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圣库制度
圣库制度是太平天国实行废除私有财产的一种制度。天朝田亩制度里面的国库制度就是根据这一个行之有效的规定到条文上去的。天朝田亩制度说:「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所以「国库」又叫做「圣库」。「圣」是太平天国宗教对上帝的尊称①,「圣库」就是上帝的仓库,也就是表示人民公有共享的意义。
圣库制度是从起义时就实行了的。当金田起义时,革命群众将田产屋宇变卖,易为现金,而将一切所有缴纳于圣库,全体衣食都由圣库开支,一律平均。因有此制度,人数愈为加增②。圣库制度对号召群众起了重大作用。
要严格执行圣库制度,首先就不许蓄私财,必须人人把钱财缴交圣库, 然后圣库才得有物资来供给全体人员的生活。所以在定营规条十要裹,第四条就是不得藏匿金银器饰。太平天国史卷二十三有藏匿不交圣库的就严厉惩治。在起义时,天王派拜上帝会兄弟十六人到请求加入的天地会党中去做宣传工作。回来时,那些天地会党人送巨金给他们以为报酬。十六人中有十五人恪守会规,各将赠金全数缴交圣库,独有一人私藏赠金不报。天王就把这人斩首教育群众①。
到太平天国辛开元年秋,克复广西永安州后,天王又下诏重申不得私藏财宝命令道:
天王诏令各军各营众兵将,各宜为公莫为私,总要一条草对紧天父天兄及朕也。继自今,其令众兵将,凡一切杀妖取城,所得金宝绸帛宝物等项, 不得私藏,尽缴归天朝圣库,逆者议罪。钦此。
壬子二年八月初十日,时在长沙,更定私藏私带金宝者斩的法令,天王诏道: 天王诏令通军大小兵将,自今不得再私藏私带金宝,尽缴归天朝圣库,
倘再私藏私带,一经察出,斩首示众。钦此。
这一个制度,首先是在军中实行,到建都天京后,又在天京实行②,于是便把从前颁布的诏令定为法律,在天朝法律上定有凡私藏金银即是变妖,定斩不留的条例。「变妖」,就是反革命,可见这条例的严重。凡藏银过五两不缴交圣库的就按律治罪①。
天朝圣库设在天京水西门灯笼巷②。计设总圣库四员(内分正、副、又正、
① 天王辛开元年十月二十五日封五王诏说:「天父是天圣父,天兄是救世圣主,天父、天兄纔是圣也」。太平天国宗教唯天父、天兄可称圣,而「圣库」据天朝田亩制度「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的说法,则意指上帝的仓库,亦即公有的意义。
② 据简又文译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
① 据简又文译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
② 张继庚致祁公子书述太平天国克复南京后事说:「无论老弱强壮,皆为圣兵,无论金银衣服,皆掳入圣库」,见张继庚遗稿。
① 曾国藩讨粤匪檄说;「银满五两而不献贼者即行斩首」。下引简又文译麦都思一八五三年十一月廿六日上海通讯说:「如果查出某人藏有多过五元之款,即罪其不以此款归公而把他鞭笞了」。案当时银以两计, 不以元计,麦都思所记的「五元」,应作「五两」。
② 据张继庚上向帅第一书,见张继庚遗稿。天朝圣库遗址于一九七五年发现,见文物一九七六年第一期南京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南京博物院南京发现太平天国总圣库遗址。
又副),总圣库協理二员,专司其事。原则上从天王到士兵不准私蓄财产, 食器物一切费用(包括医药、残废院、老人馆)全由公家供给③。当时天京人民,也同军队一样都由公家供给。
关于这一个制度,在癸好三年冬,英国人麦都思向一个在太平军中做过士兵的人访问,他记录道:
关于全军不发饷事,我复问各军人自有私产者否?则答:「一概全无, 如果查出某人藏有多过五元之款,即罪其不以此款归公而把他鞭笞了。所有财物一得到手即须缴入公库,而凡有私匿不报者皆有背叛行为之嫌」?「那么,公库里面一定有许多财物啦」?「啊,十分富足,无数量的银子,都留为实行这大事业之用的」。又问:「如果人人不许有私财,他们自己想买点好东西吃时又怎办呢」?他说:「那是无需的,每卒之卒长买备全体所需。放在桌上之时,大家平等分享,即使最高级的军官之盘盌也与最卑下的小兵一般无异」①。
当时北华捷报根据上述通讯写了一篇社评,论太平天国这一种军事共产制的施行,称为「共同生活的实现」②。甲寅四年四月,美国公使麦莲翻译裨治文随美使探访天京,据他个人观察所及和与太平天国人员谈话所得,对天京社会情況也得出「他们至少有共同的利益」的结论③。这些观察倒不错,当时太平天国的社会生活是「共同生活的实现」,「有共同的利益」,而体现出此种生活的最重要的一种制度,便是圣库制度。
严厉的执行圣库制度,其结果就杜绝了贪污与战争时一些非法的行为, 给廉洁政治与严明的军队纪律创造了条件。太平天国盛时政治的清明,军纪的严肃,与圣库制度的严厉执行是有关系的。
后来,圣库制度逐渐被破坏了。到了后期,已见有凡夺得敌人的物资, 只有穀、米、牛、羊、猪、鸡等食物归公,而银钱衣服则各自收藏的记载④。这就把以前在军中严厉执行的圣库制度破环了。
③ 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十贼粮口粮说:「伪官虽贵为王侯,并无常俸,惟食肉有制。伪天王日给肉十斤,以次遞減。至总制半斤,以下无与焉。其伪朝内官一切衣食皆向各典官卫取给,军中亦然。 礼拜钱及粮米油盐一律皆有定制,伪官每人每七日给钱百文,散卒半之。每二十五人每七日给米二百斤,油七斤,盐七斤」。考甲寅四年二月十八日中四军前营前一卒长覃瑞容上后营军师陈请领礼拜钱禀说:「缘明天十九日房宿礼拜之辰,弟统下四两司马共带兄弟一百三十五名,内牌面九十八名,每名领钱二十一文,共领钱二千零五十八文,牌尾兄弟三十七名,第名领钱十四文,共领钱五百二十八文,二共应领钱二千五百八十六文。又两司马四员,每员领俸钱三十五文,共该钱一百四十文。小弟俸钱七十文,统共实领礼拜钱二千七百九十六文」。据此禀看出三点:一、太平军有俸钱,贼情汇纂所说无常俸的话不符;二、俸钱有等级、两司马每礼拜领俸钱三十五文,卒长比两司马高一级,每礼拜领俸钱七十文,比两司马多一倍。卒长以上当照级遞加,贼情汇纂所说官员每七日礼拜钱一律百文的话不符;三、牌面每礼拜领钱二十一文,牌尾每礼拜领钱十四文。贼情汇纂所说散卒每礼拜领钱五十文的话不符,可见贼情汇纂这一项记载是有错误的。根据此禀,知太平军虽行供给制,但礼拜钱,官员称为俸钱,却是有等级的。
① 据简又文译麦都思一八五三年十一月廿六日上海通讯,见大风八十九期,原载北华捷报第一七四号。
② 据简又文译北华捷报第一七四号社评,见大风八十九期。
③ 据简又文译裨治文一八五四年七月四日通讯,见大风九十二期,原载北华捷报一八五四年七月廿二日第二○八号。
④ 据顧深虎穴生还记述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冬镇守浙江平湖的庥天安陈玉书军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