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火把节传说和习俗

纳西族称火把节为“创美生俄”,有“初以库市迪,若以生俄迪”的谚语,意思就是冬季最大的节日是春节,夏季最大的节日是火把节。这是纳西族人民仅次于春节的一次隆重节日。

《丽江竹枝词》中有这样的诗句,描写纳西族农村的火把节:

星回佳节例相沿,火炬村村照稻田。

谷穗出头看火把,老农相庆兆丰年。

关于纳西族火把节的来历,也有一个传说故事: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天神子劳阿普嫉妒人间的幸福生活,派一位年老的天将到人间,要他把人间烧成一片火海。

老天将来到人间,看到一个汉子将年纪稍大的孩子背在身上,把小的孩子反倒牵着走,他感到奇怪,细一问方知背着的孩子是侄子,牵着的孩子是儿子,因哥嫂已死,汉子认为应该好好照料侄子。

老天将被这样的人间美德深受感动,想着人们的心地是如此善良,怎忍加害于他们,便将天神命他烧毁人间的消息告诉给那汉子,要他告诉人们于六月二十五那天事先在门口点燃火把,并一连点3个晚上,点得越旺越好,以此免去灾难。

于是,善良的人们相信了老天将的话,就按照他的方法,纷纷点起火把,一连三天三夜,火光冲天。

天神在天上看了3个晚上,看到人间一片火海,以为人们早已在火海中灭亡,便沉沉地睡去,再也没有醒来。后来,纳西族人民就把这天定为火把节。

纳西族的火把节要过3天,一般是在农历六月二十五至二十七,金沙江一带的纳西族人是农历六月二十四到二十六。

火把节的第一天,人们选择又好又长的松木,劈成细条,中间加上易燃的松明,捆扎成火把。傍晚,各家门前的火把就点燃了。寨子里的青年们个个拿着又细又长的小火把,沿着田埂、山路,边走边唱,直到深夜。

第二天的火把普遍要比第一天的高出一节。

第三天是火把节的高潮,火把扎得又高又大,装饰得很漂亮。所有角落都照遍,以求照亮庄稼,消灭害虫,预祝丰收。人们高举火把,尽情歌舞,通宵达旦。

在节日期间,纳西族人白天还要举行斗牛、摔跤和对唱民歌等。晚上家家点燃大火把,高高插在粮架顶或树上,并在院中或巷道点燃很多小火把。小孩子要举着火把游转,往火把上撒松香粉,跳火把,大人跳芦笙舞。

有的村寨到了夜晚,还要把各家火把集中在村外燃烧。在人群聚居的地方,还要点巨型火把、燃放孔明灯等,并围着火把尽情狂欢。

此外,城镇的纳西族人还有独特的庆祝方式,他们家家把火把排在门前街上,一排排火把齐燃,把大街小巷照得如同白昼,火把如林,人流如潮。火把燃得越旺,就越吉利,人们越高兴。

[旁注]

纳西族 是我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聚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维西、香格里拉、宁蒗县、永胜县及四川省盐源县、木里县和西藏自治区芒康县盐井镇等。由于纳西语方言的差异,有:纳西、纳、纳日、纳罕、纳若等多种自称。但基本族称都是“纳”。

芦笙舞 是一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它流传广泛,流行于我国南方苗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彝族、拉祜族、傈僳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舞蹈。笙分葫芦笙与芦笙两大类。葫芦笙用葫芦做笙斗,芦笙为木制笙斗。

孔明灯 又叫天灯,相传是由三国时的诸葛孔明所发明。当年,诸葛孔明被司马懿围困于平阳,无法派兵出城求救。孔明算准风向,制成会飘浮的纸灯笼,系上求救的讯息,其后果然脱险,于是后世就称这种灯笼为孔明灯。另一种说法则是这种灯笼的外形像诸葛孔明戴的帽子,因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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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县大研一带的纳西妇女,在火把节这一天,还要穿上特殊的“披星戴月”服饰。

这种服饰大襟宽袖布袍,袖口捋至肘部,外加紫色或藏青色坎肩;下着长裤,腰系用黑、白、蓝等色棉布缝制的围腰,上打百褶,下镶天蓝色宽边;背披“七星羊皮”,羊皮上端缝有两根白色长带,披时从肩搭过,在胸前交错系在腰后。

羊皮披肩典雅大方,既可起到装饰作用,又可暖身护体,以防风雨及劳作时对肩背的损伤。羊皮披肩是丽江纳西妇女服饰的重要标志。

它一般用整块纯黑色羊皮制成,剪裁为上方下圆,上部缝着6厘米宽的黑边,下面再钉上一字横排的7个彩绣的圆形布盘,圆心各垂两根白色的羊皮飘带,代表北斗七星,俗称“披星戴月”,象征纳西族妇女早出晚归,披星戴月,以示勤劳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