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的兵制、装备与战术

  1. 兵制

希腊城邦有 200 多个,它们都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若干村落而形成的小国。所有城邦都实行共和政体,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以斯巴达为典型的贵族政治和以雅典为代表的民主政治。政体的不同,常常影响各邦之间的团结,并因此形成了两个地区性同盟,以斯巴达为首的伯罗奔尼撒同盟和稍后的以雅典为首的提洛同盟,雅典和斯巴达分别成为希腊世界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的大本营。希腊诸邦盛行公民兵制, 两类不同政体城邦的兵制,我们可以斯巴达和雅典为例说明。斯巴达为贵族共和国,民分三等:斯巴达人是全权公民,终身当兵;皮里阿西人为无权自由民,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需纳税和服兵役;希洛特是奴隶,负责为斯巴达人耕种土地,战时充当斯巴达人的随军仆从,具有后勤兵的性质。由于民分三等,其军队也由三部分组成。斯巴达人是军队的主体,所有斯巴达人皆为兵员,其任务是训练与打仗,其职责是“征服或战死”,为终身职业兵。他们的婴儿一出生,即要受长老检查,健壮者始允许抚养,弱者则扔于山谷;男孩 7 岁开始集中训练,项目有竞走、格斗、拳击、掷铁饼、投标枪等,仅学少许文化课;18 岁接受正规军训,并参加暗杀有叛乱嫌疑的希洛特的秘密行动,以培养其机智与胆识;20 岁成为正式军人,直到 60 岁;服役期间,战时出征,平时驻于军营,集中训练,项目有体育、击剑、拳击、操练、跑步等。任何人不得私自回家或另开伙食,同时灌输英雄观念,要求士兵“不要怕敌人的军队,不要给恐惧所支配!让每一个人拿着战盾,站立在战士的前驱”; 战时要比肩作战,“不要作可耻的逃亡”,“不要作懦夫的丑态”①。斯巴达是一个实行军国主义的国家,斯巴达人极少自由,整个斯巴达城犹如一座大兵营。全体斯巴达人皆为重装步兵,构成其军队的核心。此外, 还有轻装步兵,由皮里阿西人中的健壮者组成。希洛特人主要是为重装

① 堤尔泰奥斯:《战歌进行曲》;转引自[苏]塞尔格叶夫《古希腊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1955 年版,第 165

页。

步兵服务,行军时为主人携带行装,作战时跟在主人身后,用棍棒击毙受伤之敌,救护受伤的主人。每一重装步兵配备 1 名以上的希洛特,最

多时可达 7 名。军队最高首脑是两位国王。

雅典也实行公民兵制,但与斯巴达稍有不同。大约在公元前 7 世纪,

雅典有 4 个部落,每一部落有 12 个区,区既是行政单位,也是军事组织。

每区提供配备武装和船员的战舰一艘和两名骑兵。公元前 6 世纪末克利

斯提尼改革,把阿提卡划为 10 个部落,每个部落要求提供步兵和骑兵各

1 队,以及配有船员和武装的 5 艘舰船。古典时代雅典的军队,大致如此

构成。整个雅典 10 部落的海陆军,由 10 位将军统率,出征时,十将军轮流指挥,其中首席将军职位最高。雅典全体自由人皆为公民兵,公民兵诸兵种以财产多寡为基础,按梭伦改革(公元前 594)的规定:收入达500 和 300 斗谷物者为第一、二等级,提供骑兵;收入 200 斗的为第三等

级,提供重装步兵;收入少于 200 斗的为第四等级或无产者,提供轻装

步兵或桨手。雅典青年至 18 岁,开始军训,一年后经检阅,领取武器,

次年进行野战训练,此后服役到 60 岁。

兵民合一、装备与给养自备,这是古希腊兵制的共同点。不过,斯巴达的公民兵,给养及装备由希洛特提供,国家概不负责;而雅典,公民财产不均,并据此组成不同兵种,兵员、舰船、军费等以区和部落为单位向国家提供。雅典士兵战时出征,平时解甲归田,与斯巴达相比, 军训方面显得松弛一些。至公元前 4 世纪,雇佣兵制日益流行,逐渐取代了公民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