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己未九年的改订
天历以三百六十六日为一年,较回归年长十八时十一分十四秒。因此, 天历每年多四分之三日有奇,四年多三日有奇,四十年就多了三十日有奇。天历初制,定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天王在己未九年改历诏书上追述此制说:
天父上帝太平天,太平天国万万年,天国天历无穷尽,四十年加诏在前。⋯⋯朕前业准东王、西王、南王暨众臣等,天历每年三百六十六日,单月三十一日,双月三十日,每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取真福无边、有加无已之意。⋯⋯
四十年一加的诏书今未见,己未九年的诏,原是四十年一减,从它追叙前事中知道从前曾有四十年一加的办法。照天历三百六十六日一年的历法,每四十年暗中已加三十日有奇,到四十年又每月三十三日,再明加三十日,这样到了四十一年就多了六十日有奇,节气错误便两个月了。
天历这一种四十年一加的办法是不合科学实用的。己未九年干王洪仁玕到天京,奏请废除此法,改用四十年一斡旋的办法。所谓四十年一斡旋,实际就是四十年一减,太平天国讲忌讳,为避用「减」字,故用「斡旋」一辞代替,以取旋转归源了无痕迹的意义。它的办法见己未九年十月初七日天王改历诏,说:
兹据玕胞等朝奏,天历永远高深,固非凡例浅识所能窥,而便民耕种兴作,亦属天情真道不可少。恳请每四十年一斡旋,斡之年每月二十八日,节气俱十四日平匀,令善有便于民。自四十年至八十年,一百二十年,一百六十年,至千年万载万万载,永远如是。每四十年一斡为总。朕业准奏。为此再诏,除却从前每四十年一加之诏外,继自今史官每年遵今诏,每四十年一斡,斡年每月二十八日,节气俱十四日,余俱照前例,每年三百六十六日, 双月三十日,单月三十一日例,制造天历颁行。
此法于四十年一斡旋,斡年每月二十八日,节气俱十四日平均,全年减去三十日,只三百三十六日,合四十年日数共为一万四千六百一十日,与儒略历日数相同。儒略历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为一年,平年三百六十五日, 四年一闰,闰年加一日,四十年日数也共为一万四千六百一十日。儒略历是因平年日数不足,故用闰年以加不足;天历是因每年日数过长,故用斡年以减去过长。天历的方法与儒略历不同,而原则却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