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九四八年六月十五日十时/ITILE> 报军委,刘伯承、邓小平,

陈毅、邓子恢,华东局电

(一)我们渡河①后,本可于五日及十二日两次战机中歼击五军及七十五师,但因兵力不够,一、四、六纵很难达成歼敌(十一纵全部仅一万一千人)。虽能分割敌人,但距离太近,难以钳制。因此只好放弃该两次歼敌良机,甚为可惜。

(二)顾祝同为寻我决战,已调八十三师(十七日可到金乡)、二十五师(十五日集中淮安,二十日到徐州)、七十二师(十四日集中新安,待运徐州)及十八军(令该军于十五日集中,限二十五日赶到商丘参战),并调六十三师之一个旅增防商丘(原该城有六十六师之一八五旅及快三纵、交警二总)。今晨七十五师放弃定陶,东窜城武。刻五军等部仍与我对峙于菏(泽) 巨(野)线以南地区。

(三)在上述情况下,我不宜在正面与敌对峙。因此,决定以陈(士榘) 唐(亮)兵团于十六日晚包围开封而攻占之(守敌为六十六师十三旅及两个保安旅等)。我们率一、四、六纵即于同晚转到曹县及其东南地区,以阻击五军等部西援,掩护陈唐完成攻歼开封守敌任务,尔后待机围击邱清泉之一部,或向南歼击十八军于运动中。

(四)在开封攻下前,请即令陈(赓)谢(富治)向郑州进逼,使郑敌不能东援,并盼设法阻滞十八军之行动。

(五)我们采取上述行动后,敌可能以一部向兖州进逼,以解兖州之围。果如是,对许(世友)谭(震林)攻兖行动将受阻碍,望许谭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