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欧盟一体化的进展对中

——欧经贸合作的影响

(一)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为了增强同美国、日本竞争的经济实力,也为了成员国从经济联合中获得更大的利益,欧共体在 80 年代中期提出

于 1992 年底建成内部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将欧盟成员国的市场真正联成一片,实现商品、人员、劳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到目前,欧盟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大市场已经基本建成。1.欧盟建立内部大市场的背景 1968

年 7 月欧共体提前一年半完成了关税同盟的建设,从而使欧共体的经济一体化获得了实质性进展。关税同盟的建设极大地鼓舞了欧共体成员国继续推进一体化的热情。1969 年 12 月,欧共体首脑在海牙举行会议,正式决定筹建经济与货币联盟,并任命了专家委员会起草具体计划,1971 年 2 月部长理事会通过了建设经济与货币联盟的 10 年计划。但由于当时并未具备建立经货联

盟的条件,因而这个计划在 1974 年开始的席卷整个西欧的经济危机冲击下夭

折了。在此后长达 10 前时间里,欧共体一直被经济危机、石油危机和滞胀所困挠,在发展经济一体化方面陷入严重的停滞状态,未能作出重大建树。其间虽然在 1979 年建成欧洲货币体系,为成员国协调货币政策、减轻汇率波动对经济的影响作出了贡献,但终究属于局部性措施,并不能对整个欧共体经济状况产生根本影响。

经济一体化停滞不前,影响了欧共体内部凝聚力的提高,对欧共体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产生了消极作用。与此同时,欧共体在与美国、日本的实力比较中处于劣势地位。建立欧共体的最初目的,曾有摆脱美国控制这一点。关税同盟和共同农业政策的建成、实施,使欧共体工农业生产发展很快,联合起来的力量使其经济实力获得增强。但 70 年代的停滞,使欧共体在同美国、日本的实力对比中处于劣势地位。不仅科学技术落后于美、日,而且工业生产受到美国、日本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挑战。

为了改变这种状态,仅靠单个成员国的努力是无法办到的,唯一可行的是进一步联合起来,发展经济一体化,以整体的力量提高经济实力,改善竞争地位。

  1. 欧盟内部大市场的主要内容

欧共体成员国面对欧共中的现状和外部的挑战,当进入 80 年代欧共体成员国经济形势开始逐渐好转的时候,将建设真正统一大市场的目标提上了议事日程。在悉心研究的基础上,1985 年欧共体首脑在布鲁塞尔会议首次提出在 1992 年底之前建成内部统一大市场。同年 6 月,欧共体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完善内部市场的白皮书》,详细说明了内部大市场的内容,规定了各项细则和时间表。

白皮书指出,在 1992 年 12 月 31 日前,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实现内部市场,一个(在共同体内)没有边界的地区,在该地区内按条约规定实行货物、

人员、劳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保障这个统一的内部市场是不断扩大的,而井非静止不动的;保障该市场的灵活性,以使人力和物质资源、资本能流入效益最大的领域。

为实现基本目标,就必须消除造成市场割裂的各种障碍。例如物质障碍、技术障碍以及税收障碍等。为了保证市场障碍的顺利消除,实现内部市场的目标,欧共体委员会在 1985 年白皮书中列举了 300 项措施(以后减至 279 页)。为了提高决策机构的工作效率,保证有关内部市场的措施及时实施, 欧洲单一文件规定有资格多数表决制为部长理事会的基本决策程序。

1993 年 1 月 1 日,欧共体的 12 个成员国基本建成了一个没有内部边界的统一市场。欧共体一体化的进展必然对中国与欧共体的经贸合作产生影响。

(二)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对中——欧贸易提供的机遇1.欧盟内部市场的扩大,为中国出口产品提供更多机遇

欧盟经济一体化内涵深化的重要一步就是消除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实现商品、人员、劳务和资本的区内自由流动,建成真正统一的内部大市场。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将推动欧共体经济增长。欧共体委员会曾就消除了内部市场障碍(主要指海关手续和延误、公共采购中的区别对待、国内标准和惯例上的差异、服务业和制造业方面经济活动所受的限制等)所带来的收益,作过预测,指出,统一大市场将使欧共体国内生产总值提高 4.39

%到 6.4%。从总体上看,欧共体市场一体化会增加就业,减轻通货膨胀。欧共体经济增长,随之生产和生活需求也将扩大。在中——欧贸易有着

巨大潜力的情况下,为我国扩大对欧贸易规模提供了可能。 2.大市场内部标准的统一,为中国商品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了相对的便利

欧共体从决定建设内部大市场伊始,就着手制定产品的统一标准,以逐步替代以往各成员国的国别标准,例如技术标准标志(CE)规定,无论是否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 CE 标志方能在成员国市场进行销售,对已获得 CE 标志的产品任何成员国均不得以要求此种产品须附加别的技术标准标志为由而拒绝进入市场。此举虽然将给厂商特别是非成员国厂商带来不少麻烦,然而却也是势所必然,一旦获取了,就得到了在共同体市场上自由流通的通行证。避免了成员国以国别标准阻碍外部产品进入的可能。这种状况在共同体发展过程中曾经产生过,例如,德国在相当长时间内拒绝其它国家的啤酒进入德国市场,理由就是不符合德国的纯度法;还有如巧克力曾因各成员国对巧克力的定义各不相同,而导致巧克力无法在共同体市场上自由流通。

中国厂商在按照欧共体的统一技术标准行事后,实际上就将相对容易地进入市场。而无须——适用不同成员国标准。

  1. 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建成,为中国厂商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了机遇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自由化趋势的发展,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跨国经营似已成为发展生产、占据市场、获取利润的重要途径。但此举受到东道

国的种种限制。在欧共体尚未形成统一市场的时代,第三国厂商要进入欧共体市场则要适应各成员国的不同要求,因而也就阻碍了一部分外部厂商的进入。对于我国厂商来说,本身缺乏国际化经营的经验,进入共同体市场设立分支机构就更感困难。然而统一大市场实现后,按大市场原则,第三国设立在某一成员国内的分支机构,将可以在整个共同体范围内提供服务。这显然有利于我国厂商充分利用大市场。指出这一点是重要的。尽管欧洲共同体一再声称大市场建设不会构成对外部国家的歧视,但毕竟内外有别,外部国家还是担心欧共体折除内部壁垒卸下的砖石被用来砌高外部壁垒,所以不少厂商正利用大市场的建设,采用就地设厂,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方法以绕过共同体的外部壁垒。我国厂商对此应当对此进行深入研究。

(三)欧盟经济一体化的进展使中——欧贸易面临挑战

事物总有它的两面性。欧共体内部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既给中——欧贸易带来了发展的机遇,但也给中——欧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分析挑战, 才能从容不迫的迎接与应付挑战。

  1. 贸易流向改变——欧盟内部贸易比重上升

统一大市场的基本建成给欧共体对外贸易带来的最大的消极影响就是集团内部贸易比重上升。欧共体内部各种贸易障碍的消除,给成员国间贸易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增强了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客观上减少欧共体与外部国家的贸易机会。

1960 年到 1990 年间,欧共体从外部国家的进口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 9.9%下降到 9.5%,出口比重略有上升,从 8.7%增至 8.8%。同期欧共体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则下降了 3 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欧共体内部贸易则增长很快。与 60 年代相比,内部贸易平均增长幅度都达到一倍。欧共体内部贸易占欧共体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从 1/3 上升到 2/3。比、荷、卢等一些小国与欧共体其它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比重, 甚至从 50%上升到 75%。而且,成员国一些大规模的跨国公司,其进出口业务一半也是在区内进行的

  1. 贸易保护将加强

在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贸易保护主义已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欧共体作为一个贸易集团,不论其公开声称的目的如何,都难以否认其具有的贸易保护主义性质。欧洲共同体发展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目的,就是谋求增强内部实力和对外杭衡能力,具有明显的自我保护和排他性。而且,欧共体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也是外部国家很难对付的。

例如,在农产品进出口方面,欧洲统一大市场形成后,集团保护主义趋势更加明显。对于出口,采用各种形式的补贴予以鼓励;对于进口,采用门槛价格、配额制度、环保条例、技术标准以及反倾销做法设置障碍。大市场形成前,中国农产品输欧比重就很低,大市场形成后更是困难重重。

随着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各成员国独立实施的进出口管制措施将被统一

的进出口管理措施所替代,例如配额等。这对中国与欧盟贸易十分不利。因为,大市场形成前,同一产品各个成员国的进出口限制程度往往不一样,我们还可利用限制较少或没有限制的成员国进入欧共体市场,而目前这种做法则行不通。

大市场建立之后,欧共体的反倾销措施变得更加严厉。一旦某个成员国对某种进口商品提出的异议得到通过,15 国市场将一起关团。例如,欧盟大市场形成后,对中国输欧商品的反倾销报复出现日益严厉的趋势。据统计, 自 1990 年至 1994 年,中国出口商品受欧盟反倾销报复的案例达 25 起,平均

每年 5 起。可是 1995 年 1 月—8 月,就出现了 7 起,高于历年平均水平。3.中国厂商面临的竞争将趋于激烈

欧共体委员会的一份小册子《没有内部边境的欧洲——完成内部市场》和保罗·切克奇尼的研究报告——《1992 年欧洲的挑战》向共同体的每个人展示了一幅光辉灿烂的前景:欧共体大市场的建成,给共同体内的企业带来巨大的潜在的经济收益,并因此而降低成本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极大的提 高。中国厂商因此面临着两重激烈竞争。一是来自于共同体厂商的竞争,二是来自于共同体外部厂商的竞争。

从前者来说,竞争包括产品结构的竞争和其它成员国厂商的竞争。产品结构的竞争已客观的摆在中国厂商的面前,例如,服装是被欧共体列为最敏感的产品,也是中国输欧的拳头产品,但从 1996 年 1 月 1 日开始不再能享受欧共体普惠制的优惠,无论如何对它的竞争力是会有一定影响的;而另一方面,随着欧共体统一大市场的发展,服装被认为“可能是制造业部门中已经从欧洲内部市场进展中得到大量受益的突出例子。”许多方面的费用节约和工业规模经济的改善均己实现,“而且在制造成本和消费价格方面,进一步的受益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欧共体内部所生产的服装的竞争力因此而得到很大的增强。类似这样的竞争在中国不少输欧产品中同样存在。中国输欧产品动辄受到反倾销指控就是一个例子。反倾销的实施同贸易保护主义有密切联系,而结构竞争则是最基本的动因。

中国输欧产品的制造厂商还将受到欧共体目标市场上其它成员国同类商品制造商的竞争。如整个纺织品的欧共体内部贸易占欧共体总消费的 1/4, 人造纤维的内部贸易满足了共同体消费的一半。

不仅如此,中国输欧产品制造厂商还要受到第三国厂商的竞争。这种来自于两方面的竞争压力,在统一大市场已宣布建成并向日渐完善发展的今 天,不能不构成严峻的挑战,是需要认真研究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