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要正确鉴定教员、学员

学校教育中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做“少而精”,这是对教育计划上应该采取的原则。我以为不独教育计划为然,这句话可以扩大运用。我主张教员、学员的选择上,同样采取重质不重量、少而精的原则。教员、学员又多又精, 这是很好的理想,事实是做不到的。教员选择其能胜任者留职,其不胜任者可由总分校办教员训练班,加以培养或另调工作。目前各学校中,除教员外, 尚有大批教育干事,这一批教育干事,应再加训练或派其参加前线工作,培养其将来成为一个胜任的教员。教员质量不仅应该加以选择,更应该加以培养。对教员的在职教育,是学校教育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要说服不安心工作的某些教员。一个人在大革命中,只能做一部分工作,即使马、恩、列、斯

等人,他也只是做好了一部分工作,自然他们做的这一部分工作虽不是平常人能够企及,但如没有阶级与党的帮助,他这部分要做好到现有的程度,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工作选择的标准只问他是否对于革命有利,有利的事应该服从党的分配,不必在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去较量。党的教育事业是光荣的革命事业的最重要的一部分,担负教育干部,训练干部,作革命干部的师资,可见其重要性。至于提升快慢,名誉大小,在一个共产党员看来, 应该视为身外之物,是不值得考虑的。至于争物质待遇问题,在我军吃苦耐劳的传统习惯上,历来认为是一件被人轻视的事。至于政治待遇,如可以参加开什么会,可以被指定看什么文件,是否可以参与机密,我以为这是一个党的组织原则问题,绝不是一个政治地位高下的问题。我党内部,只有工作责任之不同,政治地位是平等的;我军内部也只有职责之不同,政治地位也是平等的。我党我军均没有所谓特殊人物,他可以比一般同志得享受政治特权。我党我军在与敌人作艰苦斗争,而斗争又是长期的,敌方对我不仅采取公开的进攻,而且采取秘密破坏,而且其秘密破坏技术是很高明的。我党我军为了革命利益不得不以自己的秘密工作进行革命防卫,因此替党保守秘密,成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的义务,不被指定参加的会不参加,不交你看的文件不应该看,不需要知道的消息不必知道,不需要过问的事不必问。凡与你本身工作有关的事项,党的组织自然会通知你,不会忘记你的。这些问题能服从党,即是在组织上服从党,正是党性坚强的表现;在这些问题上表示不满,又证明他的党性不健全。

学员为什么要采取少而精的原则呢?我的理由是:学员以愈多愈好本是常情,可是现在正当抽调大批干部入学受训的时期,数量上已是很多,再不加限制,会影响教育效果。特别各部队仍然继承旧习,送有毛病犯错误的人入校,不知道选送入学,是培养干部、提升干部的一个方法。选送质量较低的入学,仅能予干部质量以修补(自然修补工作也是学校工作任务之一), 而不可能提高干部的质量。再则各部队选送学生,不按照正确原则,又于学生毕业返队后作要求过高的批评。比如某旅负责同志,于抗大学员返队,亲自加以考试,并对抗大工作加以指责。又如不少部队干部,对抗大工作站在旁观地位,作不负责任的批评,我以为办好抗大,是学校干部本身的事,更是本军全体干部的事。关心抗大工作,帮助抗大工作,前方部队与抗大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交换工作经验,以入校出校学员情形互相通报,这是对全军干部教育最有利的事,为什么不作呢?

学员的名额,现在已很多,均主张精选一下。其中有个别分子,十分不能造就的,应令其退学,改调工作。但是对一部分同志,虽然毛病很多,学校仍然要尽最大能力去加以培养和争取。如果学校成立一个原则专收好学生,一切犯过错误的人均不要,这完全不正确。在工作中犯错误是一个革命家所不能免的事。我们干部虽则难免在工作中有谬误,但无伤于他的优良的工农干部的政治品质,或者是前进的革命青年的政治品质,有这种政治品质, 即可以造就成为更好的人才,工作中的错误,只是其成功道路上的转折。

我们学校不拒绝收取犯过大小错误的人,更要根据其犯错误的过程,予以有效的帮助。我亲自在总分校参加开除过一、二个不能造就的分子,送他去另做工作或遣散回籍,我以为这种处置也是对的。但这是稀有的例子,不能因此作消极的决定,将一部学员都以质量不好作托词而鉴定出校,违反了学校创造干部,改造干部的基本任务。

学校教职员对全体学员进行一般教育和周到兼顾的培养,这是正确的, 但并不妨碍而且应该对学员中优秀者和落后者,进行更多的注意。这里既要反对教学中的平均主义,又要反对旧式学校的偏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