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建立过程

早在欧洲共同体成立之前,西欧的许多国家(包括后来成为欧共体成员国的国家)同中国都有较长时期的良好的贸易往来。欧洲共同体成立后,这种贸易往来关系仍然维持。但是,这种双边关系仅代表某一成员国。中国与欧共体的双边经贸合作关系因为没有外交关系而一直是空白。

1975 年,欧共体对外关系专员克里斯托夫·索姆斯爵士与周恩来总理在北京会晤,中国与欧共体之间的关系才不断增进。这次会晤的重大成果是, 一方面,我国政府正式承认了欧共体,公开表示支持欧共体的联合发展;另一方面,索姆斯爵士作为欧共体超国家机构的全权代表,代表欧共体全体成员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欧共体不与台湾保持官方联系,包括不缔结任何政治,经济方面的协定。1975 年 9 月中国向欧共体派驻了使团。1988 年欧共体委员会向中国派驻了代表团。

自此以后,双方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互相理解,达成共识。例如,在我国积极争取恢复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地位的问题上,欧共体积极支持。对我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策,欧共体十分重视,表示出极大的兴趣。同时,中国政府也明确表示,联合的欧洲对于维护欧洲的和平、世界的和平意义十分重大,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发展与欧共体的经贸合作关

系。

1978 年 5 月,中国副总理谷牧访问了欧共体委员会,就发展双边经贸关系与委员会官员交换了看法。1980 年 6 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邓颖超在欧共体议会议长科隆博 1979 年 2 月访华后,回访了欧洲议会。 1981 年春,以谷牧副总理为首的中国许多经济部门的高级负责人和专家,参观了欧共体在布鲁塞尔举办的欧共体——中国贸易周,探讨了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双方经济贸易合作的途径和方法。1991 年 4 月,中国副总理朱(金 容)基访问欧共体总部,会见了欧共体委员会委员克里斯托夫森先生,讨论了世界经济形势及其对欧洲和中国的影响。朱(金 容)基强调了中国政府注重经济改革和开放政策的立场,指出,作为中国的的经济贸易伙伴,欧共体能够向中国转让先进技术和经验。

199l 年 6 月,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访问欧共体委员会,并会晤了委员会委员马图斯特。因曾佩表示愿意进一步促进双方关系的发展。

1978 年 9 月,欧共体委员会副主席哈费尔坎普率领的由欧共体经济和社会委员会代表、欧洲工业联盟代表、欧洲工会联合会代表、欧洲银行联合会代表以及各成员国工商界的有关人员组成的代表团访问了中国,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欧共体与中国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1979 年 2 月, 欧共体委员会主席詹金斯访问了中国,同访的还有欧洲议会议长科隆博。1981 年春,欧共体为推动与中国的经贸合作,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办了欧共

体一中国贸易周。 1986 年,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正式访华,会见了我国领导人邓小平。1987 年,欧洲对外关系专员克拉克在北京参加了高层磋商,签订了欧洲委员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的协定。1991 年 10 月,欧共体委员会副主席安德里森在来华参加欧共体——中国混合委员会会议期间,同李鹏总理会晤,共同探讨了双边关系,双方贸易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 中国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的资格等问题。

1978 年,中国与欧共体签订了双边贸易协定。这是欧共体和国营经济国家签订的第一个协定。1985 年双方又签订了新的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并取代了 1978 年协定,标志着双方关系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和重要的阶段。双方贸

易额从 1975 年的 20 亿欧洲货币单位增加到 1994 年的 350 亿欧洲货币单位,

相互成为重要的贸易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