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台湾问题

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975 年,中国与欧盟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一方面,我国政府第一次正式承认了欧洲共同体;另一方面, 欧共体方面的代表也在北京公开声明,欧共体及其所有的成员国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宣布:欧共体不与台湾保持任何官方关系、缔结任何协定。事实也是,欧共体作为一个国家集团与台湾就没有任何正式的官方接触。在此前提下,双方缔结了经济贸易合作协定,互派了使团。

但是,近年来欧共体的一系列活动,有悖于中国与欧共体建立正式关系时所发表的声明和原则,损害了中国与欧共体的关系。例如,1990 年 8 月, 欧共体与台湾签订了船运货物怔税协议;1991 年,欧共体与台湾达成了关于台湾对出口欧共体的纺织品进行控制的协议;1991 年 11 月,欧共体与台湾举行了有关知识产权的谈判;1991 年 1 月,法国工业大臣正式访问了台湾; 1992 年 4 月,欧共体委员会副主席马丁·博格曼作为第一位欧共体高级官员访问了台湾;1992 年,欧共体第一次同意接受台湾参加贸易谈判(由欧共体对外关系委员会副主席主持),包括有关关贸总协定的讨论等,而这些活动, 都被台湾当局认为是其“政治上的突破”。例如,在台北的欧洲商会被台湾当局视为是一个欧共体的官方机构。

欧共体与台湾关系发生的变化,也反映在台湾与欧共体的双边贸易额 上。以前,台湾的主要贸易对象国是美国和日本(总和约占台湾对外贸易总额的 50%以上)。但是,1989 年,台湾对欧共体贸易占台湾外贸 20%的目标已经实现。台湾当局还计划在本世纪末,实现对欧共体贸易额与对美贸易额持平的目标,力争使欧共体成为台湾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台湾与欧共体双边贸易额的增长以及发展对欧共体贸易的目标,除了台湾本身的努力外,与欧共体对台湾政策有极大的关系。例如,近年来,欧洲议会曾在一份给欧共体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欧共体应该注意到在亚洲战略上和政治上台湾的重要性,欧共体应加强对台湾的关系。欧共体的这种做法,伤害了中国民族感情,严重影响了中国与欧共体经贸合作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政府一贯认为,台湾问题事关中国内政和国家主权问题。对此,我们绝不采取妥协和让步。只有逐步消除台湾问题这个障碍,中国与欧共体的经贸合作关系才能在共同的政治共识下,持续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