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规模与军制比较

在人类历史上,罕有战争如此频繁的时期。当时世界,只要是有国家的地方,均有战争之祸,地中海世界大国的涨落和兴衰,摩竭陀从列国到帝国的过渡,中国从小国之争到列国争霸直到秦帝国的建立,无一不是通过千百次的战争来完成的。这一时期的战争,呈现出两个比较鲜明的特点。其一,持续时间长。希波战争持续了近半个世纪,伯罗奔尼撒战争继续了 27 年,布匿战争(第一、二次)断断续续进行了 60 年,

亚历山大东征用了 10 年,吴楚战争长达百余年;甚至一次军事行动也会

相持数月乃至几年,如雅典远征西西里,时近 3 年,秦赵长平大战,时近一年。其二,战争规模大。无论中外,一旦用兵,动辄几十万乃至百万,如薛西斯亲自领兵进攻希腊,据保守估计,兵力不下四五十万;长平一战,秦、赵双方各投兵力均在 45 万以上;王翦灭楚,带兵 60 万。战争,尤其是征服战争也不限于一国一地,而是数国,波斯与马其顿, 甚至将战火烧遍三洲。不仅有陆上厮杀,亦有海上大战。之所以出现这种兵连祸结的局面,乃是奴隶制小国走向大国这一规律的普遍反映,在中国,它还是社会制度转型这一深层变迁的外在反映。相比之下,中国的战事更见频繁,但它主要是华夏诸族之间的相互角力;而地中海世界的战争,虽然显示出时急时缓的慢节奏,但却是数十个民族和国家之间的拼杀与争夺,因而更显得场面宏伟、波澜壮阔。

频繁的战争也反映在兵制上。本时期的兵役制呈现出三个特点:其一,为适应日益频繁的战争,各国都先后扩大征兵范围。在古希腊、罗马,将征兵对象扩大到原本不服役的不入级者;在中国,冲破了“国” “野”界限,“野人”获得了当兵的权利;在其他国家,也使用种种办法扩大兵源。其二,无论各国采用何种兵制,都体现了兵民合一的特点, 因为正规的征兵制一般仅用以组建常备兵,而国家一旦有紧急事件发生,都是全民皆兵。其三,服役年限普遍较长。波斯帝国规定的服役年龄为 15—50 岁,罗马为 17—60 岁,希腊诸邦一般是 20—60 岁,中国春

秋时期为 18—60 岁,而战国时代则是 15—65 岁。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 不仅服役年限最长,更具特色的是,除了征兵适龄男子外,适龄适役女子也要服兵役。这在当时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服役年限长及女子当兵, 是我国战争频繁在兵制上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