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口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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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口问题,就是这样一些问题:决定人类社会大小的是什么,随着一国居民人数的增减而产生的后果是什么;当一个完全处于超然地位的旁观者一旦以科学的好奇心去考察人类社会时,上述问题也许是他首先想到的问题。认为历史发展过程的关键在于人口的变化虽然是片面的看法,但比起任何其他出于偏见的历史理论,亦即相信总会有一个推动社会或经济前进的单一的、主要的因素——例如技术、宗教、种族、阶级斗争、资本形成等等—

—至少是同样有道理的。因此完全可以理解,人口问题在经济分析工作一开始就受到注意,在我们所讨论的时期所有主要的经济学家的思想中都赫然耸现,在斯密以前英国所产生的一个伟大的经济学体系即詹姆士·斯图亚特爵士的《原理》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但是人口问题的突出还有一个实际的原因。自从原始部落以堕胎与杀害婴孩的办法解决他们的人口问题以来,一般人民,尤其是社会哲学家,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这些问题的忧虑。大体说来,直到十六世纪末,所存在的问题是,出生率与死亡率之间的关系同静止的或接近于静止的经济环境不相适应:人口问题就是一个事实上的或即将来临的人口过剩的威胁。它也就是从这个角度呈现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面前的。与此相反的另一种问题是十分例外的——突出的例子是“共和国”的最后一个世纪与整个罗马帝国时代土著罗马种族的衰落。在中世纪没有十字军东征、玫瑰战争、瘟疫等等足以减少人口的因素时,较低的武士阶层亦即微贱骑士们居住的地方,就苦于过分拥挤;而手工业行会仅能为有限的人提供生计,手工业工人也经历了不断扩大的“待业人员名单”所带来的永无穷尽的困难。但到了十七与十八世纪一切情况都变了。我们已经知道那两个世纪的实际经济问题是那些缺少货物、而前途充满希望的国家的问题。针对这些前景来看,人口问题就变成了人口不足的问题。尤有进者,有些国家,特别是德国和西班牙,实际上好几十年处于人口减少的状态。①我们也已经看到,这些情况盛行的时期,也正是每个人的思想和心里装满了国家或领土权利与扩张观念的时期。

[(a)人口主义者的态度。] 据此,各国政府开始以他们所能运用的各种手段奖励人口的增加。措施随时间、随国家而有所不同,但在某些场合

——例如科尔培尔统治下的法国——其强有力的程度不下于任何现代独裁者所采取的手段。经济学家也适应了他们时代的潮流。除了极少数例外,他们都热心于“人口稠密”与人口的迅速增加。实际上,直到十八世纪中叶,他们在这个“人口主义”态度上的一致性,仍与他们在任何其他问题上的一致性相类似。众多和不断增加的人口是财富最重要的象征,是财富的主要原因; 它本身就是财富——是任何民族最大的资产。这类说法很多很多,在这里引证是多余的。特别是在英国,根据记载,那些代表人口主义情绪的主要人物, 如蔡尔德、配第、巴贲、达文南特,几乎得到所有各阶层的响应。①德国和西

① 德国,特别是西班牙的作家,也许夸大了人口减少的程度。不过这一事实本身是无可置疑的。

① 这些作家大部介属于传统的“重商主义者”的范畴。人们认为,对于把财富同货币或金银混为一谈,他们这个集团要负主要责任。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有趣的是,有些似乎犯混淆之罪最深的人,像《虚弱的不列颠》的作者(w.佩蒂特),同时又把财富和人口的多少混为一谈。例如这位作者明确宜称“人民是

最主要的,最根本的、宝贵的商品。”在我们对这两种“混淆”过于从字面上来理解以前,难道不应该停

班牙的作家比其他人走得更远,这是根据他们的国情可以充分解释的。由于意大利人口比较稠密,国家向外扩张的机会最差,所以意大利的经济学家在这方面没有走得很远,而以后在相反的方向也没有他们的英国和法国同行们走得那么远。我们所关切的唯一问题总是:所有这一切,其经济理论的基础是什么,如果经济分析确实和它有什么关系的活,答案应该是明显的。人口主义的态度,如果从分析的角度来补充,说到底就是这样一个命题:在当时条件下,人口的增加会提高每人平均的实际收入。这个命题当时显然是正确的。

除了一些次要的例外,上述情况在十八世纪甚至十九世纪的前几十年中都没有什么重大的改变。所以要解释为什么一种相反的态度——我们可以称之为反人口主义,或者把它和十九世纪使这种态度大为流行的一个人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马尔萨斯主义——竟能从十八世纪中叶起就在经济学家中间冒了出来。为什么经济学家竟被一个稻草人吓了一跳?要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步是把马尔萨斯主义态度的出现划定一个范围。德国和西班牙的经济学家就不怕这个稻草人。事实上在德国或西班牙从来没有什么土生土长的马尔萨斯主义:这些地方的马尔萨斯主义是十九世纪前半叶英国传授的产物。上面说过,意大利人倒有些真正的理由感到(轻度的)恐惧,而事实上也是如此。但是反人口主义学说真正的摇篮是法国。第二步就得找出原因。法国的经济和政治处境中是否有什么因素,“客观的”机会除外,使人对这个国家的经济前途产生悲观,因而可以解释这种态度的转变?事实上是有的。整个十八世纪法国总是以劣势和英国作战,她的许多领导人物到了 1760 年开始承认失败,同时对国家向外扩张的机会产生了怀疑。而且该国君主政权最后半个世纪过时了的制度形式也不利于国内大力发展经济。因此人们的思想从大胆的冒险转向于农业所能提供的机会,从不断进化的梦想转向一幅“成熟的” 或接近静止的经济的图景。第三步,也是最后一步,就是解释为什么反人口主义的情绪也在英国人头脑里占居地位而不顾当时英国的处境正好相反。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一种演进过程的长期趋势是一回事,这种趋势赖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连串短期处境又是另一回事,因此,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口主义者把人口的迅速增加视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条件和象征也许是完全正确的,而同时,像他们大多数人实际上做的那样,为短期处境的盛衰无常、特别是伴随着那个发展而来的失业而感到忧虑,同样也是正确的;这无论在他们的分析或者在他们的政策性建议中并不能认为是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但在十八世纪末的产业革命期间,这些短期波动之所以变得比以前更为严重,正是因为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了。有些经济学家——不久就要指出,这些人仅占少数——受到的触动竟如此强烈,以致忘记了长期趋势。由此而产生的反人口主义的基调就产生了一套分析的命题,在十九世纪被人们称为马尔萨斯原理或人口理论。在研讨它的早期历史以前,我们必须注意另一件事情。

**[(b)事实知识的增长。]**美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是 1790 年进行的;英

国是在 1801 年。加拿大和欧洲大陆有些国家比她们早些,但也只是到十九世纪初才有定期的有关人口数字的可靠资料。所以十七、十八世纪的作家是在

下来想一想吗?不过也有不同的意见,其中最早的有马利内,他已经指出,人口的增加最终会使“积极抑制”发生作用。

不知道统计事实的情况下建立人口理论的。如果我们撇开极少数根据局部地区观察产生一定结果的事例,那么他们赖以进行工作的是一些不可靠的指标与含糊不清的印象。所以像英国人口从 1650 至 1750 年的百年之间是增是减这么一个问题,在英国作家之间居然还有不同的意见。同时,旨在驱散这种迷雾所进行的研究及其产生的争论,就成了一种特殊理论形态的事例。通常的理论分析总是关注于已知的、或设想为已知的事实;它整理、解释这些事实或“数据”,建立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且形成概念。这当然也是十九世纪人口理论打算要做的。但十七与十八世纪人口研究的主要任务不是去分析已知的事实,而是尽可能弄清实际情况。这一种理论不像别的理论;它会在逐渐发展的事实知识的面前退却,而终于为事实知识所代替。但是那些研究工作——首先是政治算术家做的——也为以后的人口理论打下了基础。因为许多原先推敲出来以求对事实形成一种观念的考虑,后来也有助于解释这些事实。这就是为什么要把那些争论中的一些例子列举在下面的理由。

威廉·配第爵士的《人类增殖论》(第二版,经过修订与扩大,1686 年版)是十七世纪对于人口事实进行推测的一个标准实例。马修·海尔爵士的《人类的起源》(1677;其中部分以《论人口》为书名在 1782 年再版;关于作者,请参阅 J.B.威廉斯的《马修·海尔爵士生乎、性格与著作回忆录》,1835)也可以提一下。这两个作者都根据贫乏的观察,主要从一般考虑导出的“法则”来推断事实。

在十八世纪的争论中,我们首先要注意的是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中的一句话所引起的争论。他说古代世界比他那个时代西方世界的人口更为稠密。在他的一篇文章《论古代民族人口的稠密》(《政治谈话录》, 1752)中,休谟对相反的意见提出理由,而受到罗伯特·华莱士《论人口数字》(1753)附录的批评。在这个附录中,他坚持孟德斯鸠的论点。华莱士找到了威廉·贝尔做他的追随者,贝尔把人口数字的讨论扩大为原因与结果的讨论。在他的论文《使一国人口众多的主要是什么原因?人口众多对贸易有何影响?》(1756)中,他提出了一个理论,认为制造业与贸易的发展把人力物力从粮食生产方面移走,使人口发生减少的趋势(他认为这是一个事实,这件事他是不赞成的);据此,他主张促进农业和按农户均分土地。这篇短文引出了 w.坦普尔(他是一个呢绒商人,不要与十七世纪的政治家、作家威廉·但普尔爵士相混淆)的一篇短文《商业与手工业的辩护书》(1758)。无论是贝尔还是但普尔的著作,都无关宏旨。这里之所以提到它们,仅因半个世纪以后对于类似的课题又发生了更为著名的一场类似的讨论:和贝尔差不多的主张只是由于托马斯·斯彭斯重新提出,又引起了詹姆士·穆勒的答辩。这一举使穆勒赢得了经济学家的声誊。

还有一场争论更有意思。主要以建议设立偿债基金消除国债而知名的理查德·普赖斯在 1779 年出版了一本题为《论英格兰人口》的书,他说

自从 1688 年革命以来,人口已经减少四分之一,而城市的集中化是主要原因。这当然受到许多作家的攻击,特别是 w.韦尔斯(《对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现状的探索》,1781)、约翰·豪利特(《对普赖斯博士一文的考察⋯⋯》1781)、还有其他人,包括 A.杨在内。豪利特的文章最有意思,不仅因为它是根据不充分的事实从事推理艺术的一个好例子,而且因为他像贝尔一样,开始对有关的经济现象进行分析。特别是他把圈地运动

解释为人口增加的结果,同时也是农业中一些改进的一个“原因”,这些改进正是人口增加引起的——这是一种具有重要真理成分的理论。**[(c)“马尔萨斯”原理的出现。]**然而,十九世纪人们所理解的人

口理论,即决定人口增减数字及增减率的因素——或“法则”——的理论, 其最初出现的时间要早得多。①把一些不重要的部分去掉,那么“马尔萨斯” 人口原理在 1589 年就从博特罗的头脑中产生并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他说人口倾向于超越任何可以指定的限度而增加,直到人类生殖能力所能达到的最大范围;相反地,生存的手段及其增加的可能性则有一定限度,因而对人口的增长加上了一道限制,而且是唯一的限制:这个限制表现为匮乏;这就促使人们不要结婚(就是马尔萨斯所说的消极抑制、审慎的控制、“道德的约束”), 除非人口数字周期性地被战争、瘟疫等因素(马尔萨斯所说的积极抑制)压缩下来。这个开创性的成就——整个人口理论史上值得赞扬的唯一成就—— 远在它的启示能够得到传播的时代以前就出现了;实际上它消失在了十七世纪人口主义的浪潮之中。可是在博特罗以后二百年,马尔萨斯除了对生殖力和生存手段的作用采取特殊的数学法则外,只是重复了一下这个原理;他说人口“按几何比例或级数”——即发散几何级数——增加,食物按“算术比例或级数”增加。②可是,“几何级数法则”虽然博特罗的著作里没有,配第在《人类增殖论》一文(1686)中以及聚斯米尔希、R.华莱士(1753)和奥特斯(1774)都提到了,所以上述思想范围内马尔萨斯所说的没有一项不是别人以前说过的。在十八世纪的作者中间,没有局限于这种特殊的数学形式而说过人口总是会增加到生存手段供应所确定的限度的人,这里只要提到宫兰克林①(1751)、米拉波(1756)——他以很形象的方式说,人类会繁殖到最低生存的限度,就像“谷仓中的老鼠”一样——J.斯图亚特爵士(1767)、夏特吕(1772)②和汤森(1786)③就够了。斯图亚特尤其说得明白,他的领先地位马尔萨斯是承认的。他和博特罗一样,把“生殖能力”看成一种不变的力量,就好像弹簧被一个重量拉下去,只要重量一减,弹簧就马上缩回去。汤森认为限制因素是“饥饿,那倒不是一个人自己直接感受或者害怕的饥饿, 而是为他直接的后代而预感到或惧怕的饥饿”。就我所知,奥特斯是唯一承认“理性”比害怕匮乏更有影响的一位作家——这种影响可以由天主教会僧侣的独身主义来说明。

因此,正是博特罗第一个弹起那种悲观的调子,而到了马尔萨斯时代就成了如此有名的争论中心。我们已经看到,他把人口的增加和实际的或潜在的悲惨不幸联系在一起了。但是大部分相信人口倾向于无止境增加的作者,

① 请特别参阅雷内·戈纳尔的《人口学说史》(1923);J.博纳的《从雷利到阿瑟·杨的人口理论》(1931); C.E.斯坦格兰德的《马尔萨斯以前的人口学说》(1904);J.斯彭格勒的《马尔萨斯的法国前辈 》(1942); F.比尔希利的《人口问题》(1924)。如果读者想知道这里无法提出的故事详情,请参阅这些著作。

② 如果初值用 a 来表示,另一个常数以 b 表示,则几何级数如下:a,ab,ab2,ab3, 这个级数是发散的,就是说如果 b 等于或大于 1,各项数字之和可以大于我们所能指出的任何数字。一个算术级数的形式是:a,a+b,a+2b,a+3b…… 它永远是发散的。

① 见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对人类增殖的观察》。他比任何人更多地根据所有动物的一般情形来处理人口问题。另一方面,他强调“空间”和“敌人”两者是限制因素,而粮食不是。

② 弗朗斯瓦·让,夏特吕侯爵是一个军人,他出版过一本题为《论公众幸福》的书,有一定价值。

③ 约瑟夫·汤森,请特别参阅他的《论济贫法》,1786。

并不同意博特罗的悲观论点,反而同意他们那个时代和国家的人口主义的观点。配第以及没有转变到博特罗一马尔萨斯观点以前的米拉波和佩利可以作为例证。①这种立场当然不牵涉到推理的错误。因为人口在肉体上可以繁殖下去直到不仅缺少粮食而且无地容身这个事实是不足为虑的,除非加上另一个命题,即认为人口实际上会趋于这样增加下去,而不仅仅是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或者甚至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随着经济的增长,出生率反而下降)。换言之,人口实际上必然会向粮食供应“施加压力”。但是,即使承认有这种趋势,也不必为可以预见的将来感到忧虑,或者,对我们更重要的是,它和解释当前的现象有什么关系。如果要它有关系,显然不仅需要相信人口在某个不确定的遥远未来会对粮食供应“施加压力”;我们还必须相信这种压力确实存在或者迫在眉睫。除非这一点能够成立,否则关于任何一定情况的现状或者对于它的前景的展望,相信那种趋势同相信与此相反的趋势是可以并行不悖的。读者也许会认为我对于这些明显的区别作了不必要的强调,不过正是因为忽略了这种区别,才引起了十八、十九世纪关于人口问题的许多无谓的争论。

不过 R.华莱士的一本著作②却也说明,仅仅相信不确定的遥远未来会出现人口压力,也可以和经济分析关联起来。华莱士认为平均主义的共产主义是社会的绝对理想形式。然而他否决了这种形式。他所以这样做的唯一理由, 是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人类肉体繁殖能力的作用将失去控制,以致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最后会以人口过度拥挤的悲惨结局而告终——这种观点显然并不隐含华莱士对当时实际存在的情况的意见。不管我们对这种论证作何想法,它有两个特点我们是无论怎样强调都不算过分的。第一、如果关于无节制的繁殖这个命题有效,则将显然接近于严格意义上的“自然法则”。其后一百多年大部分英国经济学家是按自然法则来接受这个命题的——认为它确立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半自然的必然性。同样是这些经济学家也惯于宣称类似的必然性和普遍的正确性不仅适用于一些纯粹属于应用逻辑的经济命题,而且也适用于其他方面,例如他们的“工资法则”。因此我们怀疑英国经济学家的这种习惯和他们相信那个生物学的“法则”有一定关系,显然不是没有理由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古典的“经济学的永恒法则”就不应该看作是科学方法的哲学问题,而仅仅成了个别命题是否正确或是否贴切的问题了。第二、华莱士似乎从来没有想到除了这种繁殖能力外再去寻找妨碍人类达到至善境界的其他因素:除了这种繁殖力的危险足以造成威胁外,他对于人类臻于至善的可能性不比孔多塞有更多的怀疑。这和启蒙运动时期肤浅的社会学是一致的,但有趣的是马尔萨斯以及事实上所有“古典学派”似乎都有同样的见

① 配第把人口众多列为尼德兰的主要资产,使他们成为英国的可怕竞争对手。米拉波在其 1756 年出版的《人民之友或人口论》的那些部分中,宣称人口众多是一件好事,是财富的来源:农业应该受到鼓励,正是因为这会使人们像老鼠那样殖繁。使米拉波改变了财产与人口的因果关系的正是魁奈。威廉·佩利(《道德与政治哲学原理》,1785,第六篇第十一章)持相同见解。他受马尔萨斯人口论文章的影响而改变了观点, 在《自然神学》(1802)中放弃了他的主张。

② 《人类、自然与节俭的各种展望》1761。这部著作受到戈德温的批评,而既然马尔萨斯的著作又转而从批评戈德温的思想开始,所以华莱士也许比其他任何先于马尔萨斯的学说对所谓马尔萨斯主义有更多的影响。马尔萨斯对华莱士的著作给予了充分公正的评价,但也明确宣称,他和华莱士不同而和魁奈一样,相信那种压力并非出于臆想,而是确实经常存在的一个事实。

解。我只知道一位作家至少唱过优生学的调子,那就是汤森。在上面提到过的著作中,他争辩说,对“懒人和坏人”的布施会增加“比较节俭、谨慎和勤劳者”的负担,使他们不愿结婚;“农人只从牛群中挑出最好的来进行繁殖,而我们的法律却把最坏的保存下来了⋯⋯”

另一种意见认为,1750 年左右人口的压力实际上就已存在——而且事实上是一个经常存在的现象。代表这种意见的杰出权威是魁奈。正是在这一点上①他背离了坎梯隆。和坎梯隆不同,他不仅认为人口的繁殖除去生存条件的限制外别无其他限制,而且认为它总是倾向于要超过生存条件的限制。他为这一武断的说法所提供的唯一证据,就是不管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总有人生活在贫困和匮乏之中。这种认为人口过剩导致贫困的理论正是“马尔萨斯主义”的精髓。但是在马尔萨斯《人口论》发表以前,拥护这个主张的人太少了,以致直到今天,大多数历史学家仍把这种主张归功于马尔萨斯。人口主义没有真正站住脚——至少在德国和西班牙之外。但各国的经济学家都拒绝接受相反的意见。大部分人似乎都像伯克利主教那样,看到欢乐热闹的人群而感到高兴,或者同意休谟把社会的幸福和人口的兴旺叫做“必要的伴随条件”。据此,A.斯密进行了概括,把人口原理简化成了一句老生常谈,但保留了它作为一条自然法则的特性:“每一种动物都自然而然地和它们的生存手段成比例地繁衍,而没有一种动物的繁衍能超过它。”(《国富论》第一编第八章)同时他又以老人口主义的态度宣称,“任何国家繁荣的最具有决定性的标志是其居民人数的增长。”(同前引著作)贝卡里亚对经济学家们关于人口增长的热情和悲观同时都很轻视。他认识到人口增加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值得祈求的一种幸事,可是也没有理由在任何时候都感到害怕。事实上他是明白提出这种显然明智的看法的唯一权威。吉诺维西更进了一步。他把两种相反的看法综合在一起。他发现如果从一定条件下生活的人口的观点出发,人数既有可能太少,也有可能太多,因而增加或减少都可能增加“幸福”。这就使得吉诺维西重新弹起最适度人口的老调(《市民经济学讲义》第一编第五章);这在后来又被克努特·维克塞尔所鼓吹。这个概念很难掌握,而且也许没有多大价值。不过它的功绩在于道出了一条真理:人口主义与马尔萨斯主义并不是许多人心目中想像的两个互相排斥的极端。

  1. 报酬递增与递减及地租理论 [(a)报酬递增。]

    上面已经讲过,人口主义的态度,就其经济动机

而言,隐含着一种信念,即人口的增加会(在一定限度内)增加每个人的平均财富,或者也可以说,相信报酬是递增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与人口主义并行的保护主义态度也是如此(见下面第七章)。在这个意义上的报酬递增

——也就是指整个国民经济的报酬递增,而不管有没有任何明确的原因说明为什么报酬会递增,也不管那是指物质的报酬还是指以货币计算的报酬—— 无疑是一种暖昧的观念,只可以理解为是对这个概念可能具有的各种含义的一种“暗示”而已。不过在这些常见的暗示以外,我们也能在这里那里找到比较明确的论点。例如配第说过,如果其他条件不变,所谓社会间接成本

① 坎梯隆实质上是一个人口主义者。但是他顺带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是有一大群穷人好呢?还是人少些而富些好呢?”

(social overhead)支出——政府、道路、学校等方面的支出——是不会和人口成比例同时增加的。这就把报酬递增表述为不完全相同的单位劳务成本递减的形式,可是到底还是指出了每个社会、每个企业中可以识别的一种明确的现象。在此以前,安东尼奥·塞拉①也以单位成本递减法则的方式,阐明了制造业中报酬递增的一般法则,并充分注意到它的重要性,就像后来在十

九世纪教科书中所阐述的一样。他把报酬递增局限于制造业, 这一点应该特别注意。塞拉的确没有主张农业生产受报酬递减现象的支配。但是他对工业与农业生产服从于不同“法则”的想法表达得如此清楚,就好像他是这样主张的一样。所以他对于十九世纪分析工作的一个重要特色早已作了启发,这个特色甚至马歇尔也没有完全抛弃。但十七、十八世纪的大部分经济学家没有谈过这些。不过也有不少人暗示或者甚至明言报酬递增现象也通行于农业;对于这种主张最重要的例子,我们即将予以讨论。此刻我们要注意到,在塞拉之后一百五十多年,A.斯密也持有和他十分相似的观点。他虽然不很严谨地但却清楚地陈述了制造业的报酬递增法则:先是联系分工来谈的

(第一编第一章),随后在叙述一个主题以外的题目时作了更详尽的阐述, 这个题目的标题是“技术改良的进展对制造品真实价格的影响”,是他在论地租的很长的一章(第一编第十一章)的第三部分插进去的一段,他把“完成任何一项具体工作现在只需使用比以前少得多的劳动量”这一事实,归因于“较好的机器、较多的技巧、以及较适当地划分与分配了工作”。②但是他没有在任何地方陈述过报酬递减法则,虽然他曾反复地触及这个问题,特别是在第十一章。事实上,在第一章中,他只指出了农业与工业生产在不断进行分工的范围方面有所不同,而他原文的语气可以解释为他主张农业也有递增的报酬,不过程度较低而已。然而,在他以前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1767) 和杜尔阁(1767)①已对两种(物质的)报酬递减情形作了充分叙述,后来韦斯特和李嘉图也辨识出了这两种情形。

[(b)报酬递减:斯图亚特与杜尔阁。] 斯图亚特在他的《原理》(1767) 中——以后奥特斯在《国民经济》 (1774)中——提出后来李嘉图的追随者所说的“外延边际”的情况:当人口增加时,只得耕种愈来愈贫瘠的土地; 以同样的生产努力用在这些愈益贫瘠的土地上,就会产生愈益减少的收成。杜尔阁则发现了另外一种物质报酬递减的情况,就是李嘉图的追随者所说的“内涵边际”的情形:当等量的资本——劳动数量在这里也是一样——连续投在一块土地上时,则每一次投下资本所得到的产量,开始是不断增加,一直到达增产量与资本增量之比为最大的一点;但是超过这一点后,再投下等量的资本,所得的增产量就会不断下降。这个渐减的增量数列最后必趋近于

① 《简论金银丰富的原因》(1613),第一编第三章:在制造业中,产量的增加可以在耗费小于按比例增加的情况下获得。塞拉没有说出这种成本的下降是什么原因,不过似乎有理由认为他所想到的那些事实, 也就是 A.斯密后来所列举的。

② 注意这里的陈述把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混淆在一起了。“较好的”机器似乎是指经济发展过程中知识领域

——所谓技术水平——扩大的结果。另一方面,分工的改进只是产量增加的许多后果之一,在技术水平与工艺状态不变的情况下也可以发生。

① 《评圣佩拉维的文章》,收入《文集》的各版中(第四章第 4 节中已经提到过)。正文中所写的日期并不绝对肯定;再者那是写作的日期。我们不知道那时接触过这篇文章的读者有多大范围。

零。对于这一种最后被认为是真正的报酬递减法则的陈述,我们所能给予的评价永远也不会失之过高。这里包含着一项几乎可称为辉煌的成就,只凭这一点就足以把杜尔阁作为一位理论家置于 A.斯密之上。它要比十九世纪大部分的说法正确得多——杜尔阁的这种阐述直到埃奇沃思②着手处理这个问题以前,确实没有被别人超过。

这一陈述特别巧妙的地方是,在报酬递减的阶段前插进了报酬递增的阶段。也就是说承认了一个事实,即报酬递减并不是从投下第一副可变生产要素的剂量以后立即就起作用的,而是在达到某一点以后才开始起作用的。这就彻底消除了一种错误的看法,即:谁主张在一定条件下扩大生产会引起报酬递增,谁也就否定了“报酬递减法则”的有效性。而且杜尔阁对报酬递增的定义说得再简洁不过了:所谓报酬递增,是指在各种生产要素达到最适度的配合以前,对某一固定数量的生产要素——或一组数量保持不变的生产要素——投入可变的生产要素时所产生的递增报酬。因此,可以说杜尔阁列举了 1900 年左右美国经济学家所说的“比例变化法则”①的一个特殊例子。

最后,还有一点应该归功于杜尔阁。他是用产品的连续增量而不是用平均产品(即每单位可变要素的产品)来陈述他的法则的。这说明他实际上已经使用了边际分析,而现代技术的使用所能改进的只是他的陈述方式而已。他的陈述方式实际上无可指责,只不过他没有充分注意到有必要指明他这条法则所适用的产品和可变生产要素的投入:藏在他的“资本”后面的是一堆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并不能适合“资本”的要求而仅是避开它而已。①至于还有一种反对意见,说他没有强调他的法则只有征一定的技术知识状态、或技术水平、或生产函数之下才有意义——像我们应该指明的那样——,他也许会回答说,这是用不着说的。但我们不久就会看到并非如此。在我们深入讨论下去以前,还有一点必须指出。

无论斯图亚特还是杜尔阁,都只谈到农业。五十年以前这不会使任何人感到奇怪,因为那时习惯的做法是把递减法则局限于农业。对我们来说,既然我们认为不管报酬递增与报酬递减都不限于任何特定的经济活动领域,而

② 参阅下面第四编第六章第 5b 节。

① 这一法则也可以用不同的概念,以稍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这一法则出现于十九世纪末(见下面第四编第七章第 8 节),现在叫做“生产函数”,表示产品数量和以不同比例配合起来的生产“要素”数量之间的技术关系。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假设生产要素有两个,就可以在一个矩形空间坐标的数轴上标出产品以及两种要素的数量。在这个空间中,每个与上述三个数量的正有限值相对应的点,代表这些要素的组合所能生产的(最大)产品数量。而所有这些点的集合就会构成一个三维空间曲面,即生产面。设其中一种要素的数量不变,然后垂直于这个要素的数轴切出一个平面并通过这条轴上相当于这个不变数量的一点。那么生产面与这个平面相交而形成的一条曲线,就代表杜尔阁所说的先是报酬递增、然后报酬递减的法则。虽然杜尔阁没有发现生产函数,也没有发现它的几何图形,即上述生产曲面,我们仍可以说他发现了它的一个特性,也就是它的许多等高线之中一条等高线的形态,因此他抓住了某种东西,而一旦掌握了这种东西(只要有我们这门科学通常要求具有的那种细心态度和知识水平)就足以在十八世纪结束以前搞出我们今天的生产函数。其所以要在这个阶段把这个论证提请读者注意,是因为这个事例很能说明“人类的思维方式”,它往往不是首先发现最显著和最基本的东西。比较常见的是它能把握住某一观念的某一个特殊方面,然后再回过头来研究在逻辑上处于优先地位的概念。

① 除非所投入的生产要素是一种确定的物质,例如品种与质量都不变的肥料,或者甚至一定种类与质量的

劳动,否则就会发生困难而威胁到这条法则的意义。

只要具备某些一般条件,在任何领域里都会存在,那么我们理所当然地就会感到这一点是多么今人奇怪了。原因似乎在于:对某些头脑不够成熟的人来说,一种无可抗拒的“既定”物质环境施加于人类活动范围的限制,有一种特殊的强制力。要把这些限制在分析上的重要性减少到它们应有的程度以及使它们同土地、同耕作土地的产业脱离开来,是需要长时期努力的。但是在一个给定的农场上试图扩充产量和在一个给定的工厂里扩充产量,其中并无真正的逻辑性差异,如果农场不能无限制地增多或扩大,工厂也不能够,这些应该不需要很长时间就可以看出。还有一个需要补充的解释,是十八世纪几乎所有作者的共同信仰所提供的——这个信仰一直传到十九世纪的“古典学派——即土地要素一经决定就不能改变,而另一个原始要素劳动,如果允许的话,总是可以增加到所需要的数量。如果我们采取这种看法,我们马上就应该赞同这样一些经济学家的作法,他们不愿同等地看待劳动和土地,不愿把物质报酬的法则不加区别地应用于这两种要素。这样,我们也就会赞同他们建立的片面性的分析结构了。

[(c)历史上的报酬递增。] 上面我们已经讲过,主张在一定情况下报酬递增情况存在于一个国家的农业,亦即随着投入的增加,产出会以更大的比例增加,这并不意味着对报酬递减法则的否定。现在必须用这个事实来解释那些实际采取这种主张的英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的观点。不管就事实而言他们是对是错,如果他们仅指两件事中的一件或同时指两件,那么他们的立场在逻辑上是能站得住的。如果他们的意思是说在十八世纪后期英国的农业①正在报酬递增的阶段中发展,也就是说土地还没有得到其他生产要素最适度的配合,那么他们在逻辑上是正确的(虽然在事实上也许错了);如果他们的意思是说改良农业生产方法的未来可能性已经隐约出现,而如果有更多的资源(“资本”)提供给农业,这种改良方法就可以实现——如同在工业方面实际发生的那样——那么他们在逻辑上也是正确性的(而在某种程度上,在事实上也是正确的)。不过要注意这和我们曾经讨论过的报酬递增是大不相同的。如果我们愿意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可以说随着资源的追加使用而产生递增的报酬。可是这种报酬递增的说法不像其他说法,在一定的技术操作方法的条件之下是不会发生的。和 A.斯密所说的经过改良的机器一样,它们牵涉到技术方法的变化。如果我们把社尔阁开始是报酬递增然后是递减的阶段看成一条曲线,起初上升,到了一个最高点,然后下降,①那么我们可以把前一种意义的递增报酬看作这条曲线的一个线段。而现在我们正在讨论的意义上的报酬递增却不是。但是它们可以用整个曲线向上移动到一个新的位置来代表(曲线的形状可变可不变,视情况而定)。旧的曲线中断了,它被一条新的、保持较高水平(虽然不一定沿着整个曲线都发生变动) 的曲线来代替,但新曲线仍然显示前一种意义上的报酬递增阶段和递减的阶段。新的意义上的报酬的增加,是当曲线从原来位置移到新的位置时发生的。

① 那些作家与政治家总是讲整个农业的报酬,就像十九世纪经济学家惯常所做的一样。但严格说来,壮尔阁所说的报酬法则仅限于个别农场,但这种看法是他的另一贡献。如果把这些法则应用于整个行业,姑且不谈整个经济,那就不像初步分析所设想的那样简单了。

① 见前面第 393 页脚注①。这里重复一下,那条曲线的横坐标代表某种资源(例如说一定质量的劳动)的连续等量的“投资”,纵坐标代表与之相对应的总产品。但是我们也可以让纵坐标代表每次“投资”增量所引起的总产品增量。当然,这条“引致”曲线(即边际产品曲线)要比总产品曲线更早地达到最大值。

应该补充一点:即使曲线一再发生位移,也没有理由相信这些连续发生变动的水平之间差距应该愈来愈小。技术进步并不存在报酬递减的法则。为了避免两种完全不同的现象互相混淆,我们最好把“报酬递增”这个名词仅限于用在杜尔阁所说的情形。我们以后就这样做。当我们希望保持两者之间的联系,虽然这常常容易引起误解,我们将采用“历史的报酬递增”来说明目前正在解释的这种现象。其所以选择这个名词,是为了指出这些历史的报酬递增不能像那些真正的递增现象可以用任何曲线或“法则”来表示,更不用说用一条我们可以在上面来回移动的曲线了。因为新的技术水平是在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过程中达到的,而在实际达到以前,我们是看不见的。

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种情况。十八世纪后期最有意思的英国经济学家之一安德森①曾经大胆主张,人类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本领,足以“使之与人口保持同步增长,不管人口会增加到多少”。②

这种说法曾被解释为对报酬递减法则的否定,而马尔萨斯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误解了安德森并且首先对他提出批评的一个人。安德森强调的不是产品而是土地的生产力。这一点,连同他在同一段文字里提到的“发现”,应该足以证明他所想的也就是我们刚才决定称之为“历史的报酬递增”的那个东西。在安德森的例子中,我们特别容易感到满足的,是他关于这种可能性的无疑有些夸张的想法,和对于报酬递减法则的认识并非不能相容。尽管他没有在任何地方提到杜尔阁的例子,这是事实,但他接受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的例子也同样是事实。因为他实际上发现了“李嘉图式”的地租理论,而这个理论就是以报酬递减法则为先决条件的。

**[(d)地租。]**我们已经知道,在经济分析的最初阶段,如何解释地租, 并不是人们感兴趣的问题。坎梯隆和他以后的重农学派可说首先①对这种现象持有一种清晰的看法;如果我们用后来的用语来表达这一看法,那就等于说土地之所以产生地租,是因为它是一种稀缺的生产要素(或者甚至说是唯一的“原始”要素),而这种地租一部分是地主投资应得的利息,一部分是对“自然的、不可毁灭的土地生产力”所作的支付。这个理论是很粗糙的,也没有充分表达清楚,但却比后来许多推测要优越一些。除了它没有明说或隐含任何肯定错误的东西而外,还有一个优点使它超出几俗:任何人主张这个理论,就证明他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说,一种不花代价的生产要素, 只要它具有生产能力和稀缺性,就足以构成它产生一种净报酬的理由,因此

① 詹姆斯·安德森(1739—1808)是一位有身份的苏格兰农人。他的大量著作,不仅对评价有关谷物法的争论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经济分析史上也具有重要意义。其中最重要的著作有:《对于激发民族工业精神的方法的观察 》(1777);《对谷物法性质的探索》(1777);还有六卷本《农业消遣、自然历史、艺术及杂项文献》(1799—1802 年出版)中的若干篇论文。他具有非凡的想像力,而这是许多经济学家所缺少的。

② 见《消遣文献》第四卷第 374 页。这一段曾为坎南在《生产与分配理论史》(1917 年第 3 版,第 145 页) 一书中所引用,藉以证实当时的农学家还不知道有报酬递减法则。当然他们是完全把它弄混淆了;既然杜尔阁的成就没有受到注意,当时关于这方面的专家和政界的意见读起来就像完全都是废话。但也不能无条件地认为它们实际上一概都是废话,或者认为它们由于对那个法则的无知而总是归于无效。

① 这里不考虑配第对这个问题的意见——这些意见算不了什么——以及其他一些人的意见。这些作者,像洛克那样,把土地的产权解释——或“辩护”——为投在土地上的劳动,因而可以认为这些作者持有一种劳动地租理论。不过这样认为没有多大把握;我想还是不强调这一点为好。

用不着再去寻求其他原因来加以解释。但这正是当时以及十九世纪前半叶大部分经济学家未能认识到的。因此他们从事各种猜测,结果在十八世纪结束以前产生了两种盛行于以后整个时代的地租理论(大致到十九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其中一种与 A.斯密的名字可以连在一起,另一种与詹姆斯·安德森的名字连在一起。

在下章中将要讨论的 A.斯密的价值论,得出的结论是,在竞争条件下, 不花代价的东西不可能有价格。土地的劳务是无代价的;A.斯密详细解释了这种劳务不应该与投在土地上的资本的劳务看成一回事。然而这种劳务却具有价格。因此“地租⋯⋯作为使用土地所支付的价格,自然是一种垄断价格”

(《国富论》第一编第十一章)。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地租就会和利润与工资完全一样“进入商品价格的构成中”:这一点 A.斯密在次页中已经明白地加以否定。上述命题当然是不正确的:地主阶级不是单一的售主,因而其收入不能以垄断理论来说明。这种贫乏的地租分析被塞进大量材料与详细的评论,使第十一章的内容挤破了第一编的结构。这些细节中有许多是值得记载下来的,但我们必须限于以下三点:第一、A.斯密十分重视区位地租。第二、他搞出一套理论,后来成了马尔萨斯的本钱,并且在十九世纪低级的理论中一再出现,那就是所谓“人类的食物似乎是土地唯一的出产,此项出产永远而且必然向地主提供某些地租”(第二编第十一章),因为根据人口原理,粮食生产是唯一能永远创造自身需求的一种生产——随着粮食供给的每一次增加,人口也总是会相应地增加。虽然我相信对这一命题的对错加以评论是多余的,但是指出这类事情有助于证明制度学派与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对理论所抱的反感是有道理的,却不是多余的。基于同一理由,我提出他的第三个理论(见第十一章的结论):他认为社会实际财富每一次的增加都直接或间接地倾向于提高实际地租,于是他下结论说,地主的阶级利益“是严格地、不可分割地与社会总体利益联系在一起的”;因而不像“那些靠利润为生的人”,地主阶级从他们的阶级利益出发,在引导大众去寻求促进总体福利的做法时,“是永远不会带错路的”。这真是一段令人无法置信的推理—

—从《国富论》本身的材料与论证即可证明其前提是错误的;而且即使前提正确,也不会产生这种结论。①

上面已经说过,除了土地的生产能力和稀缺性而外,我们不需要其他原因来解释为什么会有地租这个东西。不管是需要加以解释的事实,还是用来解释其他东西的事实,都和报酬递减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安德森却把地租与报酬递减联系了起米,后来成了李嘉图体系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在他 1777 年的《评论》一书中,他得出结论说:地租是为了取得耕种较为肥沃的土地的特权而支付的一种报偿;而在他同一年出版的《考察》一书中,他制定了更为精确的条件。坎南说他建立了这么一个公式:“对于任何一个具体的圆英所支付的地租,等于曾经栽种过的最贵的圆荚的费用与栽种此一圆荚的费用之差”,充分说明了农民之间的竞争将如何保证地主所得到的正是这个数目。②在以后收入《消遣文献》(第五卷)的一篇文章中,他又提出同一思想

① 这种推理告诉我们,一个人一旦作出就不再改变的判断,是有一定局限性的。但是由于它有明显的错误, 我们也完全有理由怀疑这个论证有意识形态方面的偏见。所以有趣的是可以指出,事实上 A.斯密在意识形态方面怀有反对地主阶级利益的偏见(见下面第六章),因而不可能板据这条线索得出解释。

② 我未能现解为什么已故的坎南教授在引证这些民落(前引书第 371—373 页)时想到有必要提醒他的读者

的另一个方面,说地租是为了使不同肥沃程度的土地上的利润均等化的一种“发明”——他对“平均利润率”的强调更在另一种意义上成为李嘉图的前驱。除了声称它可以解释地租这一点而外,看来一切都很正确。但即使所有这一切都错了,他能在这个题目上为以后一百年的思想开了先河,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成就。

  1. 工资

人口原理在经济分析上最明显的用途无疑是工资理论。也许可以引证很多作家——其领袖人物中特别要举出魁奈和杜尔阁——来说明:如果从不加批判地接受人口原理出发,是多么容易得出最低生存工资理论这个同样不加批判的结论。而且,既然重农学派的资本理论——所谓“预付金”的想法—

—很容易启发一种“工资基金”的概念,于是李嘉图经济学的另一根支柱就由斯密以前的作家们,主要是法国人树立起来了。

可是关于每人平均工资趋向于一个最低生存水平的命题(不管对最低生存水平是怎样定义),不算是什么工资理论,正如货币数量理论不是什么货币理论一样。这两个命题说的都是长期均衡状态下某些经济量具有的数值, 而构成了全面的工资或货币理论——就是说,如果我们相信它们的话——的一部分而不是全体。在 A.斯密以前没有产生出这种全面的理论。可是斯密以前的许多经济学家作出了片断的贡献。最重要的要算是蔡尔德的贡献,上面第四章已经讨论过了。它与人口原理无关。我们知道蔡尔德是一个人口主义者。他声称“世界上文明地区的大部分国家的贫官是和他们人口的多寡成比例的。”他认为人口的多寡取决于“就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他的意思是: 工资率一方面取决于对劳动的需求,另一方面取决于这种需求所引起的供给。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特别是由于蔡尔德没有提到供求力量会决定工资达到什么特定的水平。特别是他丝毫没有涉及任何最低生存的法则。相反地, 他说高工资率是国家宫庶的结果和“可靠的证据”。达文南特又向前进了一步,他说穷国的利率高而土地和劳动都便宜。其他作家也达到了这一步;但直到上面提到的最低生存理论家出现以前,他们没有取得新的进展。

这当然不是说人们对工资问题不感兴趣。恰巧相反,经济学家们热烈争论过这些问题,而且几乎每个人都留下了自己对工资政策的意见。但大部分言论在性质上就是未经分析的。它们发泄的情感和价值观足以反映社会历史的一些重要方面,而且如果不带有盲目的教条主义而加以适当掌握,也可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应用的一个正当的对象。可是对我们来说,这

说:“安德森在个别地方预见到李嘉图的理论,切不可误解为他领先于李嘉图的整个理论体系。”李嘉图确实也注意到杜尔阁的报酬递减的事例,但他的推理和安德森的一样,实际上是沿着斯图亚特的思路来的; 而且和安德森一样,李嘉图似乎认为如果没有报酬的递减就不会有地租,因而把报酬递减与土地的稀缺性混淆在一起了。因此,就理论(这是坎南特别提到的)本身而言——不谈对英国农业实际问题的诊断或政治上的建议——我看不出在安德森与李嘉图之间,或者在这件事情上安德森与韦斯特之间有任何区别。

① 所有关于人口学说史的著作都同时谈到了工资学说史,但斯彭格勒的著作应该特别提一下。读者在赫克谢尔与芒图著作中可以发现一些事实和意见。同时可参看 E.S.弗尼斯的《民族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地位》

(1920)。可是这本书主要致力于揭示问题的一个特殊方面,而没有力图揭示问题的全貌;还有 R.皮卡尔的《比十八世纪的某些工资理论》,载于《经济学说史评论》(1910)。

些情感只会增加我们解释时的困难:我们被迫要从这些作家的各种建议中—

—或者他们为自己规范性的意见所提出的理由中——理出一些分析性的因素;而在这样做时,我们经常处于一种危险之中,那就是错把一种赞同的表白当成一种分析的命题。例如蔡尔德虽然把高工资解释为财富的象征,但他并没有提出也没有解释为什么高工资本身是促进繁荣的一个因素,也就是没有提出任何高工资理论。可是他显然赞同高工资,因而似乎在这种意义上持有高工资理论。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我们看一看他遇到低工资论时是怎样表现的,就可以知道了。他没有真正论证什么,只是愤怒地攻击了这种讨厌的学说:“这真是对高利贷者倒很适合的一个慈善事业计划!”其他作者对于倡导分析性的命题曾经提供过暗示。有些人——包括卡里在内——把高工资看作是繁荣的商业机制中的一部分,同时勾划出购买力论证的轮廓。还有一些人认为较高的实际工资有助于工人做好工作。①但是这并不重要。主张低工资的人,他们的推理也没有多大价值。配第的论证是:高工资只会鼓励懒惰。如果工资增加一倍,那么劳动工时的供应量就会减少到一半。在问题的这一方面,最重要的论证当然是从国际贸易竞争出发的论证。由于高工资会损害一国的竞争地位,所以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主张工资“应该”保持在生理必需的水平上。②D.休谟也认为高工资率有损于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虽然他没有得出和斯图亚特一样的结论;相反,他说这种不利因素和“千百万人的幸福”相比较,就无足轻重了。

A.斯密在劳动经济学①方面的成就很能代表他整部著作的特色,事实上也是他整部著作的一个很好的缩影。而且由于它首次对这一主题进行充分系统性的论述,因而更增加了它的重要性。他无疑是追随了当时已经存在的潮流, 但却能截长补短,形成完整的一套,使之有资格成为进一步分析的基础,而且事实上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首先,他搞出了一套全面的工资理论。他借用了一个当时流行的自然法则命题,那就是“劳动的产品构成了劳动的天然报酬或工资”。于是接着解释为什么劳动必须要把“它的”产品——指生产过程的整个结果——的一部分交给地主,另外一部分交给“主人”。请注意,

① 举例说,丹尼尔·迪福(约 1659—1731)在《英国商业计划》(1728)一书中,B.富兰克林在《对于提高工资的想法》中.也都把高工资和单位产品的高劳动成本加以区别。

② 当然毫无疑问,许多赞成低工资的主张都是简单而天真地代表阶级利益讲话,而不是以科学态度试图对因果关系加以评价的结果。低工资论不仅符合当时的社会结构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民族精神,而且不管有什么低工资的主张都可以自由发表;因为劳动阶级还没有成为一个政治因素,因此知识分子也不支持它。所以人们对劳动者的看法——而且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来——有时使人联想到罗马人例如加图对奴隶的看 法。劳动者,或者叫做“劳动的穷人”,或者干脆称之为穷人,他们的福利似乎竟没有作为一种目的而受到承认——大致直到贝卡里亚与斯密为止的经济文献中都是如此——并不一定是指它好像所指的意思。因为这一类陈述在涉及商人阶级时同样出现过,而这是我们在一种民族主义的文明中本应该估计到的。但这里还可以引证一些意见,大意是说“应该”使工人保持穷困:既穷困又愚昧,而且工人“应该”受到严格的约束;同时为了便于做到这一点,从小就要叫他们做工,而且继续做下去,使他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是闲暇,等等。这些意见和相反的意见一样,在它们的支持者的分析性工作中,或者在对这种分析工作的结果所作的系统性表述中,自然会反映出来;而如果这种分析工作比较粗糙,那就比有精细理论的情况下更难区分我们简称为“逻辑”的东西和那个逻辑所服务的阶级利益。这种政治方面的因素,对于下面第 4 节将要讨论的课题,同样也很重要。

① 劳动经济学的内容可以在《国富论》第一编第八、十两章找到。但更多的事实与评论则散见于全书各处。

这一点确实打中了工资问题的要害,但却是以一种奇特的方式打中的:A.斯密的论证从一个虚拟的历史自然状态的背景出发,在这种自然状态中,一方面没有地主与“主人”。另一方面劳动是唯一的稀缺生产要素;他把这两种十分不同的事实混在一起,立即把工资问题化为另外两种分配份额的问题, 这两种份额于是变成“劳动产品的扣减额”。地租成了“自然”工资的扣减额,这种扣减不是基于土地的生产力而是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这就和他的垄断地租理论巧妙地吻合在一起:有些人垄断土地恰如他们也可能垄断空气一样,只要技术上能够办到的话。利润是另一种扣减,不是基于资本——“垫付”给劳动者的本钱——的生产力,而完全是由于资本的所有主①有能力坚持非要利润不可,这种能力由于他们能够很容易联合起来对付穷人而更为增强;而贫苦无告的劳动者“只好挨饿,或者威胁主人立即答应他们的要求”。读者应该认识到,一方面作为一段分析来看这种论证是多么软弱无力,另一方面这种论证又必然会产生煽动的力量。事实上,它为十九世纪将要出现的剥削工资论和讲价能力工资论提供了启示,同时也意味着劳动者是“剩余权益要求者”。

不过,A.斯密比这个还要走得更远。既然没有“主人”的垫款劳动者就不能生存,所以严格说来,主人可以把工资降到物质上维持生存的最低水平。可是随着国民财富的增加,主人们竟相争取劳工,就会迫使他们“打破主人们一致不提高工资的自然联盟”,从而不定期地把工资提得高于那个水平。据此,A.斯密极力否认英国的工资在任何地方接近于最低生存水平,否认工资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而波动(如果工资接近最低生存水平,这就是必然的现象)。②这就等于否定了重农学派工资理论的正确性。不过原则上 A.斯密是接受重农学派工资理论的。这两种看来互相矛盾的意见是怎样调和的呢?他不强调产生劳动力需求的绝对财富水平,而是着重子“它的继续增加”

——不是由于有大量的财富,而是因为财富的不断增加最后超过了人口的增加,使货币工资率与实际工资率都升上去。如果财富不增加,不管它有多大, 都不能保证不发生低工资的现象:人手“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会增加得超过其就业量”,这样一来,魁奈最后还是正确的。A.斯密也接受工资基金理论; 他复述时所采取的形式,在十九世纪曾经既有人进一步发挥,也有人加以攻击。在说明劳动力需求时,他的说法读起来好像是一个无害的自明之理:这种需求“显然除了和注定要支付工资的那些基金成比例增加外,是不可能增加的”。埋伏在“注定”这个词后面的意思,是后来叫很多人头痛的根源, 但是 A.斯密却很轻松地下结论说:既然对劳动力的需求来自有钱人的收入, 他们需要人侍候;或者来自商人的资产,他们需要生产性的劳务;既然“收入与资产的增加也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这种需求会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加,“而不可能离开它而增加”。再没有比表面上看来无关重要的前提更能成为错误的丰富来源了。

A.斯密用大量各种各样的事实说明了这个工资理论,使读者得到一种充实与真实的印象。其中穿插了大量对当时和过去的劳工立法与济贫法的批评

① 仅仅在这里,在工资理论范围内 A.斯密采取这种看法。在其他地方他也容许另一些因素如风险与麻烦等等有考虑的余地。

② 不过这好像是当时流行的民众意见。加利亚尼在他的《对话》(见下面第六章)中把它归因于《侯爵》杂志,因为它的任务就是表达民众的意见。

性——常常也是明智的——意见。而 A.斯密对于实际生活中具体现象的兴趣,导致他分析了许多特殊问题,其中有一个可以在这里提一下。抽象的理论只讨论一种假想的工资率,而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种差异很大的工资率。为了保证单一工资率理论与对实际现象的解释有任何关系,我们就必须分析各个行业与地区工资——以及利润——差别的性质。这种事是 A.斯密既乐于做,也善于做的。坎梯隆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头,可是 A.斯密作了深入得多的研究,因而为十九世纪的教科书创立了重要的、如果不一定令人兴奋的一章。

失业与“贫民状况”

总的说来,中世纪社会为每一个它所承认的成员提供了安身立命之所, 因为它在结构的设计上就排除了失业与贫困。然而实际上,非自愿失业的威胁并没有完全消除。手工业行会中在师傅手下干活的工匠常常具有雇佣性质,而农业劳动者则一向具有雇佣性质,其就业是没有保障的。不过一般来说,这两种人找工作都不太困难。正常情况下失业人数有限,而只限于脱离了其环境或者为环境所抛弃的个人,这些人于是沦为乞丐、流浪汉和盗匪。人们常残酷对付盗匪,收效却不大,而对于其他几种人,天主教会责成举办和直接举办的慈善事业是完全可以应付的。记住这种情况很重要,因为它形成了人们对失业与失业者的一种态度,在中世纪的社会环境已经消逝后还延续了几个世纪之久。我们要特别记住,除了社会灾难如战争、世仇和瘟疫造成的后果以外,与失业者个人缺点绝对无关的大规模失业在中世纪是不存在的。

这种情况在十五世纪和十五世纪以后开始发生了改变。中世纪世界的解体与伴随而来的社会骚动,其本身就足以造成我们所看到的大规模灾难与贫困。土地革命不仅摧毁了本来可以庇护灾区难民的环境,而且使农业无产者的增加快于对劳动力的有效需求。有组织的手工业者对这种变革的抵制虽然保护了人口中的某些部分,却使其他部分的情况更趋恶化。兴起中的资本主义工业从长期来说是吸收失业而不是制造失业的。可是有许多“瓶颈”阻碍着这些新机会的发展与劳动力的流入。而且当十八世纪后半叶工业发展的步伐加快时,技术性的失业呈现为一种大量存在的现象,往往掩盖了长期的影响。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工厂制度的兴起与这么多的苦难结合在一起:很多年中劳动力不是被工厂较高的工资和较好的生活条件吸引进去的,而是尽管实际工资很低,生活条件恶劣,也被赶到厂里去的。旧的保护条例遭到了破坏, 与其说是受了自由放任哲学的影响,倒不如说是受了实际失业或即将来临的失业的重压。有一段时期,虽然不是到处的程度一样,所有防止工人状况恶化的力量都只好屈从于现实。所以不难理解上面提到的矛盾,即那些热烈拥护人口主义的政府与作家,对于如何“叫穷人去干活”或者如何战胜“无事可做的现象,”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忧虑。①

但是从十六世纪初开始,欧洲各国政府首先遇到的是一个行政管理的问题。到处都是不断增加的乞丐和流浪者,人数之多,超过了私人慈善机关救济的可能性,因而到处都要由公共的救济组织来代替。英国早期的措施由

① 这种情况已被描述了无数次,不过描述的完善程度和精确程度是大不相同的。再参看一下赫克谢尔与芒图的著作也就够了。

1601 年的伊丽莎白济贫法加以系统化,宣布强制征收永久性的济贫税。济贫税是由各教区负担用以维持本教区贫民生活的一种税。这种负担是相当大的,特别是非常明显的。课税的原则与效果显然是值得争论的,因而不断提出,讨论并实际上颁布了一系列的修正案,直到出现了现代社会保险法。由于三百余年来讨论这些问题的大量有关书籍、小册子和文章对经济学史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最好在这里提出两个引起争论的主要问题。伊丽莎白的法令把济贫税募集的资金交由专门选出的地方官员管理;这种做法非常缺乏效率,可是直到 1834 年的济贫法修正案颁布为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所以第一个问题是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之间的争论,第二个问题根据我们的观点更有意思,那就是。“户外救济”与 “厂内维持”之间的争论

(OutdoorReliefversusMaintenanceinaWorkhouse)。户外救济是原先的办法,由于行政上各种滥用职权的行为,虽然这只能部分地归咎于这种办法所固有的原则,但也招致人们的批评,最后使厂内维持的方法逐渐占了上风, 为它 1834 年的暂时胜利铺平了道路。①再说一遍:十七、十八世纪的立法很少采取措施在工时、工作条件等方面(甚至对妇女儿童都没有照顾)来保护雇佣劳动者以补充现有失业救济制度的不足。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在十八世纪便颁布了工厂法,例如奥地利是在约瑟夫二世统治时期(1781—90)。但在英国,在实际无效的 1802 年“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案”②颁布以前,几乎没有什么措施。可是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 1793 年的“同谊社法案”

(FriendlySocietyAct),倒也缓和了不利于工人采取集体行动的法律限制。对于失业的主要补救办法是那些旨在扶植制造工业的措施。我们在以后

(第七章)将可以看到,对就业机会的关心是“重商主义”政策主要的动机之一。有些大陆国家,特别是德国,对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保护是防止产业工人赤贫化的一条重要措施。大陆各国政府的赤字财政政策虽然不是受这种动机所驱使,但也起了一些缓和的作用。英国最接近干预算的平衡。不过有些英国作家尽管不主张赤字财政,但对于以货币政策措施救济失业的可能性, 较大陆的兄弟国家更为敏感。①

后期的经院哲学派②也和他们的前辈一样,强调慈善事业的作用,并且站在乞丐一边,抨击环境对他们的粗暴反作用。他们特别为“乞讨的权利”而辩护。但是他们渐渐认识到失业的增加超过了私人施舍的可能性,因而开始

① 读者几乎在任何经济史中都可以找到足够的有关事实。不过有三本书值得特别向大家推荐:E.M.汉普森的《1597—1834 年剑桥郡对贫困的处理》(1934);S.韦布与 B.韦布的《英国济贫法史》(1927—1929); 以及多罗西·马歇尔的《十八世纪的英国贫民》(1926)。还有一本十八世纪史下面就要提到。十九世纪史的卓越著作是乔治。尼科尔斯爵士的《英格兰济贫法史》(1854)。补充这本书的还有他的爱尔兰与苏格兰济贫法史(1856)。

② 例如,可以参阅 B.L.哈钦斯与 A.哈里森的《工厂立法史》(1903)。

① 关于十七、十八世纪的经济学家对我们称之为就业的货币理论有多大贡献,这个问题将在下一章进行简要的考察。

② 前面曾经提到(见第二章)德索托与德梅迪纳(十六世纪〕的短文,可以作为整个十七、十八世纪,特别是在西班牙与意大利不断大量涌现的文献的例证。我们在这里只想提出一本最晚的、最成功的著作品, 即乔瓦尼·巴蒂斯塔·瓦斯科(1733—1796)的《论行乞的原因和消除这种现象的方法》,1790(连同他 的其它著作曾再版于库斯托迪收集的文集中)。瓦斯科是皮埃蒙特地区的僧侣,在杜尔阁与 A.斯密的影响下,变成了自由放任意义上的一个彻底的“自由主义者”。

讨论采取立法与行政措施的可能性;先是偶尔触及,继之便比较系统地谈到原因问题。这项讨论是由外行的作家,主要是顾问行政官,在全欧洲各地搞起来的。在德国,救济事宜在“财政学家”的文献中自然而然地变成了一个标准的课题。德国政府把就业与维持生活看成是国家的当然职责。同样的原则在英国也反复有人主张过,例如 1795 年的伯克郡的市政官员们。但是为经济分析史的学者并没有留下多少值得记载的东西。

首先,许多研究济贫法的作家都是根据一种露骨的、或者是隐含的“理论”来进行论证的:那就是说,除了天灾人祸,特别是疾病的情况外,贫困的失业者都是咎由自取。在评价这种观点时,一方面我们轻视它作为一种解释社会现象的理论是如何的牵强,以及由于它可能代表的一种冷酷无情而感到愤慨。但另一方面绝对不应该使我们看不到它有一定的真理成分在内,其在当时受到过高的估计,也恰如在我们这个时代受到过低的估计一样。这种观点是拥护贫民习艺所制度(workhouse system)的人论证的基础,而且以各种细微差别的形式一直存在到 1914 年。认为救济应该限于在贫民习艺所中保证维持生活,而且那里的生活与劳动应该低于最低的就业人员舒适的程度,这两个原则的目的也许仅在于检验贫穷现象是否存在;不过实际上它们通常与惩罚的意图相联系,而这种意图只能根据这里所提到的理论来加以说明。第二、超出这个范围的作家提到许多因素,或多或少都能解释失业现象或者就业工人低于标准的生活条件,但没有进行任何细致的分析;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外国的竞争、高利率、阻碍企业经营的赋税和管制,圈地,以及主要与圈地有关的土地所有权。上面这种说法究竟有多大见地,还很难说。例如蔡尔德把高利率列为失业的一个原因,但他所举的理由不是高利率会限制投资,而是说它会促使人们过早地从企业里退休。这虽不是毫无道理,但看起来很像是一个分析上的大错误。十八世纪结束时,愈来愈多的人提到机器是失业(或低工资率)的一个原因。但是无人试图发展出一套生产过程机械化的理论。整个说来,流行的倒是一种相反的意见,即认为机器的采用会增加就业和提高工资。这种卡里已经主张过的意见,似乎 A.斯密也有同感。第三、在十八世纪的最后二十五年中,出现了一种用“人口原理”来解释失业的趋势。这种论证的分析性质最好用一个比喻来说明。任何萧条情况下我们最常见的现象是生产者不能按照够本的价格售出他们的货物,因此最容易一下子就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问题的根源是“生产过剩”。这是所有经济危机或萧条理论中最为粗浅的一种。而所有失业理论中最粗浅的一种是说,工人不能在维持生活的工资水平上找到工作的原因,在于工人太多了。所以这些论证的最后结论几乎总是意味着对“强健的贫民”给予慷慨的照顾只会把整个工人阶级的事情弄得更糟,或者甚至认为当时的济贫法由于助长了人口的增加,实际上是在制造贫困。①这个理论假如有点什么内容的话,那么同样也适用于对失业者的救济以及济贫法执法机关习惯付给低于糊口工资的就业者的补助。后一办法由于引起行政职权的滥用——使地方上有权势的人有可能把部分应由他们支付的工资转嫁由济贫税负担——而受到严厉的批评。这也许就是没有人提出足以成为工资补贴的适当理论的原因。但是在失业与低

① 这种论证曾被随意地和有效地用来反对威廉·皮特建议的有助于多子女家庭的立法。这个讨论中最杰出的贡献是杰里米·边沁的《对皮特济贫法案的看法 》(1797)。这部著作预示了十九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关于“救济谬误”的看法。这是从他们观点出发我们可以这样描述的。参看《全集》第八卷。

于标准条件的就业之间的基本相似之点,则显得更为清楚。两者都属于“贫穷”或“贫困”的范围,而据我们所知,魁奈是第一个以人口过剩来解释这种现象的人。

有关童工问题的讨论,分析上的成就就更少了。儿童经常和父母在田里干活,在家庭工业制度下也在家里干活。工厂的普及仅仅创造了新的机会使儿童在很小的年龄就业,看管简单的机器, 并且产生了一种使贫民的孩子依附于纺织业的新办法,以减轻济贫税的负担。确实,只有极少数作家被随之而来的可怕现象以及危及民族健康的不良后果所触动。绝大多数人不仅承认童工是一种理所当然的现象,而且表示赞同——认为是一种有益的训练,是解决许多工人问题的办法。十七世纪有些作家把它当作是大众的福利而加以赞扬,似乎把儿童的工资看成工人家庭收入的净增加,而没有考虑到童工的竞争对成人工资带来的影响。这个被亚伦顿① 主张的理论,足可成为一个例证,说明一个人的想像怎样受到了意识形态的歪曲。但它同时也可以作为一个例证来说明早期的经济推理不管怎样粗浅也还有一定成分的真理。如果我们除了货币收入外不计较其他任何损失,那么在当时条件下童工确有可能给工人阶级带来了好处——虽然这种好处肯定小于童工收入的数额——因而促进了亚伦顿心目中低廉与丰富的理想。这种态度在十八世纪有所改变,但变得很慢,主要与人道主义的情感有关,而经济分析所占的成分不大。还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说明有些作家以无保留的满意态度提到儿童尽早地——六岁或者甚至四岁——全部就业,或者有些人至少毫无疑问地把它当作正常现象。②阿瑟·杨在估计农村劳力的家庭正常预算时,理所当然地认为,一家之主如果老婆孩子不挣钱就不能维持家庭最低生活。

但在收集资料方面,情况要好得多,其结果在劳动经济学领域内可说是那个时代最重要的成就。最为卓越的要算伊登的成就,①其范围与方法在当时的英文著作或其他任何文献中,都是无与伦比的。对我们特别有意义的一点是,这位作家虽然除了收集事实以外否认有其他任何意图(不过他也提出过一些有意思的讨论),但他充分了解无论是在立法与行政措施方面,还是在经济分析方面,他收集的这些事实都具有重要意义。诚如他自己所说,他是在做“劈石和汲水的若工”,预不干这种活儿,“政治知识的大厦是建不起来的。”要想了解经济学史,最重要的是必须牢记,伊登虽然是这个领域最伟大的人物,却不是独一无二的人物。戴维斯也以同一态度收集了农村劳动力的家庭预算资料,并认真分析了这些资料,②而理查德·伯恩的《济贫法史》

① 见安德鲁·亚伦顿(1616—1684)的《英国海上与陆地情况的改进》(1677)。我们在第七章将再次提到此人和这本书,有意思的是亚伦顿在提倡儿童广泛就业时,认为德国的做法值得仿效。

② 这里至少可以引证一个例子。在他的《在大下列颠旅行 》(1724—1727)第三卷中,丹尼尔·迫福曾提到有几个他走过的英国农村看不到小孩——他高兴地推断他们正在从事他们应当从事的工作。在他的

《英国商业计划》(1728)中,这种态度也很明显。

① 弗雷德里克·莫顿·伊登爵士(1766—1809):《贫民状况》,或《从 1066 年到现在的英国劳工阶级史; 其中特别研究他们的家庭生计 ,以及各个时期对救济贫民所拟议和采取的计划 》(三卷集,1797; 由 A.G.L.罗杰斯于 1928 年压缩出版》。第三卷中的价格与工资资料以及预算研究尤为重要。

② 戴维·戴维斯:《农业劳工状况的叙述与研究》,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他们的穷出处境;第二部分,他们处境惩化与人口增加的主要原因 第三部分,救济之策。预算研究载于附录。这本著作(部分地)出版于 1795 年。还有几本英文书,无论从资料性和分析的观点来看都有一定意义,有兴趣的读者可以

(1764),也应该这样看。这一类工作为十九世纪立法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从中得到启发。不过我这里选出的几本只是随便浏览时的发现,很不系统:L.李的《关于农村贫民难以忍受的痛苦的抗议 》(1644)——通过半公营工场实现重新就业的一种计划;罗杰·诺思的《论贪民 》

(1753);安农的《关于谢菲尔德贫民现状的观察报告 》(1765):安农[R.波特]的《关于济贫法、贫民现状、工业家庭的观察报告》(1775)。约翰·豪利特(见前面第 1 节)关于圈地的有意思的论证应受到特别注意:《关于圈地时王国人口影响的探讨》(1786)以及《对我国贫民和济贫税增加原因一般懈释的不足》(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