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卫岗处女战

(一)当前之敌情当我们将下蜀之铁道破坏后,京敌即于十六日八时增来七卡车,汤水、桥头、高资各点亦稍有敌增加,有于次日(十七日)搜剿东谢、西谢及普渡桥一带之企图。

镇句公路每日有敌汽车通行达五六十辆之多,其通行时间以午前八时至九时及午后四时前后为最多。

其余各方情形仍如旧。

(二)战斗任务之确定为积极打击敌人,以开展江南游击战争,并加倍完成顾司令长官给予我们的任务,同时又可避免敌人之突击起见,决定将部队即日(十六日)转移,拟于十七日在卫岗以南赣船山口伏击敌人运输部队, 以求得以小的代价而取得大的胜利。

(三)部队之动员及编成各部队之指战员,自十一日晚起,连晚之雨夜行军,及繁多之侦察警戒,已十分疲劳,且病员增加至十余人之多,如全部参加战斗,不仅迟缓行动,而且会影响战斗。十六日晚天雨如注,不便夜行, 乃至杜村宿营,当晚即进行动员组织,经多番解释与鼓励,由各连各选步兵二班,侦察连则加选短枪及轻机枪各一班,各班均配以得力之榴弹手组成参战部队,取捷径向伏击地前进;其余部队及行李、病员等则另派员率领取道徐家边、小芦荡、大西庄、神巷经赣船山以南之东昌街、南青山镇到达上元庄附近停止待命。两支部队于十七日晨二时冒雨分途出发。

(四)战斗行动及经过由各连选出之参战部队计有步兵六个班,轻机枪一个班枪二挺,短枪一个班。参战部队由余率领,先头派以短枪之便衣队, 经徐家边在小芦荡(距预定伏击地仅八里)稍事停止,进一步进行鼓励与具

体分配各部之动作任务,旋即继续前进。十七日午前八时,部队沿高骊山东坡小路接近伏击地点时,望见敌汽车一辆于赣船山、高骊山两山之间的公路上向镇江方向北驶,因距离太远,我未予射击,敌车即驶去。八时十分,我先头之侦察班到达山间公路北口,余率轻机枪一挺进至山间公路时,发现自镇江南驶之敌先头第一辆车,侦察班乃遵预先所嘱即行隐伏,让敌车通过, 以截其退路。当敌车进入山间公路时,我机枪尚未布置完毕,即仓促向敌车头射击,遂将敌车汽缸击穿,但敌车仍向前猛冲约里许,至山南口以外始停止,当时我后续部队尚未到达,致使敌车乘员全部逃走,仅截获邮件一车。随后我后续部队赶到,即以两个班占领赣船山南公路东侧地点,向句容方向警戒,并准备截敌汽车。约过六七分钟,发现敌第二车(军官包车)由镇江方向开来,当其通过北口进至山间公路时,我军以机枪、手榴弹猛烈轰射, 首先将其驾驶员击伤。敌车即失控翻入公路以西之水沟,随即我军将该驾驶员击毙。接着在战斗中又将日军少佐土井击毙。敌另一名则乘混乱之际潜伏车底,待我军近前搜查车内物件及准备焚烧该车时,该潜伏车底之敌乘机将我军战士刺伤,于是大家在仓促之际群起向敌射击,遂将该敌击毙,后查明系敌上尉梅泽武四郎。在混乱射击该敌之际,发生了有人误毙战士一名。随后在土井身边缴获手枪、军刀各一,在车上缴获保险箱一只,内有日钞七千元。又经过约五分钟,敌第三、第四、第五车连续而至,共载敌约三十余名, 我军当即拦击。敌第三车被击中于山间公路中段,第四车被击停于路南口, 而其第五车乃自行停止于路北口以北,故我布置于路中段之轻机枪火力不能及,该车上之敌均下车潜伏于公路之两侧草丛中向我方射击,阻止我军前进。于是我军另一机枪占领路北口右侧高地,实行瞰制射击,始将敌全部击溃, 计毙敌十三名,伤敌七八名。但敌第五车为我机枪火力所不能及,而我预先潜伏于路北口的便衣队,亦因使用驳壳枪,不能阻止敌之后撤,故敌之第五车乃得以装载伤兵数名逃回,而敌之残余步兵则隐入公路西沿之水沟中泅水逃去。战斗历半小时结束,除缴获步枪十余支,手枪、军刀各一,钢盔数顶, 日钞七千元外,另有四车全部物资。

(五)战斗结束敌第五车及残余步兵逃走后,余即令部队清扫战场,收集战利品及焚毁汽车。因我方人员太少,除担运自己之伤员外,仅取回一部分重要之军用品,而不得不将车上之物品大部毁弃。旋即分路撤退到上元庄, 与未参战部队会合。部队吃过茶饭,作了战后动员,即继续行动。我军刚撤离战地约四里时,自镇江增援之敌大致有十七卡车,又坦克一辆,赶至战地大肆轰击,并将附近房屋焚毁。随后敌机三架亦赶来盘旋低空侦察,但我军已安全撤退。

(六)此次战斗的检讨1.胜利的意义:

  1. 这是本军出动江南的处女战,这一胜利真是旗开得胜,因此大大地提高了战斗情绪及本军的政治影响。

  2. 自南京失陷后,江南广大人民未见过中国军队的胜利,这次战斗大大的兴奋了群众。

  3. 战区司令长官给我们的任务只是破坏京镇铁道,但我们不仅完成了破坏铁道的任务,而且更加倍地取得了战斗的胜利,这使本军提高了在抗战军队中的地位。

  4. 打击了日寇横行无忌的行为。

2.我们的优点:

  1. 士气旺盛,在数夜急行军及大风雨之中行进,全身尽湿仍然勇气未减,且能与敌肉搏。

  2. 机枪于仓促之间对敌实行纵射,收到的效果实大。

  3. 行动做到了飘忽,尚称秘密,尤其雨天行人少,更利于保守秘密。

  4. 天候大雨并有雾气,以及地形对我军均有利。

  5. 群众对我军很好,伤员得其帮助运输,撤退后敌人无从知我去向。3.我方之弱点:

  1. 因天雨路滑未能先期赶至伏击地点,致刚上公路,敌之汽车即来, 我尚未布置好而仓促应敌,未能全部消灭敌人。

  2. 因经数日兼程赶往铁道线破坏,部队十分疲劳,虽挑选精锐之战士作战,但掉队同志仍多。

  3. 参战人员太少,除向句容方面警戒外,作战部队尚少于敌人,故截获之军用品不能全部运走。

  4. 手榴弹之投掷技术太差,虽投掷于车前十余米达,但仍在车后远处爆炸,未能炸中敌车。

  5. 火力未能及时布置纵深,未能发挥突然之集中猛烈火力,予敌以大的杀伤;虽派有便衣队潜入敌后,但因驳壳枪之火力太弱,未能截断敌之退路,致使敌逃脱一部。

  6. 截获敌汽车之后,部队混乱,干部不能掌握住部队和及时布置打击敌之后续车辆。

  7. 射击技术还不如敌人,反而误毙自己战士。

  8. 不注意利用地形地物,致遭不应有之损伤。

  9. 在战斗中大家竟忘记了喊日语口号。4.敌方之弱点:

  1. 敌之先头车辆虽负侦察作用,但在大风雨中被我军狠击时,其后续车辆并未闻到声息。

  2. 伏击地点系山凹部且无人家,群众亦因雨未出,故敌人全不知我军行动。

  3. 敌探亦因天雨未出,故其失去耳目。

  4. 敌人素极骄悍,不甚注意侦察,故造成遭我伏击之机

  5. 敌因烧杀淫掠,为广大群众所痛恨,是失败之原因。5.敌人之优点:

  1. 敌卡车仅有踏板,左、右、后均无栏板,一闻枪声即全部同时跳至车下,不致受大的杀伤。

  2. 敌善于利用地形地物,一闻枪声即能迅速跳入草丛中,利用地形隐蔽射击以抗拒我军。

  3. 敌射击技术准确,两百米达以内,步枪均能命中。

  4. 敌军均善于游泳,其退却时系从公路旁一米达深之水沟中隐退,故我军未能及时发觉。

  5. 敌人在紧张情况下,能机动将军需物品抛弃而运回其伤兵。

  6. 敌人官兵尚沉着,对我步枪火力不甚害怕,因我军射击技术差之故。但敌一闻我机枪声即行隐伏,且因受法西斯思想之灌注,宁打死不缴枪。

  7. 敌增援迅速,我军于撤退后仅半小时,敌增援部队及坦克车均至。

  8. 此次敌车所装多系敌国之慰劳品,贵贱均有,也有女学生绘赠前线士兵的图画,这表示敌国做了相当的动员工作。

6.今后伏击敌汽车应注意之事:

  1. 打汽车之地形,须选择道路弯曲处或有上下倾斜山凹之处;如不易找到有弯曲倾斜处时,在路旁有直径在十五生的以上之树木的地点亦可,总以预为侦察为宜。此次战斗地点,余于十日前曾实地侦察过。

  2. 确实查明敌车之通过时间后,部队应先期到达伏击地点,使有充分之布置时间。但需特别秘密,不要使人知道,谨防汉奸告密。最好选择在没有居民的地点,并需有良好的观察所。

  3. 在有树木的地点伏击时,可先将树木截断五分之四,横倒于车路上,以阻敌车通过。但如果敌车很远就能望见截断之树木时,则不宜先行横倒而只截断树之最大部分,以绳牵住,待敌车将近时再割断绳索横倒树干。

  4. 火力之配备以机枪之多寡而定,如只有一挺机枪,则宜配置弯曲处之外角,向敌车头射击。因为这样布置在距车百米达时开火,则敌车有两百米达之危险界,我不需转移机枪火力点,且在敌车越过我火力点时,我机枪可以转向其尾部射击,敌车也有很远距离之危险界。但火力点最好要高路面一米达左右。以防敌车压倒。如果机枪多的话,则应作梯次交叉火力的纵深配备。步枪则应以齐射为宜。

  5. 打汽车之射击目标,以汽车前头之汽缸部位及驾驶员为最好。有时也可以设陷井。

  6. 以手榴弹打汽车,应有提前量,一般投掷于汽车前二十米达左右; 并需布置梯次的投掷,即使其逃过第一关,也逃不出第二、第三与第四关。

  7. 在敌车退路边应作⋯⋯②的距离距先头七八百米达,在敌后退时隐伏,让其通过;如敌已受正面射击,则由敌后夹击,并以树木、大石等阻塞之。

  8. 设置瞭望哨需特别注意隐蔽,并与部队规定联络记号,以便敌车来时通报,但绝不可开枪太早,免使敌车预有准备而逃回。

  9. 截获敌汽车之后,应迅速将车上之物品搬走,然后点燃油箱之汽油焚毁之。部队迅速离开马路。

  10. 打过汽车之后,应注意在其附近布置宣传品,及号召群众逃避, 免为敌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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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1. 指顾祝同,时为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长官,新四军进入江南地区活动,战斗序列属第三战区。

  2. 此处原件有数字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