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堂乐歌的兴起与发展一、西方音乐的早期传入
西方音乐传入中国,最早的可上溯到唐代。据公元 731 年所立的《大秦
景教流行中国碑》,以及在敦煌发现的公元 635 年的《景教三威蒙度赞》, 经考证“景教”即为欧洲基督教,而其“三威蒙度赞”即为基督教圣咏《荣归主颂》,可见圣咏早在唐代就有所流传。元代在当时的京城大都曾设立过天主教堂,并开展了“咏唱”活动;中统年间(1260—1263)还有被称为“兴隆笙”的古制管风琴传入宫廷。明代万历年间(约 1601 年左右),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来中国,向宫廷进献了当时流行于欧洲的击弦古钢琴,并在中国著有《西琴曲意》一卷,译述了他带来的西洋歌曲的歌词。入清以后,西方传教士来中国日益增多,据法国传教士白晋所作的《康熙帝传》中记述康熙“尤其高度评价欧洲的音乐,喜欢它的乐理、方法和乐器”(《清史资料》
(1)中华书局 1980 年版),请葡萄牙传教士徐日升和意大利传教士德礼格
传述五线谱和音阶唱名等,并载入 1713 年成书的《律吕正义》续编中;同时还制作了西洋乐器,康熙用它们还学习演奏了一些乐曲。然而总的来说,西方音乐在古代的传入既不广泛,对我国的社会音乐生活也没有产生多少实际的影响。
1840 年鸦片战争以后,在西方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下,大批西方传教士涌入中国,随着教会势力的恶性膨胀,教会音乐也被相当系统地传播到中国来,当时出版的圣咏乐谱达数千余种,由于教会的音乐活动“非徒欢欣鼓舞之谓”,而“正欲感化人心而乐颂扬上帝也”(李提摩太《小诗谱》序),所以这些圣咏除从原文翻译并袭用原有曲调,并采用中西乐理对照以便中国人接受外,还有部分以中国传统曲调填配圣诗歌词的,为了传教和进行教会音乐活动的需要,教会在其创办的一些学校中开设了传授西洋音乐的课程,有的还有学习钢琴、风琴等乐器的“琴科”。客观上传播了一些西洋音乐知识,并造就了一些掌握西洋音乐知识及演奏技能的人才。
1860 年洋务运动开始后,一些洋务派官员和知识分子在与西方交往时, 有机会接触到了一些西方音乐,他们中间有些人还送子女在国外学习了音乐舞蹈。在洋务派创设的翻译西书的机构中,偶尔也译印过介绍西方音乐的书。1989 年左右,袁世凯统领的“新军”在德国顾问的建议下,曾派人去德学习音乐,并创建了有二十余人组成的、中国最早的铜管乐队。
但无论是教会音乐,还是洋务运动后的西乐东组,包括当时偶有西方音乐家来中国举行音乐会,1881 年西方人在上海还组成了用于仪仗的铜管乐队
(之后又扩大成工部局交响乐队),由于中西方音乐审美情趣等观念的差异, 传入中国的西方音乐仍然没对中国的音乐生活产生什么重大影响。
西方音乐真正在中国得以传播,并催发了中国产生有别于传统音乐的新兴音乐文化,是在本世纪初的学堂乐歌兴起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