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学派

[(a)魁奈及其门徒。] 在他们那个时代以“经济学家”著称而在经济学史上被人叫做重农学派的一个法国经济学家与政治哲学家的小集团,即使最不经意地回顾一下,也可以发现其显著的特色。但是我们从经济分析的观点出发,这个集团实际上可以归结为魁奈一个人。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把他看作他们这门科学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这是毫无例外的,虽然不同的人对这个一致同意的看法持赞成态度无疑有其不同的理由。这个集团的其他成员中,我们只需注意米拉波、默西埃·德·拉·里维埃,勒特罗斯内、博道和杜邦,他们都是魁奈的门徒,甚至说是学生,这是从这两个名称最严格、最意味深长的含义来说的——他们忠实地吸收和接受了宗师的教诲,其忠诚的程度在整个经济学史中只有两个例子可以与之相比:那就是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启示的忠诚,以及正统凯恩斯主义者对凯恩斯的启示的忠诚。这些人在学术上、在个人关系上形成一派,总是集体行动,互相标榜,共同奋斗,每个人都在集体宣传中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即使他们没有超过科学上的一个派别,他们实际上也充分表现了这种社会学现象的性质。他们是统一在可以说是一个信条之下的一个集团;他们确实是当时人们常说的一种所谓宗派。这一事实自然会阻碍他们对每一个不打算宣誓只忠于一个宗师和一种学说的法国或外国经济学家产生影响,而且这一事实还引起一部分人干脆全盘抛弃他们的教导,尽管这些人在理论与政策上有很多地方和他们是一致的,甚至是身受他们教益的。有些严肃的外国学者,特别是一些有影响的意大利人——其中有吉诺维西、贝卡里西和维里——确实表现得很友好。但仅就分析而言而不涉及政策,那么这种友好也不过是口头上对重农学派所特有的教义表示同意,我们不应误认为他们也是重农学派。较有一点重要性的热情追随者只能在德国找到:这里只须提到巴登的马格雷夫、施莱特魏因、莫维隆、以及瑞士人赫伦施万德。现在把上面提到的这些人最简略的情况介绍如下。

弗朗索瓦·魁奈(1694—1774),一个普通律师的儿子,首先是一位内外科医生。他出色的职业生涯占用了他的大部分精力,剩下来用于经济学的仅仅是一个人能够花费在他热爱的嗜好上的那一部分精力。他写过一篇关于放血的医学论文,当了外科医学院的秘书长及院刊的编辑、国王的外科医生、最后成了首席御医。事实上他是德·邦已多夫人的医药顾问,而她又是魁奈的女保护人。这位保护人不但极为和善,而且通情达理,这一事实保证了他能在凡尔赛和巴黎的知识界活动中占居

① A.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第 55 页,注 1)说坎梯隆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被巴贲抢在前面了(见下面第七章)。除非这是指坎梯隆与巴贲在对外贸易观点上——他们两人与其他许多作家也都有共同的地方——有某些相似之处(绝不是很接近的)、我看不出马歇尔说的是什么意思。

战略地位,永远值得经济学家们对这位贵夫人缅怀谢意,他自矜博学而喜欢高谈阔论,很可能迂腐得令人讨厌;但他也具有这种迂腐的人所常有的性格感染力。我们还要高兴地提到一点,那就是他是一个十分正直与诚实的人。他对他的女保护人忠心耿耿,对周围环境各种特有的诱惑一尘不染,这些都已被马蒙退尔叙述的一件轶事所充分证实。不过这件轶事虽然有趣,却不一定真实。他在他那个圈子里是唯一有创造力的人。但由于他不善于或不愿意把他的观念充分地、有系统地加以发挥, 所以这一点表现得不是那么明显。我们将要提到的他的经济著作(他唯一的巨著是《动物经济论》1736)有百科全书上的词条《租地农场主论》

(1756)、《谷物论》(1757)、《人口论》(1757);有《经济表》

(1758;见下文 d 小节);有论文《自然权利》(1765)与对话录《论商业》(1766),均见于《农业、商业与财政杂志》;还有一篇《中国的专制制度》(1767 年《每日记事》),这篇文章曾引起人们推测中国人对重农学派的影响(例如 L.A.马弗里克以此为题写过一篇文章, 载于 1938 年二月份《经济杂志》的增刊《经济史》)。最后,还有魁奈的《准则》,这是对《经济表》 (1758)的一篇有高度启发性的补充性论文或者可说是一个政治性的评注(1758)以及奥古斯特·翁肯编辑的《经济与哲学文集》,前面附有一篇很有意思的引言(188s)。所有经济学史的著作当然都要讨论魁奈,其中季德与里斯特的处理方法特别值得注意。请参阅 H·希格斯的《重农学派(1897);G.舍尔的《魁奈医生》(1907);G.沃伊莱尔泽的《1756—1770 年法国的重农主义运动》(1910)以及《重农学派》(1931);还有 M.比尔的《对重农主义的探索》(1939),该书用几乎全部篇幅来讨论魁奈本人,这是完全适当的。

上面我们已经谈到过米拉波(见第三章)。他受魁奈的影响转变过来以后,就全心全意致力于重农主义的事业,但他并没有完全放弃他的独立判断。前面提到的他的两部著作,即《赋税论》和《农村哲学》, 可能是和魁奈合作或商讨后写成的,但肯定不是纯魁奈主义的,而包含魁奈所不能赞同的东西在内,尽管如此,《农村哲学》(1763)一般还是被公认为重农学派正统的四本教科书中的第一本。《人民之友》一书的第六编特别提出了米拉波对“经济表”的解释。

皮埃尔·保罗·默西埃·德·拉·里维埃(也称莱默塞,1720—1793) 是一个容易冲动和风度欠佳的人,但也因为如此而使他分外受人注意, 他是重农学派正统的四本教科书的第二本的著者,题为《政治社会的自然秩序与原理》(1767; 1909 年重印,由 E.德皮特附了一篇有用的引论)。此书由杜邦·德。内穆尔摘要再版,书名改称《论一个新社会的起源和进步》(1768),很能揭示出这个集团的思想结构。默西埃著作的前三十五章是讨论政治理论课题的,这是他的主要兴趣所在一一即魁奈的《专制政体》的体系,实际上这一体系根本不是专制政体。其余讨论经济学的九章是无足轻重的。可是迪德罗与亚当·斯密两人都对这本书给予很高的评价。

G.F.勒特罗斯内(1728—1780)是个很有才能的人。但他是一位律师,他的主要兴趣是重农学派体系中有关自然法的那些方面。在经济学领域中他承袭重农学派的正统观念而有所保留。他的《谷物贸易的自

由》(1765)、《论社会利益》以及《论社会秩序》第二卷(1777)都是值得赞扬的成就,但也仅此而已。

尼古拉斯·博道神父(1730—1792)开始是(重农主义的)一个敌人,但自从 1766 年他的大马士革之日起,他在普及重农主义和为它辩护方面作了非常有益的贡献,同时他又是一个很能干的编辑,他的《⋯⋯ 引论》 (1771;后来由 A.杜波伊斯于 1910 年重印,并附有一篇很有教益的序言)是这一学派教科书中的第三本,也许是论证最不充分的一本。

这套教科书中的第四本,也是最好的一本,就是简短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摘要》(最先于 1772 年在《每日记事》第一卷上发表),作者是巴登一杜拉赫。

皮埃尔·S.杜邦·德·内穆尔(1739—1817)以一个全面发展的自由作家涉世。他是这一伙人里面最能干的一员。拿破仑一世有一次曾称维拉元帅为“以名誉担保的夸口者”。我们也同样可以把杜邦称为从不忘记荣誉与原则的“进取者”。特别是他既对于纯科学问题怀有真正的兴趣,而又能在其整个一生保持他对重农学派教义的忠诚,虽然他的遭遇很有可能使他把这两者都加以抛弃,他献身于重农学派的事业是狡黠的老魁奈本人争取过来的。魁奈充分了解他要打交道的对手,从来不把缰绳拉得太紧。杜邦很快就开始进行卓有成效的写作。在许多著作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1764 年出版的一本关于谷物进出口自由贸易的小册子。由于他在著述和编辑工作上的成功,他在杜尔阁以及后来在旧制度最后一位伟大部长韦热内之下,都担负过许多重要职务。关于他一生的浮沉以及怎样通过制宪会议和督政府最后——用一句罗马人的话来说,“子然一身”——在美国登陆,我们就不需要细说了。我们也用不着记载那些显示他才华的无数著作,即使这都是演奏者而不是作曲家的才华,除了他的信件以外,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在 C.舍尔的《杜邦·德·内穆尔及重农学派》(1888)中找到他的全部著作;同时也请参阅前引的沃伊勒泽的著作。

前面已经提到,这个学派充分注意到宣传的重要性。有些成员,特别是博道与杜邦,都很擅长于此。他们建立了讨论小组,对占居关键性地位(特别是议会)的个人和机构做工作。产生了大量通俗的与引起争论的文献。他们在经济刊物方面的贡献,无论其本身怎样有意义,如果不是因为他们超出了这一点而为经济学史最初的科学刊物提供了大量材料,我们也不会在这里提到。《经济杂志》(1751—1772)从一开始就享有很高的声誉,对科学的经济学作了很大贡献,例如它刊印了休漠

(这是要牢记的一件大事)以及乔赛亚·塔克著作的译文。《农业;商业与财政杂志》(1764—1783)的意图,从一开始就是登载“比较有份量的”文章作为报纸的补充。在 1765—1766 及 1774—1783 年间,重农

学派部分地控制了该杂志,部分地可以随时利用它。可是 1765 年博道

创办了著名的《公民每日记事》(虽然是一种周刊),该刊物在 1766 年博道由贸易保护主义者转变为重农主义者以后,就和重农主义分不开了。1768 年杜邦接管了该刊物。由于这种刊物对埃居隆一莫普一泰雷政府的政策采取强烈的敌对态度而被迫停刊。1774 年杜尔阁又把它复刊了。对于杜尔阁的政策它当然表示支持,并对他的某些政敌加以攻

击。《新每日记事》于 1776 年停办,虽曾几度力图复刊,很快就归于失败。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虽然寿命不长的《财政学、伦理学和政治学杂志》(创立于 1796 年)既不代表重农学派观点,也够不上说是重农学派的刊物,但它却属于这种类型——就像后来的《经济学家杂志》一样。所以从许多方面来说,研究经济学史的人应该把《每日记事》作为魁奈和他那个集团的重大成就之一。读者会在帕尔格雷失的《政治经济学词典》中找到 s.鲍尔所写的“每日记事”词条,这是概述这个杂志历史的一篇极好的材料,它以简短的篇幅,把所有重要事实都提到了。I.艾斯林在德国也创立了一个翻版(《人类每日记事》,1776—1782), 但比不上原版。

读者在勉强读完《每日记事》各卷后(我仅能读到 1772 年的为止), 当然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就我个人而言,我印象最深的是它们与十九世纪末马克思主义正统的科学刊物,特别是与《新时代》有一定程度的相似:同样热烈的信仰,同样的辩才,在任何事情上除了正统观念外同样不能容纳其他见解,同样怀着故意的憎恨,以及同样地缺乏自我批评精神。这特别表现在那些评论文章之中。但是由于有充实的内容,倒也能俺盖这许多缺点。即使不谈杜尔阁独具一格的《考察》以及对于《经济表》的解释,也还有许多非常优秀的东西。例如杜邦就刊登过我所知道的第一部真正的经济学史。大量的史料曾被刊载。当时世界每个角落发生的事件都随时有所论述,虽然总是从狭隘的派别观点出发。总之,

《每日记事》是经济学的第一种长期连续出刊的科学性杂志,它为后来很长一段时期树立了一个高标准,它的国际声誉是完全当之无愧的。

上面提到的三个德国人我们就不必多谈了。至于巴登一杜拉赫侯爵

(即后来的巴登大公, 1728—1811),在政治上他是当时担任公职的最能干的人物之一,我们在这里只需要提一下他和米拉波与杜邦的通信

(由 K.克尼斯汇编并作序言,1892 年出版)是值得细读的。J.A.施莱特魏因(1731—1802)是这位侯爵把重农学派的方案试行于迪特林村的合作者;关于这个试验他曾在《消除公众贫困的方法》(1772)一书中报道过。我们不准备多谈后来他对这次试验更详细的叙述,只要提到他的《国家或政治经济学的基础》(1778)就够了。他为重农主义服务的活动几乎是带有扰乱性的。他实际上搞的是农村改革方案,所到之处都引起一阵骚动,这就使他在科学的经济学史中获得了这样一种传统地位,这种传统地位从已经公开的成果加以分析是站不住脚的。无疑他自己有些卓越之处,不过只有一点能引起我们的兴趣:他十足地表现了这么一种类型的经济学家,这种经济学家我想是不会绝迹的,他们总是使经济学在明达之士的心目中得不到信任。这种类型的经济学家说:我这里有一种专卖的良药,能洽百病,是‘对于大众最重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他发表的一篇文章的名称);事实上,人类只要把它吞下去就行了, 这是最重要的。雅各布·莫维伦(1743—1794)在许多方面都是更为杰出的人,但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却更要差些。他有一篇论奢侈的文章, 收在他的《论文集》(1776—1777)中,不值得一提;他的《重农学派致多姆教授的信》(1780)却正是德国有关重农学派争论的中心,或接近于这个中心。仅因如此,这本书就值得提一下。但这场争论本身也需要提一提,因为重农学派学说的真正科学意义虽然人们不甚了解,而主

要只讨论了它的实践方面,竟能在 1780 年左右掀起一场正式的辩论, 这个事实倒是引人注意的。不过我们要借此机会提到重农主义最优秀的代表作、即 K.G.菲尔施特瑙的《重农主义体系辩护书》(1779)。在反对派方面则只要提到 G.K.W.冯·多姆(《重农主义体系简介》,1778) 与 J.F.冯·普法伊弗(《反重农主义》,1780),后者大部头、成系统的著作,无疑有强烈的实践意义,这使他赢得好些史学家的赞扬。琼·赫伦施万德(1728—1811)是一位后起的重农主义者。也许他根本不该被称作重农主义者,因为他不是正统的。但他是一位很有才能的经济学家。他的主要著作是《现代政治经济学》(1786);《政治经济学与人类的道德》(1796);《政治经济学的真实有效的原理》(1797)。有一篇德文的专著,是 A.约尔所写的《琼·赫伦施万德》(1901)。一个具有教义与政治纲领的集团,自然会有多方面的表现,因此除了要

求从我们这个角度加以解释性的分析外,还要求从其他许多角度加以解释性的分析。我们首先就从这些方面粗略地扫视一遍,然后再讨论魁奈经济分析的精髓所在,特别是他的《经济表》。

**[(b)自然法、农业、自由放任与单一税。]**1750 年还没有重农主义。

①从 1760 到 1770 年全巴黎的上层人物都谈论它,而在凡尔赛则谈得更多。到

了 1780 年,每一个人(除了自命为经济学家的人以外)都把它忘了。一旦我们认识了这种成功的性质和范围,也就是说,一旦我们准确地弄清了差不多二十年间获得如此显著成功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它是如何成功的,又是为什么成功,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理解这一转瞬即逝的业迹。

上面(第二章)我们曾把魁奈看作是自然法哲学家。事实上魁奈的国家与社会理论,只不过是经院哲学派学说的翻版而已。“遵从自然法律、自然秩序和自然规则”(Ex natura jus, ordo, et le- ges)这句名言也许出于圣汤姆斯,虽然过去人们不这样认为。重农学派的所谓“自然秩序”

(在真实现象的世界里有一个“人为秩序”与之相对应)是由人类理性所显示的人性的理想命令。魁奈与经院哲学之间的差异,并不能使魁奈增光。我们已经知道圣汤姆斯与较晚的经院哲学家如莱西厄之流都完全了解社会阶级与制度的历史相对性;我们也知道他们一般不承认世间事物具有不变的秩序。但魁奈的理想秩序则是不变的。尤有进者,在他论述自然法的文章中, 他把物理法则定义为“所有自然现象被规定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显然是对人类最有利的”。他又把道德法则定义为“人类每一行为的规则,而这种行为也是服从显然对人类最为有利的自然秩序”;以上这两种法则合起来构成所谓“自然法”,它们都是不变的、“尽可能好的法则”。就经院学者来说, 这些法则仅限于在形而上学范围内有效,而不能直接应用于历史条件所制约的形态。就魁奈来说,它们可以直接适用于具体的制度,例如财产所有制。魁奈的政治理论以一种不加批判和非历史的方法——无论是从分析方面或规范方面——对准君主专制主义。这对于经院哲学家们也是十分陌生的。①现在

① 这个名词意指自然的规则,由杜邦于 1767 年用作一本书的名称。但根据昂肯的说法,博道早些时候也曾用过,而且可能是导源于魁奈本人。这个问题关系不大。

① 不过这里必须指出,在魁奈的时代和他的国家,在这一点上也许包含着很大的实用性的智慧。因为在十八世纪法国的具体情况下,重农学派所主张的改革只有通过专制君主强有力的支持才能(不经过革命)付诸实施。因此重农学派对于任何种类的“特权”的敌视,并不是如人们所想像的与他们对君主的忠顺相抵

我们知道这套旧的自然法体系在十八世纪如何走运,以及它主要的特点怎样为理性所接受。所以魁奈特殊形式的自然法除去有些次要的装腔作势而外, 与当时知识界的风尚是合拍的:每个人很容易理解他教义的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同情它,讨论的时候也感到安闲自莅,同时,魁奈和其他理性的崇拜者不同,他对于天主教会与君主并无故意。因而,魁奈的理性虽然对于进步事业怀着毫无保留的信念,但却没有那反对宗教的和政治性的锋芒。这使得宫廷与全社会皆大欢喜,难道还需要我多说吗?

在魁奈的经济政策纲领和他的分析体系中,农业再一次占居中心地位。而他教义的这一特色也和当时的风尚很合拍。在那个时期恰好人人都热衷于农业。这种热情出于两个来源,互相推波助澜,虽然它们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来源。第一、农业技术的革命赋予农业问题以一种新奇的现实性。它在法国产生的影响不如英国大,但它在巴黎引起的茶余酒后的谈论并不少于伦敦。第二、把人类的自然权利与美化了的原始社会状态不合逻辑地联系在一起,以后又把这种状态与务农不合逻辑地联系在一起,使农业成了闲谈中流行的话题,这些肯定和魁奈严肃的教义毫不相干,但却也为他的帆船吹来了一股顺风。假如下面我们再添上一笔,整个情况就更清楚了:这位固执己见的医生在凡尔赛宫阁楼中的房间,距离所有荣华富贵的泉源的那位邦巴多夫人的一套住房是不远的。处于社会等级阶梯下层的野心家决不会理解不到这个事实。而其中有些人也许会想到,在那个医生那里无聊地呆上一个小时,藉以换取向夫人面前进一句美言,这是一个便宜的代价。马蒙退尔对于这一点是毫不隐讳的,而且我们可以有把握他说发现这个秘密的决不止他一个。这些事在任何时代都很重要,虽然不同的环境有不同的方法来赞助某种

学说而并没有消化或者关心这些学说的真正科学意义,假如确实有科学意义的话。用当时特殊环境里的说法来表达:魁奈的成功主要是“沙龙社交”的成功。上层社会对重农主义谈论了一阵子,但外界除了讥笑而外,就很少有人多加注意了。因此尽管有一阵重农主义的凤尚,却没有像过去以及现在仍然流行的马克思主义运动那样的重农主义运动,特别是没有扎根在农业阶层之中的重农主义运动。关于重农学派我们已经读了这么多,但它在政治上的影响到底如何呢?在反对特权、暴虐以及各种令人厌恶的保护制度方面,它起了什么历史作用呢?如果读者根据上文所述认为这种影响等于零,那他就完全误解了这里所提出的论证的要旨以及为什么必须这样提出了。任何像重农学派这样有良好纪律和致力于宣传的团体,不产生某些影响是不可能的。举例说,我们这个时代的妇女选民同盟这样一个团体,在政治机器中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齿轮。但是对我们的时代要作出符合事实的分析,却不能完全忽视它。问题在于重农主义集团只产生了这种影响而别无其他,而他们作为政治推动力所起的作用是微小的。下面对魁奈的建议加以考察,就可以证明这种看法。

为了论述的方便,我们可以把他的建议压缩为两类:一是实行自由放任, 包括自由贸易在内,二是对土地净收入征收单一税。为了对魁奈作为一个“务实的”经济学家的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有必要根据上述两类建议,把他学说表面上的装腔作势和背后实际的常识区别开来。例如魁奈把自由放任与自由贸易说成是政治智慧的绝对规范;但是我们必须从重农学派对各种特权以

触,而恰好相反,正是这种忠顺的理由。

及许多他们认为是暴虐的行为所抱的敌视,其中特别是对垄断地位的敌视来考察这些规范。既然这些现象没有政府的大量“干预”就不能废止,魁奈奉劝于政府的,就决不是消极无为而实际上是一种积极行动的政策。再说,尽管他笼统地谴责政府的管制或控制,但应注意他实际上所反对的是从过去留传下来而不再适合于当前情况的管制;自由放任的绝对规范在这里具有一种相对的意义而和它的绝对性的含义大不相同。最后,我们不应忘记 1760 年时法国的农业对于保护政策不感兴趣:正常情况下并无小麦大量进口的危险, 而农产品的自由贸易假使有什么影响的话,就是只会提高它们的价格。我们马上就会看到,我们有理由怀疑,假使魁奈是在 1890 年写作,他是否会成为一个彻底的自由贸易者。同样,在单一税问题上我们必须把一望而知的观念和使它成为嘲笑对象的外表装饰区别开来。以净所得为课税的基础,把法国的赋税制度加以简单化和合理化,显然是一个明智的想法。而将税制完全放在这样一种税收上,是空谈理论家处理问题的方式。魁奈的理论认为土地的净地租是当时存在的唯一的这类所得,而任何税收最后无论如何都要落在这种所得上。所以把整个税制完全放在对土地净地租课税的基础上,就是魁奈应用他理论的方式。这种理论也许站不住脚。即使它作为一个抽象的命题尚有可取之处,但应用于实际赋税问题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仅仅在这种制度中存在的摩擦,就足以产生地租以外的净报酬。但这个基本观念的价值并不因为这种特殊的枝节而被完全破坏。再说,考虑到当时根本没有向土地纯地租课税这一事实,提出向土地纯地租征税的建议,不管它有什么装腔作势的地方,还是有意义的——这种意义是后来类似性质的建议,例如亨利·乔治的建议所没有的。重农学派对财政学的贡献,事实上最后由这个集团所写的财政学教科书表现出来,这就是米拉波的《赋税理论》(1760)。这本著作—

—杜邦曾誉之为“卓绝的”贡献——由于适当强调了行政的改革,从领地、造市厂、邮政局取得收入,对烟草生产征收特别税,以及征收盐税的重要性, 这就减轻了对于单一税这副万应灵药的压力,并有助于消除人们对单一税所寄予的不切实际的幻想。

但是要注意在重农学派的一般纲领中实质上并没有什么新东西。传统上与此相反的主张也许可以归因于:(1)这个集团的史学家要求胜过亚当·斯密以保护自己的领先地位,这种愿望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也很正确;(2)一种足以欺骗任何经济学说史专家的视错觉,如果他集中视线于一群特殊的对象而不注意周围的情况和历史背景;(3)魁奈阐述问题与众不同的奇特方式,这种方式以一种过分强调的但却是人为的界线,表示他的看法与类似观点的区别。举例说,如我们所知,单一税制是一种旧有的观念;如果说魁奈加进去什么新鲜东西的话,那么他的贡献只在于增添了那个特殊的枝节,而很少有人会认为那是一个改进。在自由贸易问题上,重农学派也许真正是第一个主张无条件自由贸易的集团。不过有些人如达德利,诺思爵士也已经在他们之前提到无条件的自由贸易。不过对我们来说这并不重要。比这个重要得多的是:如果谈到对其中科学原理的掌握,那么有许多同时代的人,其中包括他们公开的敌手如福尔邦内,都和他们站在同等地位上。也许值得一再提醒的是,对于某种特殊的、实际的结论的赞同,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一个人对经济因果关系的洞察力。事实上如果对于这些人洞察力的不相上下有任何怀疑的话,这种怀疑倒应该针对魁奈。因为对极端的论调虽然有许多其他的解释,但通常是缺乏洞察力的表现,而非相反。

不管怎样,就魁奈关于经济过程的观点与他的政策意见而论,十丸世纪自由主义的全部理论武器实际上当然都可以追溯到他那里。但是这股波及十九世纪经济学家与政治家的思潮要壮阔得多,而重农主义成分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对于制宪会议和整个大革命时代的政治家,也可以这样说。同时也没有更多的理由足以声称杜尔阁的任命或他的政见应该归功于重农学派的影响(参阅下面第 4 节)。重农学派实际影响仅有的一个例子是巴登一杜拉赫的卡尔·弗里德里希和塔斯肯尼大公彼得·利奥波德所做的单一税试验。不过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如果说魁奈作为一个经济自由主义的守护神被抬得过高了,但作为一个科学的经济学者,如果我们不谈他的直系信徒对他的热烈颂扬,则至今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特别是那些有资格的学者在某些具体论点上感谢他的教益或至少承认他的领先地位时——这种承认是唯一严肃认真的表示——都显得异常审慎。一个原因是他的分析工作很少为人们理解,因而后来的经济学家实际得益于他的不如想像之多。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的教义有一种使人们感到古怪的成份。在亚当·斯密那里,似乎这两个原因都起了作用:几乎可以肯定,他没有充分理解《经济表》的重要意义;同样也可以说,他过于希图避免和任何显得古怪的东西有什么瓜葛。只有马克思是唯一给予魁奈以正确评价的第一流经济学家。

**[(c)魁奈的经济分析。]**请回忆一下魁奈关于自然法的定义。一当我 们弄清它的全部含义以后,我们就可以理解下面一些历史学家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历史学家指出魁奈的思想中有神学倾向,或者否认他的著作有分析的性质,或者至少认为魁奈的宗教信仰是形成他经济学的一个因素。①如果只涉及魁奈的经济政策观点和价值判断,这也许有点道理。但就他的经济理论而言,情况就完全不是这样。当然,具有决定意义的不在于魁奈自己一再声明他忠实地描述了事实。②但是通过我们自己的试验也产生了同样的结论,并且证明以下说法是正当的:读者即将看到,魁奈没有一个经济命题是建立在任何神学的前提之上,或者当我们抛弃他的宗教信仰时他的经济命题会受到什么影响。这在事实上证明了他经济著作的纯分析的或“科学的”性质,而没有超经验的影响发生作用的余地。现在让我们简要地看一看他的理论结构的特征。

I.所有对经济课题的推理,必然暗中意味着对某种经济原理的承认。正因为如此,所以很难说这样的原理最先是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提出的。但是如果我们强调的是明确提出这种原理的人,那么我想魁奈的行为法则应处于领先地位(相对于意大利人而言);这个法则就是:以最小的牺牲,或者像他继续说明的,以最小的劳动、痛苦,以求得最大的满足。这一法则或原理的重要性,如果从理论形式——或者也可以称为经济学的纯粹逻辑——的角度来考虑,主要在于提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个理论的基本问题是最大化的问题。魁奈用以提出这一原理的享乐主义的外衣,其重要性在于,从时

① 如果我们把魁奈的定义和孟德斯鸠的比较一下,这一点便十分明显。孟德斯鸠对自然法的定义仅仅是“产生干事物性质的必要关系”,对这个定义不能给予过高的评价。

② 有两种参考资料也许有用:第一,在《论商业》(1766)的对话中魁亲部分地阐述了他的资本理论,他请他的读者去参观农场和工厂以验证他理论的现实性;第二,谈到阶级之间的经济关系时,他告诉我们: 不同阶级之间商业的发展及其必要条件并不是想象出来的。任何人只要好好想一想都会看到,它们忠实地仿效了自然。

间上来说,它使他在功利主义社会哲学史中占居显著地位;毫无疑问他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之一,虽然他没有用很多话来阐述这个最大幸福的原理。

但他还是另一学说的创始人中最重要的一个,这就是后来所谓完全竞争的最大化学说(请参阅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第 531 页)。也就是说,他认为如果具备完全竞争的条件,让每一个人自由追求他一生的私利,那么全社会所有成员合在一起,其欲望就可以得到最大的满足。在整个十九世纪,这种学说被大部分非社会主义的知名理论家无条件地、或略经修改地加以传播,其中包括许多拒绝接受功利主义哲学的人;真正的批评是从 A.马歇尔开始的,虽然起先他很审慎。必须指出,这种学说的基础一开始就多么脆弱。严格他讲,在任何情况下它都不是十分正确的。不过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 根据某些假定也可以举出对它有利的证据。虽然这些假定的确很严格,但还不至于严格到完全取消其实用意义的地步。可是有一点我希望引起读者注意:那就是魁奈从来没有打算证明它。在他看来,它似乎不需要加以明确证明。他显然这样想:如果每一个人都力求实现最大的满足,则所有的人都自然而然地得到最大的满足。我们这门科学中最优秀的头脑之一,竟能满足于这样一个显然没有前提的推理方式,这一点很发人深省:在经济科学中思想缺乏严密性和条理性,其危害性比政治上的偏见还要大。

不过,请注意,对于重农学派的口号——“个人利益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本身,我们并不反对。这不过相当于后来亚当·斯密所说我们之所以有面包,不是由于面包师的仁慈,而是由于他的白利之心;这个平凡的真理值得一再提起,是因为人们有一个根深蒂固的偏见,认为任何旨在追逐私利的行为,单从这一事实出发就必然是反社会的。A.斯密小心谨慎,没有在这一点上过多地做文章。特别是他敏锐地意识到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对抗。可是魁奈断言了竞争社会中各种利益之间的普遍协调——或者甚至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从这一点出发,进一步断言阶级利益的普遍和谐,因而使他成为十九世纪调和主义(萨伊、凯里、巴师夏)的前驱。不过在这里我们看到他试图加以论证:经济表告诉人们每个阶级如何依赖于其他每一个阶级,特别是地主阶级的繁荣兴旺如何决定其他阶级的繁荣兴旺。这种论证——来自坎梯隆——受到人们明显的反对甚至嘲笑。但魁奈的调和主义并不是一句空话,也不必求助于对天命的信仰来加以解释。

Ⅱ.魁奈有一幅很全面的分析图景,虽然他是用互不连贯的草图把它表达出来的。有些部分,特别是那些涉及人口、工资、利息、货币的部分,将在下面几章提出来。不过为了现在保持一个完整的全貌,我将指出他在下述这些课题上的地位:他的人口理论在所有主要方面都比马尔萨斯先走了一步; 他的工资理论以最低生存水平的命题为核心;他几乎可以说没有什么利息理论,而且完全没有能说明这种现象;他的货币理论和坎梯隆的不同,我们已经决定称之为交换论(cartallst)的货币理论。

对于物物交换与定价,他是遵照严格的“主观”路线来分析的——他把他的理论坚决地建立在消费者欲望的基础上。这是有一定重要性的——虽然他对以前经院哲学的价格理论没有增加什么东西——因为他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像孔迪亚克一样)所产生的影响,与这种理论始终活跃在法国是有关系的;它直接指向 J.B.萨伊。不过还有一点需要在这里记载下来。A.马歇尔否认消费理论是经济学的科学基础,这也许很对。可是它肯定是魁奈经济学的基础。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惯于赞扬十八世纪自由贸易论者,

特别是 A.斯密,因为他正确地强调了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这一真理, 从而消除了一个“重商主义的谬误”。这一点其实算不了什么,即使是真理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真理,而那个谬误也主要是想像出来的。但是魁奈同时也用了一种不同的意义来处理消费,这很不合于那些“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口味:而如果有点什么的话,那就是使人想到“重商主义”的思想路线①: 和杜尔阁与 A.斯密不同,他认为经济过程平稳运行的一个明显的条件是:每个人迅速把他的净收入用在消费品上,或者用一句近年来在华盛顿流行的话来说,每个人充分“利用”他的所得。他认为如果不这样做,特别是如果有些人为了增加他们个人的货币存量而储蓄的话,那么所有的阶级都会衰落下去,总产量将会缩减,因为只要有人不愿花钱,就一定有人得不到收入。魁奈教义中这个带有“凯恩斯主义”气味的一面,以后还要谈到。

Ⅲ.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贡献,特别重要的是魁奈的资本理论。尽管有坎梯隆与其他的先驱,仍可以说他为经济理论的这个部分奠定了基础。这个成就提供了一个有趣的例证,说明在这位天生的理论家头脑中,由于关心实际问题,引起了观察,而从观察就可以产生分析性的概括。魁奈的农业纲领实际上等于经济政策的总和,是切合相当大规模的农业的需要而制定的:和坎梯隆一样,除了那个建立在充分掌握当时所有技术与商业机会的有知识、有活力的农业阶级的进取精神之上并为之所推动的农业社会而外,他从未认真考虑过任何其他的农业社会。这些有知识的农户他并不看成是他们土地的所有主,但他们却不受地主的一切干预,只是从地主那里长期租佃大片土地—— 已经开垦,而且盖好了房屋建筑——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耕作。公地应该取消,也像其余土地一样分给个人;封建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农耕地上打猎的权利——应予废止:同样要废除妨碍产品出售的内外关税以及打击人们积极性的赋税(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征收单一税并由地主支付的实际原因); 乡村似乎要分解成为一大群繁荣兴旺的企业,听由它们自己活动,按高价出售,熙熙攘攘,自身充满着活力,并且把整个国民经济都搞得活跃起来。①

现在,如果读者能够想像出这种特殊类型的纲领,他会立即发现它的成功有赖于三个先决条件的实现:第一、这些农业企业家必须充满活力,孜孜不息。这个条件魁奈看得很轻松,因为作为他那个时代的典型人物,他对于

① 由于魁奈的自由贸易建议,当然产生了一种传统的做法,就是把他放在和”重商主义”学说不可调和的敌对地位上。实际上我们已经看到,即使在那些建议中也有一个因素使他的自由贸易有别于十九世纪”自由主义者”的自由贸易;那就是他强调农产品的高价格。但其本身也许可以解释为基于政治偏好的理由把一个实际的考虑插进一种学说的结构,而它在理论上是和这个结构无关的。不过如果我们进一步仔细考察, 就会发现问题不止限于高价格。A.斯密把”廉价和丰富”的学说论证得很成功(因此,如果我们采纳凯恩斯勋爵的观点,他就成了”廉价论谬误”的受害者),而魁奈则主张把高价和丰富的观点作为一种分析的原则(见下面第六章第 1 节)。这一点和我将要在正文中提请注意的一点联系在一起,如果只谈分析方法而下涉及政策,就使他成了那些通常所谓“重商主义者”的作家们精神上的兄弟,同时至少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使他与那些追随 A.斯密的十九世纪的作家以及斯密本人拉开了距离。

① 为了补充上述魁奈经济哲学的许多常识,可以提出一点,那就是在 1750 或 1760 年左右法国国内外的形

势下,这种政策较之将资源浪费在殖民事业的冒险方面似乎是一项更为合理的建议。殖民地的冒险即使成功,也不过为英国舰队提供了竞争的目标;它也比把资源用在金融企业上更为合理,这种企业的结局将和约翰·劳的企业一样;同时它也比把资源用在军事设施方面更为合理,因为这会产生另一个罗斯巴克。魁奈是向一个受到严重挫折的国家提出建议的;对这样一个国家的心理状态心须有所了解。

个人内在品质的问题并不十分重视;第二、这个农户的天堂必须不受外来商品廉价倾销的压力。这个条件在十八世纪的法国是不必担心的;第三、必须拥有充足的资本——低廉的资本——以供这些基本上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农业企业家使用。魁奈所担心的是最后那个条件。他有一切理由为此而担心, 因为他对实际情况作了研究,弄清了耕种技术和经营政策的所有细节,这使他真正懂得了这种类型的农业对资本的需要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正是根据这些调查研究,他才把他的发现加以概念化,发展成他的资本理论。其直接的结果体现在他把农户对资本的需要划分为“土地预付”,即开办费(其中包括开垦、排水、做栅栏、建房、以及其他不再发生或仅在很长时间后才会再发生的项目);“基本预付”、即设备购置费(其中包括牛马);以及“年度预付”,即种子、劳力等经常费用支出。

魁奈不想花费脑筋把这些概念加以普遍化。把它们扩展到工业部门,并不见得有什么困难。但这些预付是由什么组成的呢?毫无疑问是徘水设备、房屋、牛、犁、种子、劳力等农民所需要的东西。因此就是一些商品和劳务吗?假若如此,那么对于以下事实又如何解释呢,即“所需要的资本“或“所投入的资本”至少要用货币来表示,以及事实上这种资本也是用货币买来的, 而货币才是地主(为了土地预付)与农人首先所实际需要的。魁奈碰到了潜伏在这些问题后面的所有问题,而他解决这些问题的初步尝试也许是——即便实际上不是,因为这一点无法肯定——以后所有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的工作的起点。下面将讨论我们为什么认为 A. 斯密的资本理论产生于对魁奈理论的批判吸收,这样就在事实上使魁奈成为约翰·穆勒以前所有资本理论的始祖了。既然首先探讨一个课题的人常常会提出各种各样的想法,涉及的方面较他本人觉察到的要多,我们甚至很想把后来与瓦尔拉、欧文·费雪以及另一方面与杰文斯、庞巴维克的名字有联系的一些理论发展都追溯到魁奈那里去。但这是不能允许的;因为这样做所根据的逻辑可能性,仅仅是蕴藏在预付这个词里面丰富的与不确定的可能解释——正确的、错误的都有。当然没有一个论述经济问题的人会怀疑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即“资本家”所做的仅是提供商品或货币用以开创和进行生产,而“资本家”本人总是明白他们正是为这些目的而“预付”货币。但是在分析的成就方面,基本的形态之一恰恰是把某一简单的事实(例如苹果脱离树伎后会落到地面)提到理论自觉性的高度来考察。魁奈对资本理论的贡献在于:由于他了解到除非事先供给农业企业家以所有各类的东西,杏则他们就不能开始他们的事业,因而他把资本看作是上述生产过程开始以前所积累的财富而引入经济理论中。他仅仅做到了这一点,但从这一起点却开辟了许多相互之间有很大距离的叉路。特别是他没有把货币资本作为和“真实”资本不同的东西——而且是一种会玩弄自己花招的东西——来分析它的形成与行为。他接受了非货币资本的两面神的两个侧面,一面是价值,另一面是物质财富,而没有把所牵涉的问题理清楚,特别是价值概念具有而物质概念不具有的利息问题。

Ⅳ.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第二编第三章开头的一句话就是:“人不能创造物质的东西。”这句话来自约翰·穆勒、雷与许多早期的作家。因为经济学与效用或市场价值的“创造”或生产联系在一起,所以很难看出上面这句话与经济学有什么相千,而且事实上那些作家没有一个人曾经利用它说明过什么问题。但是如所周知,重农学派确实曾经用之于分析。他们追随坎梯隆从这句话引出了“净产品”的理论。仅仅由于这一原因,我们才重又讨论这

个题目。因为不管是对他们视为物质的事实所作的陈述,或者是他们所醉心的与这一陈述有关的哲学,其本身都不值得我们花费时间去讨论。魁奈以这种事实为理由,说农业活动是“生产的”(这是指农人的活动而不是农业劳工的活动),而其他活动都是“非生产的”(当然不是说无用的)。关于这种名词上的选择,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虽然正是这一点使人感到古怪, 因而引起了过度的批评性的注意。不过让我们指出,如果把经济社会看成一座大机器,它从自然的怀抱中获取物质资源,然后只是单纯地进行加工而并不增添什么东西,这样实际上也就不见得怎样古怪了。唯一的问题是这种比喻有没有用处。我们在论述坎梯隆的著作时已对这个题目发表了看法,因而我们现在可以很快地解决这个问题。

在论述坎梯隆的著作时,我们已经看到,坎梯隆所说的“土地产品”—

—魁奈的所谓“净产品”和这个是一回事——的理论,无非是表达下述事实的一种方法,即地租就是(或者含有)净报酬,虽然这肯定不是最正确或最方便的表达方法。但是我们也已经看到,这种理论到此井没有止步。它认为地租是唯一存在的净报酬,它和社会全部可支配的净收入的范围是一样大的;而所有其他报酬都和费用支出相抵消,因为这些报酬仅足以补偿生产所消耗掉的东西。工人所得到的不超过恢复其工作能力之所需。资本家担负风险,其收入不超过抵偿他的垫头和他工作能力之所需。说劳动、管理和资本是“非生产性的”,意思是指虽然它们产生效用,但并不生产任何剩余价值。

就一般概念来说,这套理论与马克思的理论有显著的相似之处。正如魁奈说只有土地才能生产剩余价值,马克思说只有劳动才能生产剩余价值。两种理论结构都不承认资本——即厂房、设备、原料——有任何生产能力。资本确实只成了土地或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导体或体现,但不能增添什么。到此为止,马克思的理论所做到的,似乎是根据配第的两个原始生产要素,从魁奈的体系所抓住的一个,转到了另外一个。但是他们两者之间似乎也有一个根本不同的地方。我们将看到,马克思表述生产力仅存在于劳动这一假定的方式,是受到反对的。但是对他来说,劳动的生产力从开始就是一种生产价值的能力;同时他试图以他的价值法则为基础,说明剩余价值如何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中出现。魁奈没有做过这种尝试。他的起点是物质的生产力, 也就是“创造”东西而不是创造价值。他理所当然地认为,物质的生产力也就意味着价值的生产力,所以在问题探讨的中流他从这一面转到了那一面。从表面上看,这个明显的错误马克思没有犯过。但是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 在适当的假定之下,同样也可以使地租是唯一的净报酬这一命题正式成立。而这又意味着,如果我们承认这些假定——这些假定较之那些为了使劳动价值论成立所必须允许的假定,也不会坏到哪里去——那么把魁奈从物质生产力所得出的不相干的论证,转到从价值生产力所得出的一种切题的论证,也是可能的。根据假定,稀缺的自然生产要素只在农业方面发生作用,生产出来的价值超过那里雇用的其他要素的价值而有剩余;制造业对于这种剩余价值并不能增添什么,因为竞争会使其对于原料所增加的价值降到制造商和他们的雇工所消费的那部分农产品的价值水平。假如我们硬是要把这个论证进行到底,甚至也可以把利息解释为从“净产品”派生出来的,这就完成了可以和马克思类比的一套推论。

**(d)经济表。**我们已经评述过的分析结构,在逻辑上是十分完整的。知道怎样把它拼凑在一起的人——魁奈没有这样做过——是不会遗漏应包括

在一本全面的理论与应用经济学论著中的任何要点的。魁奈在他的经济表中对一个静态经济过程的全面描述,并不像他的学生以及实际上所有批评者所认为的是他的分析结构的核心,而是一种外加的、可以与其余部分区分开的东西——好像是画在一单独的画布上——因而可以单独加以处理。它所描述的是社会各阶级之间支出与产品的流动,这些阶级在这里变成经济剧本中的演员——但在魁奈著作的其余部分,他们却不是。

当然,经济学家在他们脑海中总是有社会阶级结构的某种图景,不过坎梯隆看来似乎是第一个明白地摆出这幅图景、并用作分析工具的人。这幅图景被魁奈所采用。据此,他区分了地主(有时称为“业主阶级”或“统治阶级”,或者另一种有意义的叫法:“分配阶级”)、农人(生产阶级)、以及大体止相当于自由民的所有从事非农业活动的人(非生产阶级)这几个类别。劳动者或作为第四阶级看待,或按适当比例加入第二与第三阶级中。后一种分类法似乎比较可取,因为它可以表明这幅图景的性质,这幅图景与其说是作为社会学的实体的阶级结构图景,不如说是我们在通常统计中遇到的那种经济群体的图景,例如把人口分别“归属”于农业、矿业或制造工业这几类。不管怎样,劳动者在他看来完全是处于“被动”地位,就像在坎梯隆那里一样。支出与产品于是就在“农人流域”。“地主流域”和“非生产阶级流域”之间流动。在这里把魁奈的图再画一遍或详细讨论就没有必要了。① 读者所需要留下的印象仅止于此。

假设在单位期间 t—1 内,地主分许多次从农人那里接受并积聚应收的地租,所以在 t 期间开始时,他们以现金方式持有全部净国民收入(按魁奈的解释)而其他的人都已准备停当从事销售与生产。我们就来跟踪那个地租或净收入在经济社会中曲折的流程。设其数量为 1000 个货币单位。再假设地主

把 500 个单位用在农产品上,另外 500 个单位用在制造品上(即非生产阶级

或不生产剩余价值的阶级的产品)。农人由此途径收回的 500 个单位(因为这些单位就是从他们在 t—1 期间内所作的支付而来的),由于他们生产剩余价值的活动,而首先在他们手里增加一倍,变成 1000 个单位,然后其中一半向地主缴纳地租(这要到 t+1 期间才花出去),四分之一在农业部门内“消费掉”,其余四分之一则作为支付农人所用的制造品的价款而流入“非生产者”手中。“非生产者”不增加任何价值,而仅能补足原数。他们从地主那里得来的 500 个单位,有 250 个单位被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工人消费其本身的

制造品所吸收,其余 250 个单位则用于从农人那里购买食物与原料,而这 250

个单位在农人手里又扩大为 500 个单位。“非生产者”从农人那里所得到的

250 个单位以及以后的任何数目都会发生同样的情况。农人所接到的数目总

① 上面已经讲过,经济表(通常称作”表”,实际上叫它经济“图”更为确切)最先于 1758 年在凡尔赛印行,很是堂皇壮观——据说路易十五曾亲自校阅样本。原稿失落一百多年后又被发现,并于 1895 年由不列颠经济学会(这是皇家经济学会当时的名称)复印,附有 H.希格斯一篇有价值的导论,此后即一再重印。但魁奈本人则在“分析”篇(见其《著作集》)发表了另一个简化的形式,为杜邦在他的《重农主义》一书中所采用。读者可以在 A.E.门罗的《早期经济思想》中找到魁奈注释的译文。米拉波在《人民之友》的第六编中提出了他自己的版本,因此至少有两种经济表(不算那些略有差别的其他版本),彼此不仅使用不同的数字,而且在理论上有关的特点方面也有些差别。我们不想详加考证。如果要花费最少的气力抓住它的要领,最好是看一下 P.M 斯威齐的《资本主义发展理论》(1942)一书的附录 A 中鹤成人所作的卓越介绍。

是会增加一倍,一部分作为地租付给地主以便在 t+1 期间为了消费而用于农业部门,一部分再从“非生产者”那里购买东西。显而易见,如果时间单位的长短选得适当,我们就会发现期间终了时这 1000 个单位的净收入又回到了地主手中,而他们在 t+1 期间开始时又会花费出去,使整个过程重新开始。读者会发现,除了图解的形式而外,所有这些都不过是对坎梯隆的体系加以较详细的发挥而已。可是这幅图景有什么用处呢?它所包含的分析成就是什么性质呢?

在一开始就必须指出,如果仅就这样一个图式的观念来说,坎梯隆一魁奈经济表中重农学派所独具的特点是与之无关的。我们已经谈过了这些特点,因此不再对坎梯隆与魁奈给予地主及其支出的中心地位感兴趣;我们也可以从另外两个“流域”之一着手。至于魁奈认为占首要地位的一条原理, 即每一笔到了农人手中的钱都会增殖(加倍)而到制造商那里就不会增殖, 我们也不再感兴趣。每一个分析家都可以利用这些论点,以适合自己的理论结构。我们现在感兴趣的是把“表”当作工具的想法,也就是列表方法本身。它有三方面值得特别注意:

首先,列表的方法可以达到极大的简化。实际上,一个非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生活,是由个别的企业与家庭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或流程组成的。我们可以确立一些有关它们的定律,但我们永远不能观察到它们的全体。但是如果代之以阶级之间的关系,或者代之以阶级(或其他)总体的流量,那么这个经济问题中多得无法处理的变量就会立即减少到少数几个,这就容易掌握和跟踪了。这个问题我们留待以后再谈,现在趁此机会提出一个同源而不同性质的问题。看一眼“经济表”就会使人得到关于社会产品或总产出的观念,这个总产出由一系列的步骤生产出来,又由另一系列的步骤“分配”出去。我们现在对这种观念已经非常熟悉,以致即或可能也极少意识到它是多么不真实的一种抽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与分配确实是不同的过程。可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它们是同一过程的不同侧面:资本家的大部分收入是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而这种交易构成经济意义(区别于技术意义而言)上的生产。然而,这种符合实际情况的收入形成观念——而且这种现实性的优点并不带有任何不利因素可以作为疏忽它的藉口——只是偶尔出现。①在法国的经济学家中,重农学派的分配观念一直很流行;在英国的经济学家中也是如此, 他们也许是在十九世纪初叶受 J.B.萨伊的影响而采纳这种观念的。每年总产出及其价值的概念当然有它独立的用途。A.斯密就采用了这一概念。

其次,列表方法所达到的分析方式的简化,为数量理论开辟了广大的可能性。魁奈比坎梯隆对这种可能性的感受更深;他在这个特殊的方面把坎梯隆的工作更推进了一步。他不厌其烦地收集统计资料,而且实际上试图估算年产值和其它有关整个经济的数字。也就是说,他做了真正的计量经济工作。这方面在我们这个时代通过里昂惕夫的伟大工作已获得了新的现实意义;② 虽然在目的、在技巧方面这项工作都和魁奈完全不同,但可以说是复活了“经济表”的基本原则。马克思在时间上处于他们两人之间,他却没有试图使他

① 第一个极力主张把收入形成与分配分开的,我想是 E.冯·菲利波维奇(见他的教科书《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后几版,第一版,1893—1907)。

② 瓦西里·w.里昂惕夫:《美国经济结构》(1941;新修订版,1951)。

的体系能够在统计的基础上加以运算。①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坎梯隆一魁奈的“表”是最先设计出来、用以表达明确的经济均衡概念的一种方法。假如不是那些赞美它的信徒对这一成就的夸大实际上得到了成功,那么要把它的重要意义说得言过其实看来是不可能的。经济学也和其他任何科学一样,起源于研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数量之间的“局部”关系,例如某种商品的价格与市场供应量的关系,换言之,起源于局部分析(参阅下面第四编第七章第 6 节)。人们之进行这种互不关联的努力,有时是出于实用的兴趣,有时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我们的好奇心所致。至于一切经济现象之间充满着广泛的相互依存关系,以及它们不知怎么地都联系在一起的这个事实,是慢慢才被分析家醒悟的。我们已经看到,十七世纪的一些最优秀的“商业论文”,如蔡尔德或波勒克斯芬的著作,或者更进一步达文南特的著作,都明确地显示了他们对这个事实逐渐有所觉察。但他们从来不愿找麻烦去研究这些现象是怎样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谁也没有把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提高到明明白白阐述出来的水平,或者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必要。他们还远远没有认识到,这种无所不在的互相依存关系乃是根本性的事实,分析这个事实正是严格的科学态度增加实际工作者关于经济现象的知识的主要来源;而所有严格属于科学问题中的最根本的一个问题,就是对这种相互依存关系的分析会不会产生一系列联系,足以决定——如果可能的话,唯一地决定——构成经济“系统” 的一切产品与生产性劳务的价格与数量。我在前面一个地方已经说过,最初发现一种科学,就是发现它自身。但这并不意味着发现了它的根本问题;那要晚得多。就经济学而言,尤其来得更晚。经院哲学家对它略微有所觉察。十七世纪的商人一经济学家接近了一点。伊斯纳尔、A.斯密、J.B.萨伊、李嘉图等人都竭尽全力,或者毋宁说是乱碰乱撞一番,各以自己的方式去追求它。但一直到瓦尔拉这项发现才算充分完成。他的方程组以一套相互依存的数量体系规定了(静态的)均衡,成为经济理论的“大宪章”——那部宪法史上的不朽之作在技术上不完善的地方,同样也可以和瓦尔拉体系进行类比

(见下面第四编第七章第 7 节)。从蔡尔德到瓦尔拉的经济分析历史,或者至少是这部历史的“纯粹”核心,可以写成经济成分相互依存这个概念逐渐被人们所意识的历史。

现在,坎梯隆和魁奈有了经济过程中所有部门与所有成份之间的普遍相互依存关系的概念。在这一过程中——正如杜邦实际提出的——没有一件事是孤立的,而是所有的事物都联系在一起。他们的显著贡献——在某种程度上布阿吉尔贝尔也有功劳——则在于尚未认识到后来由伊斯纳尔所勾划出的方法的可能性之前,他们就以自己的列表方法把这个概念明白显示出来。虽然以一套联立方程式的体系来表达经济过程的纯逻辑的想法当时还远在他们的视线之外,他们却以一张图表代替了它。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方法比较粗糙而不够严谨——这就是为什么它最后退出了比赛,以及为什么经济分析在历史上沿着另一条路线向前发展的原因。但是在一个方面它却优越于逻辑上比较令人满意的方法:它把(静态的)经济过程看成一种在每一时期会周而复始的循环流转。这种方法不仅表达了一个事实,即经济过程在逻辑上是自成系统的,是本身就很完整的一个明晰的现象,而且也是表达这个过程特点

① 关于马克思的再生产图式,见前面引述的 R.M,斯威齐著作,附录 A。

的一种方法——特别是一定的先后次序——而在联立方程式体系中这些特点就不是这样突出。当然,还有就是上面已经提到的一般均衡理论的简化:魁奈曾经把一般均衡,即区别于任何特定的细小局部均衡的整个经济体的均衡,看成是社会总量之间的均衡——正如现代凯恩斯主义者所做的一样。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