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革命与基督教
美国革命是基督教美国化过程的完成,欧洲基督教由此变为美国基督教。
美国革命的直接起因在经济和政治方面。英国大资产阶级新贵族及王族的贪婪和保守观念引起了北美殖民地的强烈不满。英国政府以统治封闭的农业经济的形式对待殖民地上的贸易商、种植园主和平民,新贵族的冒险家为了在殖民地上获得开发新土地的利润,不断侵害早期殖民者和移民的利益; 英国政府严格控制美国的贸易,以便使殖民地的对外贸易全部保持在英国人手里;英国议会向殖民地高额课税,以满足英国与法国争夺海上霸权的需要, 这一切令美国人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美国革命。
美国革命不是宗教革命,但对基督教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它将基督教推上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教会与国家分离,这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是作为工人阶级革命的一个纲领提出的,美国基督教在独立战争趋于民间化,表明这也确实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赫·乔·韦尔斯在他的《世界史纲》中写道:“它(指美国)是从帝国和基督教世界的最后遗迹里破壳而出的一种西欧文明;它没有留下君主政体的痕迹,也没有国教。⋯⋯没有任何必须遵守的宗教是特别值得注意的。它有好几种形式的基督教,这个国家的精神无疑是基督教的;但是作为 1796 年的一个国家文件上,它明确宣称‘美国政府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建立在基督教的教义上的’”①。在基督教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即使是新教各派,也都力求成为国教,都是与国家政权结为一体的。威利斯顿·沃尔克把这归结是宗教自由政策的实现,他认为,“这是革命性的一步,因为它标志着彻底摆脱一千余年来一直是西方文明特点的宗教划一与国教原则。尽管宗教宽容在一些欧洲国家,特别是在荷兰和英国已得到承认,但宗教自由被定为国策却是一件新鲜事。”②促成这一事件的条件,沃尔克认为是许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美国宗教团体繁多,各派势均力敌,每一派都很难依靠政治行政权力强制其他各派顺化,从而就抑制了任何一个教会单独发展, 使之不可能争取到大多数人的支持;移植到美国来的各教派,开始还作为欧洲母教会的分会存在,浩瀚的大西洋的阻隔,母会与分会的联系减少了,即使欧洲各国的国教会也再难以控制它们美国的分会;北美大地辽阔,可拓展的新土地很多,不仅是宗教方面的强制统治,就是经济上、政治上的强权也很难行得通——被奴役被统治者可以逃亡到新土地上成就自己的事业。搭载清教徒到美洲的“5 月鲜花号”船的人名册上就有很多被奴役者,一到北美, 这些人很快就散布到大片新土地上去,成为与其主人平等的人了;再者,各殖民地的人们都陷入追求经济利益的漩窝中,劳动力匮乏,也促使人们无暇计较宗教信仰上的差别。另外,欧洲大陆人文主义和理性主义思想也培育着美国人的自由平等意识,美国人在一些地方按宗教宽容精神建立的社会模式,也提供了新的宗教社会生活良好样板和示范,其中较著名的是罗德岛。1636 年,一位叫罗杰·威廉(1604?—1683 年)的人来到这里,他是个基督教的理性主义者,基于神学原则反对在宗教问题上实行任何强制。在他的主
① 赫·乔·韦尔斯:《世界史纲》,吴文藻等译,人民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951 页。
② 威利斯顿·沃尔克:《基督教会史》,孙善玲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597 页。
持下,罗德岛不久便成寻求宗教自由者的安身之地。之后,虽然因强烈的个人主义而出现不少纠纷,罗德岛始终保持了广泛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贵格派在这里曾获得了很大发展,威廉对他们不很信任,讨厌他们的一些过火行为。但他誓不违背宗教自由原则,不谋求用政府权力钳制贵格派。在美国人看来,罗德岛的“试验”表明,没有宗教划一或官方教会,一个世俗国家照样可以维持井然的秩序。
美国的宗教自由原则,在不同地区是以不同的方式实现的。在官方教会势力较强的地区,曾为此发生过激烈的争论。弗吉尼亚就是经过多年的政治辩论,最终于 1785 年才通过了由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 年)起草的弗吉尼亚州宗教自由法,这是由理性主义者和不从官方教会者促成的。在新英格兰地区,由于不从官方教会的宗教团体势力不断增加,要求宗教自由的呼声也日益高涨。1818 年在康涅狄格州,1819 年在新罕布什尔州,1833 年在马萨诸塞州,公理宗的官方教会地位相继丧失。就全国范围而论,宗教自由最终以宪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美国宪法第 6 条规定,不得以宗教考查作为在合众国担任公职或公众委托的必要条件。1791 年通过的宪法第一次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建立国教或禁止自由礼拜的法律。由此,国教和宗教划一的传统基督教模式就被从法律上抛弃了,美国土地上的教会都只作为自愿结合的社团存在,在法律上享有平等地位。
与国家分离、作为独立自由的民间社团开展活动,这对各教派来说都是一种崭新的生存方式,它们必须学会适应这种方式,特别是那些原先是国教的官方教会。美国的英国国教会受冲击最厉害,它的名称本身便被认为是违反爱国主义的。在独立战争中,这个教会的许多牧师和教徒同情宗主国英国, 更损害了它的声誉。美国独立后,它在各地的教会都已土崩瓦解。1780 年 11 月,马里兰州的教牧人员和平信徒召开一次会议,提议改名为“新教主教制教会”,即美国圣公会。1782 年,一位费城的基督堂牧师威·廉· 怀特(1748
—1836 年)拟了一份计划,美国圣公会按这个计划重新改组。新组成的教会不受国家支配,也不再受英国国教会控制,它有一个代议机构,其中有神职人员,也有平信徒。根据怀特的建议,有 8 个州的圣公会代表于 1784 年 10
月自愿集会于纽约,决定 1785 年 9 月于费城召开第一次大会。康涅狄格州的圣公会教牧人员却急于推出自己的主教,1783 年 6 月,该会推立的主教塞缪尔·西伯里(1729—1796 年)前往英格兰接受按立,未果,便于 1784 年 11 月由几位苏格兰不矢忠派主教给他举行了按立礼。
如期召开的美国圣公会费城第一次大会通过该会章程。大会还吁请英格兰主教为美国教会祝圣主教,苏格兰主教对西伯里的按立虽然有效,仍希望神职直接由英格兰母会授任。1786 年再度召开美国圣公会大会,通报英格兰主教们已获国会授权为美国教会祝圣主教,并选定怀特为宾夕法尼亚主教, 塞缪尔·普罗沃斯特(1742—1815 年)为纽约主教,次年 2 月,坎特伯雷大主教为他们举行了祝圣礼。1789 年召开的大会上,各州的圣公会以修改了的
《公祷书》为前提统一起来,由此奠定了美国圣公会的基础。循道宗于 18
世纪 30 年代到北美传教,当美国革命结束时,它的信徒也不愿意再依赖英国。1780 年,卫斯理曾试图请伦敦主教为美国牧师行按立礼,没有成功。根据主教与长老是同一职分的见解,卫斯理认为自己作为长老在必要时就有权按立牧师。1784 年 9 月 1 日,卫斯理同国教会长老托马斯·科克(1747—1848 年)、詹姆斯·克赖顿一起按立理查·沃特科特和托马斯·瓦齐为执事,第
二天又按立他们为美国教会长老。同一天,卫斯理又任科克和弗朗西斯·阿斯伯里为监督,并将此通知美国循道派。阿斯伯里很谨慎,觉得按美国人的习惯,必须召开平信徒布道师会议,使他们自由接受卫斯理的计划,选举他和科克为监督,才是有效的。1784 年 12 月 24 日,美国循道派在巴尔的摩召开“圣诞会议”,完成了上述程序,成立了美国循道宗主教制教会,即美以美会。会议制定了教会纪律,又按立了十几位布道师为长老。1787 年,科克和阿斯伯里正式被定为主教,1792 年召开了美以美会第一届大会,美国循道宗教会完全脱离英国而成为独立的教会。美国的天主教也重新调整了和罗马的关系,建立了全国性的组织,尽管它不可能完全脱离罗马。美国的天主教徒数量不多,但借宗教信仰自由之机,再加上许多天主教徒在美国革命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天主教的地位大有提高。它们原先隶属于伦敦宗座代牧, 美国独立后,这种管理形式已不适应新的环境。1784 年,马里兰州的约翰·卡罗尔(1735—1815 年)被教皇庇护六世(1774—1799 年在位)任命为美国宗座监牧。不久,美国天主教徒认为有必要设立一位主教,但是,他们又不情愿受外籍主教管理,一些神父便请求罗马授予他们自选主教的权利。罗马答应了这一请求。1790 年,卡罗尔在伦敦接受祝圣为巴尔的摩主教。1791 年在巴尔的摩召开美国天主教第一届会议。1808 年,巴尔的摩被定为大主教管区,在纽约、波士顿、费城、肯塔基等地设主教管区。1815 年,天主教在美国初步奠定稳步发展的基础,神父已有 100 多名。
荷兰和德国的归正宗教会与它们的欧洲母会的联系本已很弱。1792 年和1793 年,两者分别宣布与母会完全脱离关系。
美国长老宗本已形成独立的组织,美国独立后,它又改组了自己的组织机构,采用以总会为领导机构的完全的长老制。1789 年在费城召开了美国长老宗首届总会会议。
路德宗教徒最初来自瑞典,18 世纪,大批德国移民集中宾夕法尼亚,加强了那里的路德宗势力。1748 年,亨利·梅尔希奥·穆伦贝格(1711—1787 年)组织了第一个永久性的路德宗会议。1762 年,穆伦贝格又为费城的路德教会制定一个章程,规定一切教会职员均由本堂区会众选举产生。
公理宗、浸礼宗、贵格会等教派早先就已脱离欧洲母会而独立,美国革命对它们的组织形式没有产生直接影响。
摩拉维亚派是唯一一个没有脱离欧洲母会的教派,它与海尔亨特中心的联系更密切了。1775 年,该派采取了一种中央集权的新政策,使美国的摩拉维亚派更难摆脱欧洲的控制,摩拉维亚兄弟会在美国的影响也迅速衰减。
美国独立战争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个新的宗教团体,称普救派,创始人是英国牧师约翰·墨累(1741—1814 年)。他于 1770 年到美国传教,1774 年在马萨诸塞建立组织,1779 年在该州的格洛斯特建第一所教堂。普救派主张所有人的灵魂最终都将获救赎,因为基督的救赎是普及到全人类的。墨累本是加尔文主义者,但他不同意加尔文的预定说,他认为基督已为一切人的罪付清了赎价,在审判到来之日,一切人都将直接蒙受上帝的降福。普救派在下层群众中争取到很多皈依者,教徒人数增长很快。1790 年在费城召开一次普救派大会,1803 年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温切斯特又召集一次大会,通过了一个简明的信纲,主要内容有:上帝是全人类的天父;上帝之子耶稣基督是人们灵性权威和指引者;《圣经》是上帝的启示;各人之罪都将得到公正的处理;所有人的灵魂最终都将回归于上帝的怀抱。
独立后的美国出现了一个教派林立的基督教世界,各派都不能再指望依靠国家政治权力的扶植,它们的生存和发展只能依靠自己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