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报/ITILE> 张云逸、饶漱石、赖传珠电
(一)我们这几天经过再三仔细慎重考虑后,认为华中局最近以来对江
浙工作方针的指示,巩固深入苏南工作,开展敌后之敌后工作,及休整主力与应该掌握敌顽矛盾,避免陷于单纯顽我之决战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如不这样,我们现在与将来均将遭遇严重之困难,甚至失败。
(二)为了贯彻执行以上方针,我们经过再三审慎考虑,认为不需要再进占天目山,因此举有如下各点之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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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力大部仍将与顽主力对峙,无法安心休整,而自新登作战至孝丰作战,已连续战斗一个月,部队极度疲劳,伤亡亦甚大,极需好好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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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大部如仍控制天目山地区,粮食供应甚难,势将大部由苏南供给, 若如此者,苏南又将陷于供应战争之苦境,无法以全力进行深入巩固工作与发动秋收群众运动,打下深厚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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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将影响不能以全力进行敌后之敌后工作。
(三)因此我们决定,战役应加速结束,以便适时争取时间林整部队,
深入苏南工作,及开展敌后之敌后工作。为此目的,在军事部署上,尽一切可能控制孝丰,掩护莫干山、杭嘉湖敌后工作与苏南工作,及大部主力之休整,天目山作为游击区。具体部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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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纵全部回苏南就食与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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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纵以一个团固守孝丰(构筑坚固据点),两个团向宣当芜地区话动,
开辟该地区之敌后工作及打通皖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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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纵以一个团(十一支队)仍开回浙东,即拨归浙东建制,以便在浙东组成三个团之主力;另以一个团(十二支队)在莫干山、杭嘉湖深入敌后活动,并即将十二支队地方化;四纵主力(十支队)控制于孝丰以北广德以南地区休整,掩护孝丰与莫干山,另派少数部队向天目山游击。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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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日至四日在浙皖交界处的青岘岭、牛头山反顽战中被歼之国民党军六十二师一八六团之一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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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肖支队,一九四三年十二月由金华、肖山地区武装编成。属新四军苏浙军区第二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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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逸、饶漱石、赖传珠一月二十日复电:“据最近了解,苏浙当面集中的顽军,不论数量上及战斗力上,似均较你临行前所了解者有些出入。另据中央最近通报说,抗战可能延至数年之久,从而估计华中沿海盟军登陆的时机,亦有可能向后推迟,目前客观上既需要而且允许我们采取稳健的部署,因此我们同意你十七日未电的第二方案,先进占安吉、递铺以东,余杭以北及武康、德清,以便控制杭嘉湖地区之战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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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广,国民党第三战区苏浙皖挺进军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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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局、新四军军部接到此电后立即转报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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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及以下各电均与叶飞共同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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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云相,国民党第三战区副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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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除粟裕、叶飞外,并由金明、朱克靖、刘完胜共同署名。中共华中局、新四军军部接到此电后立即转报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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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总队又称突击军。全部美械装备,五五编制,总队下设五个突击队, 每队辖五个战斗营及工兵连等直属分队,每营步兵四个连、重机枪迫击炮各一个连。一个营约千人,相当于一个小团。突击总队是国民党军中精锐的部队。突击第一队少将司令胡旭旰在天目山战役中被我军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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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局六月十一日复电:“同意你们暂时放弃天目山及集结力量发展浙西、苏南、皖南之敌后地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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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军在浙西向我第三次进攻的同时,在浙东调集暂编第三十三师和浙保部队等七个团,分四路进攻我四明山根据地。我第二纵队除在战略上配合浙西主力与国民党军决战外,于六月二十九日进行自卫反击,将国民党军全部击溃,取得了浙东第三次反顽自卫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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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查明,实际上国民党军在天目山第三次作战中,共动员兵力有十五个师(突击队、纵队、旅)四十五个团(突击营、支队)共七万五千余人。其中先后参战用于第一线的兵力达十个师三十四个团,共五万七千余人。(13)六月二十八日,根据国民党军遭我反击后溃退的情况,粟裕、叶飞、金明、朱克靖曾共同署名电报华中局,建议回占天目山。经再研究后,发出本电,决定不再回占天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