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觉醒运动

  1. 世纪 30 年代,移植到美国的基督教出现一次被称为“大觉醒”的基督教情感复兴运动,它类似于虔敬主义运动和英国的福音奋兴运动,并与两者有实际上的直接联系,是美国基督教史上的一件大事。沃尔克称它是“18世纪美洲殖民地宗教生活中影响最深远,引起的变革最巨大的宗教运动。”①大觉醒运动提倡严格的道德和热心的虔敬,重在培养基督徒的生活方

式,强调人们必须经过灵魂上的革命,获得新生,才能进入真正的宗教境界。某种意义上说,大觉醒运动以及它在欧洲的同类运动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是宗教改革运动的继续和补充。宗教生活从本质上说是情感式的,在生活实践中,个人的宗教情感比理性的作用要大得多。宗教改革作为宏观的社会文化运动,主要是从思想理论上批判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义、教化和组织制度,为新教的产生确立理性条件,这一步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对大多数民众, 特别是下层民众,基督教就不仅是一种理论知识,是学术活动。它必须渗入人们的灵魂,融入生活实践,才能控制人们的心灵,成为实践上的宗教。宗教改革运动及其后的理性主义未能完成这个过程,并且由于过分注意理性, 忽视情感,还导致形式主义和死板僵化,更容易使基督教脱离大多数人的实际生活经验。宗教改革和理性主义运动创立了新教,但是还必须使新教深入绝大多数的民心,这便是几次灵性复兴运动要担负的历史使命了。

在北美的英属各殖民地,促成大觉醒运动的还有其特殊背景。北美广阔的未开发土地似乎为不同的人们都提供发展自己的充分机会,人们都疯狂地投入到殖民冒险中去,寻求自己的利益,宗教活动得以存在的那种封闭的、对大多数人毫无出路的社会结构好像是削弱了,宗教不再被看作是生活的中心问题,人们的宗教信仰程度降低了。据统计,在美国的第二代欧洲移民中, 正式教徒只占四分之一,以至一些教会为保持自己的一定教徒数,不得不采取妥协,推行一种“半途契约”的方式,即从小受洗入教的人,成年后只要保证过基督徒的生活,就可保持与教会的联系,这些人不必公开宣布自己的信仰,不必在宗教仪式上表白自己的信仰经验。这样的教徒实际上只留下一个空名,人们之所以需要这个空名号,只是为了争取必要的政治权力。至于基督教的那些日常宗教活动,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仪式,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和习俗罢了。

这种局面的后果是社会生活秩序的混乱,阶级分化严重,社会矛盾激化, 各阶级阶层之间及其内部的斗争不断,社会道德风气日下。近代的人文主义运动很欣赏个性自由、个人发展和幸福。但整个社会必须有一个整合机制, 以调整和控制各社会成员的行为。在欧洲,长期充当这种社会整合机制作用的一直是基督教。面对美国社会生活的无序状况,欧洲移民的子孙从他们的前辈那里接过了基督教这一武器,想借此整顿北美的社会和道德秩序。这是他们熟练掌握并确实能奏效的唯一手段了,以法律的形式整合社会是在美国独立后才逐渐学会的。在那些大觉醒运动的推动者看来,社会的动乱,道德秩序的堕落,都源于人们心灵深处宗教情感的削弱,而那些正统教会和基督教的理性主义者只满足于形式上的轰轰烈烈,口头上喊得很凶,实际上却脱离大多数民众的生活实践,不能以基督教维系人心。大觉醒运动不注重理性

① 威利斯顿·沃尔克:《基督教会史》,孙善玲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587 页。

上的争论,而是全力投入到广泛的宣道活动中去,企图唤起人们的宗教情感, 点燃心灵之火,使人们成为真正的基督徒。

大觉醒运动是 1726 年肇始于新泽西的拉里坦谷,那里的荷兰归正宗教会领袖西奥多·丁·弗里林海森(1691—1748 年)不满于教会中形式主义,他试图唤醒他的教民,使他们对基督教的信仰能够深入内心情感,有灵性经验方面的感受,他认为这应该是判别教徒是否虔诚的标志。弗里林海森经过 6 年的准备,在他管理的教会中推动灵性奋兴运动,很快就引起广泛强列的反响,听他讲道者甚众,不少人加入他这一派的教会。

有一批长老宗的领袖也被吸引到这一心灵奋兴运动中来。爱尔兰人威廉·坦南特(1673—1746 年)信仰清教,曾是爱尔兰主教派教会的神职人员, 1716 年到北美后改信长老宗,先后在纽约的贝德福德和宾夕法尼亚的内沙米

尼主持教务。他在内沙米尼培训了一批青年牧师,其中有他 4 个儿子中的 3 个。1736 年,坦南特创办一所“木屋学院”,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前身,以便适应长老宗发展的需要。坦南特的儿子吉尔伯特(1703—1764 年)在新泽西的不伦瑞克任长老会牧师时接受弗里林海森的影响。他认为,基督教的重生经验是得救的保证,牧师的责任就是要深入教徒中去,向每一个基督教徒传道,激发他们的活生生的宗教情感,引导他们悔悟归正。他指责那些未获重生经验的牧师是“瞎眼的领路人”。当时,长老宗内有两大派势力,一派是赞成英格兰清教的观点,注重以心灵体验为基础的信仰;另一派坚持苏格兰

—爱尔兰传统主义,把教义是否正确放在第一位,前者称新派,后者是旧派。旧派把基督教当成理性知识和学术了,认为长老派牧师如果没有上过名牌大学并取得学位,需经过宗教委员会考试确认其学术资格,否则不能当牧师。牧师讲道要严格按正统的教义。新派则认为,长老在其管辖范围内有不可争辩的权威性,宗教委员会无权干涉。牧师向信徒讲道应注重启发诱导他们的宗教情感,使其领悟重生的经验。吉尔伯特当时成为新派的核心人物。新旧两派互不相容,1738 年,新派组织了自己的教会,即新不伦瑞克长老会。1758 年,长老宗的两派重新联合时,新派曾修改自己的一些过激的主张,但它的实际影响已在生活中确立了稳固地位,是不可挽回的了。

1734 年到 1735 年间,大觉醒运动波及到新英格兰地区。在马萨诸塞的北安普敦城,公理会牧师乔纳森·爱德华兹(1703—1758 年)领导了这里的大觉醒运动。爱德华兹是欧美反理性主义基督教中少有的神学家。他 1703 年生于康涅狄格的一个牧师家庭,1720 年毕业于耶鲁大学,在纽约短期任长老会牧师后又回耶鲁大学任助教,1727 年成为北安普敦的副牧师,后升任牧师。爱德华兹才智卓越,广泛涉猎当代的哲学和科学著作,对洛克和牛顿的学术成就尤有研究。爱德华兹曾深信经典加尔文主义,尽量利用理性时代的最新发现阐述自己的神学见解。爱德华兹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大觉醒运动,经常到各地巡回布道。他认为神职人员应走出教堂,不能坐等在教堂中向信徒重复僵死的、教条式的说教。爱德华兹的讲道很有震撼力量,听他讲道的人, 有的声泪俱下,大叫大喊,昏厥,战慄,有的吓得下跪,甚至有人担心灵魂不能获救而自杀。他的方法就是打动人们的情感,引起人们心灵的震落,他说布道就是要用情感去感染信众。爱德华兹还写过一本《论宗教感情》的书, 用洛克的有关心理学的观点来为他的讲道方法辩护。他说:“没有感情的宗教不是真正的宗教。那些只有教义知识和理论而没有感情的人,决没有皈依

宗教。”①他的有些讲道题目听起来就很恐怖,例如其中一文的题目叫《落在愤怒之神手中的罪人》,他说:“这可怕的题目,是为了唤醒教会中未悔改的人。”②在爱德华兹看来,描述上帝惩治有罪的人,将这些人投入地狱,并由烈焰烧死,可唤起人们的有罪感和对罪过的恐惧,激发人的爱、恨、欲、惧等感情,达到使人悔过自新的目的。大觉醒运动中情感狂热的表现,曾招致正统神学家的强烈批评。爱德华兹站在维护大觉醒运动的立场上,认为宗教情感的奋兴是上帝所为,抨击全盘否定宗教情感的见解,同时也反对庸俗地利用这种情感。

爱德华兹留下一些很著名的理论性著作,如前面提到的《论宗教情感》

(1746 年),还有一本是《论意志》(1754 年),另外还有许多反映他的思想的信札,在反理性主义基督教中是并不多见的。在《论意志》一书中,爱德华兹认为一切人虽然都有归向上帝的天赋能力,却缺乏这样做的道德能力,他称为归向上帝的道德倾向。这种道德倾向是上帝赐给人的改造人心的能力,人们不能天生具有它,但也不能因此就成为人犯罪的理由。可以看出, 爱德华兹将道德实践视作灵魂得救的决定一环。他所谓的德行就是爱有理智的一般本体,而上帝是不受限制地具有一切存在的最普遍最一般的成分,所以上帝即最高的绝对本体,则德行就是对上帝的至高无上的爱。这样的德行不能借理性和知识达到,它与感情和气质有关,源于激情,即爱上帝胜于爱自己的炽热感情。

新英格兰地区的大觉醒运动,得到怀特菲尔德的积极支持。怀特菲尔德的心灵奋兴立场很激烈,他常常指责他的反对者是没有悔改重生的人。更激烈的是詹姆斯·达文波特(1716—1757 年),他常常指名道姓地攻击一些主要牧师是未悔改重生的人,呼吁烧掉假发、戒指等奢侈物及所谓思想不良的书籍。这便促使了新英格兰地区公理宗教会分裂,一派称“老光派”,以波士顿第一教会牧师查理·冒西(1705—1787 年)为首,反对大觉醒运动;另一派叫“新光派”,是支持大觉醒运动的。老光派对大觉醒运动极力反抗, 18 世纪中期以后,公理宗中的觉醒运动渐显衰微。

浸礼宗开始对大觉醒运动不感兴趣,随着运动的深入,其中许多人的看法发生了变化。他们认为,婴儿受浸洗并非对信仰上帝起决定作用,最重要的乃是教徒的内心体验。此外,作为不从官方教会的一个派别,浸礼宗对官方教会本来就不信任,其中许多人要求摆脱官方教会的控制。这样,浸礼宗发生了分裂,成立了不少独立的教会,一些公理宗新光派也加入到这些独立的教会中来,助长了浸礼宗大觉醒运动的过激行为,引起正规派的反对,殖民当局也起而镇压,但却反过来刺激运动发展。

在英国推动福音奋兴运动的循道宗,正式在美洲开展传教工作较晚,18 世纪 70 年代,菲利普·恩伯里(1723—1773 年)和罗伯特·斯特劳布里(?

—1781 年)分别在纽约和马里兰开始宣传循道主义。1769 年,卫斯里派遣首

批 8 名正式任命平信徒的传教士到美洲开展传教活动,但只有弗朗西斯·阿斯伯里一人留到美国革命后,其他人都陆续回英国了。循道宗主要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获得了发展。1773 年,在费城召开了循道宗第一届会议,进一步推动了它在美洲的影响,独立战争后,一些当地土生土长的平信徒布道师加

① 唐逸主编:《基督教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287 页。

② 同上。

入了循道宗。

圣公会仍保持其英国母会的正规传统,对大觉醒运动采取抵制态度,其中的福音派人士也有受大觉醒运动影响而皈依的。

路德宗在大觉醒运动中震动不大,它的成员不少是新近来到美洲的德国移民,带有强烈的虔敬主义色彩。

大觉醒鼓动起北美殖民地近乎狂热的宗教情绪,基督教的影响扩大了。然而在美国革命过程中,世俗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是更为迫切现实的问题,人们关心这类事件的兴趣远远高于对宗教的兴趣,美国的教派都处于最低落的氛围中。据说,那个时期,虽然参加教会活动的人数不少,但正式承认自己属某教会成员的人还不到 7%。这使基督教界人士又感到一种危机的存在。同时,美国独立后疆土不断扩大,人口也增加了 5 倍,基督教会决心要争取

更多的人皈依,于是便出现了“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美国基督教 19 世纪的历史就是由此开始的。19 世纪初,美国的虔敬派、福音派等奋兴潮流在教会生活中占据优势。它们注重以拯救灵魂获得新生,把情感上的皈依作为真正的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当时,尽管有些教派抵制这“第二次大觉醒运动”, 它还是成为 19 世纪美国基督教活动的主流。

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最早出现在 1792 年,1800 年时达到高潮,其领袖人物大多是虔敬派和福音派的传统人物。

在新英格兰地区,公理宗积极推动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此时,它的领袖人物对运动的控制艺术也大有提高,采取了较有节制的情感奋兴方式,不使运动越出正常的教会活动的范围,力求避免原先曾导致大觉醒运动衰退的过激作法重演。浸礼宗和循道宗也都加入到第二次大觉醒运动中来。

随着美国西部边界的西移,第二次大觉醒运动也追随着向西部边疆地区扩展。为此,公理宗和长老宗还采取了联合行动。1801 年,康涅狄格州的公理宗协会、长老宗总会订立“联合计划”,使边疆地区的这两个教派合而为一,新英格兰的其他公理宗联合会也加入这一计划,建立了不少“长老宗—

—公理宗”教会。正在西部广袤的土地拓疆的人们有种放荡不羁的性格,他们对东部的有节制的觉醒运动感到不满,尤其反感教牧人员必须有学识这一条。那里有自己的大觉醒运动的方式。1800 年,在田纳西和肯塔基两州出现“野外奋兴会”,与会者常常情不自禁地狂喊喧叫,浑身震颤,但相比于 18 世纪的觉醒运动的疯狂现象还是有节制的。第二次大觉醒运动在西部地区成效显著,“不信基督教者”减少了,道德水平也普遍提高,浸礼宗、循道宗、长老宗的势力得到稳步增长。

第二次大觉醒运动激发了美国各教派的传教,从事教育和慈善事业的热情。19 世纪一开始,美国出现了一个融合各教派人员的志愿协会网,开始是地方性的,后来逐步联合为州级的和全国性的协会。它积极促成新教各派向海外传教。1810 年,成立了美国国外传教理事会,1812 年,理事会派首批 5 名传教士前往印度传教。在慈善事业方面,美国各教派通过志愿会社的形式推动大规模的道德和与人道主义运动,向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开展诸如戒酒、和平、废奴等方面的斗争。1811 年,长老宗总会和康涅狄格、马萨诸塞两州的公理宗协会发起戒酒运动,有人还在布道中公开反对酗酒,曾引起社会广泛的注意。它们开展的反对蓄奴的运动对培育北方解放奴隶的意识有很大促进作用。美国的两次大觉醒运动,都有不同见解的争论,即伴随着论战。尽管卷进大觉醒运动的各派都强调情感在宗教信仰中的作用,忽视理

性知识,但它们还得为自己的行动找到有力的理论解释。这刺激了宗教教育的发展,许多新的学院和神学院因而纷纷出现。1784 年,荷兰归正宗系统办了一所培训教牧人员的学校,后迁往不伦瑞克,常被认为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神学院;1794 年,长老宗教会创办齐尼亚神学院;路德宗于 1797 年在纽约的哈尔特威克建神学院;摩拉维亚派于 1807 年,公理宗于 1808 年,也相继建立起自己的神学院。这些神学院的建立,在美国教育史上都有着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