足需求,是由于人们预期借款人可以获得利润。斯密以及直到最近为止的他的所有后继者,都认为解释利息本身没有什么困难。他与其十九世纪的后继者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他认为解释企业利润也没有多大困难,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十九世纪的后继者却越来越多地开始为企业利润烦恼。因此,这里只需提及以下三点:第一,他认为利息率之所以呈下降趋势,是由于资本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第二,他坚决反对货币利息理论,这种理论试图用货币金属数量的增加来解释利息率的下降趋势,斯密的反对论点在后来的一百五十年一直处于不败之地;第三,他对法定最高利率作了适当而审谨的论证,却招致了边沁毫无道理的攻击。

[本“读者指南”没有写完。例如没有讨论《国富论》第二编的第五章即最后一章“论资本的各种用途”。最后一段写在单独一张纸上,没有说明想把它放在哪里。]

十八世纪结束以前,《国富论》就已出了九个英文版本,这还不算爱尔兰和美国出的版本,并(就我所知)已被译成了丹麦文、荷兰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加着重点的不只有一种译本;俄文的第一个译本出版于 1802—1806 年)。由此可以看出《国富论》一发表,就取得了巨大成功。对于这种类型和这种水平的著作(它完全没有《法的精神》一书所具有的那种优雅气质)来说,我认为这可以称作是奇观。但这与不那么好衡量的、真正有意义的成功比较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从大约 1790 年起,斯密就成了导师,不是初学者或公众的导师,而是专业人员特别是教授们的导师。包括李嘉图在内,这些人中大部分人的思想,都源于斯密,而且他们大都也从未超越斯密。在大约五十年中,直到约翰·穆勒的《原理》(1848 年)问世为止,普通经济学家的思想大都是由斯密提供的。在英国,李嘉图的《原理》

(1817 年)对斯密是一严重挑战。但在英国以外的地方,大多数经济学家还跟不上李嘉图的步伐,斯密仍享有支配地位。于是斯密便被授予了“创立者” 的称号(没有哪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会想到授予他这一称号),而他以前的经济学家则成了所谓“前驱者”,但如果抽掉这些前驱者的思想,是否还能剩下斯密的思想,是很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