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经济学的社会学

  1. 经济学生是一部意识形态史吗? [(a)“经济法则”的特殊性质] [(b)马克思对意识形态偏见的阐释]

[(c)经济分析史如何与政治经济学体系史区分?如何与经济思想史区分?]

[(d)科学方法:想象和程序的规则]

[这一章没有完成。本章开头列出的最后两节,并没有进行处理,这两节的标题是:

  1. 科学努力的动力与科学发展的机制

  2. 一般科学工作人员和经济科学人员]

我们曾经指出过,有一个科学部门我们称之为科学的科学(科学学)。这门科学从逻辑着手,在某种程度上也从认识论着手,研究其他单项学科中使用的科学程序的一般规律。但是还有一门关于科学的科学,叫做科学的社会学①,它把科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也就是说,它分析社会力量与过程,这些社会力量与过程产生特殊的科学活动方式,决定其发展速度,使它的方向朝着某些主题而不是朝着其他同等可能的主题,推动某些程序方法的形成而舍弃其他方法,建立那些足以决定科研路线或个人工作成败的社会机制,提高或降低科学家(按我们的定义说的)及其工作的地位与影响,等等。我们应强调的一个事实是:在工具加工的知识领域内工作的人员易于形成职业团体,这一事实特别有助于向读者说明为什么科学工作构成了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适当的主题,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如此。在这方面,我们的兴趣当然主要只限于在经济分析史的导论中对我们有用的课题,其中意识形态问题是最主要的,将在第(1)节中首先加以讨论;第(2)节我们将考察科学努力的动力与科学发展的机制;最后第(3)节我们再讨论某些有关一般科学人员和经济科学人员的问题。

① [熊彼特给这个脚注留下了地方,但是他没有写出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纽约,1950) 第 11 页,他对“知识的社会学”作了如下解释:“德文是 Wisse-nssoziologie,这方面最杰出的作家是马克斯·舍勒与卡尔·曼海姆。曼海姆关于这个题目有一篇文章登在德文的《社会学词典》上,可以作为一篇入门文献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