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两汉三国的音乐(公元前 206 年—公元 205 年) 一、汉代的乐府、相和歌和鼓吹乐
于公元前 211 年统一中国的秦王朝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为适应政治上大一统和文化管理上一体化的需要,曾设有专门管理音乐的官署——乐府。刘邦建立的西汉政权因袭旧制,至汉武帝时,更扩大了乐府的机构和职能。汉初的宫廷中国古代音乐大都失传,习用的雅乐连“世世在太乐官”的人也“但能记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汉书·礼乐志》),所以宫中音乐多是来自刘邦故乡的楚歌、楚舞。汉武帝更加重视民间俗乐,令乐府四出收集“赵、代、秦、楚之讴”,兼收并蓄西域、北狄等边远民族的音乐。在广泛收集各地民歌的基础上,以音乐家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对此进行整理、加工、填词改编,以供宫中祭祀、宴乐之用。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收集的民歌计 134 首,另有可能附有乐谱的“周谣
歌诗声曲折”及“河南周歌诗声曲折”各 75 篇。
相和歌和鼓吹乐是汉乐府最主要的音乐体裁,相和歌的原始形式是民间徒歌,以及由“一人唱三人和”(《宋书·乐志》)的但歌,它们经乐府整理,加上管弦乐器伴奏,就成了“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的相和歌。相和歌的伴奏乐队,通常用笙、笛、节鼓、琴、瑟、琵琶、筝等组成。其所用的乐调,既有周代房中乐遗传下来、相当于古音阶宫、商、角调的平调、清调、瑟调:还有孕育着新音阶的“楚调”及燕乐音阶的“侧调”。
相和大曲是相和歌较为发展的形式,它的结构主要包括“艳——曲和解
——趋(乱)”三部分。第一部分“艳”可唱,也可由乐队单独演奏,音乐可能比较徐缓悠美。第二部分的“曲”是中板性质的主要歌唱部分,根据需要可以反复歌唱数段歌词,每段唱词之后都加一段器乐尾奏,就是所谓的“解”,也称“送歌弦”。大曲最后部分“趋”也可唱可不唱,速度逐渐加快,把音乐引向高潮。结束前的音乐往往如“波腾雨注,飙飞电逝”,热烈奔放,因而也称之为“乱”。
鼓吹乐源于北方边地匈奴、鲜卑、吐谷浑等游牧部族的“北狄乐”。这种大多骑在马上吹奏笳、角之类乐器,以銧、鼓、排箫等伴奏歌唱的音乐, 经乐府整理改编,用于军队、出行、宴乐、宗庙祭祀等仪仗。汉代的鼓吹按乐器编制与应用场合,可分为:宫廷宴乐时专用的“黄门鼓吹”,主要乐器是排箫和胡笳;军中马上演奏的“横吹”,主要乐器为鼓和角;殿廷仪仗出巡时用的“短箫铙歌”,主要乐器有鼓、排箫和铙。乐人乘车,与“短箫铙歌”运用场合相似,但乐人骑马,乐器多为胡笳、角等的,被称之为“骑吹”, 还有用排箫和鼓等乐器,专门在舟车上演奏的“箫鼓”。鼓吹乐大都带有歌词,题材内容多样。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李延年用西域乐曲《摩诃兜勒》为素材创作的《新声二十八解》,有二十八首乐曲联缀而成。其中《出塞》一首保存在《乐府诗集》中,刻画了汉武帝时派兵急速出征抗击匈奴骚扰的威武阵容。
汉魏期间宫廷还引进了不少民间歌舞和百戏。其中有汉高祖命乐工向賨人学来的以“猛锐”见称的《巴渝舞》;最初表演鸿门宴上“项庄舞剑,项伯以衣袖鬲之”保护汉高祖的故事,后演变成舞时用巾象征项伯衣袖的“巾舞”;由女性穿白色紵布舞衣以长袖为舞的“白紵舞”;以及手执鞞鼓,且
歌且舞的“鞞舞”;舞者在盘鼓上及旁边歌舞的“盘舞”等等。百戏则是各种杂耍技艺的总称,包括了如同现在舞龙灯等的“鱼龙曼延”,以及种种杂技魔术。