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3 农业在总劳动力和国民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

年份

比利时

法国

西德

意大利

卢森堡

荷兰

丹麦

爱尔兰

英国

劳动力

1955

1970

1975

9.3

4.1

3.4

25.9

12.7

10.9

18.9

5.6

7.1

39.5

13.1

15.5

25.0

11.0

6.1

13.7 5.8 6.5

25.4 9.0 9.3

38.8

25.7

23.8

4.8

2.7

2.7

1955

8.1

12.3

8.5

21.6

9.0

12.0

19.2

29.6

5.0

国民总

1970

4.2

6.6

3.3

9.8

3.3

6.1

6.4

16.9

2.7

产值①

1975

3.2

5.6

2.9

8.7

3.5

4.7 ②

7.4 ③

18.1 ③

1.9

①按市场价格计算的总增加值;②按生产要素成本;③ 1974 年数字;

资料来源:(英) A · M ·阿格拉:《欧洲共同体经济学》中译本第 159

页,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5 年版。

第三,农产品自给程度低。欧洲共同体的许多成员国曾经长期在世界各地拥有众多的殖民地。它们从这些殖民地获取本国所需要的各种农产品,本国则集中力量发展工业,农业生产则处于相对落后的局面。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民族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使共同体成员国纷纷失去了农产品的稳定来源。表 3—4 反映了共同体农产品自给率的状况。

进入 60 年代之前,6 国的农产品自给程度比较低,不能满足本国需要。但各国的情况又存在差异。法国、比利时、卢森堡 3 国的农业产品自给率较低,需要大量进口才能满足消费需求;法国的粮食在满足国内需求后,还有剩余可以出口,意大利的蔬菜、水果可以出口,在粮食和肉类方面仍需进口一部分;荷兰的畜产品可以大量出口,但粮食特别是饲料需要大量依靠进口。这些情况决定了共同体发展农业的必要性,以避免在农产品进口上承担过大的政治危险;同时,也决定了各成员国在农业保护和促进方面的不同态度。

表 3—4 欧洲经济共同体成立前后(1955—1959 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