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承认上面解释是合理的,我们可以来说明:第一,游击运动在中国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所谓游击是“来路货”[1]的说法,完全是不正确的。游击战争这种斗争方式在远古时代已为被压迫群众所发明、所创造,更是屡屡采用。我们设想,在农业社会环境中,广大农民受着剥削压迫到忍无可忍的时候,只有铤而走险,以自己劣势武器集合成为无组织的军队,所谓乌合之众来与压迫者搏战,这种战争要避免敌人的聚歼,必然采用流动滋扰的各种办法,而且逐渐使自己进步,走入正规。这说明游击运动一般产生于农业国家或者半殖民地国家。在先进的工业社会,人民有了更好的反抗武器,如罢课、罢市、罢工、武装暴动之类,一般也用不着游击战争,也难以掀起游击运动。明白这一点,则知道游击战争只能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之下才能产生,其作用也受着限制,这可以纠正许多人中间那种游击万能以及诅咒游击的观点。第二,既然游击战争,其战术,其动作,其技能,其政治性质等,都受着一定的社会的政治经济条件所限制,则领导游击战争的人,他就要善于运用自己所处的具体环境,自己能抓住的各种条件来组织游击进行斗争。凡在农村的斗争环境,广大人民的反抗情绪愈大,则愈容易进行游击战争以至提高到游击运动。因此,游击运动常常是由极简单粗疏而日益走向最高的发展阶段,

① 这是陈毅在新四军第一支队干部会议上的报告节录。原文刊载于一九三九年九月十五日出版的《抗敌》杂志第一卷第五号。

凡不积极去发展和扩大的,凡不积极去纠正自己的弱点、从斗争中补救自己的弱点的,必然走向失败。游击战争要求不断发展,要求走向主力,凡停顿、保守的等于自杀。第三,游击战争是军事问题,同时也更是政治问题。因为游击战争是依靠广大人民的反抗情绪,离开了政治领导和动员,决然不能发动和扩大游击战争。所谓命令游击、强迫游击是决然不可能的事,煽动游击是可能的,但一定在群众愿意条件之下,他们能决然武装走向战场,没有这一政治基础,任何巧妙手腕都是无用的。第四,中国辛亥革命以前由同盟会领导的革命,诸先烈也常常采用游击手段对付清皇朝,当时统治者以“乱党”、“匪党”的名目加诸同盟会身上。这一段回忆谅必是仍存在我中国人民的头脑中,当时的统治者大骂“乱党捣乱,只知破坏,不知建设”,造谣中伤说“同盟会的领袖是外国人生的,是要把中国奉送给外国人”,这一类滥调不仅说后十年已为我们所熟闻,现在在抗战中的江南,南京、上海的日寇发言人也以“游匪”、“共匪”、“游击队就是土匪”、“蒋、共投降苏俄”等称号加诸我们及一切抗日军队的头上。实际游击战争规律是在对统治者进行反抗滋扰,必然使用可以削弱对方的一切手段。这种行为,因有政治目的和政治纪律,当然与土匪行为决然不同,但统治者常抹杀此点而进行造谣中伤。另一面更有趣的我军捉的日本俘虏,也公然义愤似地抗议说:“中日交战要堂堂正正,不应该用这种无耻的游击偷窃办法”。再有就是当去年广州陷落之际,日寇华南总司令某也致电蒋委员长,要求两军会战。他责备中国军队在不利情况下的战略的自主退却。这又说明统治者与游击者的斗争方式根本对立的倾向⋯⋯。总之凡统治者和两军的强方,他们总想把弱者或对方聚而歼之,总喜欢用硬战强攻,总讨厌这种游击的办法,所以轻蔑他、诅咒他, 加以“匪、匪、匪”等恶名。但是被压迫的人,力量较弱的人,总是舍不得这个避实击虚的游击办法:一面可以保存自己,一面可以逐渐来增强自己。这已经是说出了全部的秘密。历史本是前进的,本不会兜圈子的,但是五十年来中国民族解放的斗争史中,恰恰有类似的重复事件,从统御术与革命术的对照中,我们可以找得出许多滥调的无数次的重复,虽然他们内容和实质不能尽同,这应该是最开心的事体。第五,孙中山先生在民国十一年在桂林, 对滇粤桂军讲演游勇战术,一般已指出游战的特点,他更主张革命军的补充与接济应该取诸前方,不应专靠后方,这点更是远见卓识,令人崇敬。孙先生这一段指示,特已印发,大家可以细看。我们回想本军的历史,十年来的艰苦斗争,全部都经过游击战争的阶段,所以我们具备了游击的专长。我们在实际斗争中所获得的结论实与孙先生的指示暗合。我们不应该抱残守缺, 我们应该继续不断来发扬自己的特长,创造更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