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性

中国传统思维追求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把天、地、人看作统一的整体,以“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哲学家处理问题,总是“上考之天,下揆之地,中通诸理”,以便“上因天时, 下尽地财,中用人力”,使万事万物各得其所。君主执政施教,也是“仰取象于天,俯取度于地,中取法于人”,使天地人“贯而参通之”。从整体考虑问题,而不执著于一偏。整体观念表现于政治领域,便是个人、家庭、国家不可分割的情感;在文化领域,表现为兼收并蓄、和而不同的宽容精神; 在军事领域,表现为“全军为上,破军次之”的战略思想;在伦理领域,表现为顾全大局,必要时不惜牺牲个人或局部利益,以维护整体利益的价值取

向;在艺术领域,如传统的建筑则注重对称、平衡、统一的布局,强调平面构造的完整和向平面发展,以宽广为特征,其大众建筑——四合院,就是典型。

当代学者蒙培元指出:传统思维中所追求的“天人合一”,不是自然机械论或因果论,而是有机生成论和目的论(并非西方那样的神学目的论), 即不是把人和自然界看作一架自动机,而是把人和自然界看作一个互相对应的有机整体。人和自然界不是处在主客体的对立中,而是处在完全统一的整体结构中,二者具有同构性,可以互相转换,是一个双向调节的系统。在传统思维中,儒道两家都主张“天人合一”,道家倾向于把人自然化,儒家倾向于把自然人化,但他们都认为,人和自然界是一气相通、一理相通的。老子的“四大”,《易传》的“三才之道”,是这种整体思维的早期表现。而董仲舒以阴阳五行为框架的天人感应论,则提出了更加系统更加完备的整体模式,对后来的理学产生了重要影响。理学家的宇宙模式和“天人一理”, “天人一气”的“天地万物一体说”,正是这种整体性思维的进一步发展。但这种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整体思维,并不是以认识自然为目的,而是以实现真善美合一的整体境界为最终目的,例如,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中,自然的山水、真实的人物等真实形象并不是表现的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一个符号,重要的是它所表现、象征的“道”。

息息相通的“万物一体”论,也是中国古代整体观中最具特色的。万物何以成为一体?这并不是由于某种纯粹形式或相对万物的组织化、形式化, 而是因这宇宙万物无不以天道、天理为最高本体,无不禀受天道天理而息息相通。天道、天理统摄万物,主宰化生。它又是万物自身之性,存在于万物之中。“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朱熹)。因此,宇宙万物之间, 人与万物之间,不存在绝对界限,而是相互映现,相互感应、相互贯通,相互联系成为一体。整体体现部分,部分映现整体、包含整体,部分即是整体。人与草木瓦石的区别,不在于形体或具体属性的不同,而在于人应该并能够自觉体认天道、效天法地,从而具天地之全能,通天地之全德,达到与天地万物一体的境界。

与西方古代、近代哲人不同的是,中国古代偏重于从相互关联的角度对整体关系的理解,这更接近系统论式的思维方法。这种古朴整体性系统思维不仅使中国古代在社会政治、伦理、美学等方面发展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理论, 而且在社会管理、农业生产、军事艺术和科学技术等领域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尤其是中医药学的成就更令人瞩目。但由于它否定了具体事物的独立实体地位,忽视了对质料结构、能量转换和具体属性的切实研究,分析方法的发育极不充分,这种整体性系统思维就不可能超出古朴的浑沌整体性的界限,不能发展成为真正的科学的系统论思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