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巴尔加斯·略萨 酒吧长谈(1969)
作者简介 (见“绿房子”条)
内容概要 故事发生在秘鲁 1948—1956 奥德利亚独裁统治期间。出身大资产阶级的圣地亚哥·萨瓦拉(朋友们都称他为小萨,他有时也称自己为小萨)中学毕业后违抗父命未去投考贵族他的天主教大学,而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了圣马可大学。圣马可大学是所国立的平民化学校,学校里思想活跃, 是各派政治力量的斗争场所,在学习期间他结识了共产党的地下党员,加入了共产党的外围组织读书会,参加了共产党的秘密组织“卡魏德”的各种活动。在此期间他还爱上了同学阿伊达,但女友却彼另一男同学哈柯沃施用计谋夺走。另一方面,由于对一些问题想不通,如文学创作上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这一提法,最后并未申请加入共产党。但仍照样参加各种活动。有一次, “卡魏德”秘密集会研究圣马可大学声援电车工人罢工的斗争失败后的对策,在这次集会上全体人员被捕。其父费尔民·萨瓦拉在经济上拥有根雄厚的势力,与全国垄断资产阶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治上颇有影响,能够左右秘鲁的政局,正是他支持,奥德利亚的政变。但在当时他同以内政部长卡约·贝尔穆德斯为代表的当局有着深刻的矛盾。儿子被捕,他不得不屈尊向卡约·贝尔穆德斯求情,将儿子保释出狱。在一起回家的路上,费尔民·萨瓦拉打了儿子一记耳光。圣地亚哥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再加上爱情上的失败,政治上的幻灭,他感到万念俱灰,乃于次日清晨,只身离家出走。后经过其伯父克洛多米罗的介绍在《纪事》报社当了一名碌碌无为的记者, 并从此割断了与共产党的联系。在一次采访一个凶杀案的过程中,他发现被害者是一名歌女,而凶手则是自己父亲的司机,安布罗修。
歌女名叫奥登希奴,艺名缨斯,曾红极一时,后被卡约,贝尔穆德斯看中,蓄为情妇。卡约·贝尔穆德斯是钦恰一个高利赁者的儿子,青年时代是个浪荡哥儿,劫持了卖午奶女人的女儿罗莎,并与之结为夫妇,从此与父亲断绝了往来。父死后,他在钦恰与当地庄园主做买卖拖拉机的生意。奥德利亚政变上台后,其中学同学埃斯皮纳因在政变中有功,当上了内政部长,并推荐他做了内政部办公厅主任。后来埃斯皮纳因参加了谋反活动彼解职,他又爬上了内政部长的宝座。曾为其抢亲出过力的安布罗修前来投靠,被收留充当其汽车司机兼保镖。奥德利亚的统治都是通过卡约·贝尔穆德斯进行的。在他的统治下整个秘鲁变成了一座大监狱,他豢养打手,有着自己的“团体、特务满天飞。是他镇压了密谋反对奥德利亚的军官;是他逮捕、监禁和放逐了许多进步人士;是他宣布阿普腊和共产党为非法政党。这个人生活腐化堕落,他利用职权向娱乐场所收取“月钱”,他抛弃结发妻子,在利马营养情妇谬斯,还想染指他人妻女,是个典型的色情狂。最后,由于各反对党组织的联合党在秘鲁第二大城市阿列基帕举行示威游行,卡约·贝尔穆德斯镇压未逞,奥德利亚才抛车保帅将他解职,他则甩下缪斯携款逃往国外。缕斯迫于生计,重操旧业,但人老珠黄,每况愈下。结交了一个叫做卢卡斯的花花公子,此人又把她偷盗一空逃往墨西哥。缪斯为了筹措去墨西哥的旅费去寻找卢卡斯,乃向费尔民·萨瓦拉进行敲诈勒索。原来费尔民·萨瓦拉也是风月场中的老手,在娱乐场所被称作“金球”,且有龙阳之癖。在与卡约·贝尔穆德斯的交往过程中对其司机兼保镖安布罗修表现了极大的兴趣,卡约·贝
尔穆德斯役其所好,把安布罗修转让给费尔民·萨瓦拉。潦倒的缪斯即以此
相威胁,向费尔民·萨瓦拉进行讹诈。安布罗修是个有奶便是娘的人,早在为卡约·贝尔穆德斯当保镶的时候,就干了不少坏事,如强迫贫民区居民参加纪念政变周年的广场集会,为卡约·贝尔穆德斯向各妓院收取“月钱”等。在为费尔民开车期间,由于满足了他的兽欲,受到很好的待遇,感激涕零, 他见到费尔民、萨瓦拉受到讹诈,遂起杀意。一日闯进罢斯家,连捅数刀, 将缨斯杀死。事后携其在缪斯家作佣人的情人阿玛莉妩及女儿逃往普卡尔帕。此案由于涉及利马社会的上层人物,调查工作乃被搁置,案子不了了之。
圣地亚哥·萨瓦拉内心也想同父亲和解,但通过调查此凶杀案,他发现了父亲原来是个外表道貌岸然,内里男盗女娼的人,更加鄙视其人,毅然拒绝其父提出的让他返家居住的要求,继续干着单调无聊的记者工作。后来在一次外出采访时,发生了车祸,圣地亚哥受了重伤,住院治疗期间结识了女护士安娜,并与之结为夫妇。婚后他带安娜回家看望父母,母亲看不起安娜的出身,对她极为冷淡,这使安娜极为难堪,圣地亚哥愤然携妻离去。从此更加坚定了与家庭割断一切联系的决心,甚至连妹妹的婚礼也拒绝参加,不久,其父费尔民·萨瓦拉病逝,他在同哥哥奇斯帕斯的一次谈话中也拒绝了他份内的遗产。一日,圣地亚哥从报社回家,见安娜在哭,原来,安娜在去买醋的时候,所携带的爱犬被捕狗人抢去。圣地亚哥吃了饭一口气赶到狗场与负责人理论。在寻找失犬的时候,他与安市罗修相遇了。原来安布罗修在普卡尔帕与人合伙开了一个汽车运输公司,后来上当受骗,失去了所有的投资。阿玛莉娅也死于难产。于是安布罗修遂起报仇之心,偷了其合伙人的汽车,随便卖了几个钱,就只身一人回到了利马。在利马生怕盗车之事暴露, 到处流浪,后经明友介绍进狗场作了临时工。二人相遇后,来到一家名叫“大教堂”的酒吧,饮酒长谈,回忆往事,不胜感慨。整个故事就是在二人长达四小时的谈话中叙述出来的。
作品鉴赏 《酒吧长谈》发表于 1969 年,这是一部反映 1948—1956 年奥德利亚将军独裁时期的秘鲁社会现象的作品。如果说《城市与狗》反映的是一所军事学校的现实,《绿旁子》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现实,那么《酒吧长谈》则是皮映了整个一个历史时期的整个秘鲁国家的现实。它所涉及的范围更广,它所涉及的问题更深,因而它的容量也更大。这部作品从时间上讲,包括了整整八年的奥德利亚独裁时期(实际上小说的时间跨度要延伸至1963 年,即奥德利亚下台,第二届普拉多政府组阁以及贝朗德执政初期), 从地点上讲,包括了利马、阿列基帕、钦恰、普卡尔帕等秘鲁重要城市,从人物上讲,它写了从部长、将军直到流氓、妓女大约 70 个人物,无论从广度上还是从深度上讲,都超过了巴尔加斯,略萨以前的作品。
《酒吧长谈》全书共分四个部分,每部又分若干章,有的章还分为若干场景。第一部可以说是个纲,介绍人物,提出线索,主要集中在圣地亚哥大学生活中所发生的事。第二部主要是通过阿玛莉娅的眼晴所看到的卡约·贝尔穆德斯的各种丑行和罪恶活动。第三部描述了圣地亚哥在报社中的记者生涯,缨斯的被害、军人谋反和阿列基帕事件。第四部是安布罗修向妓女凯姐陈述自己同费尔民·萨瓦拉的关系,他在普卡尔帕的经历和圣地亚哥的婚姻, 悬念解开,全书结束。作品的整个结构是由“对话波”组成。也就是说《绿房子》所使用的“情节小块”组合,在这里变成了一种波状的“涟漪”组合, 第一部第一章中圣地亚哥和安布罗修的谈话(历时四小时,涉及奥德利亚统治八年中所发生的各种事件,原文用现在时态写成)是全书的中心,由此中
心蔓延开去,一个涟漪接着一个涟漪,每个涟漪都是情节的一部分,都是由一组对话或若干组对话,甚至多达 18 组对话(如第三部第四章)构成。在大部分“对话波”中,各组对话都常常插入第一部第一章中的圣一安谈话扣圣地亚哥在谈话中的回想,其作用在于不时地提醒读者,所有这些组的对话都是由圣—安谈话这一中心派生出来的。
圣—安谈话是以两种形式出现在其它对话中的。一种形式是直接对话, 如第一部第三章中,埃斯皮纳派一个中尉到钦恰接卡约·贝尔穆德斯去利马, 中尉和贝尔穆德斯在汽车中进行了谈话,这个谈话中就不时地插入圣一安的谈话:“您很久没去利马了吧?”中尉尽量显得和气些。
“我每年去两三趟,去做生意。”贝尔穆德斯不动声色,平淡地说,声音轻微、机械,仿佛对全世界都感到不满,“是代表这儿的几个农业公司去的。”
“我们并没有正式结婚,但是我总算有过老婆了。”安布罗修说道。 “您的生意怎么会不顺手呢?”中尉说道,“这儿的庄园主不都是大富
翁吗?这儿的棉花产量很高,不是吗?” “你有过老婆?”圣地亚哥说道,“也就是说你现在跟老婆散伙了?” “在过去的时代里生意还顺手,”贝尔穆德斯说道⋯⋯
另一种形式是以间接引用形式出现的。在一段叙述文字中,圣一安谈话以间接引用形式插进来,如第一部第二章中,圣地亚哥同其未来的妹夫在一家冰激凌店谈话,中间就插入了酒吧中的圣—安谈话,而且插厚限巧妙:
圣地亚哥和波佩那旁边桌上的一对男女站了起来。安布罗修指着女的说,那是个夜蝴蝶,成天到“大教堂”来拉客。二人看到部一对走到了拉尔柯路上,穿过雪尔大街。汽车站上这时已经没有人了,公共汽车和私人汽车驶过去,一半都空着。二人唤来侍者,分摊着付了帐。你怎么知道那女人是妓女?“大教堂”是个酒吧、饭店,还兼幽会旅馆,少爷,厨房后面有一间小屋子,租金是每小时两索尔。圣地亚哥和波佩耶沿拉尔柯路一面走着⋯⋯
如前所述,在以后各章中还插入了圣地亚哥以司想形式的倒叙。“回想” 两字也是用现在时态,它告诉读者,这是圣地亚哥在同安布罗修谈话时谈到有关事件时的回忆,如第一部第四章中:
阿伊达:要是口试通过了,我就可以进圣马可,到那时候我就进行调查, 同幸存者建立联系,研究马克思主义,然后加入共产党。圣地亚哥回想,她那时用挑战的目光看着我,仿佛在说:来吧,跟我辩论吧。
此外,在所有的“对话波”中,除了圣一安对话起着中心作用外,还有两组对话也是很关键的,一是费尔民·萨瓦拉同安布罗修的对话,一是圣地亚哥同报社同事卡利托斯的对话。在费一安对话(以对活中出现“老爷”字样为标志)中,作者通过安布罗修之口讲述了贝尔穆德斯的出身,当上政府官员之后所干的各种卑鄙勾当,以及引出凶杀缨斯的始末等。通过圣—安对话,作者使我们了解了圣地亚哥在圣马可大学的一段经历,为了记者后的活动,以及调查谬斯被害案的经过等。
此外,作者在这邵作品中,在运用“通管法”、“质的跳跃”、“戏剧旁白”上和在制造悬念上都有新的发展。这部小说比较集中地运用了现代新小说的各种技巧。一般认为,这部作品是作者的写作技巧达到了高峰的标志。
(刘家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