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意向性

道家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儒家的人“与天地参”以及“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等,都是从主体自身出发而又回到主体自身的意向性思维。它不是把自然界对象化而是把自然界人化或把人自然化,不是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进行反思,而是在经验直观的基础上直接反回到自身。其思维定势是认识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超越了自我,便实现了“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

传统思维中,儒家把社会伦理内在化,说成先验的道德人性。道家重视自然,但主张在自我体验、直觉中实现“天人合一”。理学实现了儒道合一, 把伦理道德超越化,变成了自然本体。他们都主张自我认识、自我直觉、自我超越,通过意向性思维,“创造”出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实际上都和情感体验分不开。传统思维的特点,是把认识和情感融合在一起,知、情、意处在合一未分化的状态。其中,情感因素起重要作用。

这里所谓情感,主要是从主体需要、态度和评价而言的。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思维,一贯很重视喜怒哀乐(如所谓“七情”)等情感需要,并由此产生好恶等情感态度,进而产生善恶、美丑等等评价。这些也就影响了思维的整个进程和方向,使之变成了主体意向性活动。这种基于情感需要而形成的意向性思维,所要解决的是价值选择问题而不是真假问题,是意义问题而

不是事实问题。

先秦墨家和名家,或者是经验论的,或者是唯理论的,他们都强调思维的认知功能而很少情感色彩,即不是以情感需要和评价,而是以事实和真假为其基本特征。但真正对后世发生影响而被普遍接受的是儒道两家的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